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ii境外投顧業務具備的條件
『壹』 分析下我國散戶投資DQII收益不佳的原因
您說的是QDII吧,主要這種投資是投資於國外的上市公司和其他金融產品,目前外圍的經濟形勢不太樂觀,所以收益不盡如人意,目前來看,還是基金定投比較分散風險,可以做到資金的長期保值增值,尤其在目前整個行情點位比較低的情況下開始,是個不錯的選擇,希望我的回答能對您有幫助!
『貳』 什麼是基金DQII
QDII基金經該國有關部門批准從事境外證券市場的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業務的證券投資基金。和QFII一樣,它也是在貨幣沒有實現完全可自由兌換、資本項目尚未開放的情況下,有限度地允許境內投資者投資境外證券市場的一項過渡性的制度安排。
基金介紹
QDII(國內機構投資者赴海外投資資格認定製度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QDII)制度由香港政府部門最早提出,與CDR(預托證券)、QFII(國外機構投資QDII基金 者到內地投資資格認定製度,即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一樣,將是在外匯管制下內地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的權宜之計,以容許在資本賬項目未完全開放的情況下,國內投資者往海外資本市場進行投資。
QDII意味著將允許內地居民外匯投資境外資本市場,就目前而言,即指投資於香港資本市場。QDII可以為我國有序開放資本市場積累經驗,將為培育內地機構投資者起到積極作用。特別是對香港資本市場,雖然從資金狀況看,對市值已近34000億港元的香港市場而言,可能只是杯水車薪,據有關專家預測如果允許施行QDII,先期進入香港市場的資金不會超過五十億美元。
但一方面由於QDII是香港政府對中央政府提出的建議,中央政府給予認真考慮並著手實施,而且允許境內投資者投資境外市場從來沒有過先例,足見香港在中央政府心中的地位;另一方面,QDII將意味著中國資本市場終於開始穩妥地對外開放。這種利好給市場帶來的影響是極其深遠的。
同時我們也應看到,由於QDII對香港和內地而言,是一個互利互補的計劃,還需要兩地政府共同構想。
『叄』 為什麼基金單日凈值跌幅會超過10
基金不僅單日跌幅會超過10%,單日漲幅也有會超過10%,三種情況下,基金的單日凈值漲跌幅有可能超過10%。
一、分級基金B,即杠桿基金。分級基金指在一個投資組合下,將母基金拆分成兩級或多級份額的基金,風險與收益表現有一定差異。常見的兩級分級基金,母基金拆分成A和B份額,A為約定收益類,B為杠桿份額類。
舉例說明,母基金成立之初份額為1000萬份,A份額和B份額各500萬份,單位凈值為1元,A約定年化收益率為6%(日增長0.016%),剩餘盈虧均為B。
成立首日母基金上漲10%(持有股票全部漲停),總資產增到了1100萬元,總盈利100萬元,A不受漲跌影響,日漲幅為0.016%,當日盈利500*0.016%=8萬元,其餘92萬元盈利均歸B,當日漲幅為92/500=18.4%。
反之,如果成立首日母基金下跌10%(持有股票全部跌停),資產萎縮到900萬元,總虧損100萬元,A日漲幅仍為0.016%,當日盈利還是8萬元,B首先要補貼8萬元給A,還要承擔100萬元的虧損,B的總虧損達到108萬元,當日跌幅為108/500=21.6%。
二、股市接連大跌,機構大額贖回。近期股市風雲突變,自6月中上旬開始呈現連續下跌行情,如果某個基金規模不夠大,單日有多家機構同時大額贖回,達到基金贖回上限,部分資產只能等到次日變現,導致基金單日凈值跌幅加大,出現10%以上的跌幅。
三、投資於境外資產的基金。比如DQII基金可以投資境外的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業務,而一些國家是沒有單日漲跌幅限制的,因此投資於這些證券資產的基金單日漲跌幅就可能超過10%。
『肆』 誰來介紹一些基金,股票的知識.
(1)首先要明白自己投資類型,是穩健型的還是激進型的?
因為如果你買了這些基,那麼在大牛市中,那天天上竄的基會折磨你的內心。
基金分紅和上市公司分紅比較類似,需要先拋售股票,形成可實現收益,然後再實施分紅。基金持有人獲得的是實實在在的分紅收益,
拆分只是改變了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總份額的對應關系,並沒有影響到投資人的資產總值變化。基金拆分不必賣出股票資產。其實拆分基最大的弊端就是會直接導致基金規模迅速擴大,間接影響一段時間里的收益增長迅速.有人認為,只要手上的基要拆分了,就該是考慮換基的時候了(小幅度的分紅不包括在內)。
(2)在300多個基金中怎麼挑選?
建議參考的是基金公司的實力,基金以往市場上的表現,以及基金經理的能力口碑如何。我個人看好,廣發系,南方系,華夏系,易基系,大家選基只用買這些公司里的表現最優的基就可。比如廣發里的廣發聚豐。
(3)用什麼途徑買基金最好?
最好選擇基金公司的網上銷售這一途徑買。
這樣比在銀行櫃台與網上銀行買的優勢在於,一方面手續費便宜許多,
最重要的是,如果你買了一隻基,表現不好,感覺自己買錯了,那麼可以及時地轉換到同基金公司旗下表現好的其他基。
這樣就省去了要從銀行里贖回基再重新買入的時間與費用,一點都不耽誤你天天數錢。
(4)怎樣分配錢買基金?
如果你不是上百萬的資金,那麼以10W為基準,建議持有3-5隻基就可。
長期收益來看,市場上排名前100位中的最好的基與最差的基,收益率相差最多不會超過,15%。
所以只要你買的不是市場上最差的基,完全沒有必要手裡養一堆的基,搞得累不累?
(5)選擇盤大的基金買還是盤小的?
我認為,60億左右規模的基,表現最穩健。
盤子大的,上了百多億的大象,跑起來有時不是太靈活啊。
盤子小的,只有十億或十億以下,一定不要去買,為什麼?
這裡面有一個潛在的風險,那就是有些黑了心的基金公司,會為了賺手續費與管理費強行進行擴模。比如最近的鵬華價值就是個教訓。
(6)怎樣組合配置買基金?
看各大基金的十大重倉。我一直認為,買基,其實就是等於間接買了基金的十支重倉股票。
所以買之前,請看清,你間接持有的股票!這關繫到你持有的基金未來的成長空間,當然這也是我強調基金經理能力的重要性。
好的基金經理,我們根本不用懷疑他的選股與調倉能力,能讓人高枕無憂。
那麼如果你要買2支以上的基的話,就要注意組合配置了,也就是選擇的二支基,其十大重倉最好是互補型的,而不是重疊式重倉。
那樣跟買同一隻基,沒有什麼區別。目前市場的很多基,在十大重倉上重疊性很高,大家要留意看一下。
某些基金系,重倉地產股;某些基金系,重倉的是鋼鐵股;某些基金系,偏重金融股;這里不細說,大家要靠自己研究去發現,其實一點也不難找.
這樣如果你同時看好地產股和金融股,那麼你就要去找重倉這二個行業的基,進行配置購買;其他以此類推。
另,配置有色金屬的有巨田資源和廣小盤,所以這二隻,很適合用來做小倉位配置基。
(7)買基金的前期要做些什麼工作?
學習,分析,權衡,再做出決定
忌諱跟風購買,一看別人說什麼就認為是好的,自己完全不了解的基,你認為你能養得長久嗎?
基金的規模,基金經理,投資風格,這些是最起碼的了解范疇。
更不要因為看到有隻基一段時間里跑得很好,表現出色,就沖進去。
要知道很多基的風格就是漲得快,也跌得快,如果你認可這種風格,可以去買,否則不要為了眼前短暫的利潤而沖動。
(8)應該以什麼心態買基金?
平常心很重要。
不要成天盯著那漲跌榜看,自己的基前十了,就笑,自己的基跌到五十以後了,就郁悶。
要知道前十與十一可能就相差個,0.01%何必呢。。。因為一天中的小小差距,不開心。
長線持有的,也不用天天去看凈值收益,不如拿這些時間來好好學些投資常識。
(9)現在還能買基金嗎?點位這么高.是不是買新基更安全些呢?
關鍵就在於,你是否認定5000點是中國牛市的最高點.
