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縣級教練晉副高所需條件
❶ 農村教師評副高需要什麼條件
教師教齡已滿25年自然升中高級職稱進行申報即可。申報條件如下:【中級】 1、大學本科內畢業,取得助容級職稱並從事助級技術職務工作四年以上; 2、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助級職稱並從事助級技術職務工作四年以上; 3、符合相應系列職稱評審條件中申報中級職稱條件的人員。【高級】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中級職稱並從事中級技術職務工作二年以上;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中級職稱並從事中級技術職務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中級職稱並從事中級技術職務工作五年以上; 4、符合相應系列職稱評審條件中申報高級職稱條件的人員。【相關規定】 1、教齡在25年或30年以上的,以及距退休年齡不足3年的鄉村老教師評職稱不佔學校崗位比例。 2、教師退休時已有崗位職稱如果滿3年,退休前可自然晉升一級崗位職稱。教育部今年6月份也專門發布文件,要求加大教師實際工作年限在職稱評審中的考核權重。 3、無論是評一級教師還是高級教師,都強調在任現職以來要有一定年限的班主任工作經歷。有些地方還有規定,長期擔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師優先評職稱。
❷ 縣級黨校教師晉升副高需要什麼條件
各個省不一樣,你可以到市委黨校找文件
❸ 2019年吉林省教師職稱晉級,夠直接晉升副高條件的有學歷要求嗎
高級職稱評審肯定對教師的學歷有要求。一般最低要求專科以上學歷,有的地方甚至要求必須最低本科學歷,當然,這個學歷包括非全日制進修學歷。
❹ 破格晉升副高條件
山西省的是這樣的 你可以參考一下。
(一)破格評審范圍
對不達規定學歷要求或不滿相應的任現職年限,若業績、貢獻特別突出者,可根據相應的破格條件破格申報評審。不允許學歷和任現職年限雙重破格。破任現職年限晉升者,只准比正常晉升規定的相應年限最多提前兩年。破學歷晉升者,須滿足下列相應專業工齡要求。
(1)大專學歷,破格晉升副高,從事本專業工齡滿20年,破格晉升正高,從事本專業工齡滿25年。
(2)中專學歷,破格晉升副高,從事本專業工齡滿25年;破格晉升正高,從事本專業工齡滿30年。
(二)基本條件
符合正常晉升中除學歷或任現職年限以外的其它基本條件。
(三)任職以來科研、學術方面的業績與成果量化條件
1、破格晉升正高職務任職資格須同時具備下列四條中的三條,符合其中(1)、(2)或(4)條破格者須同時在國家級醫學學術刊物公開發表研究方向一致的專業學術論文一篇以上。
(1)主持完成(排名第一或第二)兩項國家級科研項目(課題),解決關鍵性技術問題,其成果經有關部門組織鑒定,達到國內先進水平。或獲省科學技術傑出貢獻獎。
(2)獲國家自然科學獎、發明獎、科技進步獎二等及以上獎一項(為額定獲獎人員,並有一級證書)或相關榮譽獎獲獎人;或獲得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二等獎及以上一項(為額定獲獎人員,並有一級證書)或相關榮譽獎獲獎人。
(3)在國家級醫學學術刊物公開發表研究方向一致的學術論文三篇以上;或經國家專業出版社出版本專業有學術價值的衛生醫學專著或譯著,本人撰寫部分不少於20萬字(其中一部著作中本人撰寫部分不少於10萬字),並提交國家級醫學學術刊物公開發表研究方向一致的學術論文一篇。
(4) 參加本學科國家普通高等學校統編教材編寫工作,並完成規定編寫任務(須附國家教材編寫委員會下達的編寫任務書)。
2、破格晉升副高職務任職資格:須滿足下列四條中任一條,符合其中(1)、(2)或(4)條破格者須同時在省級以上醫學學術刊物公開發表研究方向一致的專業學術論文一篇以上。
(1)主持完成(排名第一或第二)省、部級科研項目(課題)一項,經省、部級權威職能部門評審鑒定,其成果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及以上。
(2)獲國家自然科學獎、發明獎、科技進步獎等級獎一項(為額定獲獎人員,並有一級證書,包括相關榮譽獎項);或獲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三等以上獎一項(為額定獲獎人員,並有一級證書,含相關榮譽獎項)。
(3)在省級醫學刊物公開發表研究方向一致的有價值的學術論文四篇以上。
從2014年起,省級醫療機構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要求其中至少有兩篇為國家級醫學學術刊物, 市級醫療機構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要求其中至少有一篇為國家級醫學學術刊物。
(4)在國家專業出版社出版本專業有學術價值的衛生醫學專著或譯著一部,本人撰寫部分不少於10萬字。
❺ 教師評副高有哪些條件
新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中,沒有副高職這一職稱,只有正高級、高級、一級、二級、三級教師職稱。副高職這一職稱只出現在舊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標准中。
