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小學入學條件2016
⑴ 2016年外來娃在廈門讀公辦小學要幾證
從今年起,有資格在廈門申請上小學一年級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只要暫住、務工、社保「三證」,不再需要計生證。
⑵ 外地戶口在廈門如何上小學
1、廈門市戶口和政策性照顧對象(非本市戶口)可保證上公辦小學,非本市戶內口要就讀公辦容和民辦小學,要比積分高低。
2、六類非本市戶口屬於政策性照顧對象,一般可滿足在暫住地公辦小學或統籌公辦小學就讀,這六類人分別是:
(1)在湖裡區居住的港、澳、台、外籍人員子女;
(2)廈門市、區表彰的「見義勇為」者的子女;
(3)符合條件的廈門市或湖裡區重點引進人才的子女及湖裡區「550」高層次引進人才的子女;
(4)駐廈部隊(含武警)現役軍人的子女;
(5)廈門市或湖裡區表彰的「拔尖人才」、「十佳來廈務工青年」、「十佳進城女員工」的子女;
(6)湖裡轄區內對本區財稅做出貢獻的市屬重點工業企業和2013年度湖裡區政府表彰的全區納稅先進企業及對湖裡區經濟社會發展有突出貢獻的企業的投資者、高級管理人員、技術骨乾的子女。
3、上述照顧對象中,第1至5類到暫住地所在片區內的公辦學校報名,學校審核後錄取。如果片區學校學位余額不足,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就讀學校;
4、第6類中的適齡兒童,由相關企業安排專人按規定的時間到湖裡區教育局指定的報名點一次性集中報名(不接受補報名或員工個人報名),經區教育局核實後統籌安排就讀學校。
⑶ 外地人在廈門上公立小學要具備什麼條件呢
1、廈門市戶口和政策性照顧對象(非本市戶口)可保證上公辦小學,非本市戶口要就讀公辦和民辦小學,要比積分高低。
2、六類非本市戶口屬於政策性照顧對象,一般可滿足在暫住地公辦小學或統籌公辦小學就讀,這六類人分別是:
(1)在湖裡區居住的港、澳、台、外籍人員子女;
(2)廈門市、區表彰的「見義勇為」者的子女;
(3)符合條件的廈門市或湖裡區重點引進人才的子女及湖裡區「550」高層次引進人才的子女;
(4)駐廈部隊(含武警)現役軍人的子女;
(5)廈門市或湖裡區表彰的「拔尖人才」、「十佳來廈務工青年」、「十佳進城女員工」的子女;
(6)湖裡轄區內對本區財稅做出貢獻的市屬重點工業企業和2013年度湖裡區政府表彰的全區納稅先進企業及對湖裡區經濟社會發展有突出貢獻的企業的投資者、高級管理人員、技術骨乾的子女。
3、上述照顧對象中,第1至5類到暫住地所在片區內的公辦學校報名,學校審核後錄取。如果片區學校學位余額不足,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就讀學校;
4、第6類中的適齡兒童,由相關企業安排專人按規定的時間到湖裡區教育局指定的報名點一次性集中報名(不接受補報名或員工個人報名),經區教育局核實後統籌安排就讀學校。
(3)廈門小學入學條件2016擴展閱讀:
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針對具體問題,從鞏固三年改革成果、有序擴大覆蓋范圍、統籌城鄉招生工作、規范學校招生行為、強化履行各方義務、加強學生學籍管理、做好宣傳引導工作七方面做出部署,要求各地繼續深化改革,確保教育機會公平。
2017年19個副省級以上重點大城市各區(縣)要實現100%的小學、95%的初中劃片就近入學。經審批的初中特長招生比例,控制在區(縣)初中總招生人數的5%以內。
⑷ 廈門私立小學,入學有什麼基本要求
1、市區戶籍(招生報名截止日即6月13日前入戶)
2、年滿六周歲即含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兒童。版
3、有剩餘學位的權學校,可接受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進行登記,符合入學條件的,在規定的班額內可接收其入學。
⑸ 廈門市教育局網站2016 年小學轉小學需要什麼條件
小學轉學
1.學生因家長工作異地調動、住房搬遷等原因,戶籍已遷入思明區施教服務片區內的,方可申請轉學。
2.目前已在本區公辦小學就讀,擬申請轉入戶口所在地的本區片內公辦小學的學生,除必須符合「兩一致」(即適齡兒童與父母或者父母之一戶口一致;實際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一致)的條件外,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還必須持有學生戶口所在地的房屋產權或購房合同。為防止擇校現象,不符合相關條件規定的,原則上不能轉學。
3.具備轉學資格的轉入學生必須經轉入學校、轉出學校、轉出學校教育行政部門和轉入學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後,(即《轉學申請表》上四個單位的章必須蓋齊)方可安排到轉入校就讀。未經轉入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學校不得以試讀為由擅自接收手續不全的學生,嚴禁轉入手續不齊全的學生進課堂。
4. 對符合條件的轉入學生,學校不得進行入學學業水平考試,若班生額允許,應無條件予以辦理入學手續;確因個別年段班生數超額的,應及時報告教育主管部門統籌調撥。
