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衛助理醫師培訓
⑴ 滿足什麼條件才能參加2017年公衛執業醫師考試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參加公衛醫師考試。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內以上學歷,在執容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以師承方式學習傳統醫學滿三年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傳統醫學專業組織或者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考核合格並推薦,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考試的內容和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⑵ 想問一下公衛的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具體都能幹什麼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二十一條:醫師在執業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在注冊的執業范圍內,進行醫學診查、疾病調查、醫學處置、出具相應的醫學證
明文件,選擇合理的醫療、預防、保健方案;
(二)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標准,獲得與本人執業活動相當的醫療設備基本
條件;
(三)從事醫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學術團體;
(五)在執業活動中,人格尊嚴、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六)獲取工資報酬和津貼,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
(七)對所在機構的醫療、預防、保健工作和衛生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依法參與所在機構的民主管理。
2、執業醫師資格證是我國從業醫師必須擁有的證書,屬於醫療技術方面的認可,證明持證人具有獨立從事醫療活動的技術和能力,該證書也是判定醫師是否具有從醫資質的最重要標准,沒有獲得執業醫師資格證的所謂「醫師」屬於「非法行醫」行為。
(2)公衛助理醫師培訓擴展閱讀:
醫師在執業活動中,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或者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衛生行政規章制度或者技術操作規范,造成嚴重後果的;
(二)由於不負責任延誤急危患者的搶救和診治,造成嚴重後果的;
(三)造成醫療責任事故的;
(四)未經親自診查、調查,簽署診斷、治療、流行病學等證明文件或者有關出生、死
亡等證明文件的;
(五)隱匿、偽造或者擅自銷毀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的;
(六)使用未經批准使用的葯品、消毒葯劑和醫療器械的;
(七)不按照規定使用麻醉葯品、醫療用毒性葯品、精神葯品和放射性葯品的;
(八)未經患者或者其家屬同意,對患者進行實驗性臨床醫療的;
(九)泄露患者隱私,造成嚴重後果的;
(十)利用職務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財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⑶ 公衛執業醫師注冊有哪些注意事項
你好,公衛執業醫師注冊需要注意事項如下,更多信息可參考我方網站。
1、注冊條件:凡取得醫師資格的,均可申請醫師執業注冊。
2、不予注冊的情形: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2)因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3)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4)甲類、乙類傳染病傳染期、精神疾病發病期以及身體殘疾等健康狀況不適宜或者不能勝任醫療、預防、保健業務工作的;
(5)重新申請注冊,經考核不合格的;
(6)在醫師資格考試中參與有組織作弊的;
(7)被查實曾使用偽造醫師資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醫師資格進行注冊的;
(8)國家衛生計生委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
3、注冊內容:包括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 執業地點是指執業醫師執業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所在地的省級行政區劃和執業助理醫師執業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所在地的縣級行政區劃。 執業類別是指臨床、中醫(包括中醫、民族醫和中西醫結合)、口腔、公共衛生。 執業范圍是指醫師在醫療、預防、保健活動中從事的與其執業能力相適應的專業。
4、注冊程序:擬在醫療、保健機構中執業的人員,應當向批准該機構執業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申請注冊;擬在預防機構中執業的人員,應當向該機構的同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申請注冊。 在同一執業地點多個機構執業的醫師,應當確定一個機構作為其主要執業機構,並向批准該機構執業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申請注冊;醫師只有一個執業機構的,視為其主要執業機構。醫師跨執業地點增加執業機構,應當向批准該機構執業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申請增加註冊。
執業助理醫師只能注冊一個執業地點。
5、申請醫師執業注冊提交材料:
(1)醫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
(2)近6個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3)醫療、預防、保健機構的聘用證明;
(4)省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獲得醫師資格後二年內未注冊者、中止醫師執業活動二年以上或者本辦法規定不予注冊的情形消失的醫師申請注冊時,還應當提交在省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定的機構接受連續6個月以上的培訓,並經考核合格的證明。
6、注冊變更:
醫師變更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等注冊事項的,應當通過國家醫師管理信息系統提交醫師變更執業注冊申請及省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醫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本辦法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6日原衛生部公布的《醫師執業注冊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⑷ 銅仁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培訓哪家好一點
銅仁正保教育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培訓。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包括「臨床執業助理醫師,版中醫執業助理醫師 ,中權西醫執業助理醫師 ,口腔執業助理醫師 ,公衛執業助理醫師 ,鄉鎮助理醫師。我不知道你指的是哪一種助理醫師啊
⑸ 公衛執業醫師有多少人參加考試啊,我想報名,但考了好幾次都沒過
我網有關於公衛醫師考試的相關輔導及復習資料,您也可以去我網論壇看看,有很多參加公衛醫師考試的考生,您可以去交流、溝通一下。
⑹ 公衛執業醫師考試多少分數及格15
執業醫師考試成績查詢步驟及方法:
第一步:登陸國家醫學考試網:
第二步:點擊國家醫學考試網左上方成績查詢按鈕
第三步:點擊進入「成績查詢」輸入姓名、證件號、准考證號查詢成績
⑺ 公衛執業醫師考多少分通過2015
公衛助理醫師考試的筆試考試及格線由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確定,並於每年的11-12月間向社會公告。最近五年公衛助理醫師考試筆試合格分數線如下:
2015年 公衛助理醫師考試分數線165分
2014年 公衛助理醫師考試分數線143分
2013年 公衛助理醫師考試分數線155分
2012年 公衛助理醫師考試分數線155分
2011年 公衛助理醫師考試分數線151分
⑻ 公衛助理醫師考試有哪些技巧請各位前輩指點下。
我在太奇醫葯參加培訓的,太奇老師給我們總結了幾點公衛助理醫師考試小技巧,希望對樓主有用!
