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陝西政法幹警報考條件
① 2014年陝西公安特警招考是有哪些條件的人可以報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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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錄用計劃與招考范圍
(一)錄用計劃
錄用特警計劃共計220名。其中,面向退役士兵士官(以下簡稱「士兵」)錄用計劃105名,面向警官院校警察類相關專業畢業生錄用計劃115名(詳見附件)。
(二)招考范圍
1.退役士兵
陝西籍兵源或戶口在陝西(截至2014年9月28日已辦結落戶手續,下同)的退役士兵。
2.陝西生源或戶口在陝西的警官院校警察類相關專業畢業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滿18周歲,不超過25周歲(1988年10月9日至1996年10月9日期間出生);
4.具有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身體條件達到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標准,符合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准和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准(人民警察職位),以及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標准。
7.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報考職位的學歷、專業等條件
1.面向退役士兵招考特警職位的學歷條件為高中(含中專,下同)及以上學歷。其中,面向高中學歷退役士兵招考特警,報考對象應是從解放軍大軍區或集團軍直屬特種作戰旅(團、大隊),省軍區或集團軍直屬偵察分隊,空軍部隊特勤崗位、海軍陸戰隊特戰(偵察)分隊、二炮部隊特勤崗位,以及武警部隊(含公安現役部隊;以下簡稱「解放軍特種部隊和武警部隊」)退役的人員,須有5年(含)以上軍齡(軍齡計算時間截止2014年12月1日,下同)。大專學歷(包括入伍前、服役期間、退役後取得的學歷)的退役士兵不限服役部隊、服役崗位,以及大專及以上學歷所對應的專業;須有2年(含)以上軍齡。
2.警官院校畢業報考人員的學歷條件為大專及以上,專業要求為警察類相關專業(詳見附件)。對附表中未列入的專業,請報考人員與資格審查單位聯系咨詢。
(三)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曾因個人重大過失被辭退或取消錄用資格的、未經批准自行離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在試用期內的;曾在各級公務員錄用考試中作弊在禁考期限內的,或自2010年以來參加各級機關公務員考試被認定填報虛假信息等仍屬取消報名資格期限內的不準許報名。
2.在近年來參加公務員考試錄用中,公告中明確規定對在面試資格復審合格後無正當理由放棄的人員,在禁考期限內的;全省統一考試錄用的服務期未滿的基層政法幹警定向培養人員或正在定向培養學習的不準許報名。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不準許報名。同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中本科或研究生人員也不準許用以往取得的學歷報名。
4.退役士兵中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不得報考面向高中學歷招考的職位。
5.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用人單位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應當迴避情形的職位。
6.不符合本次招考的基本條件和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人員,以及屬於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人民警察)其他情形的人員,不準許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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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考政法幹警對身高有要求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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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幹警報考的職位資格條件
1.學歷條件
(1)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人員,須具有法學類專業本科學歷,並取得法學學士學位。
(2)報考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須具有本科學歷,並取得學士學位。
(3)報考專科升本科的人員,須具有專科學歷。
(4)報考專科層次定向退役士兵職位的人員須為高中(含同等學力)及中專學歷;報考司法系統專科層次職位的人員須為大專(除公安類、司法類、法律類的專業)學歷。
(5)對於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如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路教育、夜大、電大等,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學歷的,其畢業生可以報考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職位。2001年以後的學歷證書可以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上查詢,在該網能查到的學歷即為國民教育學歷。凡無學歷電子注冊或與國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畢業證書格式要求不符的其他證書等均不屬於國民教育序列畢業證書。
2.其他資格條件
報考者須同時具備職位要求的性別、專業、年齡、政治面貌等資格條件,具體見《陝西省2013年基層政法機關幹警招錄定向培養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除報考不限專業的職位外,報考人員需判斷自己所學專業是否符合擬報考職位的專業條件。報考人員可對照《陝西省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專業指導目錄(修訂)》(見《招考公告》附件)中設置的專業類別及其包含的具體專業,選擇自己符合專業條件的職位。若所學專業(含留學回國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陝西省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專業指導目錄(修訂)》,則可選擇與專業要求條件相近、相似的職位,並通過報考職位表後所附資格審查單位聯系電話進行咨詢確認。
學歷、學位等證書,均須在面試前資格復審時進行核驗。
3.特設職位報考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特設職位時,應如實填寫相關項目的服務處所、起止時間,以及批准機關等。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時應提交有關證明材料。
