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施工企業資質的法定條件
① 各級資質的施工企業需要什麼條件
條件:
1. 企業近5年承擔過下列5項中的3項以上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 6層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2) 高度25米以上的構築物或建築物; (3) 單體建築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4) 單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5) 單項建安合同額50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2. 企業經理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建築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本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初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於5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3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於10人。 企業具有的三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於10人。
3. 企業注冊資本金6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700萬元以上。
4. 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2400萬元以上。 5. 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資質申請流程
1. 建築業企業領取工商營業執照;
2. 建築業企業以法人名義向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上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勞務企業除外);
3.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申請企業進行審核,符合條件後下發批准文件;
4. 申請企業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向所在區縣建築業管理部門提交資質申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區縣建築業管理部門初審合格後報市建管處施工科;
5. 施工科對資質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對屬於市級核准范圍的資質進行公示,對屬於省級核准范圍的資質將資質申請材料上報省建管局;
6. 屬於市級核准范圍的資質公示完成後,無異議的予以核准並報省建管局備案;企業在資質核准後,到市住建局工程科辦理建造師注冊手續,待領取注冊建造師證書後,再領取資質證書;
7. 屬於省級核准范圍的資質,企業在資質核准後,到市住建局工程科辦理建造師注冊手續,待領取注冊建造師證書後,再領取資質證書。
五、提交材料明細
(一)、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表(含電子文檔);
(二)、綜合資料(第一冊):
1.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2. 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 3. 企業章程; 4. 企業近三年建築業行業統計報表; 5. 企業經審計的近三年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審計報告); 6. 企業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身份證明、法人證書; 7. 企業經理和技術、財務負責人的身份證明、職稱證書、任職文件及相關資質標准要求的技術負責人代表工程業績證明資料; 8. 辦公場所的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如有設備、廠房等要求的,應提供設備購置發票或租賃合同、廠房的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證明,以及相關資質標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資料。 9. 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勞務分包企業、混凝土預制構件企業、預拌商品混凝土等企業可不提供); 其中,首次申請資質的企業,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應提供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文件。 10. 申請特級資質的,按《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相關條款提供材料。 * 企業還應提供反映近期的資產狀況的財務報表
(三)人員資料(第二冊): 1. 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中所列注冊人員的身份證明、注冊證書(新成立企業提供資格證書),按一、二級順序填寫; 2. 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要求的非注冊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明、養老保險憑證(6個月的繳費收據,新成立企業不足6個月的提供營業執照批准後的所有月份的繳費收據和全部人員的個人養老保險手冊);按照工程、經濟、會計、統計順序,由高級到中級再到初級依次填寫,專業填寫所學專業或現從事專業; 3. 部分資質標准要求企業必須具備的特殊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明及養老保險憑證,還應提供相應證書及反映專業的證明材料。
(四)、工程業績資料(申請最低等級資質不提供)(第三冊): 1. 工程照片(6寸彩照)、中標通知書、工程合同; 2. 符合國家規定的竣工驗收單(備案表)或質量核驗資料(應體現技術指標); 3. 反映技術指標要求的圖紙資料,反映造價指標的經注冊造價師審核的工程決算資料等。
② 有資質的施工單位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材料包括如下內容:
企業資質申請表及相應的電子文檔;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企業章程(復印件);
企業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復印件);
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企業負責人(企業經理)身份證明;
企業負責人(企業經理)職稱證書;
企業負責人(企業經理)任職文件;
企業負責人(企業經理)畢業證書;
技術負責人身份證明;
技術負責人職稱證書;
技術負責人代表工程業績證明資料;
技術負責人任職文件;
技術負責人畢業證書;
財務負責人身份證明;
財務負責人職稱證書;
注冊執業人員的身份證明;
注冊執業人員的注冊執業證書;