如果認為是,那麼你就沒必要買基了,馬上贖回空倉.
如果認為不是,那麼只要大盤還有1000點的空間,那麼基金就至少還有25%以上的收益空間.你自己權衡要不要進.
就算現在是階段頂,那麼你要麼等回調進,要麼現在進了,放長線投資.
如果說新基是不是比老基更安全,我想無非是凈值的高低造成的.這種想法是走到了誤區里的,是錯誤的.
其實在大盤高位時主要是基金的倉位取決基金的風險系數.新基金因為剛剛建倉,所以倉位會低,風險是小些,但同樣也意味著收益率不高.
如果下一階段大盤看漲,新基金就有踏空的風險.所以你如果看跌後市或認為後市必要調整一段時間,建議你可以買新基金.
在這里我的建議是,資金大的投資者或穩健型投資者,應選擇穩健型的基購買.
有時候跑得快的不一定最適合你.因為跌的也有可能很快喲.
買基金,我還是認為,最適合自己投資風格的才是你眼中最好的基.
『伍』 誰知道DQII計劃是什麼
DQII 國內合資格機構投資者
還有點,你也看下吧
Accredit value 自然增長值
ACE 美國商品交易所
ADB 亞洲開發銀行
ADR 美國預托證券;美國存股證
ADS 美國存托股份
Affiliated company 關聯公司;聯營公司
Aftermarket 後市
AGM 周年大會
Allotment 配股
Alternative investment 另類投資
Amercian Stock Exchange 美國證券交易所
American Commodities Exchange 美國商品交易所
American Depository Receipt 美國預托證券;美國存股證
American Depository Share 美國存托股份
American style option 美式期權
Amex 美國證券交易所
Amsterdam Stock Exchange 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
Annual General Meeting 周年大會
APEC 亞太區經濟合作組織(亞太經合組織)
ASEAN 東南亞國家聯盟 (東盟)
Asian bank syndication market 亞洲銀團市場
Asian dollar bonds 亞洲美元債券
Asset Allocation 資產配置
Asset Management 資產管理
Asset swap 資產掉期
Assignment method 轉讓方法;指定分配方法
ASX 澳大利亞證券交易所
Auckland Stock Exchange 奧克蘭證券交易所
Australian Options Market 澳大利亞期權交易所
Australian Stock Exchange 澳大利亞證券交易所
Back-end load 撤離費
Back to back FX agreement 背靠背外匯協議
Balloon maturity 期末放氣式償還
Balloon payment 最末期大筆還清
Bank, Banker, Banking 銀行,銀行家,銀行業
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 國際結算銀行
Basis swap 基準掉期
Behind-the-scene 未開拓市場
Benchmark 比較基準
Best practice management 最佳做法的管理
Bills department 押匯部
BIS 國際結算銀行
Bona fide buyer 真誠買家
Bond market 債券市場,債市
Bonds 債券,債票
Bonus issue 派送紅股
Bonus share 紅股
Bookbuilding 建立投資者購股意願檔案
Bookrunner 投資意願建檔人; 帳簿管理人
BOOT 建造、擁有、經營、轉讓
Bounced cheque 空頭支票
BP (Basis Point) 基點
Brand management 品牌管理
Break-up fees 破除協議費用
Break-up valuation 破產清理價值評估
Breakeven point 收支平衡點
Bridging loan 臨時貸款/過渡貸款
Broker, Broking, Brokerage House 經紀,證券買賣,證券交易,證券行,經紀行
Brussels Stock Exchange 布魯塞爾證券交易所
BSSM 建造/設備供應-服務/維修
Build, Operate and Transfer 建造、經營、轉讓
Build, Own, Operate and Transfer 建造、擁有、經營、轉讓
Build/Supply-Service/Maintain 建造/設備供應-服務/維修
Bullish 看漲; 看好行情
Business management 業務管理,商務管理,工商管理
Business studies 業務研究,商業研究
Buyer's credit 買方信貸(進口)
By-law 細則; 組織章程
CAC 巴黎CAC指數
CAGR 復合年增長率
Call-spread warrant 歐洲式跨價認股權證
Call option 認購期權
Call protection/provision 贖回保障/條款
Call warrant 認購認股權證
Callable bond 可贖回債券
Cap 上限
CAPEX 資本支出
Capital base 資本金; 資本基楚
Capital expenditure 資本支出
Capitalization 資本值
Capital markets 資本市場,資金市場
Capital raising 融資,籌集資金
Cash-settled warrant 現金認股權證
Cash earnings per share 每股現金盈利
Cash flow 現金流量
CCASS 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
CD 存款證
CEDEL 世達國際結算系統
Central Clearing & Settlement System 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
CEO 行政總栽;行政總監;首席執行官
Certificate of deposit 存款證
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 公司授權/委任書
CFO 財務總監;首席財務官
Chicago Board of Trade 芝加哥交易所
Chicago Board Options Exchange 芝加哥期權交易所
Chicago Mercantile Exchange 芝加哥商品交易所
China banking 中國銀行業
China Capital Markets 中國資本市場,中國資金市場
China International Capital Corporation, CICC 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中金公司
China privatization 中國民營化,中國私有化,中國私營化
China restructuring 中國重組,中國改組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中國證監會
China Stock Markets 中國股票市場,中國股市
Claim 索償
Clawback notification 回撥/增加本地公開發行份額通知
Closed-end fund 封閉式基金
Co-lead manager 副主承銷; 聯席主承銷
Co-manager 副承銷商
Collar 上下限
Commercial loan 商業貸款
Commercial paper 商業票據
Commodity Exchange, Inc. 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紐約)
Company finance 公司融資公司財務
Complex cash flow 復合現金流
Compound annual growth rate 復合年增長率
Conglomerate 集團/聯合大企業/多業公司
Construction in progress 在建工程
Consumer Price Index 消費物價指數
Contingent liability 或有負債
Contractual joint venture 合約性合作/合資經營
Controlling stake/interest 控股權/權益
Conventional cap 傳統上限
Conversion of state assets into state shares 國家資產作價入股
Conversion premium 轉換溢價
Conversion price 轉換價
Converted net collections 轉換後凈收入
Convertible bonds 可轉換債券,可換股債券
COO 營運總監;首席營運官
Copenhagen Stock Exchange 哥本哈根證券交易所
Corporate finance 企業融資
Corporate governance 企業管治,公司治理
Corporate vision 企業視野
Corporatization 公司化
Cost overrun loans 成本墊支貸款
Counsel's opinion 法律顧問意見書
Counterparty credit exposure 對手的信貸風險
Coupon rate 孳息率; 票息
Covered warrant 備兌認股權證
CPI 消費物價指數
Credit facilities 信貸措施
Credit foncia amortization 抵押式攤還法
Credit line 備用信貸
Credit spread 債券息差
Creditwatch 債信觀察
Cross currency interest rate swap 交叉貨幣利率掉期
CSRC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Currency option 貨幣期權
Currency swap 貨幣掉期
Current account deficit 收支往來帳戶赤字
Current/liquid ratio 流動比率
Customs & usages 慣例和用法
DAX 德國綜合指數
Debt issuing vehicles 債務發行工具
Debt service coverage ratio 債務償還比率
Default fine 違約罰金
Defaulting 違約; 不履行義務
Deferred asset 遞延資產
Deferred charges 遞延費用; 待攤費用
Deferred tax 遞延稅項
Deleveraged 削減頭寸
Derivatives 派生產品,衍生產品,衍生金融投資工具
Deutsche Borse AG 德國證券及衍生工具交易所
Deutsche Terminborse 德國期貨交易所
Dilution 攤薄
Directors' undertakings 董事承諾
Disclosure 信息披露
Discount rate 折扣率; 貼現率
Dishonoured cheque 空頭支票
DJIA 道瓊斯工業平均指數
Domesitc Qualified Institutional Investor 國內合資格機構投資者
Double bottom/double dip 雙底 (金融圖表)
Dow Jones Instries Average Index 道瓊斯工業平均指數
DQII 國內合資格機構投資者
Dragon bonds 小龍債券
Drawing expense in advance 預提費用
Dual currency bonds 雙貨幣債券
Due diligence 盡職調查; 審慎
E-commerce 電子商務
E-tailers 網上零售商
Earning per share 每股盈利
EBITDA 未計利息、稅項、折舊及攤銷前盈利
EEC 歐洲經濟共同體 (歐共體)
Emerging market 新興市場
