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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級會計師報名條件

發布時間: 2021-02-25 12:07:07

㈠ 高級會計師的報考條件而且現在只是考試通過就行,還是考評結合如果考評結合的話,評審需要什麼條件

考試與評審結合制度。條件:取得博士學位,並擔任會計師職務2~3年;取得碩士學位、第二專學士學位屬或研究生班結業證書,或大學本科畢業並擔任會計師職務5年以上;較熟練地掌握一門外語。資料就是證明你有以上條件的證明和相關材料。

㈡ 注冊會計師可以直接考高級會計師嗎

高級會計師是考評結合的,得有人聘你才成,就和公務員考試一樣,考後3年內沒人聘你就白考了。下面介紹一下高級會計師考試的一些情況:
為促進會計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積極探索科學、客觀、公正的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價辦法,在總結浙江、湖北兩省2003年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工作的基礎上,2004年擴大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16個省市的工作。2005年擴大到29個省市。
2005年高級會計師試點范圍確定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等29個省、區、市進行試點。

組織管理 人事部、財政部共同負責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擴大試點工作的組織和領導。
試點考試由國家統一組織,評審工作仍按現行辦法由試點省組織進行。實行高級會計師考評結合試點的地區,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的人員,須經考試合格後,方可參加評審。
財政部、人事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負責確定考試科目、制定考試大綱、組織命題和閱卷、確定合格標准。
試點地區的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工作,在當地人事、財政部門的領導下,由省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組織實施。

報名條件 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高級會計師專業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各地具體規定有所不同,請查閱當地的報考條件。
2.經省級人事、財政部門批準的申報高級會計師專業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破格條件。

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考試時間為210分鍾。

考試方式
採取開卷筆答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試者運用會計、財務、稅收等相關的理論知識、政策法規,對所提供的有關背景資料進行分析、判斷和處理業務的綜合能力。

考試要求
各級考試管理機構應嚴格執行考試工作的組織紀律,切實做好考試命題、試卷管理、考場組織以及其它各個環節的保密工作,對泄密、舞弊行為,要嚴肅處理並追究當事人及有關領導的責任。試點考試工作中,各地要認真組織聽取考生的意見和建議,努力提高服務質量。
在試點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及時與全國會計考辦聯系。

合格標准
試點地區可根據本地區會計專業人員的實際情況,參照國家標准,確定當年參評的使用標准,報全國會計考辦備案,並由試點地區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核發考試成績證明,該證明只在本年度本地區評聘工作中有效。

成績管理 參加考試並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會計考辦核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全國范圍內3年有效。

建議你參加初、中級會計職稱考試。

㈢ 河南高級會計師評聘需要A、B、C哪一級英語考試,免試外語的條件有哪些

高會評審考綜合類B級以上 就是說 綜合類 A級和B級都可以。
免考條件每個省不同,一般比較普遍的就是年齡50歲以上可以免考。

㈣ 高級會計師考試是什麼

高級會計師考試是會計職稱考試的一種,由國家統一組織,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確定考度科目、制定考試大綱和確定合格標准,對閱卷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高級會計師專業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各地具體規定有所不同,請查閱當地的報考條件。2.經省級人事、財政部門批準的申報高級會計師專業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破格條件。

為促進會計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積極探索科學、客觀、公正的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價辦法,在總結浙江、湖北兩省2003年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工作的基礎上,2004年擴大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16個省市的工作。

2005年至2007年擴大到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西藏自治區、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等29個省、區、市進行試點。2008年度繼續在全國范圍推行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工作。

報名條件

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高級會計師專業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各地具體規定有所不同,請查閱當地的報考條件。

2.經省級人事、財政部門批準的申報高級會計師專業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破格條件。

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考試時間為210分鍾。

考試方式

採取開卷機考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試者運用會計、財務、稅收等相關的理論知識、政策法規,分析、判斷、處理會計業務的能力和解決會計工作實際問題的綜合能力。

報名時間

高級會計師考試報名時間為4月10日-5月10日,具體報名時間以各省市官方網站公布為准。

網上報名

(1)考試報名前本人須仔細閱讀相關文件要求,慎重報考,繳費確認後,不再辦理退考;

(2)考試報名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應對通過網上輸入信息的真實有效性負責;

(3)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進行報名,否則由此引起的糾紛,由考生承擔全部責任;

(4)考生不能同時使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登錄網頁提交報名信息並得到“報名成功”信息時,方為報名成功,逾期則視為放棄報名;

(6)考生報名信息可在報名期間內上網自行修改,一旦繳費確認後,不允許再改動報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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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河南省正高級會計師的報名條件是什麼

報名條件 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高級會計師專業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各地具體規定有所不同,請查閱當地的報考條件。 2.經省級人事、財政部門批準的申報高級會計師專業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破格條件。

㈥ 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標准各省自己定嗎

犇考網皮皮為你解答:

