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證條件
❶ 不動產證怎麼辦理
辦理不動產權證一種是可以委託相關辦理機構辦理,另一種就是親自去辦理,具體辦理流程如下:
一、初始登記:
1、購房者需要在交房使用之日起的60天內,將其房屋產權等級資料報送房管部門,由房管部門辦理初始登記,購房者可在入住三個月後向開發商咨詢初始登記情況,或者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信息網自行查詢。
2、初始登記階段房管部門需要查看開發商的五證兩書。五證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兩書是指《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查看開發商的五證兩書是確保開發商買房手續完成、買房資格健全的手段。
二、填寫《房屋權登記申請表》:
購房者在確定初始登記完成後,主動到房屋管理部門領取並填寫《房屋(地)權登記申請表》。填寫完成後,讓開發商簽字蓋章。提醒各位購房者,部分開發商手中有現成蓋好章的表格,購房者可以直接到開發商處領取並填寫。購房者可以事先向開發商詢問,產權證應該在哪個部門辦理,然後直接向該部門咨詢,省去奔波之苦。
三、拿測繪圖(表):
不動產權登記部門要確定產權證上的房屋信息,測繪表是標注面積的重要依據,購房者必須攜帶。如何取得測繪圖(表)呢?購房者需到開發商指定的房屋面積計量站申請並領取測繪表,更多內容請關注查查吧,購房者也可以攜帶個人身份證直接到開發商處領取,或向登記部門申請對房屋面積進行測繪。
四、在開發商處領取辦證相關文件
辦證所需要的文件多而雜,購房者在填寫申請表的時候應該提前咨詢相關部門,明確需要領取哪些必要的申請文件,一次准備齊全。相關文件主要包括購房合同、房屋結算單、大房產證復印件等,需要開發商蓋章的地方也不能落下。
五、交公共維修金、契稅等費用:
公共維修基金是由房產所在地區的小區代辦收取(部分城市),還有部分城市是銀行代收公共維修基金。購房者尤其要注意:無論是小區代辦收取還是銀行代收,都必須保留好繳納憑證,這兩筆款項的繳納憑證是辦理房產證的重要文件,一旦遺失會影響辦理產權證時間。
六、提交申請材料:
材料主要包括:蓋章的申請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預售合同的買賣雙方關於房號、房屋實測面積和房價結算的確認書;測繪表、房屋登記表、分戶平面圖兩份;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契稅完稅或減憑證;購房者身份證明(復印件核對原件);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協議;銀行的提前還貸證明。備齊以上申請材料後,即可向房屋管理部門遞交申請。
七、規定時間內領取房屋產權證:
購房者攜帶房屋管理部門的領取證書通知書,按照通知書上的時間領取不動產權證書。期間,需要繳納印花稅(貼花)和產權登記費、工本費。在繳納相應費用時,購房者要仔細核對不動產權證上的信息,面積、位置、權利人姓名、權屬狀態等信息尤為重要。
(1)不動產證條件擴展閱讀
根據國務院《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規定,不動產登記一般經過「申請→受理→審核→公示→登簿→發證」六個環節。
首先,符合登記條件的農戶以戶為單位,由戶主或戶主指定的委託人向鄉鎮(街道)提出書面登記申請。同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
4、土地權屬來源材料;
5、竣工規劃核實和宅基地核實確認材料;
6、房屋符合規劃或建設的材料;
7、原不動產權證書原件。
據了解,為減輕群眾負擔,目前農村宅基地和住房不動產登記免收登記費、土地權屬調查費及證書工本費。而村民申請辦證,也不涉及契稅繳納。
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2015年3月1日起《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正式實施。與此同時,江蘇徐州和四川瀘州兩地頒發了全國第一本不動產權證書。這標志著全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落地。
❷ 辦不動產證需要什麼證件
第一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是辦理房產證的必要前提條件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其需要辦理的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門。第二管理部門領取並填寫《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表》第三領取測繪圖可以到開發商指定的房屋面積計量站申請並領取測繪表,或者帶身份證直接到開發商處領取,也可以向登記部門申請對房屋面積進行測繪。第四領取相關文件這些文件包括購房合同、房屋結算單、房產證復印件等。填寫好的申請表需要請開發商審核並蓋章。第五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契稅第六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第七照規定時間領取不動產證
❸ 房產證換成不動產證需要什麼條件
舊的房產證並非一定要換「新證」。只要市民沒有辦理抵押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的需要,就不需要換證,原來的房產證繼續有效。沒有規定要在一定期限內「換證」,也不需要在沒有發生產權變更時自行到不動產登記中心登記,以後依法辦理變更、轉移等登記工作時,將逐步更換為新的不動產登記簿證。
不動產權證與房產證有何不同:
新的「不動產權證」比現在的「房產證」內容更詳細,對使用年限進行了明確規定。房產證上寫有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土地狀況;而不動產權證對比房產增加了鐳射區,不動產編號、使用期限等內容。
寫你名不等於你的房!你家房產證上有你,但是也不代表這房子就是你的!房產證升級為不動產證後,根據有關規定,房產所有權的最高效力來自於房產登記;房子作為不動產物權,它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都需要依法登記!未經登記,不發生法律效力。所以說,「房產證」上的名字根本沒意義,「不動產登記簿」上的名字才標志著房產的真正所屬。
不動產登記有哪些影響:
賣房更方便(再不用土地、房屋多個部門跑手續);避免一房多賣的情況(可查詢不動產產權歸屬,防坑又防騙);農民受益(農村土地作為集體土地的一部分納入統一登記)。
申請不動產登記時需提交哪些材料:
1. 登記申請書;2. 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3. 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4. 不動產界址、面積等材料;5. 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6.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❹ 辦理房產證的條件是什麼
