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承包協議
⑴ 按計價方式分,工程建設合同有哪幾種
工程建設合同按計價方式分類分為:
1.總價合同。
2.計量估價合同。通常是由發包人在招標文件中提供出較為詳細的工程清單,由承包人填報單價,再以工程量清單和單價表為依據計算出總造價。目前施工圖預算就是屬於這種方式。
3.成本加酬金合同。
相關法律知識:
二十一世紀是新經濟時代,信息技術的高速發展,加速了經濟全球化進程,科技成為了發達國家生產力的主體。面對新時代的挑戰,職業教育必須深化改革,才能在新經濟時代中更好地培養輸送合格的實用型人才。因此,我們以培養第一線技術應用性人才為目標,積極進行教育思想與教育觀念、人才培養模式、教學內容與課程體系等方面的改革與實踐。探索適應建築工程行業發展和人才需求的教育體系。
國家信息中心常務副主任劉鶴描述說:「中國『十五』經濟特徵之一為中國消費結構發生根本變化,中國人均收入已達800美元,新的消費熱點是住房、汽車等」。『十一五』期間,城市化進程將進一步全面推進,城市人口將大幅增長,中國城鄉居民住房條件將得到更大改善。隨著社會的發展,建築業對專業人才的需求在不斷增加,特別是具有一定理論基礎和較強動手能力的應用型專業人才需求量大,因此,培養具備相應素質的應用型建築人才,既是時代的要求,也是建築企業行業和社會的需要。行業主要風險因素。原材料價格上漲、經濟增長放緩以及人民幣升值因素將對公司利潤增長帶來負面影響。
隨著中國市場經濟的迅速發展和加入WTO的帶動,建築業正從勞動密集型向技術密集型轉化,先進技術和工藝設備將大量採用,許多崗位的專業程度越來越高,技術含量高的崗位又不斷涌現,建築企業需要大量地在生產及管理第一線既受理論教育,又掌握熟練技術及了解管理工作的勞動型人才。盡管國家從宏觀總量層面實施經濟調控,但對於那些總體發展落後於國民經濟發展水平的瓶頸行業,國家將會加大政策扶持。
⑵ 如何與承包幼兒園第三方課程合作
承包與合作在法律關繫上有接近或相近之處,但承包與合作的法律責任是不同的。
承包的法律責任關系一般是單向法律責任,對於內部是承包人與發包人的單向關系,只有對外(第三方權利時)承擔責任時在承包人不能或法律責任能力不濟發包人才承擔連帶法律責任;合作是多邊法律責任關系,是一種利益共享有風險共擔的法律責任關系,不僅是內部承擔雙向法律責任,而且對外(第三方權利時)須承擔共同責任,是多邊法律責任關系。
承包,准確的說應是「承包經營管理」,是指與承包者間訂立承包經營,將的「經營管理權」全部或部分在一定期限內交給承包者,由承包者對進行經營管理,並承擔經營風險及獲取收益的行為。
承包者與被承包的間所存在的是一種關系。
合作是個人與個人、群體與群體之間為達到共同目的,彼此相互配合的一種聯合行動、方式。
合作(合資)是一種特殊性質的,通常涉及到雙方重大經濟利益,必須依法經主管部門批准才能生效。我國《中外合資經營法》、《中外合作經營法》均規定,合營的協議、和章程經審批批准後生效,可見審批的批準是合營生效的必經程序,只有經過批准,才算有效成立,未經批准無效。
⑶ 項目管理簡課程里的簡答題:述承包商控制項目費用的措施
徵人怨(柳中庸)
⑷ 草擬一份建築工程的承包合同(課堂作業)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GF-1999-0201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備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 國撥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2009年 4 月 1 日 (具體以業主書面開工令為准)
竣工日期: 2009年 5月30 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60日歷天。
四、 質量標准
工程質量標准:符合國家驗收規范標准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 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招標文件和中標通知書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施工圖紙
7、標准、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8、工程預算書
9、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如有歧義和矛盾以順序前者為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2009 年 3 月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 ___後生效。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戶銀 行: 開 戶銀 行:
帳 號: 帳 號:
郵 政編 碼: 郵 政編 碼: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鑒證意見:
經辦人: 鑒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通用條款
一、詞語主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項日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水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l.8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11互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3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4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5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地
1.16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 按協議書第六條執行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准及規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__________/________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_。
3.3適用標准、規范
適用標准、規范的名稱: 見本工程招標文件第三章技術規范。
發包人提供標准、規范的時間: 無
國內沒有相應標准、規范時的約定: 無
4、圖紙
4.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 肆套,開工前一周內
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_圖紙不得翻印處傳,嚴格控制非本工程參與人員接觸圖紙及相關資料。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及承擔:____________無_______________
二、 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2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的職權:_對本工程施工階段的質量、進度、造價、安全進行控制,以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現場的組織協調。(詳見本「監理合同」)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_1、工程量變更的簽證;2、工期順延的簽證;3、向承包人支付各種款項;
5.3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 職務: 現場發包人代表
職權: 1、工程量變更的簽證; 2、工期順延的簽證;3、向承包人支付各種款項;
5.6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
7、項目經理