注冊執業人員與原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及新單位的聘用勞動合同;
非注冊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
非注冊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明;
非注冊的專業技術人員的畢業證書;
非注冊的專業技術人員的養老保險憑證;
非注冊的專業技術人員與原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及新單位的聘用勞動合同;
特殊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
特殊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明;
特殊專業技術人員的養老保險憑證;
特殊專業技術人員與原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及新單位的聘用勞動合同;
企業設備證明(1、設備購置發票或租賃合同,2、設備台帳,3、儀器清單);
廠房證明(廠房的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
安全生產條件有關材料(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復印件);
企業年度財務報表(企業經審計的近三年財務報表: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報告,包括(1)資產負債表,(2)利潤及利潤分配表,(3)現金流量表,(4)工程結算收支明細表,(5)財務報表附註);
企業年度統計報表(企業近三年建築業行業統計報表:(1)建築業企業生產和房屋建築、財務情況年報基層表,(2)中國經濟普查法人單位基本情況表,(3)建築業企業生產情況表,(4)建築業企業財務狀況表);
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正、副本(復印件);
企業工程業績的相關證明材料((1)工程合同、(2)中標通知書、(3)竣工驗收備案表、(4)質量核驗資料、(5)工程決算資料等);
資質證書變更申請(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變更審核表);
改制重組方案(企業改制、分立、合並方案);(包括新企業與原企業資產、人員、工程業績的分割情況);
上級資產管理部門或者股東大會的批准決定(企業改制、分立、合並的批准文件、股東會決議);
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同意改制重組的決議;
資質證書增補申請等材料;
遺失聲明;
企業近三年銀行授信憑證;
企業近三年上繳建築業營業稅稅票或境外工程的工程結算憑證;
省、部級(或相當於省部級)以上企業技術(研發)中心,或分中心認證的證書或有效核准文件;
國家級工法的認定文件;
專利技術的認定證書;
國家科技進步獎獲獎證書;
主編過工程建設國家、行業標準的發布通知(或發布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資料復印件;
勞務分包企業應提供標准要求的人員崗位證書、身份證明;
改制、分立前企業近三年財務報表和統計報表;
合並前各企業近三年財務報表和統計報表及最新合並報表;
(企業改制、分立、合並應提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建築業企業資質延續申請表;
企業股東大會或董事會關於變更事項的決議或文件;
企業原工商注冊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同意資質變更的書面意見;
變更前原工商營業執照注銷證明及變更後新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主要榮譽證書;
③ 建築公司辦理資質需要什麼條件
申請資料:
綜合資料卷,應包括以下內容:
1、目錄及頁碼;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掃描件;
3、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掃描件(新設立企業不提供);
4、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掃描件;
5、企業章程掃描件(需附股東簽字或蓋章頁);
6、企業近三年建築業行業統計報表(C101、C102、C103表)掃描件(新設立企業不提供);
7、企業近三年財務審計報告及年度財務決算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掃描件(新設立企業不提供);
8、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工作簡歷、任職文件、身份證掃描或復印件;
9、企業經理、技術、財務、經營負責人的工作簡歷、任職文件、職稱證書、身份證、社保證明及勞動合同等掃描或復印件。
其中,申報施工總承包特級企業需提供技術負責人主持完成並有本人簽字頁的代表工程業績證明資料的掃描件,業績證明資料應是技術負責人擔任項目經理、項目總工程師或總設計師等項目負責人職務時,主持並完成的施工、設計工程項目的合同、圖紙或竣工證明等;
10、企業經營場所的證明(房屋產權證及房屋租賃合同)掃描件;
11、企業自有或租賃的主要機械設備、檢測儀器的購置發票或租賃合同掃描件。資質標准中有廠房要求的,還應提供廠房的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廠房施工圖等相關資料掃描件;
12、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掃描件(勞務分包企業、混凝土預制構件企業、預拌商品混凝土等企業可不提供)。新設立企業首次申請資質時,需提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件掃描件,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文件、操作規程等資料掃描件;
13、申請總承包特級資質的企業,除上述資料外,還應提供:
企業近三年銀行授信憑證掃描件;
企業近三年上繳建築業營業稅稅票、境外工程的工程結算憑證掃描件;
省、部級以上企業技術(研發)中心、分中心認證的證書或有效核准文件掃描件;
國家級工法的認定文件、專利技術的認定證書掃描件;
國家科技進步獎獲獎證書、主編過工程建設國家、行業標準的發布通知(或發布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資料掃描件;
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標准信息化考評表。
(3)簡述施工企業資質的法定條件擴展閱讀
業務范圍:
(一)施工總承包工程應由取得相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承擔。取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施工總承包工程內各專業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專業工程依法進行分包。對設有資質的專業工程進行分包時,應分包給具有相應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勞務作業分包時,應分包給具有施工勞務資質的企業。
(二)設有專業承包資質的專業工程單獨發包時,應由取得相應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承擔。取得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依法分包的專業工程或建設單位依法發包的專業工程。取得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應對所承接的專業工程全部自行組織施工,勞務作業可以分包,但應分包給具有施工勞務資質的企業。
