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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上海居住證的條件

發布時間: 2021-02-26 02:17:53

A. 上海居住證的辦理條件

上海居住證辦理條件

1、在上海合法穩定居住;
2、在上海合法穩定就業,參加上海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具體條件為申請當月處於就業及繳納上海職工社會保險狀態,且申請當月前12個月內累計繳納上海職工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不含補繳));
3、因投靠具有上海戶籍親屬、就讀、進修等需要在上海居住6個月以上。

上海居住證辦理所需材料

1、《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
3、擬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證明。
(1)居住在自購住房的,須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復印件(驗原件);
(2)居住在租賃住房內的,須提供由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3)居住在單位集體宿舍的,須提供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4)居住在親戚朋友家的,須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證明。
除上述規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請人還應當根據自身情況和需要提供相應補充證明材料,詳情如下:
(1)來滬就業的,提供期限為6個月以上勞動(聘用)合同復印件(驗原件),申請當月處於就業及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狀態,且申請當月前12個月內累計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不含補繳)的證明;
(2)投資開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提供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驗原件),申請當月處於就業及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狀態,且申請當月前12個月內累計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不含補繳)的證明。
(3)來滬投靠本市戶籍親屬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應分別提供結婚證復印件(驗原件)、公安部門認定的父母子女關系的證明;
(4)來滬就讀、進修的,應分別提供本市大、中專院校發出的「錄取通知書」復印件(驗原件)、本市非學歷教育機構出具的書面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B. 在上海怎麼辦理居住證,需要什麼條件。

居住證辦理條件
1、來居住地人員持有的暫住證在有效期內且已滿6個月的;
2、以下三個條件至少符合一個:
①在居住地有合法穩定就業(指未來可能在本市就業6個月以上);
②在居住地有穩定住所(指擁有未來可以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
③在居住地連續就讀(指在本市中、小學取得學籍的就讀以及在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和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取得學籍並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就讀)。
注意: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和殘疾人,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持相關證件證明和書面委託書(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不提供書面委託書),到居住地流管站或戶籍派出所辦理暫住登記或申領北京市居住證。

居住證辦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2、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3、證明符合「辦法」第七條規定條件的有關材料,可分為以下幾類:
①居住時間證明:包括外來人員的暫住登記信息、尚在有效期內的《暫住證》等能夠證明居住時間的材料;
②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③住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④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科研機構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註:證明材料的具體要求,由公安機關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教育等行政部門制定,並向社會公布。

居住證辦理流程
1、申請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寫《居住證申請表》並簽字,提交《居住證申請表》及證明材料
2、相關部門審核:審核申請人的申領條件及證明材料(審核後退還)。
3、人像採集後,開具《居住證受理回執》(憑借回執領居住證)
提醒:居住證每年簽注1次
居住證辦理地點
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申報暫住登記。

C. 關於在上海辦理居住證的條件

辦理居住證有幾類:
1、人才類居住證,需要學歷證明,屬上海緊缺人才,居住證專滿7年可以排屬隊轉正式上海戶籍。
2、工作類居住證,只要單位的勞動合同,辦理社保等。
3、投靠類和讀書類,有上海親戚,或在上海讀書等,都可以辦居住證。
如果你是第一類,需要學歷,其他都不需要提供。

D. 上海居住證怎麼辦需要什麼條件

上海居住證的受理條件: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具體見申請材料目錄。辦理流程:提交申請材料、受理機構審核轉交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出具。

1、用人單位向受理機構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機構收到申請材料後,對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應當場受理,並出具書面受理憑證;對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應當場書面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3、受理機構應當自出具受理憑證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申請信息、材料移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4、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自收到申請信息、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定,核定通過,申請人可自主在線列印《辦理〈上海市居住證〉(B證)通知書》,並憑通知書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領證。

(4)辦上海居住證的條件擴展閱讀:

需要的材料:

1、用人單位:《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申請表。

2、用人單位:系外資(台港澳僑)性質企業,需提供外商(台港澳僑)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3、用人單位:系非來滬投資人,需提供自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12個月以上的聘用(勞動)合同。

4、用人單位:系非法人企業另需提交:

(1)上級法人企業的工商營業執照(如系外資(台港澳)企業需提供外商(台港澳)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2)上級法人企業相關人事招聘授權書。

E. 辦理上海居住證的條件

上海住房租賃合同網簽、備案 一趟搞定

聽說住房租賃合同網簽、備案已經納入了一網通辦,各街鎮社區事務受理中心也能一-體化辦理了?

是的,新規不僅僅增加了街道受理中心的住房租賃網簽服務,並且租賃服務中心也可以為居民提供網簽和備案服務。

那就是以後網簽和備案可以不用再跑兩地了是吧?

是的,網簽後,符合備案條件的,由上述單位直接列印備案通知書。其中,公共租賃住房、廉租房實物配租房源分別由公共租賃住房運營機構和住房保障機構單獨實施網簽、備案。

太好了,網簽備案一體化可是大大方便了我們老百姓啊!

是的,大家在辦理業務的時候也要注意。如果需要同時辦理網簽和備案,可以去租賃中心或社區受理中心辦理。由房地產經紀機構(中介)簽訂的網簽合同,去租賃中心窗或社區服務中心窗口都能辦理備案。

這次新規除了一體化內容,其他還有什麼新的規定嗎?

