福建省統計從業證報名條件
① 2019年浙江和福建一建考試報名需要社保嗎
浙江2019年一級建造師報名時間統一定於7 月 10 日 -7 月 19日,准考證列印時間定於9月16日至9月20日。目前報名通知中沒有提及社保要求。
福建省2019年一建吧澳門時間暫未公布預計也就這幾天開始報名,詳情關注當地人事考試網報名通知。
② 什麼是統計證
統計證將來可能和會計證一樣,具有相當的社會認可度。快去考一個吧,現在看來用處還不是很大,可能今後就大有用處了,國家馬上就要嚴格執行統計制度了。
以下僅供參考
統計證辦理
持證上崗制度:
根據統計法律法規規定,實行統計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凡是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和個體工商戶等統計調查對象都必須配備專職或兼職統計人員,統計人員應按規定經考核合格取得省統計局統一印製的《統計證》後,方可從事統計工作。
申領統計證人員:
正在上崗或擬上崗的統計人員。已取得統計中專以上(含中專)學歷的人員或具有初級以上統計技術資格人員,可直接申領統計上崗證。
申領統計證人員應提供的資料:
《福建省統計人員上崗培訓報名表》(向統計局領取)1份,身份證影印件1張,近期個人免冠半身一寸彩色相片3張。
培訓:
每位申領統計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培訓採取集中面授和個人自學相結合的辦法,統一使用國家統計局統一編著的教材和全省統一印發的輔導材料。
考試:
考試每年(一般在六月下旬)舉行一次,考試使用全省統一命題的試卷。考試科目為《統計基礎知識與統計實務》和《統計法》兩門課程。
發證:
考核合格者發給國家統計局監制,省統計局印製的《統計證》。
收費標准:
統一執行省物委和省財政廳核定的收費標准。
注冊和年檢:
取得統計證的人員,被單位聘用從事統計工作後,由所在單位在三個月內到市統計局進行注冊登記,未經注冊登記的人員,不得填寫統計報表;統計人員每三年進行一次統計繼續教育;沒有注冊登記和統計繼續教育的統計人員,不予辦理統計證年檢,統計證年檢每兩年進行一次。
統計證的監督和管理:
統計人員在統計工作中違反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報表制度規定的,統計局可暫扣其《統計證》。對違反統計人員持證上崗規定的,嚴格按照《福建省統計工作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對單位處以1000-20000元的罰款,對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處以100-2000元的罰款處罰。
參考來源:http://www.qzlc.gov.cn/lwcmsapp/view/commonDept/news.jsp?siteunid=&id=
③ 福建會計中級職稱考試報名條件
一、福建省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條件是:
(1)基本條件 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2)具體條件。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取得博士學位。
(3)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並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
二、說明
1、2017年福建省報考簡章規定: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31日(一般從考生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時算起,全日制在校生時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考生,其從事會計工作的年限應扣除其全日制在校學習的時間)。
2、考試報名採用網路報名方式,現場審核,網路繳費。現場審核應提交的資料有:
(1)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確認章的報名信息表一份。
(2)與報名信息表上照片同底的2寸近期彩照一張。
(3)考生居民身份證、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各一份;會計從業資格證原件;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至2016年度;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台灣居民應提交《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材料。
(4)行政事業單位的考生應提供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社會團體單位的考生應提交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企業單位的考生應提交單位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3、考試科目為《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報考人員應在連續二個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④ 我是統計專業的本科生,請問還有沒有必要考一個統計員或助理統計師,或是統計從業資格證書什麼的
不用,現在統計學的比較吃想,你自己的畢業論文寫的好就行了。我們單位招統計都是只看畢業論文。
⑤ 2015年統計從業資格考試怎麼復習
《福建省統計管理條例》是由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制定的,屬於(地方性統計法規) 《全國農業普查條例》屬於:(統計行政法規)。
《統計法》的作用是為了科學、有效地組織統計工作,保障統計資料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及時性) 《統計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統計調查取得的統計資料的公布單位是(本部門)。