不是的

高級會計師,是指我國會計專業技術職稱中的高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高級會計師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對業務能力上應具有堅實的專業理論知識,掌握國內外現代的經濟管理科學方法並了解發展趨勢。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豐富的經濟工作實踐經驗,能夠解決重要經濟活動中的實際問題,提出有價值的政策性意見,在加強經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方面貢獻顯著。
為促進會計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積極探索科學、客觀、公正的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價辦法,在總結浙江、湖北兩省2003年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工作的基礎上,2004年擴大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16個省市的工作。2005年至2007年擴大到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西藏自治區、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等29個省、區、市進行試點。2009年度繼續在全國范圍推行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工作。
高級會計師在學歷和工作資歷、外語、計算機技術、外語、會計專業知識上,都有嚴格要求。

㈦ 河南高會報名的破格條件是什麼

破格申報人員除專業理論水平、論文論著符合要求外,須具備
業績成果條件中的三條(正常申報情況下只需要兩條)。
業績成果具體如下所示:
(一)作為主要完成人(限前10 名),完成國家級會計或相關專業研究課題1 項,或
作為主要完成人(限前7 名),完成省(部)級會計或相關專業研究課題1 項,或作為主
要完成人(限前5 名),完成省轄市(廳)級會計或相關專業研究課題2 項,通過課題下
達單位鑒定(驗收)。
(二)作為主要完成人,參加編寫(制訂)省轄市及以上(包括行業)執行的財會、財
稅規章制度或管理辦法,或所主持制訂的縣(處)級及以上機關事業單位、大中型企業財務、
會計管理辦法,被有關單位採納實施後效果顯著。
(三)在加強和完善財政稅收管理,促進經濟發展,增加財政收入方面,經省轄市及以
上業務行政主管部門認可,成績突出。
(四)在財務管理工作中,所提出的建設性意見、建議被廳(局)級及以上機關事業單
位、大中型企業採納,大幅度提高管理水平,取得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受到上級部門認可。
(五)主持或參與完成大中型企業的改制、資產重組、清產核資等工作,提出的建議、
措施或方案得到有效實施且效果顯著。
(六)主持或參與企業上市中的資產評估、產權界定、股權設置等工作,企業成功上市。
(七)承擔或作為主要工作人員參與1 項國家級或2 項省(部)級或3 項省轄市(廳)
級重點攻關項目或重點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評估報告,通過項目下達單位鑒定(驗收)。
(八)近5 年來,每年至少主持過1 個廳(局)級及以上機關事業單位、大中型企業
年度財務報告審驗、專項審計工作或稅務、財會咨詢、策劃等大型項目並被採納。
(九)工作業績突出,被省轄市及以上政府授予「勞動模範」榮譽稱號,或被省級及以上
業務行政主管部門評為會計或財務工作先進個人,或被授予省轄市(廳)級學術技術帶頭人、
市管優秀專家等學術技術榮譽稱號。

㈧ 高級會計師資格證很難考嗎據說有時間限制,四年一考,這是怎麼回事啊跪求解答!萬分感謝!

1.
(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中從事會計工作,並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合格者,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財政部用印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備的原則,從獲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中擇優聘任。

考試級別
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級別代碼是2。

考試科目
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設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兩個科目。
初級資格考試分兩個半天進行,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為3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為2.5小時。

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報名手續

凡符合報名條件並申請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均由本人提出申請,單位核實,持學歷證書、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報名登記表」於規定期限內到當地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設置的報名地點報名。經審核合格後,發給准考證。考生憑准考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中央和國務院各部門及其直屬單位的人員參加考試,實行屬地管理原則。

成績管理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一般安排在考試年度上一年的9-11月

2.
(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中從事會計工作,並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合格者,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財政部用印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備的原則,從獲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中擇優聘任。

考試級別

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級別代碼是1。

考試科目

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設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三個科目。
中級資格考試分三個半天進行,財務管理、經濟法為2.5小時,中級會計實務科目為3小時。

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三)對通過全國統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並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四)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工作的合計年限,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

報名手續

凡符合報名條件並申請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均由本人提出申請,單位核實,持學歷證書、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報名登記 表"於規定期限內到當地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設置的報名地點報名。經審核合格後,發給准考證。考生憑准考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中央和國務院各部門及其直屬單位的人員參加考試,實行屬地管理原則。

成績管理

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以二年為一個周期,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二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一般安排在考試年度上一年的9-11月。

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考試年度的5月第三個星期六、星期天。

3.0
試點范圍

為促進會計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積極探索科學、客觀、公正的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價辦法,在總結浙江、湖北兩省2003年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工作的基礎上,2004年擴大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16個省市的工作。2005年擴大到29個省市。
2005年高級會計師試點范圍確定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等29個省、區、市進行試點。

組織管理

人事部、財政部共同負責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擴大試點工作的組織和領導。
試點考試由國家統一組織,評審工作仍按現行辦法由試點省組織進行。實行高級會計師考評結合試點的地區,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的人員,須經考試合格後,方可參加評審。
財政部、人事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負責確定考試科目、制定考試大綱、組織命題和閱卷、確定合格標准。
試點地區的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工作,在當地人事、財政部門的領導下,由省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組織實施。