EMU 歐洲貨幣聯盟
Engagement letter 委託書
EPS 每股盈利
Equity, Equities 股本,股權,股票
Equity cushion 股本作墊
EU 歐洲聯盟(歐盟)
Eurodollar bonds 歐洲美元債券
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 歐洲經濟共同體(歐共體)
European Monetary Union 歐洲貨幣聯盟
European Options Exchange 歐洲期權交易所 (阿姆斯特丹)
European style option 歐式期權
European Union 歐洲聯盟(歐盟)
Ex-coupon 不附息票
Exotic option 第二代期權組合(設回報上或下限)
Extendible bonds 可延期債券
Extraordinary item 非經常項目
FEC 外匯券
Federal Open Market Committee 美國聯邦公開市場委員會
Fee-Based Content 收費信息 (互聯網)
Financial Advisor 財務顧問,融資顧問
Financial Business Operation Permit 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
Financial Management 財務管理
Financial Markets, Financial Procts 金融市場,金融產品
Financial Services 金融服務
Fixed asset losses in suspense 待處理固定資產損失
Floating Rate Note 浮息票據
Floor broker 出市經紀
FOMC 聯邦公開市場委員會
Foreign-funded enterprise 外商投資企業
Foreign Exchange 外匯
Foreign Exchange Business Operation Permit 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
Foreign Exchange Certificate 外匯券
Foreign exchange mortgage loan 外匯抵押貸款
Foreign exchange swap center 外匯調劑中心
Formulae Based Amortization 按公式計算的攤還方法
Forward Rate Agreement 遠期利率協議
FRA 遠期利率協議
Franchiser 項目招商人
Franchisor 特許專營受權公司
Frankfurt Stock Exchange 法蘭克福證券交易所
FRN 浮息票據
FTSE Index 倫敦金融時報指數 (又稱富時指數)
Fund Management 基金管理
Futures 期貨
FX 外匯
G&A 一般費用及行政費用
G7 七大工業國
GAAP 一般公認會計原則
Gateway 網關/國際關口局
GATT 關稅及貿易從協定
GDP 國內生產總值
GDR 全球預托證券;全球存股證
Gearing ratio 運用倍數
General Acceptable Accounting Principle 一般公認會計原則
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 Trade 關稅及貿易從協定
General & Administrative Expenses 一般費用及行政費用
General management 一般管理,綜合管理
Global bearer warrant 全球不記名認股權證
Global coordinator 全球協調人
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 全球預托證券;全球存股證
Global finance 全球金融,全球財務
Global financial firm/institution 全球金融公司/機構,世界性金融公司/機構
GNP 國民生產總值
Going public 上市,公開上市
Goodwill amortization 商譽價值攤銷
Government Concessionary & Soft Loan 政府特許及軟性貸款
Greenshoe 綠鞋; 超額發行(選擇)權
Gross domestic proct 國內生產總值
Gross national proct 國民生產總值
Group of Seven 七大工業國
Hang Seng China Enterprise Index 恆生中國企業指數 (香港)
Hang Seng Index 恆生指數 (香港)
Hedge Fund 對沖基金,套保基金
Hedging 對沖; 套保
HIBOR 香港銀行同業拆借利率
HKFE 香港期貨交易所有限公司
HKMA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
HKSAR 香港特別行政區
HKSCC 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
HKSE 香港證券交易所
Holding Company 控股公司
Homepage 首頁(互聯網)
Hong Kong Futures Exchange Ltd. 香港期貨交易所有限公司
Hong Kong Interbank Offer Rate 香港銀行同業拆放利率
Hong Kong Monetary Authority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
Hong Kong Securities Clearing Co. Ltd. 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香港特別行政區
Hong Kong Stock Exchange 香港證券交易所
HSCEI 恆生中國企業指數 (香港)
HSI 恆生指數(恆指) (香港)
Hybrid cap 混合上限
IAS 國際會計准則
ICP 互聯網內容供貨商
Idle funds 閑置資金
IMF 國際貨幣基金
IMM 國際貨幣市場
Implicit deflator 隱性通貨緊縮指數
In-the-money 價內(期權)
Incentive site 魚餌網點(互聯網)
Income tax 所得稅 ; 入息稅; 俸稅
Indexed performance 指數表現
Indicative price 指示性價格
Instrail and Commercial Consolidated Tax 工商統一稅
Information memoranm 資料備忘錄
Information technology 信息科技
Initial Conversion Premium 初次轉換溢價
Initial Public Offering 首次公開招股發行
Institutional investor 機構投資者
Intangible asset 無形資產
Interest Rate Swap 利率掉期
Intergovernmental loan 政府間貸款
Intermediary 中介機構; 中介人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國際會計准則
International Finance 國際融資
International Market 國際市場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國際貨幣基金
International Monetary Market 國際貨幣市場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國際標准化組織
International Trust & Investment Corp. 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國投公司)
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 互聯網內容供貨商
Internet presence 網上廣告
Intrinsic value 內在價值
Investment, Investing 投資
Investment advice, Investment advisor 投資咨詢,投資顧問
Investment bank, Investment banking 投資銀行,投資銀行服務
Investment grade 投資級
Investment research 投資研究
Investor Relations 投資者關系
IPO 初次公開發行,首次公開招股
IRS 利率掉期
ISO 國際標准化組織
Issuer 發行人
IT 信息科技
ITIC 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國投公司)
Joint and several liabilities 共同及連帶責任
Joint global coordinator 聯席全球協調人
Junior mortgage 次級按揭
Korea Composite Index 韓國綜合指數
Korea Stock Exchange 韓國證券交易所
Kuala Lumpur Stock Exchange 吉隆坡證券交易所
L/C 信用狀
LBO 杠桿買斷交易,借貸融資收購
Lead manager 主承銷; 牽頭經辦人
Legal persons shares 法人股
Lender 貸款人
Letter of credit 信用狀
Leverage = level of debt/equity 債務水平/比重
Leveraged Buy Out 杠桿買斷交易,借貸融資收購
LIBOR 倫敦銀行同業拆借利率
Lien 扣押; 扣押權; 留置權
LIFFE 倫敦國際金融期貨及期權交易所
Limited recourse 有限追索權
Liquid Yield Option Note 流動收息權利票據
Liquidity ratio 速動比率
Local toll collecting highway infrastructure index 地方收費公路基楚設施指數
Lock-in 自然出現(條件)
Lock-out 自然消失(條件)
Lock-Up Agreement 鎖定協議
London Commodity Exchange 倫敦商品交易所
London Interbank Offer Rate 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
London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Futures and Options Exchange 倫敦國際金融期貨及期權交易所
London Metal Exchange 倫敦金屬交易所
London Stock Exchange 倫敦證券交易所
London Traded Options Market 倫敦期權市場
Long-term shareholding (loyalty) incentive 長期持股優惠
Long (position) 長倉
Long call 買入認購權; 認購長倉
Long forward 買遠期
Long put 買入認沽權; 認購短倉
Loose bond 短期買賣債券
Low-Budget Operation 小本經營
LSE 倫敦證券交易所
LTOM 倫敦期權市場
LYON 流動收息權利票據
M&A 合並與收購
Madrid Stock Exchange 馬德里證券交易所
Makati Stock Exchange 馬卡地證券交易所
Make-Whole Call 以支付溢價為成本的提前還款權利
Make-Whole Provision 提前贖回補償
Management Best Practice 管理最佳做法
Management Buy-Out, MBO 管理層買斷交易,管理層收購
