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公務員考試報名條件
㈠ 2016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告出了嗎2016國家公務員考試時間是什麼時候,報考條件是什麼
您好,華圖教育為您服務。
2016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告預計10月中旬,具體公告還專沒有發布,可以參考屬2015國家公務員考試招考發布時間作為參考:
公告發布時間:2014年10月13日
大綱發布時間:2014年10月14日
職位表發布時間:2014年10月14日
國考報名時間:2014年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
查詢資格審查:2014年10月15日至26日期間
查詢報名序號:2014年10月28日8:00後
報考確認繳費時間:2014年11月2日9:00至7日16:00
准考證列印時間:2014年11月24日10:00至29日12:00
國考筆試時間:2014年11月30日
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非通用語職位和特殊專業職位筆試合成成績)佔50%,面試成績和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共佔50%(公共科目筆試、面試、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均按百分制折算)。
更多公務員及事業單位相關信息請咨詢寧波華圖教育
如有疑問,歡迎向華圖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㈡ 2016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時間及報考條件
>>>>>2016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時間及報考條件
2016年國家公務員考試筆試高分備考:http://bm.huatu.com/zhaosheng/gx/gkbs.html
2016年國家公務員考試預計10月中旬開始報名,11月下旬12月上旬考試。
報考人員可在2014年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期間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准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10月15日至1996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2015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3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㈢ 公務員考試報名條件
您好,華圖教育為您服務。
2015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大概在14年10月中旬報內名,11月底容12月初考試。
2015年國家公務員考試資料免費下載:http://www.huatu.com/a/guojia/
您可以參考下2014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7年10月16日至1995年10月16日期間出生),2014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2年10月16日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如有疑問,歡迎向華圖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㈣ 2016年山東省公務員考試報名條件
2016年山東公務員考試公告預計將會在5月底發布,5月份報名,6月份筆試。
招考對象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大學本科畢業以上文化程度;
(五)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1978年5月29日至1996年5月29日期間出生), 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為40周歲以下(1973年5月29日以後出生);
2016年山東省公務員考試備考資料:http://htwx.huatu.com/shandong/gwy/
㈤ 2016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學歷要求是什麼
1、2016國家公務員學歷要求是大專生以上就可以;
2、2016國考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10月15日至1997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2016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4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外,主要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央機關直屬市(地)級機構職位、縣(區)級及以下職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0%左右的職位用於招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地處艱苦邊遠地區的中央機關直屬機構縣(區)級以下職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根據《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2014〕61號)採取措施適當降低進入門檻。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5年10月。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㈥ 2016年稅務局公務員報考條件有哪些
根據公務員招考公告,滿足以下要求即可報考: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專;
(二)18周歲以屬上、35周歲以下,當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㈦ 2016年吉林省公務員考試報名條件
2016年吉林省公務員考試報名信息:http://htwx.huatu.com/jilin/gwy/
2016年吉林公務員考試公告預計將會在3月底發布,3月份報名,4月份筆試。
考試包括公共科目筆試、專業考試和面試。
(一)公共科目筆試
公共科目筆試試題由省里統一命制。報考省直、市州直機關(含垂直管理系統的市局和長春市所轄區)和選調生職位的考試級別為甲級,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甲)、《申論》(甲)。報考縣(市、地級市的區)機關(含垂直管理系統的縣局)、鄉(鎮)和街道辦事處及省和市(州)直駐本級政府所在地之外縣(市)機關(單位)的考試級別為乙級,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乙)、《申論》(乙)。其中報考鄉鎮機關錄用優秀村幹部和街道辦事處錄用優秀居委會幹部職位的考生,考試級別為丙級,筆試科目為《申論》(丙)和《農村工作常識》或《街道工作常識》。
報考少數民族自治地方機關的少數民族考生在參加《申論》科目考試時,可以使用所報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數民族文字答卷。招考職位對《申論》考試答卷文字有明確要求的,考生必須嚴格遵守,否則取消錄用資格。
》》2016年吉林省公務員考試備考資料
公共科目筆試各科滿分均為100分,總分滿分為200分。考試級別為甲級的合格線為120分,考試級別為乙級、丙級的合格線為100分。
㈧ 2016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條件是什麼
1.2016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時間從2016年10月15日8:00開始,至2016年10月24日18:00結束。
2.報考人員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10月15日至1998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2017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5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2. 哪些人員不能報考?
1)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3)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人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3. 2017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報考?
2017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
4. 為什麼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近年來,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已經逐步制度化、規范化,暢通了基層公務員向上流動的渠道。為此,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決定,中央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不再面向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5. 今年對艱苦邊遠地區基層職位實行了哪些傾斜政策?
