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收入確認的條件
① 收入 費用確認 條件
收入確認的一般規定
國稅函[2008]875號文件規定,企業銷售商品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確認收入的實現:
(1)商品銷售合同已經簽訂,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相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2)企業對已售出的商品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實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4)已發生或將發生的銷售方的成本能夠可靠地核算。
費用確認是指何時、以何種金額登記本期發生的費用。費用的確認,主要依據的是費用配比原則。傳統會計觀念認為,費用是產生營業收入所花費的努力,因此,收入和費用是密切相關的,確認費用必須與收入的確認配合在一起進行,因而費用的確認亦稱為費用的配比
費用確認的原則
費用的實質是資產的耗費,但並不是所有的資產耗費都是費用。因此,就需明確什麼樣的資產耗費應確認為費用。由於發生的費用的目的是為了取得收入,那麼費用的確認就應當與收入確認相聯系。因此,確認費用應遵循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原則、權責發生制原則和配比原則。 (一)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原則。按照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原則,某項支出的效益及於幾個會計年度(或幾個營業周期),該項支出應予以資本化,不能作為當期的費用;如果某項支出,在一個會計期間內確認為費用。這一原則為費用的確認,給定了一個時間上的總體界限。正確地區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保證了正確地計量資產的價值和正確地計算各期的產品成本、期間費用及損益。 (二)權責發生制原則。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原則,只是為費用的確認作出時間上的大致區分,而權責發生制原則則規定了具體在什麼時點上確認費用。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凡是當期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作為當期的費用;凡是不屬於當期的費用,即使款項已在當期支付,也不應當作為當期的費用。 (三)配比原則。按照配比原則,為產生當期收入所發生的費用,應當確認為該期的費用。配比原則的基本含義在於,當收入已經實現時,某些資產(如物料用品)已被消耗,或已被出售(如商品),以及勞務已經提供(如專設的銷售部門人員提供的勞務),已被耗用的這些資產和勞務的成本,應當在確認有關收入的期間予以確認。如果收入要到未來期間實現,相應的費用應遞延分配於未來的實際受益期間。因此,費用的確認,要根據費用與收入的相關程度,確定哪些資產耗費或負債的增加應從本期收入中扣減。
費用確認的標准
根據上述費用確認原則,在確認費用時,一般應遵循以下三個標准: (一)按費用與收入的直接聯系(或稱因果關系)加以確認 凡是與本期收入有直接因果關系的耗費,就應當確認為該期間的費用。這種因果關系具體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經濟性質上的因果性,即應予以確認的費用與期間收入項目具有必然的因果關系,也就是有所得必有所費,不同收入的取得是由於發生了不同的費用;二是時間上的一致性,即應予以確認的費用與某項收入同時或結合起來加以確認,這一過程也就是收入與費用配比的過程。例如,如果企業銷售出去的商品是直接與所產生的營業收入相聯系的,那麼,該項銷售商品的成本就可以隨同本期實現的銷售收入而作為該期的費用;如果企業採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商品,應按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確認收入。在這種情況下,按商品全部銷售成本與全部銷售收入的比率,計算出本期應結轉的營業成本,並與本期所確認的營業收入相配比。 (二)直接作為當期費用確認 在企業中,有些支出不能提供明確的未來經濟利益,並且,如果對這些支出加以分攤也沒有意義,這時,這些費用就應採用這一標准,直接作為當期費用予以確認,例如,固定資產日常修理費等。這些費用雖然與跨期收入有聯系,但由於不確定性因素,往往不能肯定地預計其收益所涉及的期間,因而就直接列作當期的費用。 (三)接系統、合理的分攤方式確認 如果費用的經濟效益有望在若干個會計期間發生,並且只能大致和間接地確定其與收益的聯系,該項費用就應當按照合理的分配程序,在利潤表中確認為一項費用。如,固定資產的折舊和無形資產的攤銷都屬於這一情況。一般地,我們將這類費用稱為折舊或攤銷。
② 收入的確認條件
①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的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買方;
②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控制;
③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合理流入企業;④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③ 收入的確認條件是什麼
當企業與客戶之間的合同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企業應當在客戶取得相關商品控制權時確認專收入:屬
1、合同各方已批准該合同並承諾將履行各自義務;
2、該合同明確了合同各方與所轉讓商品或提供勞務(以下簡稱「轉讓商品」)相關的權利和義務;
3、該合同有明確的與所轉讓商品相關的支付條款;
4、該合同具有商業實質,即履行該合同將改變企業未來現金流量的風險、時間分布或金額;
5、企業因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有權取得的對價很可能收回。
(3)服務收入確認的條件擴展閱讀
收入要點
收入是財務會計的一個基本要素。
1、廣義的收入概念將企業日常活動及其之外的活動形成的經濟利益流入均視為收入;
2、狹義的收入概念則將收入限定在企業日常活動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總流入;
3、我國現行制度採用的是狹義的收入概念,即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
④ 收入的確認條件包括其定義么
收入的定義及其確認條件
(一)收入的定義
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根據收入的定義,收入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徵:
1. 收入是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
日常活動是指企業為完成其經營目標所從事的經常性活動以及與之相關的活動。
2. 收入是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
收人應當會導致經濟利益的流人,從而導致資產的增加。例如,企業銷售商品,應當收到現金或者有權在未來收到現金,才表明該交易符合收入的定義。但是在實務中,經濟利益的流入有時是所有者投入資本的增加所導致的,所有者投入資本的增加不應當確認為收入,而應當將其直接確認為所有者權益。
3. 收入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的增加
與收入相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入應當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的增加,不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經濟利益的流入不符合收入的定義,不應確認為收入。
(二)收入的確認條件
收入在確認時除了應當符合收入定義外,還應當滿足嚴格的確認條件。收入只有在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從而導致企業資產增加或者負債減少、且經濟利益的流入額能夠可靠計量時才能予以確認。因此,收入的確認至少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是與收入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二是經濟利益流入企業的結果會導致企業資產的增加或者負債的減少;三是經濟利益的流入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⑤ 滿足哪些條件才能確認收入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的收入准則規定:
銷售商品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確認為收入:
1、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2、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