Management Seminar, Management Tools 管理人員研討會,管理工具
Manila Stock Exchange 馬尼拉證券交易所
Marche a Terme International de France 法國國際期貨及期權市場
Marche des Options Negociables de la Bourse de Paris 巴黎證券交易所期貨市場
Margin call 要求增補按金
Mark-to-market 按市值計價
Market Capitalization 市場資本值; 市值
Market maker 報價商; 市場莊家
Marketable securities 有價證券
MATIF 法國國際期貨及期權市場
Mature market 成熟市場
Medium and long term loans 中長期貸款
Medium Term Note 中期票據
Memoranm Of Understanding 諒解備忘錄
Mergers & Acquisitions, M&A 合並和收購,並購
MFN 最惠國待遇
Milan Stock Exchange 米蘭證券交易所
Monetize 貨幣化
Monopoly Enterprise 壟斷/獨占企業
Montreal Stock Exchange 蒙特利爾證券交易所
Moratorium 凍結; 宣布停止還款; 延期付款命令
Most Favored Nation 最惠國待遇
MOU 諒解備忘錄
MSCI (Morgan Stanley Capital International) 摩根士丹利資本國際
MTN 中期票據
Multi-Lateral Netting 多邊凈額
Multi-Tranche Offering 分期或分多個份額發行
Mutual Funds 共同基金,互惠基金
Nagoya Stock Exchange 名古屋證券交易所
NAPS 國家自動支付系統 (中國)
NASDAQ 納斯達克 (全國證券交易商自動傳報協會)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alers Automated Quotations 全國證券交易商自動報價協會 (美國)
National Automated Payment System 國家自動支付系統 (中國)
NAV 資產凈值
Net Asset Value 資產凈值
Net book value 帳面凈值
New York Cotton Exchange, Inc. 紐約棉花交易所有限公司
New York Futures Exchange 紐約期貨交易所
New York Mercantile Exchange 紐約商品交易所
New York Proce Exchange 紐約農產品交易所
New York Stock Exchange 紐約證券交易所
Non-callable 不可贖回
Non-deliverable 不交收
Non-farm payroll data 非農業人員收入數據
Non-operating income 非經營收入 Non-Performing Loans 不良貸款,逾放款,到期未能償還貸款
Notes receivable 應收票據 Notional size 票面規模
NPLs 不良貸款,逾放款,到期未能償還貸款
『陸』 證券營業部如何從提供通道服務向綜合財富管理轉型
請參考:
經紀業務:從傳統通道向財富管理轉型
編者按:隨著投資者綜合理財需求的覺醒,以綜合金融服務為核心的廣義財富管理將成為證券業乃至整個金融業的主流發展方向。在日前召開的「證券公司創新發展研討會」上,券商普遍認為,行業應把握機會,積極探索差異化的競爭模式,盡快推動經紀業務由傳統通道向財富管理轉型,逐步形成證券公司不可替代的金融中介優勢,促進證券公司向「投資銀行」本源的回歸,引導投資者長期、理性投資理念的形成,進而完善資本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
引 言
投資顧問是證券公司踐行財富管理的切入點與實現方式,傳統客戶服務的模式將從以營業部為主體逐漸轉變為以「人」、以投資顧問為主體,證券公司應圍繞財富管理的體系,分類管理、分類促進,充分發揮並張揚投資顧問的自身特長,引導投顧服務模式的創新。
分析人士指出,財富管理的內涵十分豐富,除了大而全的綜合類證券公司的發展道路以外,憑借自身經營特色與資源優勢,中小型證券公司同樣可就某一細分市場與業務領域進行深入挖掘,進而推動行業特色化經營與差異化競爭格局的形成。
華寶證券
券商創新發展需要五方面政策支持
華寶證券指出,證券公司從綜合理財需求出發,強化對金融產品的專業分析,針對不同類型客戶提供合適的理財產品和專業周到的理財服務。這要求證券公司在整合金融產品、提供投顧服務、構建服務網路等方面形成體系,形成區別於銀行等其他金融機構特色和優勢。
華寶證券認為,不同的證券公司應有不同的發展方向。規模大、業務資格全的證券公司可在充分發揮本土化既有優勢的基礎上,積極推行國際化戰略,把自身打造成為資本規模和實力雄厚、核心競爭能力全面提升,能夠參與國際、國內資本證券市場競爭,運行穩健且可持續發展的大型、綜合性投資銀行。
對於中小證券公司而言,應結合自身特點開拓創新,建立差異化市場競爭策略,形成自身的經營特色。
華寶證券認為,證券公司要創新發展需要五方面的政策支持:
一是進一步拓寬證券公司業務范圍。放鬆營業網點設立條件,豐富代銷綜合金融產品類型實現真正的財富管理服務,打開資產管理業務的投資方向和平台功能,為證券公司特色化發展營造更大的空間。
二是完善證券公司分類和評價體系。建議將有關特色和創新的業務指標納入證券公司的分類評價體系,在一定程度上弱化現有的資本和傳統業務規模決定分類級別的權重,及分類級別又反過來決定券商業務准入的情況。
三是加快推進金融工具研發和上市工作。豐富的金融工具和產品是券商特色經營的基礎,促進各類金融產品和衍生工具的開發和上市交易。
四是適當放鬆杠桿限制,提高證券公司資本利用效率。完善以凈資本為核心的證券公司風險管理體系,提高杠桿率,為證券公司在風險可控、可測、可承受的前提下探索多元化、特色化經營營造更大的空間。
五是完善基礎性制度建設。根據內外形勢的變化,以市場化為導向,完善證券市場發展規劃、修訂《證券法》、《公司法》、《基金法》等基礎法律制度。
招商證券
構建財富管理業務體系必須多方面創新
招商證券認為,要發展財富管理業務,必須發揮券商自身優勢,從監管政策、業務定位、服務模式、產品體系、人員組織、IT系統等多方面進行創新,才能構建有效的財富管理業務模式,從而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獲得應有的市場份額。
招商證券指出,近年來國內券商財富管理業務剛剛起步,目前面臨著諸多問題:首先,國內證券市場個人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佔比較高,投機性強,通過資產配置和長期價值投資進行財富管理的理念還不佔主導地位;其次,受到監管政策和自身產品開發及投資管理能力限制,國內證券公司內部產品的開發和外部產品的代銷均受到影響,可供客戶選擇的有競爭力的產品較少;最後,直接服務客戶的投資顧問無論從數量還是能力素質上都難以滿足財富管理業務的需要。
他們認為,目前國內證券公司開展財富管理業務,從短期來看要應對經紀業務激烈的競爭環境,穩定甚至提升傭金水平;從長期來看,要整合內外部資源建立全方位的財富管理服務平台,形成多元化的盈利模式。為了達到上述目標,綜合分析證券公司業務現狀,招商證券提出了財富管理業務模式構建思路。
首先,具有明確定價標準的高端資訊服務。根據不同層級客戶服務需求的差異性,量身定製的深度資訊服務具有較高的價值度,可以通過提高交易傭金費率的形式來定價。
其次,協助管理業務。向客戶提供全周期的投資組合管理與產品推薦建議,由客戶自行決策交易。
最後,受託管理業務。藉助公司資管平台,以集合理財、定向理財或專項理財形式向客戶提供全面受託資產管理服務。收入包括管理費、業績提成以及交易傭金收入。
此外,招商證券還指出,構建財富管理業務模式的實施路徑主要包括有核心競爭力的產品體系、打造綜合性的財富管理平台和提升服務團隊專業素質。
華泰證券
券商財富管理業務要避免「邊緣化」困境
華泰證券表示,從通道服務向財富管理轉型是券商發展的必然趨勢。券商發展財富管理應立足經紀業務,統籌資產管理、投資銀行等業務資源和客戶資源,努力整合其他外部金融產品服務,著力向高凈值客戶和機構客戶提供差異化、綜合化、集成化的金融服務。
近年來,國內券商紛紛推進經紀業務轉型,打造理財服務品牌和新型客戶服務體系,但華泰證券認為,現階段的經紀業務轉型總體上仍沒有突破基於通道服務的中介收費盈利模式,轉型目標模式也尚不明晰。與現有經紀業務模式相比,財富管理很大程度上起到對客戶財富全面保護及對客戶投資能力持續教育提高的職能,使投資顧問成為真正的金融醫生,從對客戶索取變成給予,從而建立券商與客戶利益共贏的機制。
為此,推動券商經紀業務從通道服務向財富管理轉型,不僅是順應行業發展趨勢的要求,也是經紀業務轉型升級的目標模式,更是對券商業務功能的全面升級和業務角色的重塑再造。發展財富管理業務可以推動券商對客戶的價值挖掘由傳統的顯性價值挖掘轉變到終身價值挖掘,推動經紀業務由傭金模式主導向傭金與費用模式並重轉化,提高券商高端客戶個性化服務能力,提升券商在財富管理市場中的話語權和在綜合金融服務競爭中的比較優勢,避免「邊緣化」困境。
華泰證券表示,構建財富管理體系是一個券商內部整個運營與管理制度改造的系統工程,涉及整個公司業務前後台的組織架構與業務流程的分解、整合、創新與再生。要以客戶需求為核心,以財富管理部門為抓手,整合資源打造客戶鏈條和服務鏈條,並使客戶鏈與服務鏈有機對接。
華泰證券建議,鑒於券商經紀業務轉型總體處於通道模式與理財模式階段,券商財富管理業務的發展及體系構建應立足現實,著眼長遠,在戰略上適當超前政策規定,充分發揮券商比較優勢,找准目標客戶定位,從產品層面到理財規劃層面,從人才層面到技術支撐層面分步驟推進。
中信建投
構建財富管理體系各方條件已具備
中信建投表示,證券公司構建財富管理體系已刻不容緩。結合國外成熟經驗看,證券公司構建財富管理體系不是錦上添花的選擇,而是公司生存和發展的必經階段。
他們認為,當前,證券公司面對行業內外部的激烈競爭和客戶日益增長和豐富的理財需求,唯有通過不斷創新,構建出以客戶為中心的財富管理體系,才能踏上新的發展之路。
據中國證券業協會初步統計顯示, 2010年底,券商共有4555家營業部,創造經紀業務及服務凈收入1085億元;2011年底,營業部總數增加至5032家,而經紀業務及服務凈收入僅為689億元。一年時間,營業部數量增加477家,創造收入卻減少396億元。
「這組數據顯示經紀業務沒有擺脫靠天吃飯的困境,也顯示出券商根據客戶的需求構建財富管理體系,從而改變目前收入模式單一、簡單競爭局面的必要性。」 中信建投表示。
隨著居民財富的積累和通貨膨脹的日益加劇,市場需要能夠滿足居民財富保值增值的產品和服務;不斷涌現的金融工具和產品使得客戶多樣化需求得以有效滿足;投資顧問體系的建立使得證券公司具備了一支服務客戶的專業化隊伍;近幾年,支持創新的政策頻出,構建財富管理體系具備了政策條件。
構建財富管理體系,中信建投認為主要內容應該包括:一是發展和豐富投資顧問業務,擴大投顧服務內容;二是提供針對性的資管產品,滿足客戶多樣化個性化的投資理財需求;三是篩選、推介第三方理財產品,豐富財富管理體系產品線。這其中,發展和豐富投顧業務是基石,通過不斷擴大投顧的服務范圍來為投資者提供全方位的財富管理咨詢;豐富財富管理體系的產品線滿足客戶多樣化個性化的投資需求是實現手段。
東吳證券
探索特色化經營新思路
東吳證券表示,目前,中國資本市場正在由新興市場向成熟資本市場跨越,證券公司作為資本市場最重要的中介服務機構,也面臨快速發展的歷史機遇。東吳證券對特色化經營思路進行了再思考,搶抓機遇、迎接挑戰。
東吳證券認為,今年以來,在監管層主導下推進的「定準底線、放大空間」的發展新思路指引下,行業發展環境氣象一新,中國資本市場正進入向成熟市場邁進的新起點,這必將從制度上加速推進證券行業的新一輪增長。
