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投標的條件
A. 投標人應當具備什麼條件
招標公告或招標邀請書發出後,可能出現有興趣並且准備投標的人。但是並非任何人都可以參與競爭投標。根據《招標投標法》第25條:投標人是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招標的科研項目允許個人參加投標的,投標的個人適用本法有關投標人的規定。其次,根據《招標投標法》第26條:投標人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國家有關規定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投標人應當具備規定的資格條件。
B. 參加政府招投標需要哪些條件
一、投標人條件
1、投標人應具有法人資格,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經濟實體,注冊資金在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
2、投標人(公司)應具有一定的資金墊付能力。
3、投標人承擔其編制投標文件及遞送投標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費用,不論投標結果如何,招標單位對上述費用不予承擔。
C. 參與招標需要什麼條件
一、投標人條件
1、投標人應具有法人資格,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經濟實體,注冊資金在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
2、投標人(公司)應具有一定的資金墊付能力。
3、投標人承擔其編制投標文件及遞送投標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費用,不論投標結果如何,招標單位對上述費用不予承擔。
一,招標工程的准備條件
本工程的以下招標條件已經具備:
1.本工程已列入國家(或部,委,或省,市,自治區)年度計劃;
2.已有經國家批準的設計單位出的施工圖和概算;
3.建設用地已經徵用,障礙物全部拆遷;現場施工的水,電,路和通訊條件已經落實;
4.資金,材料,設備分配計劃和協作配套條件均已分別落實,能夠保證供應,使擬建工程能在預定的建設工期內,連續施工;
5.已有當地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許可證;
6.本工程的標底已報建設主管部門和建設銀行復核。
D. 投標人應當具備什麼條件
法人或其他組織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是成為投標人的一般條件。要成為合格投標人,還必須滿足兩項資格條件,一是國家有關規定對不同行業及不同主體的投標人資格條件;二是招標人根據項目本身要求,在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中規定的投標人資格條件。
(1)國家對不同行業及不同主體投標人資格條件的規定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20條規定了投標人參加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投標應當具備5個條件: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專業、技術資格和能力,資金、設備和其他物質設施狀況,管理能力,經驗、信譽和相應的從業人員。
3)沒有處於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4)在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政府采購法》第22條規定了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應當具備6個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招標人在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中規定的投標人資格條件
招標人可以根據招標項目本身要求,在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中,對投標人的資格條件從資質、業績、能力、財務狀況等方面作出一些規定,並依此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投標人必須滿足這些要求,才有資格成為合格投標人,否則,招標人有權拒絕其參與投標。同時,《招標投標法》也禁止招標人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或排斥潛在投標人。以及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
E. 請問企業參加投標需要什麼條件
基本做法: 投標的基本做法:投標人首先取得招標文件,認真分析研究後(在現場實地考察),編制投標書。投標書實質上是一項有效期至規定開標日期為止的發盤或初步施組編寫,內容必須十分明確,中標後與招標人簽定合同所要包含的重要內容應全部列入,並在有效期內不得撤回標書、變更標書報價或對標書內容作實質性修改。為防止投標人在投標後撤標或在中標後拒不簽定合同,招標人通常都要求投標人提供一定比例或金額的投標保證金。招標人決定中標人後,未中標的投標人已繳納的保證金即予退還。 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須在簽訂合同後兩個工作日內向交易中心提交《退還中標人投標保證金的函》。交易中心在規定的五個工作日內辦理退還手續。 投標書分為生產經營性投標書和技術投標書。生產經營性投標書有工程投標書、承包投標書、產品銷售投標書、勞務投標書;技術投標書包括科研課題投標書、技術引進或技術轉讓投標書。 寫法: 1、標題。投標書標題正中寫明「投標申請書」、「投標答辯書」 或「投標書」即可。 2、正文。投標書正文由開頭和主體組成。 開頭,寫明投標的依據和主導思想。 主體,應把投標的經營思想和經營方針、經營目標、經營措施、要求、外部條件等內容具體、完整、全面地表述出來,力求論證嚴密、層次清晰、文字簡練。 3、落款。寫明投標單位(或個人)的名稱和投標日期。 [編輯本段]注意事項 投標書的寫作,要求實事求是、具體清晰、准確准時。 工程投標書通常分在技術標、商務標和經濟標三部分。 技術標:主要是以施工組織設計體現,即所投標的主要技術參數、規范。評標時,經濟標一般佔12%。 商務標:是以企業、人員、機械等相關資質等級要求。評標時,商務標一般佔13%。 經濟標:主要是預算報價部分,即結合自身和外界條件對整個工程的造價進行報價。經濟標是整個投標的重中之重,評標時,經濟標一般佔75%。 注意問題: 投標人在遞交標書應注意的問題 : 《招標投標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投標地點。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後,應當簽收保存,不得開啟。投標人少於三個的,招標人應當依照本法重新招標。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後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 投標文件的送達。投標人必須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地點,在規定的時間內送達投標文件。投遞投標書的方式最好是直接送達或委託代理人送達,以便獲得招標機構已收到投標書的回執。 在招標文件中通常就包含有遞交投標書的時間和地點,投標人不能將投標文件送交招標文件規定地點以外地方,如果投標人因為遞交投標書的地點發生錯誤,而延誤投標時間的,將被視為無效標而被拒收。 如果以郵寄方式送達的,投標人必須留出郵寄時間,保證投標文件能夠在截止日期之前送達招標人指定的地點。而不是以「郵戳為准」。在截止時間後送達的投標文件,即已經過了招標有效期的,招標人應當原封退回,不得進入開標階段。 招標文件的簽收保存。招標人收到標書以後應當簽收,不得開啟。為了保護投標人的合法權益,招標人必須履行完備的簽收、登記和備案手續。簽收人要記錄投標文件遞交的日期和地點以及密封狀況,簽收人簽名後應將所有遞交的投標文件放置在保密安全的地方,任何人不得開啟投標文件。 為了保證引起充分競爭,對於投標人少於三個的,應當重新招標。這種情況在國外稱之為「流標」。
