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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發布時間: 2021-02-27 20:36:33

A. 報考化工工程師條件

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指化學工程與工藝、高分子材料與工程、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制葯工程、輕化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生物工程等)或相近專業(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環境工程、安全工程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二)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後;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四)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二)取得該專業碩士學位以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有六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有七年。
(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以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之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有八年。
(四)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八)取得該專業中專學歷以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根據《關於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凡符合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門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B. 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專業考試報考條件

第五條 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版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權工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後;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四)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C. 化工工程師證怎麼考取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化工工程設計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保證工程質量,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執業資格制度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從事化工工程(包括化工、石化、化纖、醫葯和輕化)設計及相關業務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
第三條 國家對從事化工工程設計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執業資格注冊管理制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制度統一規劃。
第四條 本規定所稱注冊化工工程師,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及相關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
第五條 建設部、人事部等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部門、人事行政部門等依照本規定對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的考試、注冊和執業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六條 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下設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化工專業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化工專業委員會),由建設部、人事部和有關行業協會及化工工程的專家組成,具體負責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的考試、注冊和管理等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負責本地區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的考試組織、取得資格人員的管理和辦理注冊申報等具體工作。
第二章 考試

第七條 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第八條 化工專業委員會負責擬定化工專業考試大綱和命題,建立並管理考試試題庫,組織閱卷評分,提出評分標准和合格標准建議。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負責審定考試大綱、年度試題、評分標准與合格標准。
第九條 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由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組成。
第十條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註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第十一條 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行政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第三章 注冊

D. 我是理科本科畢業的.但我想報考注冊化工工程師的基礎考試,我有資格報考嗎

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指化學工程與工藝、高分子材料與工程、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制葯工程、輕化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生物工程等)或相近專業(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環境工程、安全工程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二)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後;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四)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四)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八)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根據《關於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凡符合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E. 注冊化工工程師報考條件,麻煩給個權威答案!

滿足,條件是很寬泛的。

F. 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免基礎考試條件

第六條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四)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八)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G. 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指化學工程與工藝、高分子材料與工程、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制葯工程、輕化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生物工程等)或相近專業(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環境工程、安全工程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二)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後;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四)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二)取得該專業碩士學位以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有六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有七年。
(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以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之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有八年。
(四)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八)取得該專業中專學歷以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根據《關於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凡符合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門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H. 注冊化工工程師有哪些報考條件考試科目參考書籍

  1. 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由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組成。

  2. 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參加基礎考試合格並按規定完成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報名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合格後,方可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3. 參考書籍《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基礎考試復習教程》上下兩冊。

I. 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要什麼條件

第三條 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參加基礎考試合格並按規定完成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報名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合格後,方可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第四條 符合《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第十條要求,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指化學工程與工藝、高分子材料與工程、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制葯工程、輕化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生物工程等,詳見附表1,下同)或相近專業(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環境工程、安全工程等,詳見附表1,下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二)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第五條 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後;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四)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第六條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四)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八)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J. 關於注冊化工工程師報考條件

參加基礎考試的條件:

1、取得本專業(指化學工程與工藝、高分子材料與工程、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制葯工程、輕化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生物工程等)或相近專業(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環境工程、安全工程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10)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擴展閱讀:

注冊化工工程師考試內容:注冊化工工程師基礎考試分為公共基礎和專業基礎考試兩部分。

公共基礎考試要考的科目和所佔比例為:數學,物理學,化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流體力學,電工電子技術,信號與信息技術,計算機技術(8%,10題),工程經濟,法律法規。

專業基礎要考的科目有:物理化學、化工原理、化工過程式控制制、化工設計基礎、化工污染控制基礎、化工熱力學、職業法規。因為專業基礎的真題很難弄到,所以沒有算所佔比例,可以參考天大的注冊化工工程師專業基礎考試復習教程的模擬題比例。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注冊化工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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