為迎接新的機遇和挑戰,新年伊始,東吳證券便在全公司范圍內深入廣泛的開展「轉型升級、創新發展」大討論,公司主要領導深入基層,與廣大幹部員工進行深入細致的座談調研,解放思想,全面動員,廣泛徵集創新建議。在此基礎上,公司於4月22日以「轉型升級,改革創新」為主題,就公司創新發展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
首先,新定位,根據地戰略在深化中加強。全面深化根據地建設。主要做法是,加快分公司轉型,打造綜合金融平台,繼續深化根據地戰略。
其次,新合作,綜合優勢在平台中顯現。為了更好的促進蘇州市經濟社會發展,推動區域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優化升級,加快區域資本市場的發展,加強金融創新和高新產業發展力度,提升區域金融環境和金融服務能力,公司與各縣市政府簽訂了財務顧問協議。
第三,新對接,特色服務在創新中完善。為了全面對接需求,提升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東吳證券將「縮短服務半徑、擴大服務范圍」作為行動指南,積極推動傳統業務轉型,向「以 客戶為中心」的業務模式轉變。
第四,新融合,企業文化在演繹中升華。公司要成功實現創新轉型,首先要做到思想統一。
國信證券
理想投顧業務體系應具備六大要素
「投資顧問業務是經紀業務從傳統通道服務向財富管理轉型的著力點和引擎。」 國信證券表示,無論是因為經濟環境的變化、高凈值群體增加還是行業競爭的需要,突破傳統的通道服務向滿足客戶多元化理財需求的財富管理轉型已成為券商經紀業務發展的共識。
國信證券認為,一個較為理想的投顧業務支持體系應該具備基本的六大要素:專業、穩定的投資顧問團隊;完善的客戶關系管理平台;創新的產品設計與開發;及時、有效、充足的信息資訊支持;科學的考核與評價體系。
國信證券指出,在上述六大要素中,「專業、穩定的投資顧問團隊」和「創新的產品設計與開發」是當前券商投資顧問業務最為薄弱的環節,也是難以形成差異化競爭的瓶頸。
今年以來,監管層在如何促進經紀業務創新方面,已有若干舉措,比如證券公司代銷多元化金融產品管理規定已在徵集意見、保證金賬戶作為支付渠道也在創新課題中有所體現,這些政策的變革對券商的轉型意義重大。在此基礎上,國信證券提出三點促進業務發展的建議。
首先,全行業推行證券服務明碼標價。為保護投資者利益,促進證券行業長遠發展,呼籲全行業推行證券服務項目明碼標價。
其次,嘗試更加多元化的收費方式。與投資收益掛鉤的收費模式希望予以支持,在此基礎上,能否探索將投資顧問收費同客戶盈利掛鉤,更加能夠體現投資顧問的專業水平和價值,促使證券公司關注客戶資產的保值增值。
第三,探索將投顧業務與資產管理業務有效結合,滿足資產委託管理型客戶的需求。
通過「小額定向資產管理」方式由投資顧問直接提供滿足資產委託管理型客戶需求的服務,在客戶授權范圍內,為其直接提供個性化的「資產配置」和「賬戶管理」,這需要進一步得到政策的支持。
長城證券
以投顧發展為核心全面改造經紀業務
長城證券表示, 傳統意義上的經紀業務的交易代理已經逐步成為一個基礎的職能,而不再是收入的主要來源,通過客戶群、投資目標、投資工具和策略等方面的不斷創新來獲得多元化的收益成為經紀業務的主要發展方向。證券行業的轉型重點是要打開市場和業務空間,要能直接服務於居民、企業和政府部門的投資和資本需求。
長城證券認為,成熟的境外市場的經驗的確是我們學習和借鑒的對象,但國內證券市場無論市場、客戶還是證券公司的成熟度都與成熟市場差距很大,因此我們只能在學習的基礎上,建立適合自身的發展目標和路徑。
從國內的具體情況來看,證券行業的轉型重點是要打開市場和業務空間,要能直接服務於居民、企業和政府部門的投資和資本需求。考慮到各證券公司的業務和管理能力、客戶基礎、地域等因素的不同,加上監管部門的創新帶動作用,不同公司在經紀業務的轉型方面的考慮和選擇是有所不同的,轉型的重點可以有如下方面:營銷模式、客戶管理模式、特色客戶服務、多樣化的金融產品、創新業務、跨市場、跨境市場交易服務。
同時,基於成本和基礎能力的考慮,部分公司或在部分業務上可能採取對外合作的方式實現擴展,如銀行、信託、保險、基金公司,甚至第三方的財富管理、私募、咨詢服務等機構。
針對投顧業務的發展,長城證券提出了三方面建議:一是明晰法規界定與解釋;二是分類管理、分類發展。投資顧問是一項成長型的業務,僅依靠一套標准難以明晰其職能定位,因此,有必要結合經紀業務轉型要求,對投資顧問分類發展、管理與促進;三是券商建立健全支持體系。從券商自身來看,在行業頂層設計的同時,決策層也應結合競爭特點,選擇相對明確的投顧定位及業務發展方向,藉此建立一套完整的支持體系,將投顧個人品牌轉化為公司品牌。
大同證券
行業創新將由行政主導型向市場主導型轉化
「創新同時意味著毀滅。」 大同證券認為,證券行業創新之路的成功必將是過去傳統的、同質化的、服務低端化的經紀業務模式的結束,取而代之的將是新型的、特色化的、具備核心競爭力的全新經紀業務模式的開始。
他們認為,當前,創新發展已經成為整個行業的共識,而此次創新之路與前幾年大為不同。之所以如此判斷,是因為在此前的牛市行情背景下,券商不需要自主創新就可以獲得非常可觀的經紀業務收入,其創新的內生動力很弱,行業的創新更多地體現為行政主導型。
而近兩年來,傳統的粗放式經營模式已經沒有出路,迫使券商不得不重新審視原有的模式,思考如何通過轉型來扭轉被動的經營局面,創新開始成為券商發自內生性的必然選擇。因此,行業創新也將由原來的行政主導型向市場主導型轉化。
可以預見,一旦市場主導型創新被大大激發出來,市場的活力將是前所未有的,對券商不同經營模式、行業差異化發展格局的打造等都將會產生革命性的影響,同時對我們這類券商的沖擊和影響也將會是根本性的。
基於這樣的判斷,大同證券認為,在未來三到五年,不論是做全產業鏈綜合經營的券商,還是只做產業鏈中某一段的專業化經營的券商,需要秉承以下幾個理念:
首先,需要有非常清晰的戰略定位。在未來的發展中,券商需要明確與自身資源相匹配的戰略定位,清晰自身的市場定位,從而實現券商之間戰略定位的差異化。
其次,要注重優勢互補與合作共贏。在以往整個行業業務高度同質化的時期,券商間的合作空間很小,基礎也很薄弱。但是,隨著證券行業創新步伐的加快,業務領域深度、廣度的不斷挖掘,專業化分工將越來越細,這將大大拓寬券商間的合作空間,同時也會加強行業內的資源配置。
第三,創新不是形式上的簡單照搬和盲從。創新的本質是突破,即突破舊的思維定勢和舊的成規戒律,但在創新時,仍然要基於企業自身的定位、可匹配的資源來進行,切忌脫離企業自身的實際,一哄而上,盲目跟風。
銀河證券
以「大投顧業務」為抓手實施創新
銀河證券表示,在未來三年內內,銀河證券將經紀業務轉型的發展戰略定為——以「大投顧業務」為抓手,實施以客戶中心的金融產品創新發展戰略。
銀河證券認為,券商實現經紀業務轉型,必須重新梳理自身的市場定位、經營模式,取長補短,確立新的戰略方向,在新的市場形勢下重新確立比較優勢。
具體到銀河證券的「大投顧業務」體系,銀河證券介紹說,「大投顧業務」是中國銀河證券以中國證監會《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為准繩,以金融產品創新為發展戰略,協同公司各條業務線共同構建的投資顧問業務體系。
具體講,該業務體系包括以下六個方面:
一是產品銷售型業務。 以總部投資顧問部統一生產的資訊產品為核心,通過簽約服務人員為關聯客戶推薦、匹配公司統一提供的投資顧問資訊產品,並據此獲取增值服務傭金收入。
二是產品配置型業務。以財富管理的方法和流程為標准,為目標客戶提供資產配置服務,並據此獲取金融產品銷售收入。
三是投資建議型業務。 通過為目標客戶提供投資建議,簽署《投資顧問服務協議》,並據此獲取投資顧問服務費用(包括固定收費或按賬戶資產收取賬戶管理費用)。
四是研究銷售型業務。利用公司分析師資源和研究資源,通過為目標客戶提供研究服務,獲取研究銷售收入;或者利用公司分析師資源和研究資源,為基金公司、私募基金、保險公司等機構提供研究服務,並據此獲取分倉傭金收入。
五是專戶投顧型業務。為資產總值100萬元以上的單一客戶介紹公司定向資產管理業務或基金公司定向資產管理業務,或為資產5000萬元以上的客戶介紹基金公司一對一專戶理財業務,並據此獲取交易傭金收入或賬戶管理費收入。
六是綜合服務型業務。客戶的綜合性服務需求為公司各業務線的服務資源,通過簽署《投資顧問服務協議》,採用固定收費或賬戶管理費等方式獲得綜合性服務收入。
『柒』 基金有哪些種類
根據不同標准,可以將證券投資基金劃分為不同的種類:
(1)根據基金單位是否可增加或贖回,可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這要看情況),通過銀行、券商、基金公司申購和贖回,基金規模不固定;封閉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續期,一般在證券交易場所上市交易,投資者通過二級市場買賣基金單位。
(2)根據組織形態的不同,可分為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基金通過發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資基金公司的形式設立,通常稱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投資人三方通過基金契約設立,通常稱為契約型基金。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均為契約型基金。
(3)根據投資風險與收益的不同,可分為成長型、收入型和平衡型基金。
(4)根據投資對象的不同,可分為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期貨基金等。
『捌』 投顧執業資格符合新規私募基金高管資格嗎
一、《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簡析
《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內部控制指引》」)分為五章三十三條,主要從私募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的目標與原則、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及內部監督等方面的制度建設進行自律管理,構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的自律監管框架。
(一)目標與原則
《內部控制指引》第四條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總體目標是:(一)保證遵守私募基金相關法律法規和自律規則。(二)防範經營風險,確保經營業務的穩健運行。(三)保障私募基金財產的安全、完整。(四)確保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財務和其他信息真實、准確、完整、及時。
目前設立私募基金管理機構不設行政審批,整個私募投資的業態也尚處於監管未成體系的階段,有鑒於此,基金業協會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以自律的形式形成符合目標的內控制度並運行,核心還是信息披露和募集行為,後續發布的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有助於內控制度的進一步落地。
(二)內部控制的健全、有效
《內部控制指引》第六條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建立與實施有效的內部控制,應當包括下列要素:(一)內部環境:包括經營理念和內控文化、治理結構、組織結構、人力資源政策和員工道德素質等,內部環境是實施內部控制的基礎。(二)風險評估:及時識別、系統分析經營活動中與內部控制目標相關的風險,合理確定風險應對策略。(三)控制活動:根據風險評估結果,採用相應的控制措施,將風險控制在可承受范圍之內。(四)信息與溝通:及時、准確地收集、傳遞與內部控制相關的信息,確保信息在內部、企業與外部之間進行有效溝通。(五)內部監督:對內部控制建設與實施情況進行周期性監督檢查,評價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現內部控制缺陷或因業務變化導致內控需求有變化的,應當及時加以改進、更新。
