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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響一體化課程標准

發布時間: 2021-03-08 16:56:25

『壹』 教師教育課程標準的課程標准

為落實教育規劃綱要,深化教師教育改革,規范和引導教師教育課程與教學,培養造就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特製定《教師教育課程標准(試行)》。
教師教育課程廣義上包括教師教育機構為培養和培訓幼兒園、小學和中學教師所開設的公共基礎課程、學科專業課程和教育類課程。本課程標准專指教育類課程。
教師教育課程標准體現國家對教師教育機構設置教師教育課程的基本要求,是制定教師教育課程方案、開發教材與課程資源、開展教學與評價,以及認定教師資格的重要依據。 (一)育人為本
教師是幼兒、中小學學生發展的促進者,在研究和幫助學生健康成長的過程中實現專業發展。教師教育課程應反映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吸收研究新成果,體現社會進步對幼兒、中小學學生發展的新要求。教師教育課程應引導未來教師樹立正確的兒童觀、學生觀、教師觀與教育觀,掌握必備的教育知識與能力,參與教育實踐,豐富專業體驗;引導未來教師因材施教,關心和幫助每個幼兒、中小學學生逐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培養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二)實踐取向
教師是反思性實踐者,在研究自身經驗和改進教育教學行為的過程中實現專業發展。教師教育課程應強化實踐意識,關注現實問題,體現教育改革與發展對教師的新要求。教師教育課程應引導未來教師參與和研究基礎教育改革,主動建構教育知識,發展實踐能力;引導未來教師發現和解決實際問題,創新教育教學模式,形成個人的教學風格和實踐智慧。
(三)終身學習
教師是終身學習者,在持續學習和不斷完善自身素質的過程中實現專業發展。教師教育課程應實現職前教育與在職教育的一體化,增強適應性和開放性,體現學習型社會對個體的新要求。教師教育課程應引導未來教師樹立正確的專業理想,掌握必備的知識與技能,養成獨立思考和自主學習的習慣;引導教師加深專業理解,更新知識結構,形成終身學習和應對挑戰的能力。 (一)幼兒園職前教師教育課程目標與課程設置
幼兒園職前教師教育課程要幫助未來教師充分認識幼兒階段的特性和價值,理解「保教結合」的重要性,學會按幼兒的成長特點進行科學的保育和教育;理解幼兒的認知特點和學習方式,學會把教育寓於幼兒的生活和游戲中,創設適宜的教育環境,保護與發展幼兒探究、創造的興趣,讓幼兒在愉快的幼兒園生活中健康地成長。
1. 課程目標 目標領域 目標 基本要求 1教育信念與責任 1.1具有正確的兒童觀和相應的行為 1.1.1理解幼兒階段在人生發展中的獨特地位和價值,認識健康愉快的幼兒園生活對幼兒發展的意義。1.1.2尊重和維護幼兒的人格和權利,保護幼兒的好奇心和自信心。1.1.3尊重幼兒的個體差異,相信幼兒具有發展的潛力,樂於為幼兒創造發展的條件和機會。 1.2具有正確的教師觀和相應的行為 1.2.1理解教師是幼兒學習的引導者和支持者,相信教師工作的意義在於幫助幼兒健康成長。1.2.2了解幼兒園教師的職業特點和專業要求,自覺提高自身的科學與人文素養,形成終身學習的意願。