5.防止轉入學生的變相留級,學校應把轉入學生安排在與原就讀學校相對應的年級,不得以成績差為由,隨意降低學生就學的年級;福建省內的轉學,應保留學生的原學號。
6.經學校審核擬同意接收的轉入學生,學校學籍員應及時在思明區學籍平台上准確錄入,並根據學籍平台轉入學生名冊的順序,將相應的《轉學申請表》及其它材料送區義教辦。義教辦審核申請轉學的紙質材料,並在區學籍平台進行同意操作後,學校方可將《轉學申請表》下發,讓家長繼續完成轉學手續的辦理。
7. 辦理轉學時應提交:
①《廈門市小學轉(入)學申請表》一式三份
②學生和家長的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③《轉學證明》
④學生的學籍材料,如《學生學籍卡片》、《學生素質發展報告冊》等。
(二)中學轉學
1. 學生因家庭居住地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變化確需轉學,須由學生家長或其法定監護人向轉出、轉入學校分別提出申請,經轉出和轉入學校同意,並報雙方學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准,方可辦理轉學手續。對符合轉學條件的轉入學生,學校不得借故拒收,不得以「試讀」或「借讀」的形式拖延辦理轉學手續。
放棄在廈門電腦派位升初中,或選擇升入民辦中學的小學畢業生,初中階段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轉學或借讀到本市公辦初中學校。
2.公(民)辦初中接收轉學生時,學生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轉學申請表原件;
②小學畢業升初中登記表原件(若無此材料,須由原學籍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證明,證明其何時何小學畢業,何時被何初中錄取);
③轉出學校開具的轉學證明;
④學生戶籍冊原件和復印件;
⑤學籍卡;
⑥休學重讀材料(有休學重讀的學生才提供)
學校須按上述材料順序整理,上報學籍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確認學籍。
3.公(民)辦中小學必須保留轉出學生的學籍卡復印件。
(三)轉學流程
1、轉入小學生的辦理流程:
① 符合條件的轉入學生填寫《廈門市小學轉(入)學申請表》。
② 接收學校簽署意見蓋章。
③ 由接收學校統一到區義教辦審核蓋章。
④ 將蓋好接收學校章和接收教育主管部門章的《廈門市小學轉(入)學申請表》分發給家長。
⑤ 由家長到轉出學校簽署意見蓋章。
⑥ 到轉出教育主管部門簽署意見蓋章,區外學校轉入學生由家長辦理,區內學校的轉入學生由學校統一辦理。
2、轉出小學生的辦理流程:
① 轉出學生持填寫完整、並有接收學校和接收教育主管部門簽章的《廈門市小學轉(入)學申請表》,到轉出學校簽章。
②到轉出教育主管部門簽署意見蓋章,轉出區外學校的學生由家長辦理,轉出區內學校的學生由學校統一辦理。
3、轉入中學生的辦理流程:
①帶戶口冊原件到接收學校提出申請並領取和如實填寫《轉學申請表》
②轉入學校在轉學申請表上蓋章同意
③帶戶口冊原件和轉學申請表到區義教辦審核確認
④到轉出學校和轉出學校教育主管部門蓋章確認
⑤將轉出學校提供的學籍材料交給轉入學校
⑥轉入學校統一到區義教辦辦理學籍轉入核准手續
4、轉出中學生的辦理流程:
①轉出學生持填寫完整、並有接收學校和接收教育主管部門簽章的《廈門市初級中學轉學申請表》,到轉出學校簽章。
②到轉出教育主管部門簽署意見蓋章。
(四)轉學辦理時間
中小學的轉學一般在開學前一周辦理,學期中途一般不予辦理。畢業班(即小學六年級和初中三年級)下學期一般不辦理轉學手續。
⑹ 廈門要進公立小學需哪四證
2014年實行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已不需要四證。
廈門市於2014年實行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建立了隨遷子女小學入學的公開公平機制,2015年進一步完善各區實施細則,推行「積分入學在線申請服務系統」,為家長提供在線申請、信息查詢、積分公布、填報志願等服務,簡化了辦事程序,極大地方便了家長。
隨遷子女父親(母親)在廈門務工、連續暫住和最近參加我市社會保險的年限達1年(含1年)以上,其中,申請在思明區、湖裡區參加積分入學的隨遷子女的父親(母親)在廈門務工、連續暫住和最近參加社會保險的年限要滿2年。
(6)廈門小學入學條件2016擴展閱讀:
廈門市入學要求規定:
1、系統自主調取申請人的暫住、繳交社會保險、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等信息進行審核並試算積分,同時以簡訊通知家長登錄系統進行積分確認。申請人如對積分有異議,可上傳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復議。
2、根據計生部門規定,戶籍在本省的隨遷子女父親(母親),以及戶籍在外省但已向現居地的村委會、居委會提交本人婚育證明的隨遷子女父親(母親)不需要再列印計生證明。積分系統將自動調取。
3、根據積分位序的高低、志願填報和學位的情況。積分高的機會較大,積分較低的要到民辦學校,如民辦學校學額招滿,應盡早回戶籍所在地就學。