《統計法》第二十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統計資料的(保存、管理制度)。 《統計法》規定,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等(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統計法》規定,國家統計標准(由國家統計局,或者由國家統計局和國務院標准化主管部門共同制定)。
《統計法》規定,國家有計劃地加強統計信息化建設,推進(統計信息搜集、處理、傳輸、共享、存儲技術和統計資料庫體系的現代化) 《統計法》規定,國家制定統一的統計標准,保障(統計調查擦用的指標涵義、計算方法、分類目錄、調查表式、和統計編碼等的標准化) 《統計法》規定,國務院設立國家統計局,依法對全國的統計工作進行(組織領導和協調)
《統計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統計調查取得的統計資料(由本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布)
《統計法》規定,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統計資料的保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信息共享機制的機構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 《統計法》規定,制定統計調查項目應當同時制定該項目的(統計調查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屬於(法律統計)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時間為(1983.12.08 )。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制定頒布的機構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最近一次的修訂時間是(2009年6月27日)
2009年6月27日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施行時間為( 2010.01.01 )。
2009年勞動工資報表的上報截止期限為2010年2月3日,在此之前,區統計局工作人員小王給自己負責的十家單位打電話,要求他們按時填報。此後,仍有三家單位到2月4日才上報。這三家單位的行為構成(遲報統計資料)。
按照統計法的要求,對統計調查對象報送的統計資料,統計人員在收集、審核、錄入時,要保證二者之間的(一致性) 辦理統計行政處罰案件的程序是(立案、調查、處理、結案) 辦理統計違法案件時,最關鍵的工作階段是(調查)。
保障統計工作的統一性,最關鍵的是要實行集中統一的(統計管理體制)。
被處罰單位在簽收處罰決定書後,如果既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並且拒不執行處罰決定的,查處機關有權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其調查對象超出本部門管轄系統,則審批單位是(國家統計局或者同級地方人民政府統計機構) 查處統計違法案件,可以辦理結案的是(行政處罰決定執行完畢的) 查處統計違法案件的程序是(立案、調查、處理、結案)。 處分的適用對象是(國家工作人員)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部門的統計機構和統計負責人在統計業務上的指導單位是(同級地方人民政府統計機構)。
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以受理行政訴訟的法院是(該統計機構所在的地基層人民法院)
對作為調查對象的個人,在重大國情國力普查活動中拒絕、阻礙統計調查,或者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普查資料的,對其責令改正並予以批評教育的單位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
各級領導機關制定政策、計劃,檢查政策、計劃執行情況,考核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工作成績,進行獎勵和懲罰等需要使用統計資料的,依據的統計資料是(統計機構或統計負責人簽署或者蓋章的)。 給予較大數額罰款的統計行政處罰案件,應當事人要求,統計執法機構應當組織(聽證) 給予較大數額罰款的統計行政處罰案件,應當事人要求,統計執法機關應當組織(聽證)。 根據《統計法》規定,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設置統計工作崗位)。
根據《統計執法檢查規定》,統計執法檢查機關實施某種處罰後,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這種處罰指(法人或者其他組織2萬元以上的罰款,對公民2千元以上的罰款)。 根據《統計執法檢查規定》,統計執法檢查人員泄露在檢查過程中知悉的被檢查對象商業秘密和私人、家庭的單項調查資料,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並(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統計調查對象對審核、簽署的統計資料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負責的是(統計資料的審核、簽署人員)。 根據統計法的規定,對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的統計違法行為實施罰款處罰的最高額度是(20萬元) 關於部門統計工作,下列說法中錯誤的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必須設立專門的統計機構)。 廣義的統計標准統一規范了指標涵義、計算方法、調查表式、統計編碼和(分類目錄)
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等統計調查對象應當依法建立健全統計資料的(審核、簽署、交接、歸檔等管理制度) 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等統計調查對象,接受政府統計調查是法律規定的(義務) 國家統計局制定的《統計從業資格認定辦法》屬於(部門規章) 國家統計數據,以有關部門公布的為准,該部門是(國家統計局) 國家統計數據以什麼部門公布的數據為准(國家統計局)。