①根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文件精神,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服務期滿,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以上等次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可報考職位表中確定的特設職位(2010年、2011年招聘的西部計劃人員須服務滿2年)。
2011年之前選聘的大學生村官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服務期滿,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以上等次的可報考職位表中的特設職位,2011年選聘的大學生村官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且目前仍然在崗的,也可報考。
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已享受公務員招考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參照管理人員的不得再次報考特設職位;被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報考本次考試特設職位須符合當次事業單位招聘相關政策。
③服務期未滿的大學生村官、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及服務滿3年的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人員,可以報考非特設職位。
報考特設職位時,考生應如實填寫相關項目的服務處所、起止時間,以及批准機關等。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時應提交有關證明材料。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也可在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情況下,選擇報考符合本次招考資格條件的其他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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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陝西省政法幹警考試報名需要什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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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給你說一下2013陝西政法幹警考試的報名條件:
報考條件
(一)招考的范圍對象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可以報考符合培養層次具體條件的職位:
1.常住戶口在陝西省(2013年8月21日前已落戶陝西省,下同);
2.陝西生源(報考人員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時的常住戶口所在地);
3.陝西區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4.陝西兵源(報考人員入伍時的常住戶口所在地),從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包括公安現役部隊)退役,且常住戶口在陝西的退役士兵。
5.符合服務期等有關規定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可報考特設職位。
(二)報考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不同類別職位的具體要求是:報考人民警察專科層次職位,即面向退役士兵職位人員的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87年8月27日至1995年8月27日期間出生),報考人民警察本科及以上層次職位的人員年齡在26周歲以下(1986年8月27日至1995年8月27日期間出生);報考基層司法所職位的人員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2年8月27日至1995年8月27日期間出生);報考法官助理、檢察工作人員的人員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0年8月27日至1995年8月27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其中,報考人民警察,須符合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標准和體檢特殊標准;
6.具有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其中,退役士兵應具有高中(含同等學力)及以上學歷;其他人員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7.具有相應的工作能力。
上述基本條件中所列條件,如與職位資格條件不一致時,以職位規定具體條件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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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陝西省基層政法幹警招錄考試的招考簡章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圍繞加強公安工作和基層人民警察隊伍建設的大局,以造就政治業務素質高、實戰能力強的應用型公安人才為目標,為基層公安機關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堅持招錄有序、公開公正、統考擇優、定向培養、嚴格管理的原則,增強考試工作透明度,確保招錄培養人員具備較高的政治業務素質。
二、培養模式和學制 (一)專科教育
專科教育採取高中(含中專)學歷起點的培養模式,學制兩年,其中到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於半年,對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專科畢業證書。
(二)本科教育
本科教育採取專科學歷報考專科升本科、本科學歷且有學士學位的報考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培養模式,學制兩年,其中到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於半年,完成規定學業的學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頒發本科畢業證書和授予學士學位。
(三)研究生教育
研究生教育採取法學本科為起點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培養模式,學制兩年,在完成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要求的基礎上,重點加強知識應用和職業技能的訓練。在校期間安排一年的理論教學,一年的實踐教學,其中,半年時間到實務部門實習。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課程考試合格且論文答辯通過者,頒發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並授予法律碩士專業學位。