(三)取得施工勞務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或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分包的勞務作業。
(四)取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從事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內的相應工程總承包、工程項目管理等業務。
④ 施工企業資質的法定條件有哪些
法人考a證就可以了,a證也就是管理人員三大證的一種
⑤ 建築企業資質升級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二級資質標准:
1、企業近5年承擔過2項以上單項工程合同額1500萬元以上機電安裝工程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2、企業經理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12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8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10人,具有中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30人。企業具有的二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於15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20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25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6000萬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申請資料:
1、申請報告(企業應連續三年年檢合格);
2、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
3、企業章程;
4、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
5、驗資報告;
6、企業法定代表人及企業經理、技術、財務、經營負責人:
①任職文件
②職稱證件
③身份證明
④來源證明
⑤聘用合同;
7、企業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
①職稱證件
②來源證明
③聘用合同
④身份證明;
8、近三年企業統計和財務報表;
9、項目經理資格證書和身份證;
10、企業原資質證書(正、副本);
11、企業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質量驗收、安全評估資料;
12、法規、規章規定必須提供的其他文件。
(5)簡述施工企業資質的法定條件擴展閱讀:
一級資質標准:
1、企業近5年承擔過2項以上單項工程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機電安裝工程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2、企業經理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高級職稱;總工程師具有10年以上從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總會計師具有高級會計職稱;總經濟師具有高級職稱。
企業有職稱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於20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12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20人,具有中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60人。企業具有的一級資質項目經理不少於15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50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60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2億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建築企業資質升級失敗的原因:
1、對建築施工安全事故和質量問題,企業隱瞞不報的。
2、企業主要人員中,有證書要求的人員,未能獲得相關證書就上崗的。
3、企業建築資質生疏被挪作她用的,如將資質證書出借、租用或者非法轉讓的。
4、在建築工程項目招標中,以非法的各項手段,通過相關不正當的途徑獲得各項工程承包的。
5、工程業績材料中,超越本公司資質或以其他公司名義進行相關承包工程的。
6、建築企業承包的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參考資料:
機電安裝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網路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准實施意見-中國城建部
⑥ 施工許可證的法定批准條件
施工許可證的法定批准條件
(一)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二)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己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三)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七)建設資金己經落實;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按照規定應該委託監理的工程己委託監理)。
(6)簡述施工企業資質的法定條件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
第五章建設用地
第四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
但是,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設住宅經依法批准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
或者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經依法批准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稱依法申請使用的國有土地包括國家所有的土地和國家徵收的原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條
建設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道路、管線工程和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國務院批準的建設項目佔用土地。
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