國家統計調查項目由國家統計局制定,或者由國家統計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制定,報備案的單位為(國務院)。 行為人沒有任何客觀事實根據,主觀地編造統計數據或者統計資料並報送的行為屬於(偽造統計資料的違法行為) 經國務院批準的周期性的普查項目,其中每隔 5 年進行一次的是(經濟普查)。 經國務院批準的周期性的普查項目,其中每隔5年進行一次的是(經濟普查)
李某是某縣統計局工作人員,因疏忽大意導致該縣兩年以來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月報報表被焚毀。對李某的行為應給予(處分)。 民間統計機構接受境外組織、個人的委託、資助,組織實施的市場調查和社會調查屬於(涉外統計調查)
某公司2010年2月份逾期未向市統計局報送勞動工資報表,市統計局遂向該單位發出了《統計報表催報通知單》,要求該單位在3日內補報。該單位在規定期限內補報了勞動工資報表,該單位的統計違法行為屬於(遲報統計資料)
某公司2010年2月份逾期未向市統計局報送勞動工資報表,市統計局遂向該獸位發出了《統計報表催報通知單》,要求該單位在3日內補報。該單位在規定期限內仍然沒有報送勞動工資報表,該單位的統計違法行為屬於(經催報後仍未按時提供統計資料)。
某國有企業董事長認為本單位統計人員提供的年度生產總值有誤,便親自動手修改,該行為屬於(自行修改統計資料的統計違法行為) 某企業為掩蓋超額發放工資問題,故意隱瞞部分工資項目,未在統計報表中計入,該企業行為屬於(提供不真實的統計資料)
某企業為掩蓋耗能情況,在上報2009年能源報表時,故意不提供確已消耗的汽油、柴油等數據,僅提供水、電消耗數據,該企業的行為屬於(提供不完整統計資料)。 某縣統計局聯合縣鄉鎮企業局對某工廠的統計違法行為作出處罰決定,該工廠不服,申請復議時,應負責管轄的單位是(該縣人民政府)。 某縣統計局聯合縣鄉鎮企業局對某企業的統計違法行為作出處罰決定,該企業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時,應負責管轄的單位是(該縣人民政府) 某縣長認為縣統計局提供的夏糧產量數據的來源有錯誤,便親自動手修改了夏糧產量的統計數據,該縣長的行為屬於(自行修改統計資料的行為)。 某鄉鎮統計員認為部分企業在填報統計報表時少報了營業收入,便直接手動修改,該統計員的行為屬於(纂改統計資料行為)
某鎮領導指使鎮統計員虛報本年度工業總產出數據,並在統計監督檢查期間拒絕配合檢查。經查實後,統計部門可以(提請監察機關對涉案的鎮領導人員給予處分)。
某鎮為完成上級下達的計劃指標,鎮主要領導指使鎮統計員虛報本年度工業總產出數據,並在統計局對其實施執法檢查期間拒絕配合檢查。經查實後,統計部門可以(提請紀檢監察部門對涉案的鎮領導人員給予處分)。 普查是指為了詳細地了解某一方面的情況而專門組織的(一次性的全面調查)。 商務部擬對大型家電賣場設立銷售情況統計調查項目,審批機關是(國家統計局)
涉及國家的核心秘密,一旦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的統計資料的級別是(絕密級) 申請統計從業資格的人,必須具備(從事統計工作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省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單獨制定或者和有關部門共同制定的地方統計調查項目,審批單位是(國家統計局)
省級以下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單獨制定或者和有關部門共同制定的地方統計調查項目,審批單位是(省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
實施統計監督檢查的主體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監察機關、國家統計局及其派出的調查隊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 搜集、整理統計資料,應當以什麼方式為基礎?(周期性普查)
搜集、整理統計資料的基礎和主體分別為(周期性普查;經常性抽樣調查)。 統計從業資格認定的承辦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 統計從業資格認定的實施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 統計從業資格認定的實施機關是(省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 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的實施機關是(省級統計局) 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屬於(國務院設定的行政可以項目)
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屬於行政許可項目,是法律賦予政府統計部門的義務和職責,是政府統計部門一項基礎性的行政管理工作 。決定設立該行政許可項目的是(國務院) 統計法第二十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統計資料的(保存、管理制度) 統計法第七條規定,統計調查對象不得(遲報、拒報統計資料)
統計法規定,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應當保密在統計工作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信息)
統計法規定,統計調查中獲得的能夠識別或者推斷單個統計調查對象身份的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外提供、泄露) 統計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設立獨立的統計機構)
統計法律責任中,行為人對其違反統計法律規范的行為所應承擔的法律後果是(懲罰性的)。 統計法明確要求,統計調查對象不得(提供不真實、不完整的統計資料)
統計法明確要求,統計調查對象提供統計資料必須(真實、准確、完整、及時) 統計行政處罰的種類包括(警告和罰款) 統計行政訴訟的受理機關是(人民法院)
統計行政訴訟是一種司法行為,主持機關是(人民法院)
統計行政訴訟中,對統計行政案件依法進行審理並作出裁決的機構是(人民法院)。