三、報考條件 (一)招考的范圍對象
本科和法律碩士培養層次面向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報考:
1.陝西生源或常住戶口在陝西省具有國民教育大專或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的人員。
2.陝西區域的普通高等院校專科或本科畢業生。
3.在陝西省參加「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到農村與社區任職高校畢業生、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人員)服務,至2010年7月1日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人員。
專科培養層次面向陝西兵源,從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包括公安現役部隊)退役,且常住戶口在陝西的退役士兵報考。
(二)報考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1984年7月1日至1992年7月1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其中,報考人民警察,須符合錄用人民警察的體檢標准(如: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雙側視力5.0以上等規定);
6.具有相應的文化程度,以及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報考的職位資格條件
1.報考者須具備職位要求的性別、專業、年齡、政治面貌、招考范圍等資格條件。上述基本條件中所列條件,如與職位資格條件不一致時,以職位規定具體條件為准。
2.學歷條件
(1)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人員,須具有法學專業本科學歷,並取得法學學士學位。
(2)報考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須具有本科學歷,並取得學士學位。
(3)報考專科升本科的人員,須具有專科學歷。
(4)已退役士兵報考專科的人員,須具有高中及相當學歷(含中專)。
對各級、各類國民教育學歷證書,均需在資格審查中核驗。核驗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的截止日期為2010年7月31日。
3.報考特設職位的要求。根據中央政法委等12個部門印發的《2010年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方案》規定,對在我省「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者,不再加分,特設職位,定向招考。截至2010年7月1日,凡在陝西省服務期滿,且經考核合格的上述人員可報考職位表中確定的特設職位。
報考特設職位時,考生應如實填寫相關項目的服務處所、起止時間,以及批准機關等。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時應提交有關證明材料。
同時,「農村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在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情況下,如果不報考特設職位,也可選擇報考符合本次招考資格條件的其他職位。
(四)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曾因個人重大過失被辭退或取消錄用資格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未經批准自行離職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在試用期內的,以及曾在各級公務員錄用考試中作弊或自2006年以來參加各級機關公務員考試被認定填報虛假信息等仍屬取消報名資格期限內的人員,不準許報名。
2.在讀的非2010年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不準許報名。
3.屬於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人民警察其它情形的人員,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考的基本條件和職位要求的人員,不準許報名。
4.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應當迴避情形的職位。
5.已經取得法學碩士學位人員不得報考法學碩士職位;已取得研究生學歷人員不得報考第二學位職位;已取得本科學歷人員不得報考專科升本科職位;已取得專科學歷人員不得報考專科職位。非「農村基層服務項目」人員不得報考特設職位。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職位查詢
具體的招考職位名稱、計劃錄用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陝西省2010年政法幹警招錄定向培養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報考人員可以通過以下網站查閱《職位表》:
陝西省人民政府門戶網
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
陝西省公務員局網
陝西人事考試網?
報考人員對《職位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時,可直接通過《職位表》所附招錄機關聯系電話進行咨詢。
(二)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
提交報名時間2010年7月5日8:00—7月8日18:00
資格審查時間延續到7月9日18時,7月8日18時後關閉報名系統。
2、報名方式:
考試報名採取網路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網址是陝西人事考試網。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
報考人員可在2010年7月5日8:00至7月8日18:00期間登錄陝西人事考試網,提交報考申請並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
(2)資格審查和結果查詢
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和省司法廳按照公布的報考資格條件,負責本系統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資格審查應在報考人員提交信息後48小時內完成。凡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7月5日8:00至7月8日18:00期間,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可以改報其他職位;截至7月9日18時資格審查未通過的不能再改報職位。本次考試將在7月6日21:00公布一次各職位報名人數情況,請考生自主選擇職位報名,避免等待觀望而造成後期報名網路擁堵。考生可在報名開始後登錄陝西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