1.2.3了解教師的權利和責任,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1.3具有正確的教育觀和相應的行為 1.3.1理解教育對幼兒成長、教師自身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重要意義,相信教育充滿了創造的樂趣,願意從事幼兒教育事業。1.3.2了解幼兒教育的歷史、現狀和發展趨勢,認同素質教育理念,理解並參與教育改革。1.3.3形成正確的教育質量觀,對與幼兒教育相關的現象進行專業思考與判斷。 2教育知識與能力 2.1具有理解幼兒的知識和能力 2.1.1了解兒童發展的主要理論和兒童研究的最新成果。2.1.2了解兒童身心發展的一般規律和影響因素,熟悉幼兒年齡階段特徵和個體發展的差異性。2.1.3了解幼兒認知發展、學習方式的特點及影響因素,熟悉幼兒建構知識、獲得技能的過程。2.1.4了解幼兒情感、社會性發展的特點,熟悉幼兒品德和行為習慣形成的過程和規律。 2.1.5掌握觀察、談話、傾聽、作品分析等基本方法,理解幼兒發展的需要。2.1.6了解幼兒期常見疾病、發展障礙、學習障礙的基礎知識和應對方法。2.1.7了解我國教育的政策法規,熟悉關於兒童權利的內容以及維護兒童合法權益的途徑。 2.2具有教育幼兒的知識和能力 2.2.1了解我國幼兒園教育的目標和任務,熟悉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等各領域的教育目標,學會以此指導自己的學習和實踐。2.2.2了解幼兒教育的基本原理,理解整合各領域的內容、綜合地實施教育活動的重要性,學會設計和實施幼兒教育活動。2.2.3了解幼兒的生活經驗,學會利用實踐機會,積累引導幼兒在游戲等活動中建構知識、發展創造力的經驗。2.2.4掌握照顧幼兒健康地、安全地生活的基本方法和技能。2.2.5了解教育評價的理論與技術,學會通過評價改進活動與促進幼兒發展。2.2.6了解與家庭、社區溝通的重要性,學會利用和開發周圍的資源,創設有利於幼兒發展的環境。2.2.7掌握幼兒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知識,學會處理幼兒常見行為問題。2.2.8了解0-3歲保育教育的有關知識和嬰兒保育教育的一般方法。2.2.9了解小學教育的有關知識和幼小銜接的一般方法。 2.3具有發展自我的知識與能力 2.3.1了解教師專業素養的核心內容,明確自身專業發展的重點。2.3.2了解教師專業發展的階段與途徑,熟悉教師專業發展規劃的一般方法,學會理解與分享優秀教師的成功經驗。2.3.3了解教師專業發展的影響因素,學會利用以課程學習為主的各種機會,積累發展經驗。 3教育實踐與體驗 3.1具有觀摩教育實踐的經歷與體驗 3.1.1結合相關課程學習,觀摩幼兒的生活和教育活動的組織與指導,了解幼兒園教育的規范與過程,感受不同的教育風格。3.1.2深入幼兒園和班級,參與幼兒活動,獲得與幼兒直接交往的體驗。3.1.3了解幼兒園保教工作的特點和幼兒園各部門工作的職責和要求,感受幼兒教育實踐的豐富性和復雜性。 3.2具有參與教育實踐的經歷與體驗 3.2.1了解實習班級幼兒的實際情況,在指導下設計教育活動方案,組織一日活動,獲得對教育過程的真實感受。3.2.2 參與各種教研活動,獲得與幼兒園教師直接對話或交流的機會。 3.2.3與家庭和社區合作,提高溝通能力,獲得共同促進幼兒發展的實踐經歷與體驗。3.2.4參與不同類型的幼教機構活動和幼兒教育實踐活動。 3.3 具有研究教育實踐的經歷與體驗 3.3.1在日常學習和實踐過程中積累所學所思所想,形成問題意識和一定的解決問題的能力。3.3.2 了解研究教育實踐的一般方法,經歷和體驗制訂計劃、開展活動、完成報告、分享結果的過程。3.3.3參與各種類型的科研活動,獲得科學地研究幼兒的經歷與體驗。 2.