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事業編制考試報名條件
『壹』 2016年蘭州市事業單位報考條件
2016年蘭州市抄事業單位招考公襲告還沒有出來,可以參考2015年的蘭州事業單位考試公告。
一、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
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專業的學歷學位、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應聘人員年齡為18周歲以上(1997年6月1日以前出生);
6.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2015年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簡表》)。
二、應聘崗位具體條件
詳見《2015年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簡表》。
『貳』 2016年四川南充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報考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附件1:《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報考崗位的「學位」資格要求相符;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和所獲專業名稱,應與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條件」兩欄分別完全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4)中小學教師報考者,須徵得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5)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徵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 6 號令)和《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的相關規定應當迴避的。
(6)尚處於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及尚在國省規定的最低服務期限內不能流動的。
(7)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叄』 2016年柳州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報名條件有什麼限制呢
2016柳州市事業單位考條件以考試公告為准,考試公告預計5月份發布。戶口和學歷均有限制,年滿18周歲即可報考,如有其他特殊情況,建議直接向官方單位進行了解,目前參考2015年柳州事業單位報考條件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18周歲;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報考崗位一致的資格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其他
1.時間段要求:招聘條件中凡涉及時間段的計算,均以2015年7月31日為界。
2.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迴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3.2015 年安排一些管理崗位定向招聘在廣西服務期滿(以各項目規定的服務期為准)且服務期內年度考核均達到合格(稱職)以上的等次的我區「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即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城市街道(社區)黨建組織員」等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通過定向公開招聘渠道獲聘的人員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年限不得低於3年。
4.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生、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或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被辭退或辭聘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招聘對象
(一)獲得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或碩士學位以上的報考人員,或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報名不受戶口所在地限制。
生源地為柳州市(含六縣,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應屆畢業生,報名不受戶口所在地限制。
屬於柳州市給予適當照顧的(夫妻兩地分居、照顧父母身邊無子女、隨軍家屬就業)報考人員,報名不受戶口所在地限制。
(二)大專及大專以下學歷、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報考人員應為柳州市常住戶口。
(三)對報考縣城鄉鎮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的報考人員,屬柳州市常住戶口的,學歷可放寬至中專學歷,對報考司機、廚師等工勤技能崗位的報考人員,屬柳州市常住戶口的,學歷可放寬至高中畢業(以崗位資格條件表為准)。
(四)柳州市常住戶口的報考人員,在柳州市公安局戶籍部門入戶登記時間為2015年7月31日24:00時以前。
『肆』 事業編制考試報名條件是什麼
以《寧夏事業編制考試》為例:
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夠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義務;
3.具有寧夏回族自治區常住戶籍(公告發布之日前取得)或符合不受寧夏及區內相關市、縣(區)常住戶籍限制條件的人員;
4.年齡35歲以下,博士研究生報考年齡40歲以下,特殊崗位除外;
5.身體健康;
6.報考免筆試崗位的碩士、博士研究生必須是普通高等院校畢業;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伍』 2016年成都市屬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報考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4、委培、定向應屆畢業生,須徵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有關迴避的規定。
報考面向組織選派服務城鄉基層的大學生志願者定向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還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系成都市組織選派的「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計劃」、「一村(涉農社區)兩名大學生計劃」、「農村中小學特設教師崗位計劃」、「鄉(鎮)公立衛生院大學生支醫計劃」或「大學生服務社區就業和社會保障計劃」志願者。
2、服務成都市鄉鎮及以下單位服務期滿(兩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團中央選派的「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志願者和四川省委組織部選派的「大學生村幹部」。
3、志願服務期滿(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6年2月16日)且經服務所在區(市)縣項目管理部門考核合格。
4、截止報名結束時尚未被國家行政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尚處於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6、有違反其它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陸』 2016年桂林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報名條件有什麼限制呢
2016桂林市事業單位報考條件暫未發布,可以參考去年的報考條件,一般會有年齡條件限制,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的人員可以報考,滿足基本條件之後一般都可以進行報考,如有特殊情況,建議直接向官方了解,以下提供2015年桂林事業單位報考條件,僅供參考:
一、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文化程度、業務知識和工作能力;
(五)應聘實行執業(職業)資格制度崗位的須具有相應的執業(職業)資格;
(六)具備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條件。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條件詳見《桂林市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人員職位計劃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現役軍人;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且仍在處罰期限內的人員;
4、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15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其他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條件中凡涉及時間段的計算,均以2015年7月31日為界;