(3)報名確認
網上確認。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請及時在陝西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確認及繳費。按照財政、物價部門核定的標准,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兩科共100元;教育入學考試每科50元。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2010年7月9日24:00。未按期參加報名確認並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報考人員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報考人員可以減免考務費用。需要減免考務費用的人員,通過資格審查後,7月10日16時前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到省人事考試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號)審核確認,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也可就近到報考職位所在市的人事考試機構提出費用減免申請,經審核後匯總上報省人事考試中心確認,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
(4)網上列印准考證
報名確認並繳費成功後,報考人員請於2010年7月26日8:00至7月30日12:00登錄陝西人事考試網站下載列印准考證。列印中如遇問題,請登錄上述網站查詢或與陝西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解決。
(5)開考比例限定
除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名單見附件)的職位和法醫類等特殊職位的開考比例不低於1:2外,其他職位的開考比例不低於1:3。未達到比例的取消或縮減招考計劃。因報名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職位,將於2010年7月11日上午8時在陝西省政府門戶網和陝西省公務員局網上公告。已通過資格審查並繳費,原報考不足開考比例被取消招考職位的考生,可以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它職位。改報只能進行一次,時間為2010年7月11日上午8時至7月11日16時。放棄改報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試中心退還報名費100元。
五、筆試 筆試內容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考試。教育考試科目由教育部統一確定。考試范圍以《考試大綱》為准。《考試大綱》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分別負責制定(附後)。具體考試科目和考試時間詳見《2010年基層政法機關幹警招錄定向培養考試安排表》(附後)。
本次考試筆試統一在西安設置考場。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原則上安排在同一考場。其中,公務員考試由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負責實施;教育入學考試由省教育廳按照國家教育部的規定,負責組織實施。報考者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具體地點參加考試。監考人員依據報考者准考證、身份證和考場座次表,核驗報考者身份,實施監考。
六、面試人員的確定和面試資格復審 (一)確定面試人員
根據《職位表》確定的錄用計劃人數,按照1:3的比例(除開考比例不足1:3的職位),以公務員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職位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並由省委組織部和省公務員局在陝西省政府門戶網站和陝西省公務員局網站統一公告。按規定比例進入面試考生成績出現末位並列時,並列人員均進入面試。
(二)資格復審
面試前,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和省司法廳政治部按照公布的報考資格條件,負責組織對本系統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參加面試人員中出現被取消面試資格、放棄面試等情況而形成的缺額,在本次考試報考本職位的考生中按成績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面試、體檢和考察 (一)面試
面試由省、市區兩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集中實施。面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試綜合成績和進入體檢人員的確定
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後三位數。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職位進入體檢人數和計劃招錄人數的比例為2:1,其他職位進入體檢人數和計劃招錄人數的比例為1:1。
進入體檢人員按招錄職位面試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考生綜合成績出現末位並列時,按照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教育入學考試成績的順序,由高到低確定進入體檢人員。招錄職位面試人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按如下辦法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1、招錄職位面試人數多於招錄職位數但又未達到規定比例數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
2、招錄職位面試人數少於或等於招錄職位數的,考生的面試成績不低於本場參加面試人員平均面試成績的進入體檢;低於本考場面試人員平均面試成績的不能進入體檢,取消或縮減該職位招錄計劃。
(三)體檢和考察
體檢由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和省司法廳組織實施。參加體檢考生到定點醫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准》進行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項目,考生如有疑義可復檢一次,復檢結果必須由醫院、體檢醫師和監督人員同時簽字確認,並通知考生。
體檢費按醫院體檢收費標准,由參加體檢的考生繳納。除報名筆試考務費和體檢費外,考生不再繳其他費用。