附福建省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中小學教師水平評價標准條件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建設高素質專業化中小學教師隊伍,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根據《教師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關於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擴大試點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1〕98號)及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特製定本標准條件。
第二條 本標准條件適用於參加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的福州市(含省屬單位)、廈門市、三明市普通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以及教研、電化教育、校外教育機構等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在職在崗人員。
第二章 基本條件
第三條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胸懷祖國,熱愛人民,遵守憲法和法律,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牢固樹立愛與責任的意識,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凡出現《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試行)》關於師德「一票否決」20種情形之一的,取消當年申報資格。偽造學歷、資歷、業績,剽竊他人成果等弄虛作假者,取消當年申報資格,並從下一年度起2年內不得申報。
第四條 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專業知識和教育教學能力。
第五條 在教育教學一線任教,切實履行教師崗位職責和義務,服從學校工作安排,積極承擔班主任等教育教學工作,完成規定的教育教學工作量,任現職以來年度績效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年度績效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者,任期順延1年且當年不得申報。
第六條 身體健康,心理素質良好,具備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身心條件。
第七條 按照《福建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的要求,結合所從事的教育教學工作需要,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
第八條 城鎮中小學教師晉升中、高級教師應有農村學校任(支)教1年或薄弱學校任(支)教3年以上的經歷,其中城鎮義務教育學校40周歲以下(含40周歲)教師晉升高級教師應有農村學校任(支)教2年以上的經歷。教研人員每年應到農村學校開展調研、教研、培訓等工作。
第九條 晉升一級教師,須參加省公務員局、省教育廳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水平考試並取得合格以上成績。
第十條 學歷、資歷要求
1.申報正高級教師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並在高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2.申報高級教師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具有博士學位,並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有碩士學位、學士學位、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一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3.申報一級教師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具備碩士學位,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學士學位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或具有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或具有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二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4.申報二級教師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具備學士學位或者在大學本科畢業學歷,見習1年期滿並考核合格;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三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三級教師崗位任教3年以上。