2、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7月31日至1997年7月31日期間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寬年齡的崗位,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需書面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准。
3、國家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報考,須先向所在工作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取得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的書面同意後,方能報考,並在進入面試資格審查時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否則不予進入面試。
『柒』 2016浙江事業單位考試報名學歷要求
事業單位來考試一般要求自一類或者是相近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學歷的話一般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歷。可以逐個查看招聘公告,然後根據招聘公告確定考試要求即可。
事業單位考試又稱事業編制考試,這項工作由各用人單位的人事部門委託省級和地級市的人事廳局所屬人事考試中心(事業單位,考試中心命題和組織報名、考試並交用人單位成績名單,部分單位自行命題組織實施)。目前尚無全國和全省、市統一招考,最多縣級各個單位統一招考 ,一般規模大的採取網路報名,人數少則現場報名。
3.2016浙江事業單位統考報名條件由當地相關招考部門確定,同一省份不同地市的報名條件可能會不同,因此建議以當地的招考公告為准。
『捌』 考事業單位到底有那哪些要求
2016事業單位考試按照崗位性質實行分類設考。共分五類: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和醫療衛生類(E類)五類。每個類別分為《綜合運用能力》和《職業能力傾向測試》兩科。
1、考試類別設置
考試類別設置基於事業單位不同招聘崗位對人的能力素質有不同要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分為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和醫療衛生類(E類)五個類別
綜合管理類(A類)
主要適用於事業單位中以行政性、事務性和業務管理為主的崗位
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
主要適用於事業單位人文社科類專業技術崗位。
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
主要適用於事業單位自然科學類專業技術崗位。
中小學教師類(D類)
主要適用於中小學和中專等教育機構的教師崗位。
醫療衛生類(E類)
主要適用於醫療衛生機構的專業技術崗位。
2、公共科目名稱
綜合管理類、社會科學專技類、自然科學專技類、中小學教師類和醫療衛生類五個類別筆試的公共科目均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
3、考試時間及分值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考試時限為90分鍾,滿分為150分。
《綜合應用能力》考試時限為120分鍾,滿分為150分。
4、測評內容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屬於職位競爭性考試,根據不同類別的評價需求確定試卷的測評內容,主要測查工作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綜合應用能力。
『玖』 2016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條件是什麼
1.2016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時間從2016年10月15日8:00開始,至2016年10月24日18:00結束。
2.報考人員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10月15日至1998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2017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5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2. 哪些人員不能報考?
1)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3)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人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3. 2017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報考?
2017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
4. 為什麼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近年來,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已經逐步制度化、規范化,暢通了基層公務員向上流動的渠道。為此,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決定,中央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不再面向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5. 今年對艱苦邊遠地區基層職位實行了哪些傾斜政策?
為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完善基層公務員錄用制度,在艱苦邊遠地區適當降低進入門檻」的部署,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2014年印發了《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2014〕61號)。根據意見精神,對地處艱苦邊遠地區的中央機關直屬機構縣(區)級以下職位,視情況單獨或者綜合採取了適當降低學歷要求、放寬專業限制、適當調整年齡條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等措施,降低進入門檻,同時,允許從中拿出一定數量的縣(區)級以下職位面向本市、縣戶籍或在本地長期生活、工作的人員招考。
6. 留學回國人員可以報考哪些職位?
留學回國人員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其中,2015年1月1日至面試前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以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職位。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應於面試前向招錄機關提供學位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7.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畢業生是否可以報考?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路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取得畢業證後,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均可以報考。
8. 2015年、2016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可否以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報考?
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9. 招錄職位表中所要求的學歷應如何理解?
招錄職位表中所要求的學歷為報考人員所獲得的最高學歷。社會在職人員應以其已經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應屆高校畢業生以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如,招錄職位表中要求限本科學歷的,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學歷報考。
10. 什麼是「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11.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以何種身份報考?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12. 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13. 基層工作經歷截止時間如何界定?
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6年10月。
14. 一般人員報考年齡是如何規定的?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10月15日至1998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的人員,符合報考年齡規定。2017年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招考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5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
15. 錄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齡是如何規定的?