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依照統計法規定,獨立行使的職權為(統計調查、統計報告、統計監督)。 統計監督檢查的實施必須(按照法定的許可權、程序和方式)
統計人員進行統計調查時,應當出示工作證件的頒發部門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或者有關部門)。 統計人員應當對其搜集、審核、錄入的統計資料與統計調查對象報送的統計資料的(一致性負責) 統計人員有權(要求統計調查對象改正不真實的統計資料)。
統計人員在進行統計調查時,有權(要求統計調查對象改正不真實、不準確的資料)
統計調查對象中,必須取得統計從業資格,持有統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是(承擔經常性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統計調查對象中,必須缺德統計從業資格、持有統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是(承擔經常性政府統計調查任務的人員)
統計調查項目的審批機構應當對符合法定條件的調查項目進行,作出予以批準的書面決定,並公布。審查時,應當審查調查項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學性)。 統計調查項目的審批機關應當審查調查項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學性)
統計調查制度一經審批或者備案,即成為統計調查組織實施的法定依據,(非經批准,不得變更) 統計調查中獲得的能夠識別或者推斷單個統計調查對象身份的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可對外提供、泄露)。 統計違法行為是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並且造成了一定的危害) 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的適用對象只能是(國家工作人員) 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的適用對象只能是(國家工作人員)。
統計執法機關在作出處罰決定前,可以不告知當事人的是(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人員)
統計執法中,被處罰單位在接到處罰通知書後,如果既不在法定期限內申請復議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又拒不執行的,由查處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統計職業道德的核心內容是(實事求是,不出假數)。
統計資料的密級和保密期限的變更,決定單位是(原確定密級和保密期限的機關、單位)。
統計資料的審核、簽署人員應當負責其審核、簽署的統計資料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
http://wenku..com/link?url=G8se-xNQoiGUle1GZA2u29CT1S7LXsb99-dRm6PPG5dpGjCKzTbfXPKUFbEhiPO-_tRgyRjEC
⑥ 會計證書有哪些相對應的考證資格是什麼
一、會計證書包括會計從業資格證、初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師、高級會計師、注冊會計師等證書。
二、對應的考證資格: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凡符合《會計法》、《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均可報名考試。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薄、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佔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說白點,就是幾乎人人可以考,連滿十八周歲都不用。
初級會計職稱:又稱助理會計師,報考條件①、高中及以上學歷②、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③、部分地區規定需要有從業經驗(即在校生可能不能報考)。
中級會計職稱:①、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②、學歷條件: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取得博士學位可以直接報考。③、取得審計、經濟、統計等對應的初級資格的,符合學歷條件的也可以報考。
高級會計職稱:①、《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各地具體規定有所不同,請查閱當地的報考條件。
②、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或中央單位批準的本地區、本部門申報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破格條件。
因此項規定各省份和地區不同,在此給出福建省2017高級會計職稱報名條件作為參考,具體的可以去網上找對應省份的報名條件:http://www.chinaacc.com/gaojikuaijishi/ksdt/zh1703102362.shtml
注冊會計師:此證書是獨立於上面幾個證書系統之外的一個。報考條件:
①、專業階段: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②、綜合階段: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已取得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簡稱財政部考委會)頒發的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並且在有效期內。
⑦ 有相關的統計專業學歷證書,可以免試得到相應的統計職稱嗎
不可以免試,必須全科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具體報名條件如下:
