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務員報名條件
① 2019省公務員考試報名條件
1、滿足招錄崗位要求的所有條件。
2、2019屆畢業生滿足崗位所有要求可以報專考2019年湖南省公務員考試。
3、特屬崗教師、三支一扶、西部志願者滿足條件即可報名。
4、在職事業單位人員,單位同意報考,滿足招錄條件即可報考。
5、在職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含試用期人員)不可以報考。
6、湖南省公務員考試現在對學歷要求為國民教育和不限制,只要滿足招錄條件就都可以報名的。
職位的選擇同備考一樣重要,甚至讓你事半功倍。從省級到市、縣級,各種職位眼花繚亂,熱門職位更是千里挑一。建議大家結合自身的專業、愛好等條件,進行合理的報考,對自己的選擇認真負責。預祝大家在2019年公務員多省聯考中取得好成績,成功上岸!
② 湖南省公務員的報考條件是什麼
1. 考生一般須達到大專學歷,個別職位可放寬到中專
參加法檢系統的考生一般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報考司法警察和法院聘任制書記員職位的,須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個別職位可放寬至中專學歷。
具有工作經驗的考生,其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7月31日。
2. 加分條件側重高學歷和基層服務崗位
湖南省2010年法檢系統考試中,以下幾類考生可以加分:
(1)取得博士學位的考生,筆試總成績加5分;
(2)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符合報考地區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條件的,筆試總成績加5分;
(3)2008年經省里統一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筆試總成績加5分;
(4)參加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工作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並考核合格的,在報考湘西自治州的職位時,筆試總成績加5分;
(5)參加「三支一扶」的高校畢業生凡在基層鍛煉滿兩周年並考核合格的,其筆試總成績加5分;
(6)同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累計加分最多不超過5分。
從上述加分條件中可發現,湖南省2010年法檢系統考試側重於高學歷(博士學位)以及基層服務崗位(村官、西部志願者和「三支一扶」人員)。
3. 公共科目考試內容同湖南省公務員考試,專業科目側重職位
本次考試的考試科目按照職位不同有所區分:
(1)報考審判業務(含執行人員)、檢察業務(含偵查)的,考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專業知識三科;按30%、30%、40%的比例合成筆試總成績;
(2)報考法院聘任制書記員職位的,考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職業技能測試三科,職業技能測試合格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按50%、50%的比例合成筆試總成績;
(3)報考綜合文秘等其他職位的,考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兩科,按50%、50%的比例合成筆試總成績。
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科目考試范圍以《湖南省2010年公務員錄用考試大綱》為准。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常識判斷(主要為法律知識運用)、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申論考試主要是測查考生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運用理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文字表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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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2020湖南省考報考公務員需要什麼條件和學歷
2020湖南省公務員考試報名條件要求有哪些?2020湖南省公務員考試報名條件,可能在2020年3月中旬(具體時間請以公告為准),隨湖南人事考試網官方網站發布的招考公告一起公布。准備參加2020年湖南省考的考生,可以參考2019年湖南公務員考試時間進行備考復習,以下為湖南中公教育小編特為大家整理的2019年湖南省考公務員考試報名條件,具體要以湖南人事考試網官方網站發布的2020湖南公務員考試招考公告內容為准!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3月至2001年3月期間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學位2019屆畢業研究生(非在職)以及定向招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委會(社區)主任的職位,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8年3月以後出生)。
人民警察職位,年齡一般在30周歲以下(1988年3月以後出生);特警職位,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93年3月以後出生);醫學類人民警察職位,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3月以後出生)。
具體職位的年齡要求,以招錄職位表為准。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符合招考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報考人員的畢業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必須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
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准;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准。
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所學專業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5)、但未列入招考職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省直職位由省直招錄機關認定,市州及以下職位由招錄機關提出意見,報市州委組織部認定。
7.具備招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1)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2)招考職位要求「四項目」人員的,報考人員必須為在湘(含在外省服務的湘籍人員)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及服務期滿三年、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或「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招考職位要求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委會(社區)主任的,報考人員必須為在任的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委會(社區)主任,且連續任職3年以上。各級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在農村或社區中兼任職務的不得報考。
(4)招考職位有地域要求的,報考人員或其配偶的戶口在公告發布之日或高考時應在所要求的行政區域。村(社區)幹部可以報考其服務單位所在地域定向招錄村(社區)幹部的職位,「四項目」人員可以報考其服務地所在地域面向「四項目」人員的職位。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6.參加公務員考試已公示擬錄用後放棄,以及新錄用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取消錄用資格未滿2年的人員。
7.現役軍人。
8.公告發布之日為在職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9.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19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10.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應迴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四項目」人員服務期限、任職、現役、辭退、放棄或取消錄用等計算時間,均截止至2019年8月底,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④ 2020湖南省考報考公務員需要什麼條件和基本要求
報考條件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3月至2001年3月期間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學位2019屆畢業研究生(非在職)以及定向招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委會(社區)主任的職位,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8年3月以後出生)。
人民警察職位,年齡一般在30周歲以下(1988年3月以後出生);特警職位,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93年3月以後出生);醫學類人民警察職位,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3月以後出生)。
具體職位的年齡要求,以招錄職位表為准。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符合招考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報考人員的畢業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必須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
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准;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准。
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所學專業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5)、但未列入招考職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省直職位由省直招錄機關認定,市州及以下職位由招錄機關提出意見,報市州委組織部認定。
7.具備招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1)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2)招考職位要求「四項目」人員的,報考人員必須為在湘(含在外省服務的湘籍人員)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及服務期滿三年、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或「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招考職位要求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委會(社區)主任的,報考人員必須為在任的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委會(社區)主任,且連續任職3年以上。各級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在農村或社區中兼任職務的不得報考。