第七條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牢固樹立合法合規經營的理念和風險控制優先的意識,培養從業人員的合規與風險意識,營造合規經營的制度文化環境,保證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誠實信用、勤勉盡責、恪盡職守。
該等條款從企業文化、合規理念、風控優先、信息溝通等角度對內控的健全和有效提出了要求,總體說來較為原則,但也有以下較為實質性的的條款:
如第八條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遵循專業化運營原則,主營業務清晰,不得兼營與私募基金管理無關或存在利益沖突的其他業務。
這是否意味著管理人目前流行的跟投基金投資的項目將受到限制?畢竟如果將管理人的主營業務界定為管理基金,那麼直投便不是其主營業務,這有待於後續實踐中基金業協會的進一步態度。
第九條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健全治理結構,防範不正當關聯交易、利益輸送和內部人控制風險,保護投資者利益和自身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建立有效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勵約束機制,確保工作人員具備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職業操守和專業勝任能力。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具備至少2名高級管理人員。
根據第第十二條的規定,這2名高管人員當中,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設置負責合規風控的高級管理人員,將風控提到一個較高的高度。
到底什麼才屬於合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呢?後續出台的《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的規定做了區分,即從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的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總經理、副總經理、合規\風控負責人等)均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從事非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的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員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其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合規\風控負責人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規\風控負責人不得從事投資業務。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一)通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的考試科目含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及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根據中國基金業協會《關於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基協字[2015]112號),符合相關考試成績認可規定情形的,可視為通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二)最近三年從事投資管理相關業務並符合相關資格認定條件。此類情形主要指最近三年從事資產管理相關業務,且管理資產年均規模1000萬元以上。(三)已通過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期貨從業資格考試、銀行從業資格考試並符合相關資格認定條件;或者通過注冊會計師資格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等金融相關資格考試並符合相關資格認定條件。(四)中國基金業協會資格認定委員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擬通過上述第(二)、(三)情形的認定方式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員,還應通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考試,方可認定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已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員,應當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及《關於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要求,每年度完成15學時的後續培訓方可維持其基金從業資格。
(三)控制活動的具體要求
《內部控制指引》第十四條至第二十四條從業務流程式控制制、授權控制、募集控制、財產分離、防範利益沖突、投資控制、託管控制、外包控制、信息系統控制和會計系統控制等具體方面的內部控制制度進行了規范。其中較為實質的條款包括:
第十七條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委託募集的,應當委託獲得中國證監會基金銷售業務資格且成為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中國基金業協會」)會員的機構募集私募基金,並制定募集機構遴選制度,切實保障募集結算資金安全;確保私募基金向合格投資者募集以及不變相進行公募。
這意味著如果人委託募集的,受託人必須具有相應的銷售資格,進一步規范募集行為,這在後續發布的募集行為管理辦法中應該會有進一步的體現。
第十九條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建立健全相關機制,防範管理的各私募基金之間的利益輸送和利益沖突,公平對待管理的各私募基金,保護投資者利益。
同一個基金管理人管理數支基金的現象較為常見,《內部控制指引》進一步明確要求管理人的公平對待原則,防止利益輸送。
第二十一條規定,除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私募基金應當由基金託管人託管,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建立健全私募基金託管人遴選制度,切實保障資金安全。
今後,私募基金由銀行等託管人託管將成為常態,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資金的使用。
(四)制度制定和上傳
《內部控制指引》第二十九條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本指引要求制定相關內部控制制度,並在中國基金業協會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填報及上傳相關內部控制制度。
《內部控制指引》發布後,預測將會有大量的基金管理人要求律師起草、修訂、規范相關內部控制制度,以滿足監管要求。
二、《私募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簡析
《私募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分為七章三十一條,主要從信息披露的主體和對象、信息披露的內容和方式、各種期間的信息披露、信息披露的事務管理、信息披露的自律管理等方面進行規定主要內容如下: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和披露方式
《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指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託管人,以及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和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中國基金業協會)規定的具有信息披露義務的法人和其他組織。
同一私募基金存在多個信息披露義務人時,應在相關協議中約定信息披露相關事項和責任義務。
信息披露義務人委託第三方機構代為披露信息的,不得免除信息披露義務人法定應承擔的信息披露義務。
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
也就是說,信息披露的主要義務人還是基金管理人,但如存在託管人的,託管人也是義務人,且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得通過約定免除其法定的披露義務。
關於披露的方式,根據第五條、第六條的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規定通過中國基金業協會指定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備份平台報送信息;投資者可以登錄相關平台查詢信息。
私募基金管理人過往業績以及私募基金運行情況將以私募基金管理人向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備份平台報送的數據為准。
即信息披露義務人可以採取信件、傳真、電子郵件、官方網站或第三方服務機構登錄查詢等非公開披露的方式向投資者進行披露,並應通過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備份平台報送信息。但一定要保持其信息披露的「非公開性」,即不得公開披露或者變相公開披露。就披露的具體要求應有基金合同約定,即十五條規定:基金合同中應當明確信息披露義務人向投資者進行信息披露的內容、披露頻度、披露方式、披露責任以及信息披露渠道等事項。
但根據《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起草說明,本辦法規定投資者可以登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備份平台進行信息查詢。投資者登錄平台後只能夠查詢到其購買的基金產品的相關信息,中國基金業協會將會負責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備份平台的建設和維護,並保護私募基金管理人和投資者的商業秘密。由於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備份平台目前正在建設之中,本辦法第五條、第六條的具體實施安排,中國基金業協會將另行通知。
(二)信息披露內容