5.申報三級教師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教育教學崗位見習l年期滿並考核合格;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教育教學崗位見習l年期滿並考核合格。
第三章 正高級教師條件
第十一條 教育工作要求
1.具有崇高的職業理想和堅定的職業信念,積極履行全員育人職責,善於根據學生年齡特點和思想實際,進行思想道德教育,將德育有效融入課堂教學,為促進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發揮指導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在學生中享有較高的威望和感召力。
2.出色完成班主任等學生管理工作,任現職以來承擔班主任等學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能准確把握學生成長規律,及時了解學生思想狀態,關注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形成良好班風學風。
3.積極參與社會教育活動,與社區和學生家長建立良好的溝通渠道,對學生的教育成長、學校教育工作和社區教育發展提出建設性意見。
4.教育工作業績突出,學生評議滿意率達85%以上;任現職以來年度績效考核至少1次為優秀等次;所帶班級獲得市級
以上表彰獎勵,或個人獲得縣級以上綜合表彰或市級以上教育教學專項表彰。
第十二條 教學工作要求
1.具有先進的教育理念和深厚的教育理論素養,深入系統掌握所教學科課程體系和專業知識。
2.根據課程改革目標和學科特點,改革本學科的教育教學方法,教學經驗豐富,教學藝術精湛,形成獨到的教學風格,
受到學生普遍歡迎,得到同行一致公認。
3.積極開設選修課程或開發地方、校本課程,能獨立指導學生開展研究性學習、綜合實踐活動等。
4.在市級以上開設教學示範課、觀摩研討課或學科講座4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在省級以上開設,並獲得好評;或獲得市級優質課、教學技能競賽一等獎以上或省級二等獎以上。
專職從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員,在總結和推廣教學改革經驗,組織區域教研活動,指導學校開展校本教研等方面成績顯著。在市級以上開設教學示範課、觀摩研討課或學科講座5次以上,其中至少3次在省級以上開設,對提高本地區學科教學質量做出顯著成績。
專職從事電化教育工作的人員,能聯系中小學教育教學實際,推進現代教育信息技術與課程資源整合。在市級以上開設學科講座3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在省級以上開設;編制多媒體教學軟體或製作信息技術與學科整合課例獲市級一等獎或省級二等獎以上。
第十三條 教科研工作要求
1.創新意識和教科研能力強,掌握教學改革和發展的最新動態,形成獨特的教學思想,在課程、教學和評價等方面取得創造性成果並應用於實踐。
2.主持或作為核心成員(前三名,下同)完成省級以上教育教學研究課題1項。專職從事教科研、電化教育工作的人員主持並完成國家級教育教學研究課題1項。
3.撰寫並公開發表本學科教育教學研究論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核心期刊發表。專職從事教科研、電化教育工作的人員撰寫並公開發表本學科教育教學研究論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在核心期刊發表。
第十四條 示範引領要求
1. 發揮指導者在推動學校發展、促進學科建設,推廣和應用先進教育理念工作成績顯著,在本地區教師隊伍中享有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認的教育教學專家。
2.具有主持和指導本學科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在教學團隊的成長和發展中發揮關鍵性作用,指導培養3名以上青年教師在思想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方面取得顯著進步。
3.積極參與「送教下鄉」、「送培下鄉」活動,受到基層教師的歡迎和好評。
第四章 高級教師條件
第十五條 教育工作要求
1.積極履行全員育人職責,善於根據學生年齡特徵和思想實際,進行思想道德教育,將德育融入課堂教學,積極引導學生健康成長。
2.較出色完成班主任等學生管理工作,任現職以來擔任班主任等學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及時了解學生思想狀態,關注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與學生家長聯系溝通良好。
3.教育工作業績較突出,學生評議滿意率達80%以上;所帶班級獲得縣級以上表彰獎勵,或個人獲得校級以上綜合表彰或縣級以上教育教學專項表彰。
第十六條 教學工作要求
1.具有新課程教育教學理念,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堅實,教學經驗比較豐富,教學效果良好,形成一定的教學特色。
2.積極開設選修課程或開發校本課程,能指導學生開展研究性學習、綜合實踐活動。
3.在縣級以上開設教學示範課、觀摩研討課或學科講座3次以上,並獲得好評;或獲得縣級優質課、教學技能競賽一等獎以上或在市級以上優質課、教學技能競賽中獲獎。長期在農村中小學任教的教師在校級以上開設教學示範課、觀摩研討課或學科講座3次以上。
