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我國公務員應當具備的條件
㈠ 公務員具備那些條件
第十六條 報考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版國籍;
(二)年齡權為十八周歲以上,三十五周歲以下;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前款第(二)、(七)項所列條件,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可以適當調整。
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不得設置與職位要求無關的報考資格條件。
第十七條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公務員: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八條 報考者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第十九條 報考者應當向招錄機關提交報考申請材料,報考者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當真實、准確。
招錄機關根據報考資格條件對報考申請進行審查,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報考者是否具有報考資格。
㈡ 考取國家公務員我需要具備那些基本條件
可以參考2016年國考公務員的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10月15日至1997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2016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4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外,主要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央機關直屬市(地)級機構職位、縣(區)級及以下職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0%左右的職位用於招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地處艱苦邊遠地區的中央機關直屬機構縣(區)級以下職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根據《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2014〕61號)採取措施適當降低進入門檻。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5年10月。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更多要求詳見公告職位表。
㈢ 請問公務員需要具備什麼樣的條件
公務員考試報考的基本條件有: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回上、35周歲以下(1977年7月答1日至1995年6月30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經招錄機關同意報考,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所報考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所報考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所報考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八)具備所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到報名的時候,您可以看招考的職位表,這個是最關鍵的。
2014年湖北省公務員考試備考指導,行測就是看教材,做真題扎實基礎——再各個擊破,專項練習——考前模擬——查缺補漏
申論就是平時積累時事政治,看人民日報,半月談這些,每周寫一篇文章,長此以往,公務員考試就不愁了。
㈣ 什麼是是我國公務員應當具備的首要條件
我國公務員應當具備的首要條件是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其他條件包回括: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答籍
2.年齡為十八周歲以上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的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具有大專以上文化文憑
7.省級以上公務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8.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㈤ 簡答題我國公務員應具備哪些條件
2015國家公務員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10月15日至1996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2015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3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外,應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央直屬市(地)級機構職位、縣(區)級及以下職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0%左右的職位用於招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10月。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㈥ 公務員應該具備那些條件
樓上的太籠統了。公務員考試的硬性要求:一個是學歷:大專以上;一個是年齡:內35周歲以下。
其他容要求:專業:部門有要求,也有專業不限的;年齡:部門的在25周歲以下,還有30周歲以下的,具體的看簡章,就是職位表;身體:只要沒有什麼大的缺陷就可以了,不是聾啞盲,還有特別嚴重的疾病就可以了!
平時多關注下人事廳的網站或是公務員考試網。那裡說的很清楚
最後祝你成功!
㈦ 公務員應具備哪些條件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公務員考試條件請查看招考公告,也可以登錄福建中公教育官網進行查詢。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㈧ 國家公務員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國家公務員考試的的前提條件如下(有些招考單位或者具體崗位,可能會有另外的一些條件,視具體情況而定):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7年10月16日至1995年10月16日期間出生),2014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2年10月16日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中
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除部分特殊職位外,應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央直屬市(地)級機構職位、縣(區)級及以下職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
理的事業單位),10%左右的職位用於招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願
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
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
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
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10月31日。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名。
曾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
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㈨ 公務員考試應具備哪些條件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陝西人事考試網提醒您:
2016年陝西公務員考試公告預計在2016年3月中下旬發布,我們為您整理了2015年陝西公務員考試的報考條件,您可以參考下:
一、報考條件
(一)報考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3月30日至1997年3月29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其中,報考人民警察職位須符合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標准和體檢特殊標准;
6.具有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報考特警為高中學歷)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上述第2、6項所列條件,如與職位資格條件不一致時,以職位規定的具體條件為准。
(二)招考的范圍對象
招考范圍為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
1.常住戶口在陝西省(2015年3月22日之前已正式落戶,下同);
2.陝西生源;
3.陝西區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4.2015年、2014年畢業生報考選調生鄉鎮長助理職位的;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的研究生(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報考以本科學歷為起點職位的;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法醫學、臨床醫學專業畢業生,報考法醫職位的;
7.由陝西省有關主管部門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符合服務期等有關規定的四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特設職位。
8.陝西兵源的退役士兵報考公安特警的。
(三)退役士兵報考公安特警職位的資格條件
具備下列兩項條件之一的退役士兵可報考公安特警職位:
1.年齡在25周歲(含)以下,具有大專學歷(包括入伍前、服役期間、退役後取得的學歷)且具有2年(含)以上軍齡(軍齡計算時間截止2014年12月1日,下同)的退役士兵(不限服役部隊、服役崗位,以及大專及以上學歷所對應的專業);
2.年齡在25周歲(含)以下,具有高中學歷(含中專、技校、職業高中),5年(含)以上軍齡,從解放軍特種部隊或者武警部隊退役的士兵。
(四)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曾因個人重大過失被辭退或取消錄用資格的、未經批准自行離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在試用期內的;曾在各級公務員錄用考試中作弊被終身禁考的,或2010年以來曾在各級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被取消資格並作禁考處理,仍在禁考期限內的不準許報名。
2.在近年來參加公務員考試錄用中,公告中明確規定對在面試資格復審合格後無正當理由放棄的人員,在禁考期限內的;全省統一考試錄用的服務期未滿的基層政法幹警定向培養人員或正在定向培養學習的不準許報名。
3.現役軍人不準許報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生不準許報名。同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生中本科或研究生人員也不準許用以往取得的學歷報名。
4.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用人單位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應當迴避情形的職位。
5.屬於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人民警察其他情形的人員,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考的基本條件和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人員,不準許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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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您生活愉快,考試成功!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㈩ 公務員考試所需具備的條件
一、報考條件(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4年10月15日至1992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69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招考職位要求有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的,是指報考人員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或「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類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