省級及以上公安機關、監獄、強制隔離戒毒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報考年齡條件按照現行公務員報考年齡規定執行。
地市及以下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報考年齡條件為,一般不超過30周歲(即1985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2017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職位的,一般不超過35周歲(即1980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
報考公安特警的人員年齡一般不超過25周歲(即1990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
司法行政部門監獄、強制隔離戒毒所一線幹警報考年齡一般不超過30周歲(即1985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2017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及獄醫、心理矯正等特殊職位招考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即1980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
16. 參加「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的人員如何認定?
參加上述四個項目的人員報考,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
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製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和復印件;
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製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以上材料在面試時與其他材料一並交招錄機關審核。
17. 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被借調到縣市級機關工作,借調時間是否計入服務年限?
若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被借調到縣市級機關工作,借調(幫助工作)時間不計入服務年限。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在崗服務時間累計不滿一個服務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優惠政策,不得報考定向職位。
18. 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就讀全日制研究生,或在其他企事業單位工作,應如何處理?
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就讀全日制研究生、在其他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就讀和工作時間不計入服務期;其在崗工作時間累計不滿一個服務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優惠政策,不得報考定向職位。
19. 如果報考人員在報名參加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時符合報考條件,但在招考過程中,被地方機關錄用為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如何處理?
報考人員在參加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地方機關錄用為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人員應如實報告情況,並中止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參考行為,招錄機關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或考察人選。
20. 報考資格條件中要求的各項資質(資格)的截止時間是如何確定的?
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6年10月。
2017年應屆畢業生一般應在2017年7月底前取得相關學歷、學位。
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如政治面貌、學歷、學位、相關基層工作經驗等)應在2016年10月15日前取得。
『拾』 2016年蘭州事業單位招聘考試有哪些要求
一、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
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專業的學歷學位、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應聘人員年齡為18周歲以上(1998年6月1 日以前出生);
6.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文章底部《2016年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簡表》)。
二、應聘崗位具體條件
詳見文章底部《2016年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簡表》。
三、報考程序
(一)崗位查詢
2016年6月1日開始通過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 www.gslz.lss.gov.cn)閱讀招聘公告並查閱《2016年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簡表》。
(二)提交報名申請
本次考試報名採取網路報名的方式進行。
應聘人員於2016年6月12日上午9:00 至6月18日下午17:00期間,登錄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 www.gslz.lss.gov.cn)進行報名。>>>點擊進入報名入口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報名時,應聘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登錄報名系統內閱讀),本人提交的報考申請所有材料要真實、准確。應聘人員仔細閱讀相關崗位資格條件,誤報、錯報後果由應聘人員承擔(報考專業參考《2014年甘肅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考專業分類參考目錄(試行)》和《2016年甘肅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考專業分類參考目錄(試行)》所表述專業大類或若干具體專業)。
提交報名信息後,系統自動生成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名確認和下載列印准考證的關鍵字,請務必牢記。
(三)上傳照片和繳費
提交報名信息後,應聘人員應上傳近期免冠清晰藍底證件照片(大小為295×413,50KB;格式為JPG格式),並在網上繳納考務費150元,繳費截止日期為6月19日下午17:00。未按規定報名並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網上列印准考證
報名確認並繳費成功後,應聘人員須於2016年6月27日上午9:00至7月2日上午9:00 期間,登錄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 www.gslz.lss.gov.cn)下載列印准考證。
四、筆試
(一)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分專業技術崗位(教育類、衛生類、財會類、其他類)類、管理崗位類和工勤技能崗位類,採用閉卷方式,一律用漢語作答。
(二)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定於2016年7月2日上午9:00至11:30 ,筆試地點見准考證。
(三)攜帶證件
應聘人員須攜帶本人准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公安部門出具帶有影像的戶籍證明),按准考證上的規定參加筆試,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筆試。
(四)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後15個工作日內通過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 www.gslz.lss.gov.cn)向社會公布。
五、資格審查和面試
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按照各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6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資格審查,最終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資格人選(面試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審查時間和地點在公布筆試成績時一並公布)。參加面試資格審查時需按照招聘崗位條件要求,提供與本人報名信息相一致的學歷、學位、資格證、職稱證等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及筆試准考證、身份證,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須按人事管理許可權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單位公章),留學回國人員須持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材料。要求工作經歷的應提供原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材料。資格審查合格即取得面試資格。
應聘人員持筆試准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公安部門出具帶有影像的戶籍證明),按通知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