專職從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員,工作以來在中小學從事教學工作累計3年以上。在市級以上開設教學示範課、觀摩研討課或學科講座5次以上,對提高本地區學科教學質量做出一定成績。
專職從事電化教育工作的人員,工作以來在中小學從事教學工作累計3年以上,能聯系中小學教育教學實際,推進現代教育信息技術與課程資源的整合。在市級以上開設學科講座3次以上;編制多媒體教學軟體或製作信息技術與學科課程整合課例獲市級二等獎或省級三等獎以上。
第十七條 教科研工作要求
1.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教科研能力,積極參與課程改革、教學方法等方面研究,在素質教育創新實踐中取得比較突出的成績。
2.主持或作為核心成員完成縣級以上教育教學研究課題1項。長期在農村中小學任教的教師主持完成校級以上教育教學研究課題1項。專職從事教科研、電化教育工作的人員主持並完成市級以上教育教學研究課題1項。
3.撰寫並公開發表1篇本學科教育教學研究論文。特殊教育學校教師、長期在農村中小學任教的教師撰寫本學科教育教學研究論文1篇並收入縣級以上教育教學論文匯編。專職從事教科研、電化教育工作的人員撰寫並公開發表本學科教育教學研究論文3篇以上。
第十八條 示範引領要求
1.具有指導與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勝任教育教學帶頭人工作,在教學團隊建設中發揮骨幹作用。指導培養2名以上青年教師在思想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方面取得進步。
2.積極參與「送教下鄉」、「送培下鄉」活動。
第五章 一級教師條件
第十九條 教育工作要求
1.積極履行全員育人職責,具有正確教育學生的能力,能
根據所教學段學生的年齡特徵和思想實際,引導學生健康成長。
2.有較豐富的班主任等學生管理工作經驗,任現職以來擔任班主任等學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具有博士學位者除外),能夠與學生和學生家長進行有效交流,關注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3.較好地完成教育工作任務,學生評議滿意率達80%以上;所帶班級或個人獲得校級以上表彰獎勵。
第二十條 教學工作要求
1.對所教學科具有扎實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積極踐行新課程理念,獨立掌握所教學科的課程標准、教材、教學原則和教學方法,積累了一定的教學經驗。
2.備課認真,課程教學目標清晰,課程設計完整、重點明確,教學效果較好。
3.能結合教學開展課外活動,開發學生智力和能力。
4.具有開設校級以上公開課的經歷,在高水平教師的指導下,參與開設選修課程或開發校本課程。
5.在培養指導青年教師提高業務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績。
第二十一條 教科研工作要求
1.具有一定教育教學研究能力,積極承擔教育教學研究任務,主動進行教學反思和總結,在素質教育創新實踐中積累了一定經驗。
2.撰寫本學科教育教學論文1篇並收入縣級以上教育教學
論文匯編。長期在農村中小學任教的教師撰寫本學科教育教學研究文章1篇並收入校級以上教育教學論文匯編。專職從事教科研、電化教育工作的人員撰寫並公開發表本學科教育教學研究論文1篇。
第六章 二級教師條件
第二十二條 教育工作要求
1.積極履行全員育人職責,比較熟練地掌握教育學生的原則和方法,將德育融入課堂教學,引導學生養成良好行為習慣,幫助學生進步。
2.勝任班主任工作,關注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成長。
第二十三條 教學工作要求
1.具有所教學科必備的專業知識,能夠獨立掌握所教學科的課程標准、教材,正確傳授知識和技能。
2.虛心接受其他教師的指導,備課認真,課程教學目標明確,課程設計合理,勝任教學工作。
第二十四條 教科研工作要求
1.掌握教育教學研究方法,積極參加教育教學研究和創新實踐。
2.主動進行教學反思,撰寫1篇教學經驗總結。
第七章 三級教師條件
第二十五條 教育工作要求
基本掌握教育學生的原則和方法,能夠正確教育和引導學生,協助做好班主任工作。
第二十六條 教學工作要求
1.掌握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法的基礎知識,基本掌握所教學科的專業知識和教材教法。
2.虛心接受其他教師指導,能夠完成所教學科的教學工作。
3.積極參加校本教研活動,主動進行教學反思,撰寫1篇教學總結。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晉升一級教師須參加評審委員會組織的說課講課;晉升高級、正高級教師須參加由評審委員會組織的說課講課、面試答辯等。
第二十八條 中小學教師(除所學專業為小學教育、初等教育的小學教師外)申報評審學科與所學專業原則上應一致。申報評審學科與所學專業不一致的,要參加省教育廳委託有關高校組織的相應學科本、專科主要課程進修,並取得結業證書;或參加省教育廳委託有關學校組織的轉崗培訓並取得合格證書。
第二十九條 擔任少先隊大隊輔導員,中心小學、中學中層以上幹部、年段長、教研組長、生管教師、課外活動校級優秀輔導員、完全小學校領導、教導,視同班主任崗位。
心理健康專職輔導教師、實驗教師及沒有班主任崗位設置
的單位人員,班主任工作可不作要求。
