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內科主治醫師資格報名條件
參加2016中醫內科學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醫學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師職務滿7年。
(2)取得醫學大專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6年。
(3)取得醫學本科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4年。
(4)取得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從事醫師工作滿2年。
(5)取得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
『貳』 主治醫師報考條件(請詳細說明報考年限的規定,謝謝!)
凡符合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1、報名人員必須在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外科學工作的人員;凡報考內科主治醫師的人員,應具有執業醫師資格,並在報名時提交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對現崗位有準入資格要求的專業,在報名時應同時提交准入資格證明文件。
2、報名參加內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人員,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學歷;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截止到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
3、凡符合上述所規定內科主治醫師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戶籍的限制,均可從事內科主治醫師的考試,並根據自己所在科室報考相關科目。
所學專業須與報考專業對口(或相近),例如學葯學類專業的,只可報考葯學類資格,不可報考護理類資格,如此類推。
4、《暫行規定》所規定的有醫療事故責任者等情況不得參加考試。
(2)2016內科主治醫師資格報名條件擴展閱讀
1、醫師職稱
住院醫師(助教) 主治醫師(講師) 副主任醫師(副教授) 主任醫師(教授)
2、晉升條件
具備第三條和下列條件者可晉升為主任醫師、主任葯師、主任技師、主任護師。
精通本科(本專業,下同)理論,掌握國內外本科技術發展情況,並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應用於實際工作(中醫葯專業須精通中醫葯理論,對經典醫著有所研究)。
有豐富的臨床或技術工作經驗,能熟練地掌握本科技術操作,解決本科復雜疑難問題。能熟練地掌握一門以上外國語(中醫、中葯人員暫不作為必備條件),並有較高水平的科學論文或著作。
善於指導本科全面業務,能為醫療、教學和科研培養出高級人才。
『叄』 2016年內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時間是什麼時候
今年可能要稍晚一些,現在大家都比較急,但還是要耐心等。不過應該也快了,去專年屬19號開通的成績查詢入口,今年也不至於差得太多,往年也都是12月中下旬或者月底。本網站會第一時間開通成績查詢入口,或者可以直接關注微信,會有消息推送比較方便。
『肆』 主治醫師報考條件
主治醫師考試報名條件介紹:
1、取得醫學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師職務滿7年。
2、取得醫學大專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6年。
3、取得醫學本科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4年。
4、取得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從事醫師工作滿2年。
5、取得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
(4)2016內科主治醫師資格報名條件擴展閱讀:
考試科目及成績
1、考試為兩年一個周期,兩年內沒有通過四科需要重新報名參加考試。考試成績在各科目中以100為滿分計算,每科目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考試成績有效期為2年,2年內通過四個考試科目即可取得相應資格。
2、主治醫師資格考試,即為取得主治醫師資格證書的考試。科目分為:「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4個科目。其中「基礎知識」和「相關專業知識」為公共科目。
3、考試時間為2天,一天兩個科目
『伍』 2016年主治醫師考試有新政策嗎
為貫徹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加強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全國衛生專業初、中級技術資格以考代評工作正式實施。通過考試取得的資格代表了相應
級別技術職務要求的水平與能力,作為單位聘任相應技術職務的必要依據。
一、內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范圍
(一)適用人員范圍:經國家或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內科學專業工作的人員。
(二)專業設置:內科學考試專業設置內科學、心血管內科學、呼吸內科學、消化內科學、腎內科學、神經內科學、內分泌學、血液病學、結核病學、傳染病學、風濕與臨床免疫學、職業病學共12個專業。
(三)考試科目設置:考試共分「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4個科目,均採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考試。
二、內科主治醫師資格取得方式
內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
凡列入全國考試的專業,不再進行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認定和評審,不再組織初、中級衛生技術系列的專業考試。
三、內科主治醫師資格證書管理
參加內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並成績合格者,由人事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衛生部用印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衛生局吊銷其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由人事局收回其專業技術資格證書,2年內不得參加內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
(一)偽造學歷或專業技術工作資歷證明;
(二)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
(三)國務院衛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考試大綱
返回頂部↑
內科主治醫師考試大綱一般會在考試前一個年度的12月份至考試當年的1月份左右公布,2016年內科主治醫師考試大綱暫未公布,請參考2015年內科主治醫師考試大綱:
2015年內科主治醫師考試大綱匯總
更多內科主治醫師考試大綱,點擊查看>>
報名條件
返回頂部↑
凡符合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內科學專業(註:部分地區2015年內科主治醫師考試報名條件略有不同,2016年內科主治醫師考試報名條件暫未公布,具體以當地衛生局公布內容為准。2015年衛生資格報名條件各地區匯總):
1、參加內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並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3)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4)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2、參加內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醫學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師職務滿7年。
(2)取得醫學大專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6年。
(3)取得醫學本科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4年。
(4)取得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從事醫師工作滿2年。
(5)取得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內科學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參加內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先取得執業醫師資格,並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兩年。
報名條件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報名參加2016年度內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15年12月31日。
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戶籍的限制,均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工作選擇報考專業類別參加考試。
有關說明:
1、報名人員必須在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內科學工作的人員;凡報考內科主治醫師的人員,應具有執業醫師資格,並在報名時提交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對現崗位有準入資格要求的專業,在報名時應同時提交准入資格證明文件。
2、報名參加內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人員,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學歷;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截止到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
3、凡符合上述所規定內科主治醫師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戶籍的限制,均可從事內科主治醫師的考試,並根據自己所在科室報考相關科目。
所學專業須與報考專業對口(或相近),例如學葯學類專業的,只可報考葯學類資格,不可報考護理類資格,如此類推。
4、《暫行規定》所規定的有醫療事故責任者等情況不得參加考試。
『陸』 主治醫師考試條件
凡符合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1、參加外科/內科/婦產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並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3)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4)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2、參加外科/內科/婦產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醫學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師職務滿7年。
(2)取得醫學大專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6年。
(3)取得醫學本科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4年。
(4)取得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從事醫師工作滿2年。
(5)取得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外科/內科/婦產科學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參加外科/內科/婦產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先取得執業醫師資格,並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兩年。
報名條件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報名參加2017年度外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16年12月31日。
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戶籍的限制,均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工作選擇報考專業類別參加考試。
有關說明:
1、報名人員必須在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外科學工作的人員;凡報考外科主治醫師的人員,應具有執業醫師資格,並在報名時提交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對現崗位有準入資格要求的專業,在報名時應同時提交准入資格證明文件。
2、報名參加外科/內科/婦產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人員,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學歷;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截止到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
3、凡符合上述所規定外科/內科/婦產科主治醫師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戶籍的限制,均可從事外科主治醫師的考試,並根據自己所在科室報考相關科目。
所學專業須與報考專業對口(或相近),例如學葯學類專業的,只可報考葯學類資格,不可報考護理類資格,如此類推。
4、《暫行規定》所規定的有醫療事故責任者等情況不得參加考試。
『柒』 2016內科主治醫師考試的范圍有哪些
內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專業科目:
(一)適用人員范圍:經國家或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內科學專業工作的人員。
(二)專業設置:內科學考試專業設置內科學、心血管內科學、呼吸內科學、消化內科學、腎內科學、神經內科學、內分泌學、血液病學、結核病學、傳染病學、風濕與臨床免疫學、職業病學共12個專業。
(三)考試科目設置:考試共分「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4個科目,均採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