為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完善基層公務員錄用制度,在艱苦邊遠地區適當降低進入門檻」的部署,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2014年印發了《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2014〕61號)。根據意見精神,對地處艱苦邊遠地區的中央機關直屬機構縣(區)級以下職位,視情況單獨或者綜合採取了適當降低學歷要求、放寬專業限制、適當調整年齡條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等措施,降低進入門檻,同時,允許從中拿出一定數量的縣(區)級以下職位面向本市、縣戶籍或在本地長期生活、工作的人員招考。
6. 留學回國人員可以報考哪些職位?
留學回國人員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其中,2015年1月1日至面試前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以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職位。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應於面試前向招錄機關提供學位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7.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畢業生是否可以報考?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路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取得畢業證後,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均可以報考。
8. 2015年、2016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可否以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報考?
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9. 招錄職位表中所要求的學歷應如何理解?
招錄職位表中所要求的學歷為報考人員所獲得的最高學歷。社會在職人員應以其已經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應屆高校畢業生以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如,招錄職位表中要求限本科學歷的,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學歷報考。
10. 什麼是「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11.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以何種身份報考?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12. 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13. 基層工作經歷截止時間如何界定?
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6年10月。
14. 一般人員報考年齡是如何規定的?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10月15日至1998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的人員,符合報考年齡規定。2017年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招考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5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
15. 錄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齡是如何規定的?
省級及以上公安機關、監獄、強制隔離戒毒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報考年齡條件按照現行公務員報考年齡規定執行。
地市及以下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報考年齡條件為,一般不超過30周歲(即1985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2017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職位的,一般不超過35周歲(即1980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
報考公安特警的人員年齡一般不超過25周歲(即1990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
司法行政部門監獄、強制隔離戒毒所一線幹警報考年齡一般不超過30周歲(即1985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2017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及獄醫、心理矯正等特殊職位招考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即1980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
16. 參加「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的人員如何認定?
參加上述四個項目的人員報考,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
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製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和復印件;
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製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以上材料在面試時與其他材料一並交招錄機關審核。
17. 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被借調到縣市級機關工作,借調時間是否計入服務年限?
若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被借調到縣市級機關工作,借調(幫助工作)時間不計入服務年限。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在崗服務時間累計不滿一個服務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優惠政策,不得報考定向職位。
18. 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就讀全日制研究生,或在其他企事業單位工作,應如何處理?
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就讀全日制研究生、在其他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就讀和工作時間不計入服務期;其在崗工作時間累計不滿一個服務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優惠政策,不得報考定向職位。
19. 如果報考人員在報名參加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時符合報考條件,但在招考過程中,被地方機關錄用為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如何處理?
報考人員在參加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地方機關錄用為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人員應如實報告情況,並中止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參考行為,招錄機關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或考察人選。
20. 報考資格條件中要求的各項資質(資格)的截止時間是如何確定的?
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6年10月。
2017年應屆畢業生一般應在2017年7月底前取得相關學歷、學位。
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如政治面貌、學歷、學位、相關基層工作經驗等)應在2016年10月15日前取得。
㈨ 2016年廣西南寧市公務員考試報名條件有哪些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2015年南寧公務員考試公告暫未發布,預計3月初出公告,4月中旬考試。可關注或收藏此頁,小編會在第一時間發布最新的招考公告供各位考生查看。根據以往的經驗能看出,每年的招考條件的變化不是很大,如有需要可查看2014年廣西公務員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
報考者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3月6日至1996年3月6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下同)和報考海監船員、鄉鎮職位人員,報考年齡可以適當放寬到40周歲(1973年3月6日以後出生)。
報考司法行政部門監獄、戒毒一線幹警職位和市級以下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3年3月6日至1996年3月6日期間出生),但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和報考法醫、獄醫、心理矯正等特殊職位的人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3月6日至1996年3月6日期間出生);報考公安特警職位的人員,一般為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1988年3月6日至1996年3月6日期間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經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少數民族自治縣、民族鄉與扶貧開發重點縣的部分職位,可放寬到高中、中專學歷。高中、中專及大專學歷和非普通高校畢業生的報考者,其生源地或常住戶口必須為廣西。
(八)具備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職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具體報考條件以《廣西壯族自治區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附件1)為准。
(九)報考職位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以下五種情形之一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
1、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下同)的工作經歷。
2、在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工作經歷。
3、在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的工作經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
5、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
全日制或脫產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報考限定學歷層次的職位,報考者要以所獲得的最高學歷報考。社會在職人員應以其已經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應屆高校畢業生以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
2014年繼續安排招錄計劃的10%(人民警察計劃除外)定向招錄在廣西服務期滿或服務時間滿2年以上、考核稱職(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具體包括「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含城區和街道黨建工作組織員)」、「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曾是「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已被錄用為公務員的,不能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職位。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如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路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2014年3月6日前取得畢業證、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受到禁止報考我區公務員處罰未到期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14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14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新錄用未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下同);
6、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
7、已錄取或服務期未滿的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定向培養人員;
8、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迴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戶籍、基層工作經歷、服務期、現役、辭退、工作年限、處罰期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4年3月6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更多廣西公務員考試信息請訪問廣西人事考試網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