報名條件

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高級會計師專業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各地具體規定有所不同,請查閱當地的報考條件。
2.經省級人事、財政部門批準的申報高級會計師專業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破格條件。

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考試時間為210分鍾。
附:2006年全國高級會計師《會計實務》科目考試大綱

考試方式

採取開卷筆答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試者運用會計、財務、稅收等相關的理論知識、政策法規,對所提供的有關背景資料進行分析、判斷和處理業務的綜合能力。

報名時間

2006年5月中旬開始報名。

考試時間

2006年9月3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考點原則上設置在省會城市和直轄市的大、中專院校和高考定點學校。

考試要求

各級考試管理機構應嚴格執行考試工作的組織紀律,切實做好考試命題、試卷管理、考場組織以及其它各個環節的保密工作,對泄密、舞弊行為,要嚴肅處理並追究當事人及有關領導的責任。試點考試工作中,各地要認真組織聽取考生的意見和建議,努力提高服務質量。
在試點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及時與全國會計考辦聯系。

合格標准

試點地區可根據本地區會計專業人員的實際情況,參照國家標准,確定當年參評的使用標准,報全國會計考辦備案,並由試點地區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核發考試成績證明,該證明只在本年度本地區評聘工作中有效。

成績管理

參加考試並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會計考辦核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全國范圍內3年有效。1.
(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中從事會計工作,並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合格者,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財政部用印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備的原則,從獲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中擇優聘任。

考試級別
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級別代碼是2。

考試科目
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設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兩個科目。
初級資格考試分兩個半天進行,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為3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為2.5小時。

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報名手續

凡符合報名條件並申請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均由本人提出申請,單位核實,持學歷證書、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報名登記表」於規定期限內到當地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設置的報名地點報名。經審核合格後,發給准考證。考生憑准考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中央和國務院各部門及其直屬單位的人員參加考試,實行屬地管理原則。

成績管理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一般安排在考試年度上一年的9-11月

2.
(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中從事會計工作,並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合格者,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財政部用印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備的原則,從獲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中擇優聘任。

考試級別

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級別代碼是1。

考試科目

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設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三個科目。
中級資格考試分三個半天進行,財務管理、經濟法為2.5小時,中級會計實務科目為3小時。

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三)對通過全國統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並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四)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工作的合計年限,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

報名手續

凡符合報名條件並申請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均由本人提出申請,單位核實,持學歷證書、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報名登記 表"於規定期限內到當地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設置的報名地點報名。經審核合格後,發給准考證。考生憑准考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中央和國務院各部門及其直屬單位的人員參加考試,實行屬地管理原則。

成績管理

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以二年為一個周期,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二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一般安排在考試年度上一年的9-11月。

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考試年度的5月第三個星期六、星期天。

3.0
試點范圍

為促進會計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積極探索科學、客觀、公正的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價辦法,在總結浙江、湖北兩省2003年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工作的基礎上,2004年擴大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16個省市的工作。2005年擴大到29個省市。
2005年高級會計師試點范圍確定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等29個省、區、市進行試點。

組織管理

人事部、財政部共同負責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擴大試點工作的組織和領導。
試點考試由國家統一組織,評審工作仍按現行辦法由試點省組織進行。實行高級會計師考評結合試點的地區,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的人員,須經考試合格後,方可參加評審。
財政部、人事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負責確定考試科目、制定考試大綱、組織命題和閱卷、確定合格標准。
試點地區的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工作,在當地人事、財政部門的領導下,由省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組織實施。

報名條件

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高級會計師專業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各地具體規定有所不同,請查閱當地的報考條件。
2.經省級人事、財政部門批準的申報高級會計師專業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破格條件。

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考試時間為210分鍾。
附:2006年全國高級會計師《會計實務》科目考試大綱

考試方式

採取開卷筆答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試者運用會計、財務、稅收等相關的理論知識、政策法規,對所提供的有關背景資料進行分析、判斷和處理業務的綜合能力。

報名時間

2006年5月中旬開始報名。

考試時間

2006年9月3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考點原則上設置在省會城市和直轄市的大、中專院校和高考定點學校。

考試要求

各級考試管理機構應嚴格執行考試工作的組織紀律,切實做好考試命題、試卷管理、考場組織以及其它各個環節的保密工作,對泄密、舞弊行為,要嚴肅處理並追究當事人及有關領導的責任。試點考試工作中,各地要認真組織聽取考生的意見和建議,努力提高服務質量。
在試點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及時與全國會計考辦聯系。

合格標准

試點地區可根據本地區會計專業人員的實際情況,參照國家標准,確定當年參評的使用標准,報全國會計考辦備案,並由試點地區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核發考試成績證明,該證明只在本年度本地區評聘工作中有效。

成績管理

參加考試並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會計考辦核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全國范圍內3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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