考察工作由省委組織部和省公務員局負責,各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歸口指導,市區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具體組織實施;省司法廳具體組織所屬監獄職位報考人員的考察工作。考察著重審核確認考生報名時提供的本人情況是否真實有效,考察被考察對象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道德品質修養、人際溝通能力、心理調適能力、日常工作情況以及需要迴避的情況等。要對各方面的意見進行分析,採取實事求是的態度,准確把握考察對象的情況,考察結果必須全面、客觀、公正。考察後,應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體檢、考察後所出現的缺額,從缺額職位面試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八、復試和錄取公示 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職位的擬錄取人選由省委組織部和省公務員局按職位招錄計劃兩倍的比例推薦給招錄院校,由招錄院校按職位進行復試。復試合格的擬錄取人員由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統一進行網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取人員姓名、性別、准考證號、工作單位或畢業院校,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無合格人員的,取消該職位。公示無異議的,招錄院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報考其他職位的,由省委組織部和省公務員局確定擬錄取人選,統一進行網上公示。公示內容和方法同上。公示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經查屬實,取消錄取資格。
九、錄取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省委組織部和省公務員局將錄取名單通知相關院校和省教育廳,由相關院校按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並報院校所在地省級招辦備案。
十、關於錄取人員管理和畢業錄用 對於合格畢業學生,所在院校應按原確定的招錄單位進行派遣,並將其檔案和戶口轉至相關單位。學生到定向單位報到後,由招錄單位按規定許可權和程序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在校學習期間不合格或者畢業時未獲得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以及畢業時不符合相應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國家不負責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擇業。同時,一次性退還所享受的補助費(包括學費和生活補助費)。違約不到定向單位工作的畢業學生,不得錄用到其他黨政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要將情況記入考生誠信檔案,並應在違約處理決定公布後1個月內,一次性返還所享受的教育費用和補助費(包括學費、培養費和生活補助費),並繳納該費用50%的違約金。
十一、服務年限 定向學生畢業到定向單位工作,研究生層次的需服務滿5年,本科層次的滿7年,專科層次的須滿9年,方可交流。
十二、紀律要求
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是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政策性強,社會影響大。各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省級各招考部門要高度重視,在招考工作的各個環節,都必須堅持原則,嚴格程序,嚴肅紀律,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嚴禁徇私舞弊;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力求公開、公平、公正。凡參與考試組織工作的人員,發生違反政策規定、弄虛作假、泄密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報考人員如果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將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並且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在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等過程中舞弊、弄虛作假的,將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有組織作弊、冒名頂替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
⑤ 政法幹警報名條件對年齡的限制是什麼
2014年河南政法幹警考試招考公告
報考的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符合報考公務員和人民警察的基本條件;
2、報考面向退役士兵職位的,年齡要求為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即1989年8月29日至1996年8月29日期間出生),大專以上學歷退役士兵可放寬至27周歲(即1987年8月29日至1996年8月29日期間出生);報考面向大學生退役士兵職位的,年齡要求為18周歲以上、27周歲以下(即1987年8月29日至1996年8月29日期間出生);報考面向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職位的,年齡要求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1984年8月29日至1996年8月29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可放寬至35周歲(即1979年8月29日至1996年8月29日期間出生),其中培養專業為公安特警方向的,年齡要求為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即1989年8月29日至1996年8月29日期間出生);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年齡要求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1984年8月29日至1996年8月29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可放寬至35周歲(即1979年8月29日至1996年8月29日期間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人民警察職責的身體條件,其中報考培養專業為公安特警方向職位的,還須符合招錄公安特警的有關規定;
4、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報考相應學歷學位教育考試的基本條件,其中報考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試點班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專科試點班的,須高中及以上學歷或具有同等學力;
5、具備擬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擬招錄職位。
⑥ 陝西省政法幹警招錄考試限專業嗎