姓名: 職務: 項目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 已具備施工條件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已具備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和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 已具備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 合同簽訂後三日內;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已完成;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 按通用條款;
(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開工前三日;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開工前三天;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無
8.2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無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 無。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每周一,提供工程進度報表,每份報表、計劃向監理和發包方各提供一份。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由承包人負責,費用在投標總價中考慮;
(4)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 無。
(5)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由承包人負責,所有費用已包括在投標總價中。
(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無。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 由承包人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和施工需要確定保護措施,費用含在投標總價中。
(8)施工場地清潔衛生的要求:按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文明施工,如因施工引起市容等部門處罰,罰款由承包人負責。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合同生效後三日內進場施工。
三、 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成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開工前三日內提供。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 提供後三日內。
10.2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 無。
13、工期延誤
13.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按由發包人與承包人協商。
四、 質量與驗收
15、工程質量必需達到國家頒布的施工質量驗收標準的規定。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 按相關驗收規范執行。
19、工程試車
19.5試車費用的承擔: 無。
五、 安全施工
按通用條例執行
六、 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2本合同款採用 (1) 方式確定。
(1)採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范圍: 承包人對施工條件、技術要求理解的誤差、施工期間各市場風險和政策性調整等。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承包人投標時充分考慮風險范圍並計算風險費用。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設計變更和發包人同意的其它變更工程結算時可進行調整。調整時只調整工程量,單價按投標時投標單價執行。
調整的方法:
調整原因及價款需經監理工程師及發包人代表共同簽證確認。
(2)採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無。
(3)採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的約定: 無。
23 .3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 無。
24、工程預付款
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占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合同簽訂後一周內,發包人支付合同總價的30%做為工程預付款,開工後工程預付款抵作工程款。
25、工程量確認
25.1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每月25日或根據監理工程師指令。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_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工程量完成70%時,支付至合同總價的60%(含預付款);竣工驗收達到約定質量等級並經決算審計後付至審定價的90%;審定價的10%留作保修金。竣工驗收合格滿一年後無質量問題保修金無息一次性支付給承包人。
所有進度款支付,經總監簽字確認,並且簽發工程進度付款單後,發包人經審核後予以辦理支付手續。
七、 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無。
27.6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 無。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的約定: 按通用條款;
八、 工程變更
31.1無。
九、 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 竣工驗收後十日內提供符合業主要求的竣工圖三份。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 無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本合同中關於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按通用條款。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按通用條款。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33.3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按通用條款。
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 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
35.2本合同中關於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若因承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誤按500/天罰款,限額人民幣拾萬無整。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5.1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返工達合格標准,或經處理達到合格標准。給發包人造成其它損失,給予全額賠償。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其他違約責任: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
37、爭議