確定開發商已經進行初始登記:辦理房產證的必要前提條件就是要確定開發商已經進行初始登記。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4條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其需要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到管理部門領取並填寫申請表:接下來就是去管理部門領取一份《房屋(地)所有權登記申請表》並且填寫好,不過在申請表填寫完之後需要開發商簽字蓋章,有些開發商手裡會有現成蓋好章的表格,那麼直接填寫就可以了。不過可以事先向開發商詢問,房產證到哪個部門辦理,這樣可以節約很多時間。
到相關部門領取測繪圖(表):測繪圖(表)也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因為它是登記部門確定房產證上標注面積的重要依據。我們可以到開發商指定的房屋面積計量站申請並且領取測繪表,或者也可以帶上身份證到開發商處領取,向登記部門申請對房屋面積進行測繪。
辦理過戶登記: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
領取房產證:辦理好過戶手續以後,買方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時需要帶好證件和資料,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就可領取房產證。
總結:其實辦理房產證的流程看似復雜和麻煩,其實你只要掌握了這個流程的順序,那麼就方便多了。值得提醒的是,辦理房產證的注意事項有,要仔細核對賣方人的相關證件是否真實有效,仔細檢查協議上的內容是否按照要求嚴格執行,最後希望朋友們可以順利辦理好房產證。
❺ 不動產證辦理條件
一、登記收件。產權登記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記收件。登記收件表示主管機關接受產權人主張權利的申請。因此,產權人必須填寫申請書,並交驗有關證明、證件;經審查符合登記條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請書,收存需要進一步審查的有關證明、證件。
二、勘丈繪圖。它是對已申請產權登記的房地產逐戶、逐處進行實地勘察,查清房地現狀,丈量計算面積,核實牆體歸屬,繪制分丘平面圖,補測或修測房屋分幅平面圖,為產權全面審查和制圖發證提供依據。
三、產權審查。對申請登記的房屋,經過認真細致的實地勘察和丈量制圖,掌握了房屋全部實況資料以後,即可轉入產權審查。
產權審查是以產權檔案的歷史資料和實地調查勘察的現實資料為基礎,以國家現行的政策、法律和有關的行政法規為依據,對照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牆界表、產權證件、證明,逐戶、逐棟認真審查其申請登記的房屋產權來源是否清楚,產權轉移和房屋變動是否合法等整個復雜細致的工作過程。
需要說明的是,這里的產權審查是全面的、更為細致的產權審查,是經過了登記收件勘丈繪圖後的產權審查。
四、繪制權證。對申請人申請的房地產,經過審查確認可以頒發產權證後,應及時轉入制權證階段。這個階段的主要工作是繪制應頒發的產權證件。
五、收費發證。它是產權登記發證工作的最後程序,要求把應收的登記費收繳入庫,把應發出的權證發放到所有權人手中。
發放產權證前,必須全面檢查應發放的權證有無差錯,是否已交納契稅。個人購買商品房,辦理房產證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
1、購房合同(正本);
2、購買發票(原件);
3、竣工決算書(原件);
4、個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必須本人親自到場辦理,如果委託他人辦理必須提供經過公正的委託書。
六、單位購買商品房,辦理房產證需持:
1、購房合同(正本);
2、購買發票(復印件);
3、竣工決算書(原件);
4、單位介紹信(同時還需註明單位性質、委託何人前來辦理);
5、《住房質量保證書》、《住房使用說明書》。
❻ 辦房屋不動產證需要哪些證件
1、辦理房屋不動產登記證的,需要交驗當事人(房主)的有效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已婚的)原件才能辦理;
2、具體辦理程序及條件,當事人可以參照《房屋登記辦法》第11--15條的規定辦理。
《房屋登記辦法》(建設部令第168號):
第十一條申請房屋登記,申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交申請登記材料。
申請登記材料應當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應當提交經有關機關確認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
申請人應當對申請登記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房屋登記。
第十二條申請房屋登記,應當由有關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但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請房屋登記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權利;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取得房屋權利;
(三)因繼承、受遺贈取得房屋權利;
(四)有本辦法所列變更登記情形之一;
(五)房屋滅失;
(六)權利人放棄房屋權利;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條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
共有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以由相關的共有人申請,但因共有性質或者共有人份額變更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❼ 辦理房屋不動產需要哪些證件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範文本等信息。
(7)不動產證條件擴展閱讀:
房屋所有權。不動產是指實物形態的土地和附著於土地上的改良物,包括附著於地面或位於地上和地下的附屬物。不動產不一定是實物形態的,如探礦權和采礦權。
不動產是財產劃分的一種形態。因不動產對人們生活影響重大,且具有耐久性 、稀缺性 、不可隱匿性和不可移動性等特點,故許多國家法律對其均有特殊規定。
最核心的不動產類型就是土地。而以土地為基礎再進行擴展,有其他的類型。在法律上有分離說與吸收說之分。根據吸收說,房屋被土地吸收,成為土地的組成部分,不能成為獨立的不動產。
參考資料:網路-《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