(4)招考職位有地域要求的,報考人員或其配偶的戶口在公告發布之日或高考時應在所要求的行政區域。村(社區)幹部可以報考其服務單位所在地域定向招錄村(社區)幹部的職位,「四項目」人員可以報考其服務地所在地域面向「四項目」人員的職位。
⑤ 湖南公務員考試需要什麼條件啊
湖南省考一般三月份出公告,4月份考試,(歷年湖南公務員考試時間表及公告匯總)
湖南公務員考試的報考條件:(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3月22日至1999年3月22日期間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學位2017屆畢業研究生(非在職)以及定向招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委會(社區)主任的職位,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6年3月22日以後出生)。
人民警察(含法院、檢察院系統司法警察,下同)職位,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3月22日以後出生);特警職位,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91年3月22日以後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學位2017屆畢業研究生(非在職)以及醫學類人民警察職位,年齡在35周歲以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符合招考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報考人員的畢業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必須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
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准;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准。
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所學專業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5)、但未列入招考職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省直職位由省直招錄機關認定,市州及以下職位由招錄機關提出意見,報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特別提示:請報考人員到省公務員考試錄用官方網站下載《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對應找到本人專業名稱與專業代碼,准確填寫本人報名信息,以便准確選擇合適的職位。
7.具備招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1)招考職位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以及自主創業的經歷;以聘用、勞務派遣等方式在各級黨政機關工作(不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
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2)招考職位要求「四項目」人員的,報考人員必須為在湘(含在外省服務的湘籍人員)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及服務期滿三年、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或「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招考職位要求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委會(社區)主任的,報考人員必須為在任的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委會(社區)主任(因2017年村級組織換屆原因卸任,及因並村等改革不再任職但明確享受原任職務待遇的視同在任),且連續任職3年以上。各級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在農村或社區中兼任職務的不得報考。
(4)招考職位有地域要求的,報考人員或其配偶的戶口在公告發布之日(2017年3月10日)或高考時應在所要求的行政區域。村(社區)幹部可以報考其服務單位所在地域定向招錄村(社區)幹部的職位,「四項目」人員可以報考其服務地所在地域面向「四項目」人員的職位,退役士兵可以報考其服役地所在地域鄉鎮人武專乾的職位。
⑥ 湖南考公務員需要哪些條件
湖南公務抄員考試報名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3月22日至1998年3月22日期間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學位2017屆畢業研究生(非在職)以及定向招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委會(社區)主任的職位,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5年3月22日以後出生)。報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檢察院系統司法警察,下同)職位的,年齡按照《關於調整公安機關和監獄及勞動教養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齡的通知》要求執行.
⑦ 2012年湖南公務員考試報名需要什麼條件
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以2011年湖南省為例,來源湖南中公網)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5年3月21日至1993年3月21日期間出生);
6、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7、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管理單位)、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以及自主創業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職位要求有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的,是指報考人員為在湘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在基層服務2年以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在崗的四項目服務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考試舞弊、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在讀的非應屆大專和本科畢業生、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均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以上與基層工作經歷、農村基層四項目服務人員工作經歷、辭退、現役、試用期等有關的資格條件,均以2011年8月31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
⑧ 20湖南公務員報考條件是什麼
公務員報考的基本條件是: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版35周歲以下,應屆權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除上述基本條件外,在填報報考信息,選擇報考崗位時,還必須具備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比如基層工作經驗,要求專業,是否為應屆等等
公務員考試難度很大,競爭也很激烈,所以一定要進行充分地備考,考生可以使用上學吧公務員考試APP進行備考
⑨ 湖南省公務員考試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3月至2001年3月期間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學位2019屆畢業研究生(非在職)以及定向招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委會(社區)主任的職位,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8年3月以後出生)。
人民警察職位,年齡一般在30周歲以下(1988年3月以後出生);特警職位,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93年3月以後出生);醫學類人民警察職位,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3月以後出生)。
具體職位的年齡要求,以招錄職位表為准。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符合招考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報考人員的畢業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必須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
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准;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准。
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所學專業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5)、但未列入招考職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省直職位由省直招錄機關認定,市州及以下職位由招錄機關提出意見,報市州委組織部認定。
7.具備招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1)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2)招考職位要求「四項目」人員的,報考人員必須為在湘(含在外省服務的湘籍人員)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及服務期滿三年、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或「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招考職位要求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委會(社區)主任的,報考人員必須為在任的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委會(社區)主任,且連續任職3年以上。各級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在農村或社區中兼任職務的不得報考。
(4)招考職位有地域要求的,報考人員或其配偶的戶口在公告發布之日或高考時應在所要求的行政區域。村(社區)幹部可以報考其服務單位所在地域定向招錄村(社區)幹部的職位,「四項目」人員可以報考其服務地所在地域面向「四項目」人員的職位。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6.參加公務員考試已公示擬錄用後放棄,以及新錄用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取消錄用資格未滿2年的人員。
7.現役軍人。
8.公告發布之日為在職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9.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19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10.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應迴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四項目」人員服務期限、任職、現役、辭退、放棄或取消錄用等計算時間,均截止至2019年8月底,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