根據《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九條的規定: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向投資者披露的信息包括:(一)基金合同;(二)招募說明書等宣傳推介文件;(三)基金銷售協議中的主要權利義務條款(如有);(四)基金的投資情況;(五)基金的資產負債情況;(六)基金的投資收益分配情況;(七)基金承擔的費用和業績報酬安排;(八)可能存在的利益沖突;(九)涉及私募基金管理業務、基金財產、基金託管業務的重大訴訟、仲裁;(十)中國證監會以及中國基金業協會規定的影響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其他重大信息。
(三)信息披露禁止行為
《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基金信息,不得存在以下行為:(一)公開披露或者變相公開披露;(二)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三)對投資業績進行預測;(四)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五)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或者基金銷售機構;(六)登載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的文字;(七)採用不具有可比性、公平性、准確性、權威性的數據來源和方法進行業績比較,任意使用「業績最佳」、「規模最大」等相關措辭;(八)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和中國基金業協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私募與公募畢竟不同,不僅披露頻次、內容有差別,同時,私募也不得公開披露。另外,對業績進行預測以及使用極限詞語宣傳是私募宣傳中比較常見的現象,目前,新《廣告法》對此也進行了禁止性規定。
(四)不同期間的信息披露
1、基金募集期間的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了基金募集期間的信息披露內容,即應當在宣傳推介材料(如招募說明書)中向投資者披露如下信息:(一)基金的基本信息:基金名稱、基金架構(是否為母子基金、是否有平行基金)、基金類型、基金注冊地(如有)、基金募集規模、最低認繳出資額、基金運作方式(封閉式、開放式或者其他方式)、基金的存續期限、基金聯系人和聯系信息、基金託管人(如有);(二)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基金管理人名稱、注冊地/主要經營地址、成立時間、組織形式、基金管理人在中國基金業協會的登記備案情況;(三)基金的投資信息:基金的投資目標、投資策略、投資方向、業績比較基準(如有)、風險收益特徵等;(四)基金的募集期限:應載明基金首輪交割日以及最後交割日事項(如有);(五)基金估值政策、程序和定價模式;(六)基金合同的主要條款:出資方式、收益分配和虧損分擔方式、管理費標准及計提方式、基金費用承擔方式、基金業務報告和財務報告提交制度等;(七)基金的申購與贖回安排;(八)基金管理人最近三年的誠信情況說明;(九)其他事項。
2、基金運行期間的信息披露
根據《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私募基金運行期間分為季度披露和年度披露,即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每季度結束之日起10個工作日以內向投資者披露基金凈值、主要財務指標以及投資組合情況等信息。單只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規模金額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應當持續在每月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以內向投資者披露基金凈值信息。
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4個月以內向投資者披露以下信息:(一)報告期末基金凈值和基金份額總額;(二)基金的財務情況;(三)基金投資運作情況和運用杠桿情況;(四)投資者賬戶信息,包括實繳出資額、未繳出資額以及報告期末所持有基金份額總額等;(五)投資收益分配和損失承擔情況;(六)基金管理人取得的管理費和業績報酬,包括計提基準、計提方式和支付方式;(七)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信息。
3、臨時性信息披露
除季度披露(規模大的還包括月度披露)、年度披露外,《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也規定了臨時性披露制度,即根據第十八條的規定,發生以下重大事項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及時向投資者披露:(一)基金名稱、注冊地址、組織形式發生變更的;(二)投資范圍和投資策略發生重大變化的;(三)變更基金管理人或託管人的;(四)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的;(五)觸及基金止損線或預警線的;(六)管理費率、託管費率發生變化的;(七)基金收益分配事項發生變更的;(八)基金觸發巨額贖回的;(九)基金存續期變更或展期的;(十)基金發生清盤或清算的;(十一)發生重大關聯交易事項的;(十二)基金管理人、實際控制人、高管人員涉嫌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正在接受監管部門或自律管理部門調查的;(十三)涉及私募基金管理業務、基金財產、基金託管業務的重大訴訟、仲裁;(十四)基金合同約定的影響投資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項。
(五)其他
此外,《信息披露管理辦法》還對信息披露事務的管理、自律性要求、罰則等進行了具體的規定。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並不是一刀切,其規定並不是完全適用於所有類型的私募基金。即根據《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起草說明,由於證券類私募基金與股權或其他類私募基金在流動性、估值、認購贖回等方面存在差異,辦法對二者披露的內容和頻度也有一定區分。辦法中有關信息披露內容有些可能對於股權或其他類型私募基金來說確不適用的,此種情況下可以參照適用。中國基金業協會也會根據不同類型私募基金的特點,制定相應的披露內容和格式指引,供私募基金管理人參照使用。
三、登記事項公告簡析
《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登記事項公告》」)的主要內容包括取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明、加強信息報送、法律意見書、審計報告、高管人員資質要求(見本文第一部分)等四個方面加強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相關事項,主要內容如下:
(一)取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明
根據《登記事項公告》的規定,為了防止「招搖撞騙」,基金業協會此前發放的紙質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書、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電子證明不再作為辦理相關業務的證明文件。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的規定,中國基金業協會以通過協會官方網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基金管理人辦結登記手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備案最新情況,以中國基金業協會網站「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http://gs.amac.org.cn)」和「私募匯」手機APP客戶端公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實時基本情況為准。社會公眾和投資者可通過上述兩個官方渠道查詢相關信息。
(二)「光桿司令」將被禁止
根據《登記事項公告》的規定,對於沒有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將分類處理,具體如下:
1、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新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辦結登記手續之日起6個月內仍未備案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中國基金業協會將注銷該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
2、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已登記滿12個月且尚未備案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5月1日前仍未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中國基金業協會將注銷該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
3、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已登記不滿12個月且尚未備案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8月1日前仍未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中國基金業協會將注銷該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
被注銷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若因真實業務需要,可按要求重新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對符合要求的申請機構,中國基金業協會將以在官方網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況的方式,為該申請機構再次辦結登記手續。
(三)提交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的要求
《登記事項公告》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於每年度四月底之前,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填報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