報考的基本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不同類別職位的具體要求是:報考人民警察專科層次面向退役士兵職位人員的年齡在25周歲及以下(1988年8月27日至1996年8月26日期間出生),報考法院系統司法警察職位以及報考公安系統人民警察本科及以上層次職位的人員年齡在26周歲及以下(1987年8月27日至1996年8月26日期間出生);報考基層司法所職位的人員年齡在28周歲及以下(1985年8月27日至1996年8月26日期間出生);報考法官助理、檢察工作人員職位的年齡在32周歲及以下(1981年8月27日至1996年8月26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其中,報考人民警察,須符合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標准和體檢特殊標准;
6.具有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其中,退役士兵應具有高中(含同等學力)及以上學歷;其他人員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7.具有相應的工作能力。
上述基本條件中所列條件,如與職位資格條件不一致時,以職位規定具體條件為准。
(三)報考的職位資格條件
1.學歷條件
(1)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人員,須具有法學類專業本科學歷,並取得法學學士學位。
(2)報考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須具有本科學歷,並取得學士學位。
(3)報考專科升本科的人員,須具有專科學歷。
(4)報考專科層級定向退役士兵職位的人員須為高中(含同等學力)及中專學歷;報考專科層級法院系統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須具有專科學歷。
(5)對於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如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路教育、夜大、電大等,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學歷的,其畢業生可以報考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職位。2001年以後的學歷證書可以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上查詢,在該網能查到的學歷即為國民教育學歷。凡無學歷電子注冊或與國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畢業證書格式要求不符的其他證書等均不屬於國民教育序列畢業證書。
⑦ 報考陝西省公務員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一)報考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3月17日至1996年3月17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其中,報考人民警察須符合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標准和體檢特殊標准;
6.具有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上述第2、6項所列條件,如與職位資格條件不一致時,以職位規定的具體條件為准。
(二)招考的范圍對象
招考范圍為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
1.常住戶口在陝西省(2014年3月10日之前已正式落戶,下同);
2.陝西生源;
3.陝西區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4.2014年應屆畢業生(含2013年畢業未就業,下同)報考省委組織部選調生職位的;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的人員報考法院系統選調生職位的;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的研究生(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報考以本科學歷為起點職位的;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法醫學、臨床醫學專業畢業生,報考法醫職位的;
7.由陝西省有關主管部門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符合服務期等有關規定的四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特設職位。
⑧ 陝西省一六年政法幹警招考是啥條件
2016年陝西政法幹警的招考公告還沒出,你可以參考一下2015年陝西政法幹警的考試安排:
報名時間:2015年8月25日0:00—2015年8月28日24:00
報名網址:陝西人事考試網
資格審查:2015年8月25日8:00至2015年8月29日18:00
列印准考證:2015年9月15日0時至9月18日24時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2015年9月19日
教育入學考試時間:2015年9月20日
下面是2015年陝西政法幹警考試的招考條件,你可以參考一下:
(一)招考的范圍對象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可以報考符合培養層次具體條件的職位:
1.常住戶口在陝西省(2015年8月17日前已落戶陝西省,下同);
2.陝西生源(報考人員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時常住戶口所在地為陝西);
3.陝西區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4.陝西兵源(報考人員入伍時常住戶口所在地為陝西)。
5.由陝西省有關主管部門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符合服務期等有關規定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特設職位的。
(二)報考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不同類別職位具體的年齡要求是:報考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和法院系統司法警察專科層次面向退役士兵職位人員的年齡在25周歲及以下(1989年8月25日至1997年8月24日期間出生),報考法院系統面向大專學歷人員司法警察職位以及報考公安系統人民警察本科及以上培養層次職位的人員年齡在26周歲及以下(1988年8月25日至1997年8月24日期間出生);報考法院系統法醫、檢察院系統檢察工作人員、司法系統基層司法所職位的人員年齡在27周歲及以下(1987年8月25日至1997年8月24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其中,報考人民警察,須符合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標准和體檢特殊標准;
6.具有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其中,退役士兵應具有高中(含同等學力)及以上學歷;其他人員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7.具有相應的工作能力。
上述基本條件中所列條件,如與職位資格條件不一致時,以職位規定具體條件為准。
⑨ 陝西政法幹警報考條件
(一)招考的范圍對象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可以報考符合培養層次具體條件的職位:
1.常住戶口在陝西省(2014年8月19日前已落戶陝西省,下同。