實施該規劃而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批准。
在已批準的農用地轉用范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
本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以外的建設項目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⑦ 工程建設領域企業資質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依據《關於加強建築市場資質資格動態監管完善企業和人員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導意見》,建築企業對於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的管理情況以及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是動態監管的重要內容。電子資質證書的應用有助於資質管理部門實現信息化監管:不同於僅憑企業報送資料進行資質申請與年檢核定的認證工作,通過同步電子資質證書所對應工程項目的相關信息,資質管理部門能夠實現對於市場主體資格的動態管理,完善市場准入清出制度。
不難發現,建築企業資質證書的電子化,能夠實現資質證書管理以及資質應用規范的優化,對於證照使用管理有著深遠的戰略意義——電子證書的應用不僅意味著發證流程的透明化、行政成本的最小化,還意味著偽證假證的無處藏身,以及行業誠信體系的建立。隨著2017年9月全國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首張電子證書在江蘇省的誕生,各資質證書的電子化試點工作正逐步開展。期待越來越多地區加快電子化建設步伐,早日應用信息化手段實現建築管理再升級。
⑧ 建築業企業資質的法定條件,主要包括有符合規定的哪些
沒看懂你的問題,你是想要申請資質還是幹嘛
⑨ 建築施工企業申請資質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材料包括如下內容:
1、企業資質申請表及相應的電子文檔;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企業章程(復印件);
4、企業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復印件);
5、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6、企業負責人(企業經理)身份證明;
7、企業負責人(企業經理)職稱證書;
8、企業負責人(企業經理)任職文件;
9、企業負責人(企業經理)畢業證書;
10、技術負責人身份證明;
11、技術負責人職稱證書;
12、技術負責人代表工程業績證明資料;
13、技術負責人任職文件;
14、技術負責人畢業證書;
15、財務負責人身份證明;
16、財務負責人職稱證書;
17、注冊執業人員的身份證明;
18、注冊執業人員的注冊執業證書;
19、注冊執業人員與原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及新單位的聘用勞動合同;
20、非注冊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
21、非注冊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明;
22、非注冊的專業技術人員的畢業證書;
23、非注冊的專業技術人員的養老保險憑證;
24、非注冊的專業技術人員與原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及新單位的聘用勞動合同;
25、特殊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
26、特殊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明;
27、特殊專業技術人員的養老保險憑證;
28、特殊專業技術人員與原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及新單位的聘用勞動合同;
29、企業設備證明(1、設備購置發票或租賃合同,2、設備台帳,3、儀器清單);
30、廠房證明(廠房的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
31、安全生產條件有關材料(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2、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復印件);
33、企業年度財務報表(企業經審計的近三年財務報表: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報告,包括(1)資產負債表,(2)利潤及利潤分配表,(3)現金流量表,(4)工程結算收支明細表,(5)財務報表附註);
34、企業年度統計報表(企業近三年建築業行業統計報表:(1)建築業企業生產和房屋建築、財務情況年報基層表,(2)中國經濟普查法人單位基本情況表,(3)建築業企業生產情況表,(4)建築業企業財務狀況表);
35、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正、副本(復印件);
36、企業工程業績的相關證明材料((1)工程合同、(2)中標通知書、(3)竣工驗收備案表、(4)質量核驗資料、(5)工程決算資料等);
37、資質證書變更申請(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變更審核表);
38、改制重組方案(企業改制、分立、合並方案);(包括新企業與原企業資產、人員、工程業績的分割情況);
39、上級資產管理部門或者股東大會的批准決定(企業改制、分立、合並的批准文件、股東會決議);
40、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同意改制重組的決議;
41、資質證書增補申請等材料;
42、遺失聲明;
43、企業近三年銀行授信憑證;
44、企業近三年上繳建築業營業稅稅票或境外工程的工程結算憑證;
45、省、部級(或相當於省部級)以上企業技術(研發)中心,或分中心認證的證書或有效核准文件;
46、國家級工法的認定文件;
47、專利技術的認定證書;
48、國家科技進步獎獲獎證書;
49、主編過工程建設國家、行業標準的發布通知(或發布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資料復印件;
50、勞務分包企業應提供標准要求的人員崗位證書、身份證明;
51、改制、分立前企業近三年財務報表和統計報表;
52、合並前各企業近三年財務報表和統計報表及最新合並報表;
53、(企業改制、分立、合並應提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54、建築業企業資質延續申請表;
55、企業股東大會或董事會關於變更事項的決議或文件;
56、企業原工商注冊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同意資質變更的書面意見;
57、變更前原工商營業執照注銷證明及變更後新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58、(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59、(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60、(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61、主要榮譽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