1、自《登記事項公告》發布之日起,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要求提交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的,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相應整改要求之前,中國基金業協會將暫停受理該機構的私募基金產品備案申請。同時,中國基金業協會將其列入異常機構名單,並通過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
(http://gs.amac.org.cn)對外公示。一旦私募基金管理人作為異常機構公示,即使整改完畢,至少6個月後才能恢復正常機構公示狀態。
2、新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機構成立滿一年但未提交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的,中國基金業協會將不予登記。
(四)提交法律意見書的要求
這是本次最重磅的要求,看來律所的生意來了,即《登記事項公告》發布之日起,新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發生部分重大事項變更,需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提交中國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具體適用如下:
1、自《登記事項公告》發布之日起,新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機構,需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作為必備申請材料。對於本公告發布之日前已提交申請但尚未辦結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請機構,應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
2、已登記且尚未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首次申請備案私募基金產品之前按照上述要求補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
即「光桿司令」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首次申報基金產品時必須補交法律意見書。
3、已登記且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國基金業協會將視具體情形要求其補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
雙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一定需要補交法律意見書。
4、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請變更控股股東、變更實際控制人、變更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等重大事項或中國基金業協會審慎認定的其他重大事項的,應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項變更專項法律意見書》。
關於法律意見書的具體要求和格式,協會發布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指引》,根據該指引,該法律意見書也屬於《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管理辦法》、《律師事務所證券法律業務執業規則(試行)》規定的范圍,必須在盡職調查的基礎上對本指引規定的內容發表明確的法律意見,製作工作底稿並留存,獨立、客觀、公正地出具《法律意見書》,保證《法律意見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法律意見書》應當由兩名執業律師簽名,加蓋律師事務所印章,並簽署日期。用於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法律意見書》的簽署日期應在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申請之日前的一個月內。《法律意見書》報送後,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修改其提交的私募登記申請材料;若確需補充或更正,經中國基金業協會同意,應由原經辦執業律師及律師事務所另行出具《補充法律意見書》。需要律師發表法律意見的事項包括:(一)申請機構是否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並有效存續。(二)申請機構的工商登記文件所記載的經營范圍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申請機構的名稱和經營范圍中是否含有「基金管理」、「投資管理」、「資產管理」、「股權投資」、「創業投資」等與私募基金管理人業務屬性密切相關字樣;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稱中是否含有「私募」相關字樣。(三)申請機構是否符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22條專業化經營原則,說明申請機構主營業務是否為私募基金管理業務;申請機構的工商經營范圍或實際經營業務中,是否兼營可能與私募投資基金業務存在沖突的業務、是否兼營與「投資管理」的買方業務存在沖突的業務、是否兼營其他非金融業務。(四)申請機構股東的股權結構情況。申請機構是否有直接或間接控股或參股的境外股東,若有,請說明穿透後其境外股東是否符合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和中國基金業協會的規定。(五)申請機構是否具有實際控制人;若有,請說明實際控制人的身份或工商注冊信息,以及實際控制人與申請機構的控制關系,並說明實際控制人能夠對機構起到的實際支配作用。(六)申請機構是否存在子公司(持股5%以上的金融企業、上市公司及持股20%以上的其他企業)、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方(受同一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控制的金融企業、資產管理機構或相關服務機構)。若有,請說明情況及其子公司、關聯方是否已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七)申請機構是否按規定具有開展私募基金管理業務所需的從業人員、營業場所、資本金等企業運營基本設施和條件。(八)申請機構是否已制定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已經根據其擬申請的私募基金管理業務類型建立了與之相適應的制度,包括(視具體業務類型而定)運營風險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機構內部交易記錄制度、防範內幕交易、利益沖突的投資交易制度、合格投資者風險揭示制度、合格投資者內部審核流程及相關制度、私募基金宣傳推介、募集相關規范制度以及(適用於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的公平交易制度、從業人員買賣證券申報制度等配套管理制度。(九)申請機構是否與其他機構簽署基金外包服務協議,並說明其外包服務協議情況,是否存在潛在風險。(十)申請機構的高管人員是否具備基金從業資格,高管崗位設置是否符合中國基金業協會的要求。上海契石投資咨詢有限公司,高管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總經理、副總經理(如有)和合規\風控負責人等。(十一)申請機構是否受到刑事處罰、金融監管部門行政處罰或者被採取行政監管措施;申請機構及其高管人員是否受到行業協會的紀律處分;是否在資本市場誠信資料庫中存在負面信息;是否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是否被列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企業名錄;是否在「信用中國」網站上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等。(十二)申請機構最近三年涉訴或仲裁的情況。(十三)申請機構向中國基金業協會提交的登記申請材料是否真實、准確、完整。(十四)經辦執業律師及律師事務所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此外,對於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若申請變更控股股東、變更實際控制人、變更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等重大事項或中國基金業協會審慎認定的其他重大事項,需向中國基金業協會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項變更專項法律意見書》,對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項變更的相關事項逐項明確發表結論性意見。《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項變更專項法律意見書》的要求參見上述《法律意見書》的相關要求。
從前述需要律師發表法律意見的事項來看,相當繁雜,從管理人的主體資格、人員、內控、風險等各個層面都提出了要求律師出具意見的要求。
《內部控制指引》、《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和《登記事項公告》這三大招出台後,可以預見的是,基金業協會將會全面修訂《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並頒布私募基金募集、基金合同內容與必備條款、私募基金管理人從事投資顧問服務、託管、外包等系列行業行為管理辦法和指引,不斷完善私募基金行業自律管理的規則體制,營造規范、誠信、創新的私募行業發展環境。
『玖』 LOF ETF DQII 分別是什麼意思
Lof 是指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發行並上市交易的開放式基金。LOFs投資者既可以通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託的銷售機構以基金份額凈值進行基金的申購、贖回,也可以通過交易所市場以交易系統撮合成交價進行基金的買入、賣出。
ETF 又稱交易所交易基金。ETF是一種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產品,交易手續與股票完全相同。ETF管理的資產是一攬子股票組合,這一組合中的股票種類與某一特定指數,如上證50指數,包涵的成份股票相同,每隻股票的數量與該指數的成份股構成比例一致,ETF交易價格取決於它擁有的一攬子股票的價值,即「單位基金資產凈值」。ETF的投資組合通常完全復制標的指數,其凈值表現與盯住的特定指數高度一致。比如上證50ETF的凈值表現就與上證50指數的漲跌高度一致。
DQII QDII就是國內有資質的基金公司經證監會等管理機構審核批准後,可以到境外股市投資買賣股票的境外投資(炒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