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物業管理師考試條件
㈠ 注冊物業管理師報名條件
物業管理師指按照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通過對房屋建築及與之相配套的設備、設施和場地進行專業化維修養護管理以及維護相關區域環境衛生和公共秩序,為業主、使用人提供服務的人員。
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屬於國家設定的准入性考試。通過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合格者,由人事部頒發統一印製,人事部、建設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師資格證書》,經注冊後,可以物業管理師的名義擔任物業管理項目負責人,可負責物業管理項目的管理工作,也可從事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實行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考試。
報考條件
據《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物業管理師資格認定考試辦法》的管理規定參加考試的人員分為兩類:
(一)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1)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參加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
1.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中專學歷,工作滿10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8年。
2.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4年。
3.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3年。
4.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2年。
5.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碩士學位,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2年。
6.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博士學位,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1年。
7.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學位的,工作年限及從事物業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2)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以申請參加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申請人在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從事工作及物業管理相關實踐年限證明。台灣地區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考試的辦法另行規定。
(3)外籍專業人員申請參加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注冊和執業等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4)報考條件中,土建類包括哪些專業:
土建類,是指一切和水、土、文化有關的基礎建設的計劃、建造和維修。總的來說土建類包括建築學,城市規劃,土木工程,環境工程,建築環境與設備工程,建築技節能技術與工程,城市地下空間工程,歷史建築保護工程,景觀建築設計,水務工程,農業工程,設施農業科學與工程,建築設施智能技術,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建築電氣與智能化,景觀學,風景園林,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工程管理。
(二)物業管理師資格認定考試報名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身體健康,評聘為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擔任物業管理項目經理或物業管理項目管理處主任及以上職務滿5年,管理過2個以上物業管理項目,管理面積達到20萬平方米,管理業績良好,取得建設部頒發的物業管理經理崗位培訓合格證書,並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和(2)中各一項的在職在編人員,可報名參加物業管理師資格認定考試。
(1)學歷與工作經歷
1.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5年。
2.具有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10年。
3.具有中專學歷,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15年。
(2)專業水平與業績
1.在有國內統一刊號(CN)或國際刊號(ISSN)的期刊上,作為第一作者發表過物業管理專業論文2篇及以上(每篇不少於2000字);
2.出版有統一書號(ISBN)的物業管理相關專業著作(本人獨立撰寫章節在30000字以上)。
3.獲得物業管理相關專業省部級以上科技成果獎項目的主要技術負責人(前5名)。
㈡ 報考注冊物業管理師的條件是什麼有年齡限制嗎
你如果說的是建設部的,現在已經延期了,具體時間還不知道
http://www.cin.gov.cn/gsgg/gg/qtgg/200709/t20070907_122686.htm
公告
由於國家行政性收費立項工作暫停,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收費項目的申請未得到財政部的批復,2007年度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不能進行。待考試收費立項後,盡快組織全國統一考試。
全國物業管理師制度管理委員會
二○○七年九月六日
㈢ 2017年物業管理師報考條件
物業管理師的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參加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
(一)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中專學歷,工作滿10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8年。
(二)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4年。
(三)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3年。
(四)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2年。
(五)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碩士學位,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2年。
(六)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博士學位,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1年。
(七)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學位的,工作年限及從事物業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3)注冊物業管理師考試條件擴展閱讀:
物業管理師的免考條件:
(一)免試3個科目(報考級別為「1」)的條件:
符合報考條件,在2006年10月底前參加了《物業管理實務》科目的考試並合格的人員,且於2004年12月31日前,評聘工程類或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10年的人員:
可免試《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物業經營管理》和《物業管理實務》科目,只參加《物業管理綜合能 力》科目的考試。
參加1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一次通過。
(二)免試2個科目(報考級別為「2」)的條件:
符合第(一)條,並於2004年12月31日前,評聘工程類或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10年的人員,可免試《物業管理基 本制度與政策》、《物業經營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物業管理實務》、《物業管理綜合能力》2個科目的考試。
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一次通過。
(三)免試1個科目(報考級別為「3」)的條件:
符合第(一)條,且在2006年10月底前,參加了《物業管理實務》科目的考試並合格的人員,可免試《物業管理實務》科目,只參加《物業管理基 本制度與政策》、《物業經營管理》和《物業管理綜合能力》3個科目的考試。
參加3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㈣ 注冊物業管理師考試取證都需要什麼資格
物業管理師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建設部組織成立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負責擬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組織命題,建立並管理考試試題庫等工作。人事部組織專家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考試試題,組織實施考試工作;會同建設部研究確定合格標准,並對考試考務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參加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
(一)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中專學歷,工作滿10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8年。
(二)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4年。
(三)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3年。
(四)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2年。
(五)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碩士學位,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2年。
(六)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博士學位,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1年。
(七)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學位的,工作年限及從事物業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合格,由人事部、建設部委託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建設部用印的《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以不正當手段取得《資格證書》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收回《資格證書》。自收回《資格證書》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