課程設置 學習領域 建議模塊 學分要求 三年制專科 五年制專科 四年制本科 1.兒童發展與學習2.幼兒教育基礎3.幼兒活動與指導 4.幼兒園與家庭、社會 5.職業道德與專業發展 兒童發展;幼兒認知與學習;特殊兒童發展與學習等。教育發展史略;教育哲學;課程與教學理論;學前教育原理等。幼兒游戲與指導;教育活動的設計與實施;幼兒健康教育與活動指導;幼兒語言教育與活動指導;幼兒社會教育與活動指導;幼兒科學教育與活動指導;幼兒藝術教育與活動指導;0-3歲嬰兒的保育與教育;幼兒園教育環境創設;幼兒園教育評價;教育診斷與幼兒心理健康指導等。幼兒園組織與管理;幼兒園班級管理;家庭與社區教育;教育資源的開發與利用;幼兒教育政策法規等。教師職業道德;教育研究方法;師幼互動方法與實踐;教師專業發展;教師語言技能;音樂技能;舞蹈技能;美術技能;現代教育技術應用等。 最低必修學分40學分 最低必修學分50學分 最低必修學分44學分 6.教育實踐 教育見習;教育實習等。 18周 18周 18周 教師教育課程最低總學分數(含選修課程) 60學分+18周 72學分+18周 64學分+18周 說明:(1)1學分相當於學生在教師指導下進行課程學習18課時,並經考核合格。(2)學習領域是每個學習者都必修的;建議模塊供教師教育機構或學習者選擇或組合,可以是必修也可以是選修;每個學習領域或模塊的學分數由教師教育機構按相關規定自主確定。 (二)小學職前教師教育課程目標與課程設置
小學職前教師教育課程要引導未來教師理解小學生成長的特點與差異,學會創設富有支持性和挑戰性的學習環境,滿足他們的表現欲和求知慾;理解小學生的生活經驗和現場資源的重要意義,學會設計和組織適宜的活動,指導和幫助他們自主、合作與探究學習,形成良好的學習習慣;理解交往對小學生發展的價值和獨特性,學會組織各種集體和夥伴活動,讓他們在有意義的學校生活中快樂成長。
1.課程目標 目標領 域 目標 基本要求 1教育信念與責任 1.1具有正確的學生觀和相應的行為 1.1.1 理解小學階段在人生發展中的獨特地位和價值,認識生動活潑的小學生活對小學生發展的意義。1.1.2 尊重學生學習和發展的權利,保護學生的學習興趣和自信心。1.1.3 尊重學生的個體差異,相信學生具有發展的潛力,樂於為學生創造發展的條件和機會。 1.2具有正確的教師觀和相應的行為 1.2.1理解教師是學生學習的促進者,相信教師工作的意義在於創造條件幫助學生快樂成長。1.2.2了解小學教師的職業特點和專業要求,自覺提高自身的科學和人文素養,形成終身學習的意願。1.2.3了解教師的權利和責任,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1.3具有正確的教育觀和相應的行為 1.3.1理解教育對學生成長、教師專業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重要意義,相信教育充滿了創造的樂趣,願意從事小學教育事業。1.3.2了解學校教育的歷史、現狀和發展趨勢,認同素質教育理念,理解並參與教育改革。1.3.3形成正確的教育質量觀,對與學校教育相關的現象進行專業思考與判斷。 2教育知識與能力 2.1具有理解學生的知識與能力 2.1.1了解兒童發展的主要理論和兒童研究的最新成果。2.1.2了解兒童身心發展的一般規律和影響因素,熟悉小學生年齡特徵和個體發展的差異性。2.1.3了解小學生的認知發展、學習方式的特點及影響因素,熟悉小學生建構知識、獲得技能的過程。2.1.4了解小學生品德和行為習慣形成的過程,了解小學生的交往特點,理解同伴交往對小學生發展的影響。2.1.5掌握觀察、談話、傾聽、作品分析等方法,理解小學生學習和發展的需要。2.1.6了解我國教育的政策法規,熟悉關於兒童權利的內容以及維護兒童合法權益的途徑。 