37.1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
向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_本工程須承包人自行完成,不準私自轉包或分包。若發現承包人轉包或分包,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違約責任,違約金按合同總價的10%計收,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
分包施工單位為:_____/。___
39.不可抗力
39.1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的約定: 六級及六級以上的地震。主體施工期間,連續三天及以上中到大雨。
40、保險
40.6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
(1)發包人投保內容: 無。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 無。
(2)承包人投保內容: 按通用條款執行。
41、擔保
41.3本工程雙方約定擔保事項如下: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無。
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無。
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3)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 無。
46、合同份數
46.1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數: 本合同約定副本為十二份。
47、補充條款:
47.1保密
47.1.1承包人正式參加投標活動後,至本項目末被國家正式解密之前均承擔保密義務。根據國家保密局頒發的《國家秘密載體管理規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涉及和生成的密件、密品,不得遺失和泄密。
47.1.2在參與本工程過程中,嚴格遵守國家保密法規及發包人規定的國家秘密管理規定,加強對涉密工作人員的保密教育、管理、監督,確保相關人員依法承擔保密責任。
47.1.3在參與本工程過程中,所有人員必需遵守國家《保密法》及發包人的各項規章制度及保密守則,
對泄露國家秘密的行為報執法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7.1.4不論本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終止,合同的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
47.2承包人應當在竣工驗收後一個月內完成工程決算,每延期一天罰款500無。
47.3承包人工程決算應符合實際,如竣工決算審計核減額大於等於送審額的5%,審計費用由承包人支付;如大於3%小於5%,發包人與承包人雙方各付一半;小於等於3%,發包人支付。承包人承擔的審計費用由發包人從工程中扣除。
47.4承包人必須文明施工,安全第一。施工期間發生的人身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擔一切責任及費用,由此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有權向承包人追償。
47.5食宿由承包人自行解決,發包人廠區內禁止食宿。
附件:
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南京#######工程(工程全稱)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
一、 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水,供熱與供暖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它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一通一平及前期配套工程
二、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本工程質保期 一 年;
2、其他約定: 無。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並決算完成之日起計算。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於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委託他人員修理。
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非承包人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3、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4、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四、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六、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故: 。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工程質量保修金在工程竣工決算後兩年後一次性付清(無息)。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⑸ 我以我個人名義簽訂工程承包合同能生效嗎
《合同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第十二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根據法律規定,自然人可以簽訂合同。按照合同法的內容要求簽訂就可以。
(5)課程承包協議擴展閱讀:
合同法分類:
1、計劃合同與普通合同
凡直接根據國家經濟計劃而簽訂的合同,稱為計劃合同。如企業法人根據國家計劃簽訂的購銷合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等。
普通合同亦稱非計劃合同,不以國家計劃為合同成立的前提。公民間的合同是典型的非計劃合同。中國經濟體制改革以來,計劃合同日趨減少。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計劃合同已被控制在很小范圍之內。
2、雙務合同與單務合同
雙務合同即締約雙方相互負擔義務,雙方的義務與權利相互關聯、互為因果的合同。如買賣合同、承攬合同、委託合同(無償有償都是雙務)、保管合同(無償有償都是雙務)。
單務合同指僅由當事人一方負擔義務,而他方只享有權利的合同。如贈與(唯一一個純粹的無償合同)、自然借款(無償有償都是單務)等合同為典型的單務合同。
3、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
有償合同為合同當事人一方因取得權利需向對方償付一定代價的合同,如買賣、互易合同等。
無償合同即當事人一方只取得權利而不償付代價的合同,故又稱恩惠合同,如贈與、使用合同等。
⑹ 軟體外包專業課程有哪些
各地不一樣。。。一般來說,邏輯基礎,c語言。。。然後java或者.net選一個學(或者別的)看學校了。。還有重要的一項,外語。。
⑺ 如何與承包幼兒園第三方課程合作
課程合作可以簽訂協議,
⑻ 我在一家軟體外包公司做培訓生,只簽了3個月的培訓協議(而不是勞動合同),問下這種情況下算不算公司違約
1. 假如你的身份是應屆畢業生,那麼公司應該和你簽署三方協議(公司、實習生和學校),並且可以約定培訓內容;
2. 假如你的身份是非應屆畢業生,那麼公司應該和你簽署《勞動合同》和《培訓協議書》,《培訓協議書》里可以約定服務期和返還培訓費用的條款,但公司必須舉證實際培訓的費用(如有發票依據的),否則不能視為培訓費用。
無論是以上哪種情況,對於非正常情況下的協議或合同,必須要慎重閱讀所有約束條款後,而且向相關人員(勞動局,勞動咨詢熱線或從事人力資源或法務的朋友)請教後方可下定案。
⑼ 企業為什麼不能把培訓內容和課程開發全部外包出去
企業需要自己的企業文化,從內部
⑽ 承包學校戶外課程需要什麼資質
30萬左右,辦理房屋租用手續,衛生證明,和營業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