1、考試前仔細檢查您的證件如身份證、准考證;工具如2B鉛筆、橡皮、鋼筆(藍、黑)或圓珠筆,並保證工具有效。建議將上述物品放在一個透明的公文袋內,既方便攜帶,又方便查看。 2、考前保證充足睡眠,吃早餐,有利於頭腦清醒。
3、提前半小時到一小時到考場,以免因交通壅堵或其他小意外造成考試遲到。如有暈車或其他健康原因,建議到考點附近住宿。
4、進入考場後,仔細閱讀考試規則,按考場提示填寫答題卡和試卷上的個人信息。
5、考試開始後,根據個人習慣答題,建議按順序回答,不要遺漏。可以先將答案標到試卷上,回答完畢後再塗答題卡,塗卡同時也是檢查答案是否正確。
6、如遇到不確定的題目,先不要苦思冥想,可以先選一個比較合理的答案,並在試卷上用鉛筆做標記,待所有題目回答完畢後再回頭想這道題,以節省時間。
7、相信第一感覺,因為很多知識已經在思維中形成一個印象,如果反復思考還是不確定,就按照第一感覺來回答。
8、塗答題卡的時候要符合要求,不要反復塗改,以免影響計算機閱卷。
9、合理安排時間,先做題、後檢查,確保在規定時間內答完所有題目並塗卡完畢。
10、切記不要作弊。 更多技巧可以去太奇網站論壇交流、提問,他們很快會給答案的!
⑼ 醫師資格考試,公衛執業醫師考試現場報名都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國家執業醫師考試現場審核所需資料:
1、《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成功通知單》一份;
2、考生有效身份證復印件1份及原件;
3、考生畢業證復印件1份及原件;
4、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考核合格證明上的帶教老師必須要和所報考的專業一致。
5、執業助理醫師申報執業醫師考試的,還應當提交《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復印件及原件、《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復印件及原件和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期考核合格證明;
6、考生所在單位《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1份;
7、本科以上學歷(含本科學歷)需提供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拓展資料:
第一條為了規范醫師執業活動,加強醫師隊伍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醫師經注冊取得《醫師執業證書》後,方可按照注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從事相應的醫療、預防、保健活動。
執業地點是指醫師執業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及其登記注冊的地址。
執業類別是指臨床、中醫(包括中醫、民族醫和中西醫結合)、口腔、公共衛生。
未經注冊取得《醫師執業證書》者,不得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活動。
第三條衛生部負責全國醫師執業注冊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是醫師執業注冊的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醫師執業注冊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注冊條件
第四條凡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均可申請醫師執業注冊。
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冊: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三)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四)甲類、乙類傳染病傳染期、精神病發病期以及身體殘疾等健康狀況不適宜或者不能勝任醫療、預防、保健業務工作的;
(五)重新申請注冊,經衛生行政部門指定機構或組織考核不合格的;
(六)衛生部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章注冊程序
第六條擬在醫療、保健機構中執業的人員,應當向批准該機構執業的衛生行政部門申請注冊。擬在預防機構中執業的人員,應當向該機構的同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注冊。
擬在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的醫療機構中執業的人員,應當向核發該機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衛生行政部門申請。
第七條申請醫師執業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醫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
(二)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兩張;
(三)《醫師資格證書》;
(四)注冊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表;
(五)申請人身份證明;
(六)醫療、預防、保健機構的擬聘用證明;
(七)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