⑺ 廈門公辦小學入學條件是什麼
廈門公辦小學入學條件:
在報名條件上.學生本人及父(母)親在轄區內的暫住證 (家長已實專際居住一年以上,還屬應滿足一系列附加條件,出現戶口和住所分離,片區內招生對象所落戶口截至今年8月16日;
超過截止日期才取得戶口的適齡兒童由所在區教育部門統籌安排,且目前仍在廈務工),暫住證附頁中應有攜帶子女的相關材料);
學生父(母)親在廈從業證明 (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已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則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在片區入學;
《學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報名前一周,由小學所在地的區政府或區政府授權單位發放);
戶籍證明(適齡兒童與父(母)親同一戶籍的本市居民戶口簿),另外,學生本人及父(母)親還要求已經在廈辦理了暫住手續。
⑻ 廈門外來人員子女上公立小學要什麼條件
借讀
第三十四來條自 非本市戶籍學生申請到我市小學就學,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允許借讀:
1.邊防、海島駐守部隊的子女;
2.港、澳、台、僑、外籍人員的適齡子女;
3.父母雙方從事地質勘探等流動性較大的工作,需由親屬照管的學生;
4.父母雙方不在學生戶籍地工作,需隨父母居住生活的學生;
5.父母離異,撫養一方無法履行監護人職責或喪失監護能力,確需由其親屬撫養監護的學生。
第三十五條 尚未入學的年滿6周歲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因上述原因需在我市小學就學的,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向工作和暫住地片內小學提出申請,填寫《廈門市小學借讀申請表》(附表10),出具戶口簿、父母工作證明、暫住證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經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辦理借讀手續。
借讀學校必須為他們建立本校學籍,編列本校學號,並納入本校小學基層報表的小基3-1分年級、分年齡學生數統計范圍。
⑼ 2016小學入學需哪些證件
報名時需要家長提供的材料:
(一)房產方面的證件、證明材料
1、有房產證的帶房產證。
2、房產證尚未辦好的,帶購房合同。
3、租住房屋的,帶市房管局認可的或符合有關規定的房屋租賃合同,及父母雙方的房產、居住情況證明,以及所租房屋為家庭唯一居住地的證明,父母如有工作單位,則由各自單位的勞動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相關證明,如無工作單位,則由社區居委出具相關證明並出具失業證。
4、父母無房產,適齡兒童與父母一起居住在祖輩房產處的,提供祖輩的房產證,父母雙方的房產、居住情況證明,父母如有工作單位,則由各自單位的勞動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相關證明,如無工作單位,則由社區居委出具相關證明並出具失業證。
(二)戶籍證明
1、適齡兒童與父(母)同一戶籍的本區居民戶口本。
2、在廣州市無房產、戶口又不在廣州市的,除提供原籍戶口本,還應提供廣州暫住證。
(三)其他證件
獨生子女證、計劃生育服務證、兒童預防接種證;屬於政策性照顧借讀生類別的,還需提供相關的證件(原件、復印件)、證明材料(原件)。
辦理小學生入學的程序
(一)具有本區常住戶籍並實際居住在戶籍所在地的適齡兒童。(入學年齡以當年招生意見公布為准)
(二)具有本區常住戶籍並實際居住在戶籍所在地的有自理能力和學習能力的輕度智障殘疾兒童。盲、聾啞兒童應到廣州市盲人學校、聾啞學校報名就讀。
(三)適齡兒童及父母均沒有本市常住戶籍,但符合廣州市教育局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借讀條件,在本區有法定監護人和監護條件的流動人口子女。(入學年齡以當年招生意見公布為准)
1、具有本區戶籍且實居地與戶籍同址的適齡兒童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1、以小孩法定監護人(父或母)為業主的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已購房但暫未辦理房產證的,需提供購房綜合稅發票和購房合同);2、與房產證地址一致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復印戶口簿中的首頁和適齡兒童所在頁);
2、若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沒有房產,需租住房屋的,須提供市房管局認可的或符合有關規定的合法的房屋租賃合同,所租住房屋應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
3、兒童在幼兒園或區級以上醫院體檢證明(項目包括肝功能檢查情況);