(一)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在統計崗位上從事統計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報名參加統計專業初、中級資格考試,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
2、熱愛統計工作,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任務,遵守職業道德。
(二)報名參加統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還須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於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 2004〕45號)文件精神,應屆畢業生參加本年度 統計 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應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到指定報名點進行報名。
(三)報名參加統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2、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
3、獲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獲博士學位。
4、實行資格考試制度前,已擔任統計師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符合上述第(一)條基本條件中規定的要求,如本人自願,也可參加統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四)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從事專業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
⑧ 福建莆田會計中級職稱報考條件有哪些
(一)報名參加福建省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二)報名參加福建省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具備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三)中級會計報名條件中所述的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
(四)會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參加中級資格考試工作年限為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
(五)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台灣居民,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則在內地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六)報名條件審核時,報考人員應提交學歷或學位證書或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台灣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等材料。
⑨ 統計證的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統計人員持證上崗制度,根據《福建省統計人員持證上崗管理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統計證》是統計人員上崗資格證書,不得無證上崗。統計人員應按規定經考核合格取得省統計局統一制發的《 》後,方可從事統計工作。
第三條 《統計證》採用國家統計局推薦的統一格式,由省統計局統一制發,任何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制發。
第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並參加統計法律、法規課程的培訓與考試,成績合格者,可持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直接申領(統計證)。
(1)已取得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
(2)具有統計專業中專以上學歷的;
(3)已取得國家統計局頒發的《統計基礎知識培訓合格證書》的。
不具備前款規定的,應參加統計法、統計基礎知識和統計實務的培訓與考試,成績合格者,方可申領《統計證》。
第五條 《統計證》的頒發,統一由省統計幹部培訓中心向省統計局政策法規處辦理。
第六條 《統計證》每兩年進行一次年檢,首次年檢定於2002年。持證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到當地政府統計機構辦理,逾期不予辦理。未經年檢的《統計證》自行失效。
再申領《統計證》的,須重新參加全省統計人員持證上崗考試。
第七條 在崗持證人不慎丟失或毀損《統計證》,由其所在單位出具證明,向當地政府統計機構申請補發。補發的《統計證》仍使用原證件編號。
第八條 各級政府統計機構應對本地區持《統計證》人員的基本情況分類建立業務檔案,加強發放《統計證》的後期管理。《統計證》應用計算機管理,系統掌握《統計證》的年檢及統計人員的數量、知識結構等情況,建立統計人員管理信息資料庫。
第九條 本管理辦法由福建省統計局政策法規處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管理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⑩ 福建教師資格考試一年考幾次
目前,中小學教師zd資格考試改革正在全國部分省(市、區)試點,從試點省(市、區)來看,大部分地方實行一年兩次統考,一般是在3月和11月各統考一次,回但也有一些地方的實行一年一次統考,一年一次統考基本在11月。為了更好的方便答考生復習備考,綜合各省(市、區)文件,整理出了考試次數統計表,希望可以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