F. 求投標(招標)前所需要的條件。
先電話聯系業主的資質要求是什麼,不符合資質要求,就免了。符合的話,提供資質證書和業績,比如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授權書等,以供資格預審,之後,才能入圍參與投標,最好是去業主方現場踏勘一下。
G. 投標人應具備的條件
招標公告或招標邀請書發出後,可能出現有興趣並且准備投標的人。但是並非任何人都可以參與競爭投標。
根據《招標投標法》第二十五條:投標人是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招標的科研項目允許個人參加投標的,投標的個人適用本法有關投標人的規定。
根據《招標投標法》第二十六條:投標人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國家有關規定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投標人應當具備規定的資格條件。
H. 請問企業參加投標需要什麼條件求大神幫助
投標(Submission of Tender)是與招標相對應的概念,它是指投標人應招標人的邀請或投標人滿足招標人最低資質要求而主動申請,按照招標的要求和條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招標人遞價,爭取中標的行為。 基本做法: 投標的基本做法:投標人首先取得招標文件,認真分析研究後(在現場實地考察),編制投標書。投標書實質上是一項有效期至規定開標日期為止的發盤或初步施組編寫,內容必須十分明確,中標後與招標人簽定合同所要包含的重要內容應全部列入,並在有效期內不得撤回標書、變更標書報價或對標書內容作實質性修改。為防止投標人在投標後撤標或在中標後拒不簽定合同,招標人通常都要求投標人提供一定比例或金額的投標保證金。招標人決定中標人後,未中標的投標人已繳納的保證金即予退還。 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須在簽訂合同後兩個工作日內向交易中心提交《退還中標人投標保證金的函》。交易中心在規定的五個工作日內辦理退還手續。 投標書分為生產經營性投標書和技術投標書。生產經營性投標書有工程投標書、承包投標書、產品銷售投標書、勞務投標書;技術投標書包括科研課題投標書、技術引進或技術轉讓投標書。 寫法: 1、標題。投標書標題正中寫明「投標申請書」、「投標答辯書」 或「投標書」即可。 2、正文。投標書正文由開頭和主體組成。 開頭,寫明投標的依據和主導思想。 主體,應把投標的經營思想和經營方針、經營目標、經營措施、要求、外部條件等內容具體、完整、全面地表述出來,力求論證嚴密、層次清晰、文字簡練。 3、落款。寫明投標單位(或個人)的名稱和投標日期。 [編輯本段]注意事項 投標書的寫作,要求實事求是、具體清晰、准確准時。 工程投標書通常分在技術標、商務標和經濟標三部分。 技術標:主要是以施工組織設計體現,即所投標的主要技術參數、規范。評標時,經濟標一般佔12%。 商務標:是以企業、人員、機械等相關資質等級要求。評標時,商務標一般佔13%。 經濟標:主要是預算報價部分,即結合自身和外界條件對整個工程的造價進行報價。經濟標是整個投標的重中之重,評標時,經濟標一般佔75%。 注意問題: 投標人在遞交標書應注意的問題 : 《招標投標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投標地點。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後,應當簽收保存,不得開啟。投標人少於三個的,招標人應當依照本法重新招標。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後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 投標文件的送達。投標人必須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地點,在規定的時間內送達投標文件。投遞投標書的方式最好是直接送達或委託代理人送達,以便獲得招標機構已收到投標書的回執。 在招標文件中通常就包含有遞交投標書的時間和地點,投標人不能將投標文件送交招標文件規定地點以外地方,如果投標人因為遞交投標書的地點發生錯誤,而延誤投標時間的,將被視為無效標而被拒收。 如果以郵寄方式送達的,投標人必須留出郵寄時間,保證投標文件能夠在截止日期之前送達招標人指定的地點。而不是以「郵戳為准」。在截止時間後送達的投標文件,即已經過了招標有效期的,招標人應當原封退回,不得進入開標階段。 招標文件的簽收保存。招標人收到標書以後應當簽收,不得開啟。為了保護投標人的合法權益,招標人必須履行完備的簽收、登記和備案手續。簽收人要記錄投標文件遞交的日期和地點以及密封狀況,簽收人簽名後應將所有遞交的投標文件放置在保密安全的地方,任何人不得開啟投標文件。 為了保證引起充分競爭,對於投標人少於三個的,應當重新招標。這種情況在國外稱之為「流標」。按照國際慣例,至少有三家投標者才能帶來有效競爭,因為兩家參加投標,缺乏競爭,投標人可能提高采購價格,損害招標人利益。
I. 對投標人參與投標的限制性規定
對投標人參與投標的限制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
第二十六條投標人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國家有關規定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投標人應當具備規定的資格條件。
第二十七條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招標項目屬於建設施工的,投標文件的內容應當包括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與主要技術人員的簡歷、業績和擬用於完成招標項目的機械設備等。
第二十八條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投標地點。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後,應當簽收保存,不得開啟。投標人少於三個的,招標人應當依照本法重新招標。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後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
第二十九條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並書面通知招標人。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第三十條投標人根據招標文件載明的項目實際情況,擬在中標後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進行分包的,應當在投標文件中載明。
第三十一條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並將共同投標協議連同投標文件一並提交招標人。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招標人不得強制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不得限制投標人之間的競爭。
第三十二條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報價,不得排擠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投標人不得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禁止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
第三十三條投標人不得以低於成本的報價競標,也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