4、《兒童計劃免疫接種證》;
5、符合政策性照顧借讀條件的需提供:
①按分類一覽表中相對應的類別要求提供相關的證明;
②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或暫住地證明;
③小孩體檢表、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證;《兒童計劃免疫接種證》。
1.資料備齊後,按規定時間由法定監護人帶適齡兒童到地段小學登記;
2.由小學審核後交小學教育科審批;
3.小學教育科審批後交學校並由小學發放錄取通知。
注意:
1、若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父或母)沒有房產,在我區居住的房屋需為適齡兒童和法定監護人(父或母)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
2、凡因主觀原因造成人戶分離的,家長應在報名前迅速把戶口遷移到小孩監護人(父或母)房產所在地,使人戶一致,並到房產所在地的對口學校辦理登記。如發現為選擇學校而臨時遷移戶口的,將另作處理。
3、因疾病或特殊情況,需要延緩入學或免予入學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居住地所屬的登記學校提出書面申請,附上區級以上醫院證明,並報區教育局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延緩入學期滿,應即入學。
4、凡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按照相對就近入學原則,由區教育局統籌分配學位,學位分配通知書由家長到登記學校或指定學校領取。(領取時間以當年招生意見公布為准)
5、對不依時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又符合我區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學位。補登記工作由廣州市教育局統一時間安排,由家長攜帶適齡兒童和所需的證明材料到區教育局統一辦理。
6、具體招生政策及小學地段劃分以當年公布為准。
7、特殊情況請直接咨詢越秀區教育局小學教育科。
⑽ 廈門公辦小學入學條件
持有廈門市常住戶口(包括符合招生政策規定的港、澳、台兒童)、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 (即200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為今年小學招生的主要對象,報名時間為8月15日、16日兩天。 此外,符合報名條件的非廈門市戶籍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子女的報名時間為8月21日、22日兩天。逾期未報名者,視為自動放棄統籌進入公辦學校的機會。
廈門市教育局還特別指出,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必須是學生父(母)親在廈暫住並合法務工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廈務工,另外,學生本人及父(母)親還要求已經在廈辦理了暫住手續。
小學招生報名條件
在報名條件上,服務片區招生對象必須 「兩一致」,即適齡兒童與父母(或父母之一)戶口一致,實際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一致。如由於藍印戶口五年內不能遷移,出現戶口和住所分離,則以戶口認定所屬片區。如戶口和住所分離是因政府拆遷建設所致,則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在片區入學。
此外,片區內招生對象所落戶口截至今年8月16日。超過截止日期才取得戶口的適齡兒童由所在區教育部門統籌安排。
另據了解,省級示範小學的招生對象除滿足「兩一致」外,還應滿足一系列附加條件,具體情況可登錄廈門市教育局網站查詢。
報名時所需的材料
報名時,本市戶籍學齡兒童應提供:1.《學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報名前一周,由小學所在地的區政府或區政府授權單位發放);2.戶籍證明(適齡兒童與父(母)親同一戶籍的本市居民戶口簿);3.住房及居住情況證明;4.其他證明材料,屬政策性照顧類別的,還需提供相關的證件 (原件和復印件)、證明材料(原件)。
非本市戶籍外來務工人員的適齡子女須提供:1.原籍身份證明;2.學生本人及父(母)親在轄區內的暫住證 (家長已實際居住一年以上,暫住證附頁中應有攜帶子女的相關材料);3.學生父(母)親在廈從業證明 (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已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勞動協議或合法有效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且目前仍在廈務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