2.陝西生源(報考人員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時常住戶口所在地為陝西。
3.陝西區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4.陝西兵源(報考人員入伍時常住戶口所在地為陝西),從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包括公安現役部隊)退役,且常住戶口在陝西的退役士兵(含大學生退役士兵。
5.由陝西省有關主管部門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符合服務期等有關規定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 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特設職位的。
(二)報考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不同類別職位的具體要求是:報考人民警察專科層次面向退役士兵職位人員的年齡在25周歲及以下(1988年8月27日至 1996年8月26日期間出生),報考法院系統司法警察職位以及報考公安系統人民警察本科及以上層次職位的人員年齡在26周歲及以下(1987年8月27 日至1996年8月26日期間出生);報考基層司法所職位的人員年齡在28周歲及以下(1985年8月27日至1996年8月26日期間出生);報考法官 助理、檢察工作人員職位的年齡在32周歲及以下(1981年8月27日至1996年8月26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其中,報考人民警察,須符合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標准和體檢特殊標准。
6.具有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其中,退役士兵應具有高中(含同等學力)及以上學歷,其他人員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7.具有相應的工作能力。
上述基本條件中所列條件,如與職位資格條件不一致時,以職位規定具體條件為准。
(三)報考的職位資格條件
1.學歷條件
(1)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人員,須具有法學類專業本科學歷,並取得法學學士學位。
(2)報考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須具有本科學歷,並取得學士學位。
(3)報考專科升本科的人員,須具有專科學歷。
(4)報考專科層級定向退役士兵職位的人員須為高中(含同等學力)及中專學歷;報考專科層級法院系統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須具有專科學歷。
(5)對於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如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路教育、夜大、電大等,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學歷的,其畢業生可以報 考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職位。2001年以後的學歷證書可以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在該網能查到的學歷即為國民教育學歷。凡無學歷電子注冊或與國 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畢業證書格式要求不符的其他證書等均不屬於國民教育序列畢業證書。
2.其他資格條件
報考者須同時具備職位要求的性別、專業、年齡、政治面貌等資格條件,具體見《陝西省2014年基層政法機關幹警招錄定向培養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除報考不限專業的職位外,報考人員需判斷自己所學專業是否符合擬報考職位的專業條件。報考人員可對照《陝西省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專業指導目錄(修 訂)》中設置的專業類別及其包含的具體專業,選擇自己符合專業條件的職位。若所學專業(含留學回國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陝西省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專業指 導目錄(修訂)》,則可選擇與專業要求條件相近、相似的職位,並通過報考職位表後所附資格審查單位聯系電話進行咨詢確認。學歷、學位等證書,均須在面試資格復審時進行核驗。
3.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報考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特設職位時,應如實填寫相關項目的服務處所、起止時間,以及批准機關等。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時須提交有關證明材料。
(1)根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文件精神,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或由外省選派至我省服務,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服務期滿,年度考核均 為合格(稱職)以上等次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2010年、2011年、2012年招聘的西部計劃人員須服務滿2年),可報考職位表中的特設職位。2012年之前選聘的大學生村官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服務期滿,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以上等次的可報考職位表中的特設職位,2012年選聘的大學生村官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且目前仍然在崗的,也可報考。
(2)「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已享受公務員招考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參照管理人員的不得再次報考特設職位;被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報考本次考試特設職位須符合當次事業單位招聘相關政策。
(3)服務期未滿的大學生村官、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及服務滿3年的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人員,可以報考非特設職位。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情況下,也可選擇報考符合本次招考資格條件的其他職位。
4.大學生退役士兵的報考
根據中央有關文件精神,報考面向大學生退役士兵職位的人員,須為退役士兵,並取得大專或本科學歷。在面試資格復審時須提供高校畢業證、入伍通知書、士兵退役證原件及復印件(留存)。大學生退役士兵也可選擇報考符合本次招考資格條件的其他非面向大學生退役士兵的職位,但不予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