第三十條 綜合表彰指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優秀共產黨員、傑出人民教師、模範教師、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農村教師、師德標兵、「三八」紅旗手、巾幗建功標兵等。
教育教學工作專項表彰指中小學優秀校長、優秀少先隊輔導員、優秀班主任、德育先進工作者、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先進個人等。
班級表彰獎勵指獲先進班集體、優秀團支部、優秀少先隊中隊等榮譽稱號。
第三十一條 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指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所屬教育教學研究機構。校級指中心小學、普通中學以上。
第三十二條 教師晉升職務須完成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單位)規定的教育教學工作量,且平均每學年教學工作量為中學不少於320課時、小學不少於480課時。中心小學、普通中學校級正職領導不少於上述標準的1/3;中心小學、中學校級副職領導及完全小學校長不少於上述標準的1/2;中心小學、普通中學中層幹部不少於上述標準的2/3。
教研、電教等人員以及心理健康專職輔導教師、實驗教師工作量按工作日計算(一天為一個工作日),其中進修學校教師和心理健康專職輔導教師不少於190個工作日,教研、電教人員等不少於230個工作日。
第三十三條 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學「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南京大學「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來源期刊目錄」、中國科學院文獻情報中心「中國科學引文資料庫來源期刊」 所列的刊物。主編、參編經全國中小學教材委員會審定通過的教科書,可視同在核心期刊上發表1篇論文。
公開發表的論文指在具有CN刊號的教育類、學科類學術刊物上發表文章,限獨立撰寫或第一作者,不含增刊、專刊、專輯、副刊、特刊、一號多刊、報紙等。符合下列情況之一,可視同在CN刊物上發表論文1篇(符合以下多種情況的,也只視同1篇):
1.在《福建教育研究》、《福建教學研究》、《福建教育督導與德育》上發表2篇論文。
2.直接指導的學生參加學科奧賽或創新大賽獲全國二等獎以上。特殊教育學校教師直接指導的學生在省特奧會上獲獎。
3.美術教師創作的美術作品參加省文化廳、省教育廳或省美協主辦的美展並獲得二等獎以上獎勵,或被省級以上美術館收藏。
4.音樂教師創作的作品在中央、省級電視台(含省教育電視台)播放或經正式出版部門出版發行達3件以上。
第三十四條 本標准條件規定的學歷(學位)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學位)。
第三十五條 長期在農村中小學任教的教師指在城鎮(含鎮所在地)以外中小學任教滿10年且現仍在農村中小學任教的
教師。
第三十六條 本標准條件中有關任職條件均要求為任現職以來。
第三十七條 本文所指「以上」,均含其本級。
第三十八條 本條件由省教育廳職改辦和省職改辦負責解釋。
❻ 吉林省衛生系統破格晉副高所需條件
初級、高級、中級職稱評定申報條件說明
1.助理職稱評定條件:(1)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年以上。
(3)中專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學歷人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同時應具備員級職務。
2.中級職稱評定條件:
(1)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稱四年以上。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六年以上,擔任助理職稱四年以上。
(3)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擔任助理職稱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學歷人員須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稱四年以上。
3.高級職稱評定條件:
(1)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十年以上,擔任 中級職稱 職務五年以上。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並擔任 中級職稱 職務五年以上。
(3)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十年以上,並擔任 中級職稱 職務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報條件的人員,還必須遵紀守法,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在本專業崗位上做出顯著成績,且具備相應的專業理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
二、初級、高級、中級職稱評定破格申報條件