另外要注意的是設定了期限要求:對同一房屋或部位出租的,規定備案間隔不少於6個月,並且備案的最長有效期不超過3年。

租房需:辦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網簽、備案 一趟搞定)

房東表示:

1、產權證原件

2、所有產權人身份證明,產權人未全部到場的,提交委託書原件、未到場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及到場人身份證明原件。

房客出示:

1、所有承租人身份證明,承租人未全部到場的,提交未到場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及到場人身份證明原件。

身份證明要求:

1、中國公民:有效身份證\軍官證\中國護照

2、港澳特別行政區居民:有效港澳身份證\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有效來往大陸通行證\旅行證

3、外國自然人:有效護照及有資質翻譯公司提供的中文譯本。

4、未成年人:戶口簿(未申報戶口提供出生證明復印件)

5、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另提供監護人證明復印件

特別提醒:網簽備案不用跑房地產交易中心,在社區事務受理中心一趟搞定,省事省力!

上海居住證辦理指南

01

辦理條件

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 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境內來滬人員,可以依據本辦法申領居住證。

02

辦理材料

1.《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

2.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復印件(驗原件)。

3.申請人現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應當提供相應的在滬合法居住證明:

F. 上海的長期居住證辦理條件是什麼

根據《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滬府令 58 號),上海臨時居住證於 2018 年 1 月 1 號取消

因此上海居住證無臨時與長期之分,統劃為居住證

一、辦理上海居住證的條件為:

1、離開常駐戶口所在地,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境內來滬人員

2、未滿16周歲的為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人、殘疾人等,可以由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上海市居住證》

3、居住在違法建築或者有違法居住行為的,不予辦理《居住證》

(一)需要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1.《上海市居住申請表》原件一份,由社區事務服務中心提供,申請人填寫

2. 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復印件(驗原件)

3.申請人現居住地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提供相應的居住證明原件復印件

  • 監護人代為辦理的,提供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 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受託人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和委託書

(二)需要的居住證明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房地產權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由房屋管理部門出具

  • 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由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

  • 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房屋的,提供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

溫馨提示:

1、辦理地址:上海市各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

2、聯系方式: 962114

3、辦理時間: 根據各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工作時間

法定結辦時限:15日(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製作的,最長不超過 30 日)

中國上海——上海市居住證

G. 外來人口,在上海辦理居住證需要哪些條件

外來人口,在上海辦理居住證需要的條件如下: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上海市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境內來滬人員,可以依據本辦法申領居住證。

按照國家和上海市規定,在上海市辦理居住登記滿6個月的境內來滬人員,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到現居住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辦《居住證》。

(7)辦上海居住證的條件擴展閱讀:

居住登記到什麼地方辦理?

境內來滬人員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到現居住地的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居住登記。

辦理居住登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填寫《居住登記信息表》;

(2)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復印件(驗原件);

(3)在滬合法居住證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4)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近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H. 上海居住證辦理條件

1、在本市合來法穩定居住;

2、在本市自合法穩定就業,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具體條件為申請當月處於就業及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狀態,且申請當月前12個月內累計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不含補繳)),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戶籍親戚、就讀、進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

1、居住證有效期為1年,每年都需要年審,需要帶上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到相關部門申請辦理的。

2、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

3、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I. 上海居住證的辦理條件是什麼

根據《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2017 年 11 月 27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 58 號公布)第三條規定

上海居住證辦理條件為:

1、離開常駐戶口所在地,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境內來滬人員

(1)有合法穩定就業

(2)合法穩定住所

(3)連續就讀

2、未滿 16 周歲的為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人、殘疾人等,可以由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上海市居住證》

3、居住在違法建築或者有違法居住行為的,不予辦理《居住證》

(一)需要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1.《上海市居住申請表》原件一份,由社區事務服務中心提供,申請人填寫

2. 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復印件(驗原件)

3.申請人現居住地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提供相應的居住證明原件復印件

  • 監護人代為辦理的,提供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 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受託人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和委託書

(二)需要的居住證明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房地產權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2)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由房屋管理部門出具

(3)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由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

(4)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房屋的,提供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

溫馨提示:

1、辦理地址:上海市各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

2、辦理時間: 根據各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工作時間

法定結辦時限:15 日(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製作的,最長不超過 30 日)

以上資料來源於:

中國上海——居住證辦理

J. 辦理上海居住證需要那些條件

第四條(申辦材料)
(一)申請辦理《居住證》的來滬人員,應當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
3.擬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證明。
(1)居住在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復印件(驗原件)。
(2)居住在租賃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3)居住在單位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4)居住在親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證明。
(二)除上述規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請人還應當根據自身情況和需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1.來滬就業的,提供期限為6個月以上勞動(聘用)合同復印件(驗原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2.來滬投資開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提供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驗原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3.來滬投靠本市戶籍親屬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別提供結婚證復印件(驗原件)、公安部門認定的父母子女關系的證明;
4.來滬就讀、進修的,分別提供本市大、中專院校發出的「錄取通知書」復印件(驗原件)、本市非學歷教育機構出具的書面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第五條(受理)
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對來滬人員申請辦理《居住證》的,應當指導申請人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並確認後簽字,同時核對材料是否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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