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衛生資格培訓班
❶ 我是專科生,想報考食品安全衛生管理師,需要怎樣的條件,哪裡有培訓班,大概有什麼課程
報考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
(一)食品安全衛生管理員
1 、具有高中學回歷,有較強的答語言表達能力,本職業見習工作 1 年。
2 、取得以中級技能為培訓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師
1 、取得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從事本職業工作 2 年以上。
2 、以中級技能為培訓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從事本職業工作 1 年以上。
3、 大專以上學歷相關專業畢業。
(三)高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師
1 、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3 年以上。
2 、大專以上學歷相關專業畢業,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2 年以上。
3 、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本科)畢業。
❷ 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具體內容:
一、適用人員
經國家或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醫療、預防、保健、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以下簡稱「技術」)專業工作的人員。
二、專業及級別
臨床醫學、預防醫學、葯學、護理、技術專業分為初級資格(含士級、師級)、中級資格。
全科醫學專業起點為中級資格。
三、科目設置
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置「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4個科目。分4個半天進行。考試方式由採用筆試向人機對話考試方式過渡。
四、報名條件
凡符合《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規定報名條件者,均可報名。
衛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3、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參加中級資格考試,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報考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初級資格者,除應具備(一)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的學歷資歷。
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報考葯(護、技)士者,需具備相應專業中專以上學歷。
報考葯(護、技)師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專畢業,從事葯(護、技)士工作滿5年;
2、大專畢業,見習期滿1年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3、本科畢業,見習1年期滿;
4、研究生班結業或取得碩士學位者。
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的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已與執業醫師資格考試並軌,考試不開考。
衛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報考衛生專業中級資格的人員,除具備(一)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葯、護、技)師職務工作滿7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葯、護、技)師工作滿6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葯、護、技)師工作滿4年;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葯、護、技)師工作滿2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院校畢業的學歷;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
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戶籍的限制,均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工作選擇報考專業類別參加考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4、偽造學歷等有關材料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❸ 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十條 舉辦民辦學校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
舉辦民辦學校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民辦學校應當具備法人條件。
第十一條 設立民辦學校應當符合當地教育發展的需求,具備教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
民辦學校的設置標准參照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設置標准執行。
第十二條 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審批;舉辦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審批,並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 申請籌設民辦學校,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申辦報告,內容應當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4、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5、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籌設民辦學校的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
同意籌設的,發給籌設批准書。不同意籌設的,應當說明理由。
籌設期不得超過三年。超過三年的,舉辦者應當重新申報。
第十五條 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籌設批准書;
2、籌設情況報告;
3、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4、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5、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第十六條 具備辦學條件,達到設置標準的,可以直接申請正式設立,並應當提交本法第十三條和第十五條(三)、(四)、(五)項規定的材料。
第十七條 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並送達申請人;其中申請正式設立民辦高等學校的,審批機關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個月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並送達申請人。
(3)中級衛生資格培訓班擴展閱讀:
以下是關於進一步規范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新設立民辦學校許可、登記管理工作
1、2017年9月1日起,凡新設立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要註明營利性或非營利性辦學形式並進行許可登記。
2、新開辦的營利性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按照工商部門管理規定製定學校章程,按照《關於規范營利性民辦技工院校和營利性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名稱登記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第九條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辦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之規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
3、非營利性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規定製定學校章程,符合《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規定的,根據《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第七條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辦法》第十三條之規定的,分別到民政部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登記。
4、現有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在未做出非營利性或營利性選擇前,應按照非營利性民辦非企業單位要求進行辦學和管理,不得再提取或變相提取合理回報。
5、重新換證和新登記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都應在章程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九條之規定,增加黨組織建設的。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
❹ 衛生資格考試難不難,哪裡輔導較好
輔導班說不好,你自己找找吧,挑選適合的就行。要說輔導書可以推薦你看看中科小紅磚,這個效果更好一些,而且內容豐富,一般學不到的裡面都會有,各種考點 難點分析,題庫內容量也大,覺得這個不錯
❺ 護士考完中級後.幾年後可以考副高
需要看你個人的學歷,請按照以下學歷進行個人的年限計算:
副高申報條件:
1、獲得博士學位後,2007年底以前受聘中級技術職務(滿2年)。
2、2004年7月底前取得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後,2004年底以前受聘中級職務(滿5年)。
3、大學普通班畢業後,2004年底以前受聘中級職務(滿5年)。
4、大學專科畢業後,2009年7月底以前取得本科以上學歷(專業一致或相近專業),2002年底以前受聘中級職務(滿7年)。
(5)中級衛生資格培訓班擴展閱讀:
取得資格方式
(一)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
自2003年度起,衛生專業技術資格按報考專業各科目的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考生應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該專業全部科目的考試。
凡列入全國考試的專業,不再進行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認定和評審,不再組織初、中級衛生技術系列的專業考試。
(二)臨床醫學和預防醫學初級專業技術資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通過國家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即取得初級資格。
(三)自2003年起,衛生部組織的護士執業考試並入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凡符合護理專業報名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本專業的考試。
(四)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擬實行考評結合的方式,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四、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培訓
根據衛生部規定的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培訓管理辦法,確認培訓定點單位及培訓教師。報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可按自願的原則報名參加培訓。
❻ 哪裡有中級職稱的培訓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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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深耕醫學教育行業,實力大,師資強,值得信賴。
為了提高教學水平,成立了葯學研究院、醫學研究院、護理研究院和健康管理師研究院四大學院,集「研、產、育、督」為一體。針對不同學員的學習需求,目前推出了面授課、直播課、錄播課,並設立了專門的學習班組,以班為單位為學員提供個性化輔導。
目前已在全國布局17個分校,在34個省市都開有班次——山西 湖南 四川 山東 廣東 河北 雲南 湖北 江蘇 貴州 青海 北京 黑龍江 上海 陝西 河南 天津 遼寧 安徽 吉林 甘肅 浙江 福建 江西 海南 廣西 內蒙古 重慶 寧夏等等,覆蓋面非常廣,可以滿足不同地區學員的課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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