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條件評估
① 安全預評價、設立安全評價,現在又出來一個安全條件評價,請問怎麼區分
安全預評估是針對產品的評估,設立安全評價是一套機制,說明都要做什麼。
安全評價條件,就是怎麼判斷你是安全還是不安全呢,通過不通過的怎麼判斷
② 安全生產條件評價分為幾個等級
分為5個等級:
一級為安全生產條件完善
二級為安全生產條件比較完善
三級為安全生產條件基本符合,但需要進一步改進
四級為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
五級為安全生產條件嚴重不符合
③ 哪個法規里有規定什麼樣的企業需要做安全評價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有如下規定:
第二十五條 礦山建設項目和用於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應當分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
第六十二條 承擔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的機構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並對其作出的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的結果負責。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有如下規定:
第二條 國家對礦山企業、建築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以下統稱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
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生產活動。
第六條 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三)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
(五)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六)從業人員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
(七)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八)廠房、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工藝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和規程的要求;
(九)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並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十)依法進行安全評價;
(十一)有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十二)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④ 安全評估應包括哪些內容
安全評價應分為准備工作、實施評價和編制評價報告3個階段。
1、准備工作應包括以下內容:
a)確定本次評價的對象和范圍,編制施工安全評價計劃。
b)准備有關工程施工安全評價所需相關的法律法規、標准、規章、規范等資料。
c)評價組織方應提交相關材料,說明評價目的、評價內容、評價方式、所需資料(包括圖紙、文件、資料、檔案、數據)的清單、擬開展現場檢查的計劃,及其他需要各單位配合的事項。
d)被評價方應提前准備好評價組織方需要的資料。
2、實施評價應包括以下內容:
a)審核有關單位提供的工程施工技術和管理資料。
b)根據現場檢查計劃中的試驗,檢查建設項目的安全管理,施工技術安全與施工環境安全管理和監控預警和安全控制工作到位,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根據有關規定標准和本國際標准評估和等級。
c)計算安全評價總分,劃分安全等級。
d)在上述工作的基礎上,評價機構提出安全評價結論,編制安全評價報告。
3、評估報告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a)評價報告內容全面,文章清晰,數據完整,建議可行,評價結論客觀公正;文章要簡潔准確,論點要清晰明了,便於閱讀和檢驗。
b)評價報告的主要內容應包括:評價對象的基本情況、評價范圍和重點、安全評價結果和安全管理。
(4)安全條件評估擴展閱讀
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三)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
(五)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六)從業人員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
(七)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八)廠房、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工藝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和規程的要求;
(九)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並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十)依法進行安全評價;
(十一)有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十二)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⑤ 安全驗收評價應具備什麼樣的條件
安全驗收是安全「三同時」的最後一關。因此,安全驗收評價工作要突出4個方面:安全「三同時」過程完整性的檢查;安全設施落實情況調查;安全設施有效性評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保障狀況的取證和評價。
1)安全「三同時」過程完整性的檢查
這種檢查的實質是安全驗收評價的「前置性檢查」。由於建設項目未配套安全設施或配套安全設施不能投入生產和使用,將成為安全驗收的否決條件。為此,「前置性檢查」是判斷安全驗收評價可否正常進行的前提。
檢查安全「三同時」過程完整性,就是檢查建設項目在程序上、內容上是否按「三同時」的要求進行。避免項目設計施工階段不考慮安全配套設施,僅以安全驗收評價報告提出的整改意見事後再補安全設施。安全驗收評價的改進對策,只是補救措施,不能替代安全設施與項目同時設計的要求。對安全驗收評價來說,先進行「三同時」程序性檢查,可以明確安全責任。
2)安全設施落實情況調查
建設項目安全「三同時」的各過程都是環環相扣的。安全設施落實情況調查要從「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3個方面展開。將調查結果形成證據文件,即解決安全設施「有沒有」的問題。
3)安全設施有效性評價
建設項目中的設施、設備、裝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標准。因此,還需對安全設施有效性進行評價。這是安全驗收評價的核心。
安全設施有效性評價主要包括2個方面:
(1)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標准,用相應的評價方法,定性評價安全、衛生設施與系統是否匹配,即解決安全設施「對不對」的問題。
(2)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標准,用檢測、檢驗及資料統計等手段,定量評價安全設施是否能達到保障系統(單元)安全效果,即解決安全設施「好不好」的問題。
4)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情況取證和評價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六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具備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⑥ 安全條件論證有什麼用 和安全預評價有什麼不同 是不是需要安全預評價的單位一定需要安全條件論證呢
安全條件論證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用於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應當分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也就是說危化建設項目才需要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其他普通的建設項目不需要。
參考《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8號)、《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36號)的相關規定
⑦ 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預評價有什麼區別
參考最新的三同時管理辦法,論證是第七條規定的項目以外的項目,需要企業自己做安全條件論版證,作為三同時備權案的資料之一。預評價是第七項規定的項目,需要有資質的評價機構,出預評價報告,作為三同時審核的資料之一,完畢。
⑧ 安全預評價及安全條件論證是哪一年開始施行的
安全預評價及安全條件論證是哪一年開始施行的?安全條件論證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用於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應當分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也就是說危化建設項目才需要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其他普通的建設項目不需要。
參考《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8號)、《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36號)的相關規定。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預評價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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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ndy7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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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2個不同的概念,責任人也不同,安全條件論證是企業提供,安全評價報告是評價機構提供。安全條件論證,是給業主單位,也就是建設方提的,要求在進行項目建議書編制時,編制安全條件論證報告。安全條件論證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用於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應當分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也就是說危化建設項目才需要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其他普通的建設項目不需要。 參考《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8號)、《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36號)的相關規定。
⑨ 安全生產條件論證報告,安全生產現狀評估
根據《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8號)的一個補充文件
安全生產條件論證報告一般要求說清以下幾個問題:
1.企業對周邊的影響
2.周邊情況對企業安全生產的影響
3.自然條件對企業安全生產的影響
即可。
⑩ 什麼項目必須進行安全條件認證和安全評價
礦山建設項目和用於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 礦山建設項目和用於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應當分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