4、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5、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收入准則規定,銷售商品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一)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二)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通常情況下,企業售出商品後不再保留與商品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不再對售出商品實施有效控制,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已經轉移給購貨方,應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
(三)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
收人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是指收入的金額能夠合理地估計。如果收入的金額不能夠合理估計,就無法確認收入。企業在銷售商品時,商品銷售價格通常已經確定。但是,由於銷售商品過程中某些不確定因素的影響,也有可能存在商品銷售價格發生變動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新的商品銷售價格未確定前通常不應確認銷售商品收入。企業通常應按從購貨方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確定收人金額;合同或協議價款延期收取具有融資性質時,企業應按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確定收入金額;已收或應收的價款不公允的,企業應按公允的交易價格確定收入金額。
(四)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人企業,是指銷售商品價款收回的可能性大於不能收回的可能性,即銷售商品價款收回的可能性超過50%。企業在確定銷售商品價款收回的可能性時,應當結合以前和買方交往的直接經驗、政府有關政策、其他方面取得信息等因素進行分析。企業銷售的商品符合合同或協議要求,巳將發票賬單交付買方,買方承諾付款,通常表明滿足本確認條件(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人企業)。如果企業判斷銷售商品收入滿足確認條件確認了一筆應收債權,以後由於購貨方資金周轉困難無法收回該債權時,不應調整原確認的收入,而應對該債權計提壞賬准備、確認壞賬損失。如果企業根據以前與買方交往的直接經驗判斷買方信譽較差,或銷售時得知買方在另一項交易中發生了巨額虧損,資金周轉十分困難,;或在出口商品時不能肯定進口企業所在國政府是否允許將款項匯出等,就可能會出現與銷售商品相關的經濟利益不能流人企業的情況,不應確認收入。
(五)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通常情況下,銷售商品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合理地估計,如庫存商品的成本、商品運輸費用等。如果庫存商品是本企業生產的,其生產成本能夠可靠計量;如果是外購的,購買成本能夠可靠計量。有時,銷售商品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不能夠合理地估計,此時企業不應確認收入,已收到的價款應確認為負債。
⑥ 會計科目中「收入」科目的確認條件是什麼
會計科目「收入」科目的確認分為:1、銷售收入的確認2、提供勞務收入的確認3、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的確認4、建造合同收入的確認
⑦ 簡述三種不同收入的確認條件
新的會計制度規定,企業銷售商品時,如果同時符合以下5個條件,可以確認收入:內(1)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容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買方;(2)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控制;(3)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4)相關的收入能夠可靠地計量 ; (5)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的計量 ; 百練會計為您解答
⑧ 勞務收入的確認條件是什麼
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應當採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提供勞務收入。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提供勞務交易的完工進度確認收入與費用的方法。 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是指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2)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3)交易的完工進度能夠可靠地確定。 (4)交易中已發生和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企業確定提供勞務交易的完工進度,可以選用下列方法: (1)已完工作的測量。 (2)已經提供的勞務占應提供勞務總量的比例。 (3)已經發生的成本占估計總成本的比例。 企業應當按照從接受勞務方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確定提供勞務收入總額,但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不公允的除外。 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按照提供勞務收入總額乘以完工進度扣除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提供勞務收入後的金額,確認當期提供勞務收入;同時,按照提供勞務估計總成本乘以完工進度扣除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勞務成本後的金額,結轉當期勞務成本。 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提供勞務交易結果不能夠可靠估計的,應當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1)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能夠得到補償的,按照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金額確認提供勞務收入,並按相同金額結轉勞務成本。 (2)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不能夠得到補償的,應當將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計入當期損益,不確認提供勞務收入。 企業與其他企業簽訂的合同或協議包括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時,銷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勞務部分能夠區分且能夠單獨計量的,應當將銷售商品的部分作為銷售商品處理,將提供勞務的部分作為提供勞務處理。 銷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勞務部分不能夠區分,或雖能區分但不能夠單獨計量的,應當將銷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勞務部分全部作為銷售商品處理。66
⑨ 收入確認的四個條件
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非所有者投入資本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包括銷售商品收入、勞務收入、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股利收入等,但不包括為第三方或客戶代收的款項。
收入的確認至少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與收入相關的經濟利益應當很可能流入企業;
二、經濟利益流入企業的結果會導致資產的增加或者負債的減少;
三、經濟利益的流入額能夠可靠計量。
⑩ 收入的確認條件
新的會計制度規定,企業銷售商品時,如果同時符合以下5個條件,可以確認收回入:
(1)企業已將商品所答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買方;
(2)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控制;
(3)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4)相關的收入能夠可靠地計量 ; (5)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的計量 ; 百練會計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