為了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對確有真才實學,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的人員,可以不受學歷、資歷的限制破格申報高、中級職稱職務任職資格,直接參與高級、中級級職稱評定。
(一)破格申報高級職稱職務者必須具有下列條件中的二條:
1、獲得部、省級表彰的學科帶頭人;地市級以上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榮獲國家、省級表彰的鄉鎮企業家或優秀廠長、經理。
2、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省、部二等獎以上;地市一等獎以上(含發明獎、成果獎、自然科學獎、星火獎)項目的主要完成者;獲得國家級金、銀產品獎或省、部級名牌產品獎或優秀工程獎的主要生產技術負責人;創國家級、省級新產品獎的主要生產技術負責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項目或全面負責大中型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或對非公有制企業技術發展作出突出貢獻,取得明顯經濟效益者;企業連續二年營業收入在2000萬元以上(省確定的山區縣1000萬元以上)、或利稅在400萬元以上(省確定的山區縣200萬元以上)的主要負責人。
4、在技術發明、創新、改造、專利、推廣、應用中,取得的經濟效益連續二年(申報高級職務的前二年)占本企業利稅總額(400萬元以上,貧困山區200萬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5、對本專業技術崗位的工作創立了有價值的經驗,並在省內同行業中推廣的主要貢獻者;擔任中級職務期間,成績顯著,並獲得省級以上先進工作者稱號的;或者在地市以上報刊或會議上發表過兩篇以上被同行專家認定為有價值的學術論文,或正式出版過有價值的著作或譯著。
❼ 吉林省副高職稱晉升的問題
職稱最初源來於職務名稱源,理論上職稱是指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級稱號,是反映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水平、工作能力。就學術而言,它具有學銜的性質;就專業技術水平而言,它具有崗位的性質。專業技術人員擁有何種專業技術職稱,表明他具有何種學術水平或從事何種工作崗位,象徵著一定的身份。
職稱是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的等級稱號,職稱又稱資格證書。職稱評審是指已經經過初次職稱認定的專業技術人員,在經過一定工作年限後,在任職期內完成相應的繼續教育學時,申報中級職稱以上的人員須在專業期刊發表論文並且經過一些基本技能考試(如:稱職外語及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等),向本專業的評審委員會評委提交評審材料,經過本專業的專業評委來確定其是否具備高一級職稱資格。
❽ 2016晉升全科副高職稱需要什麼條件
現在職稱這一塊可以通過評審的方式獲取升級的,以評待審非常方便的。可操作一般是3-6月可以出
❾ 副高職稱評定條件
副高級職稱評選的條件為:
一、學歷要求:
1、參與評選的人員博士研究生畢業,取得中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兩年以上。
2、參與評選的人員碩士研究生畢業,取得中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四年以上。
3、參與評選的人員大學本科畢業,取得中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
二、申報條件的人員,還必須遵紀守法,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三、參與評選的人員在專業崗位上做出顯著成績具備相應的專業理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
(9)吉林省縣級教練晉副高所需條件擴展閱讀:
可以破格申報副高級的人員:
1、獲得部、省級表彰的學科帶頭人;地市級以上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榮獲國家、省級表彰的鄉鎮企業家或優秀廠長、經理。
2、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省、部二等獎以上;地市一等獎以上(含發明獎、成果獎、自然科學獎、星火獎)項目的主要完成者。
3、獲得國家級金、銀產品獎或省、部級名牌產品獎或優秀工程獎的主要生產技術負責人;創國家級、省級新產品獎的主要生產技術負責人。
4、在技術發明、創新、改造、專利、推廣、應用中,取得的經濟效益連續二年(申報高級職務的前二年)占該企業利稅總額20%以上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5、對本專業技術崗位的工作創立了有價值的經驗,並在省內同行業中推廣的主要貢獻者;擔任中級職務期間,成績顯著,
6、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項目或全面負責大中型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或對非公有制企業技術發展作出突出貢獻,取得明顯經濟效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