2.2具有教育學生的知識與能力 2.2.1 了解小學教育的培養目標,熟悉至少兩門學科的課程標准,學會依據課程標准制定教學目標或活動目標。2.2.2 熟悉至少兩門學科的教學內容與方法,學會聯系小學生的生活經驗組織教學活動,將教學內容轉化為對小學生有意義的學習活動。2.2.3 了解學科整合在小學教育中的價值,了解與小學生學習內容相關的各種課程資源,學會設計綜合性主題活動,創造跨學科的學習機會。2.2.4 了解課堂組織與管理的知識,學會創設支持性與挑戰性的學習環境,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2.2.5 了解課堂評價的理論與技術,學會通過評價改進教學與促進學生學習。2.2.6 了解課程開發的知識,學會開發校本課程,設計、實施和指導簡單的課外、校外活動。2.2.7 了解班隊管理的基本方法,學會引導小學生進行自我管理和形成集體觀念。2.2.8 了解小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知識,學會診斷和解決小學生常見學習問題和行為問題。2.2.9 掌握教師所必需的語言技能、溝通與合作技能、運用現代教育技術的技能。 2.3具有發展自我的知識與能力 2.3.1了解教師專業素養的核心內容,明確自身專業發展的重點。2.3.2了解教師專業發展的階段與途徑,熟悉教師專業發展規劃的一般方法,學會理解與分享優秀教師的成功經驗。2.3.3了解教師專業發展的影響因素,學會利用以課程學習為主的各種機會積累發展經驗。 3教育實踐與體驗 3.1具有觀摩教育實踐的經歷與體驗 3.1.1結合相關課程學習,觀摩小學課堂教學,了解課堂教學的規范與過程。3.1.2 深入班級,了解小學生群體活動的狀況以及小學班級管理、班隊活動的內容和要求,獲得與小學生直接交往的體驗。3.1.3密切聯系小學,了解小學的教育與管理實踐,獲得對小學工作內容和運作過程的感性認識。 3.2具有參與教育實踐的經歷與體驗 3.2.1在有指導的情況下,根據小學生的特點和教學目標設計與實施教學方案,經歷1-2門課程的教學活動。3.2.2在有指導的情況下,參與指導學習、管理班級和組織班隊活動,獲得與家庭、社區聯系的經歷。3.2.3參與各種教研活動,獲得與其他教師直接對話或交流的機會。 3.3具有研究教育實踐的經歷與體驗 3.3.1 在日常學習和實踐過程中積累所學所思所想,形成問題意識和一定的解決問題能力。3.3.2 了解研究教育實踐的一般方法,經歷和體驗制訂計劃、開展活動、完成報告、分享結果的過程。3.3.3參與各種類型的科研活動,獲得科學地研究學生的經歷與體驗。 2.課程設置 學習領域 建議模塊 學分要求 三年制專科 五年制專科 四年制本科 1.兒童發展與學習2.小學教育基礎 3.小學學科教育與活動指導4.心理健康與道德教育5.職業道德與專業發展 兒童發展;小學生認知與學習等。 教育哲學;課程設計與評價;有效教學;學校教育發展;班級管理;學校組織與管理;教育政策法規等。小學學科課程標准與教材研究;小學學科教學設計;小學跨學科教育;小學綜合實踐活動等。小學生心理輔導;小學生品德發展與道德教育等。教師職業道德;教育研究方法;教師專業發展;現代教育技術應用;教師語言;書寫技能等。 最低必修學分20學分 最低必修學分26學分 最低必修學分24學分 6.教育實踐 教育見習;教育實習。 18周 18周 18周 教師教育課程最低總學分數(含選修課程) 28學分+18周 35學分+18周 32學分+18周 說明:(1)1學分相當於學生在教師指導下進行課程學習18課時,並經考核合格。(2)學習領域是每個學習者都必修的;建議模塊供教師教育機構或學習者選擇或組合,可以是必修也可以是選修;每個學習領域或模塊的學分數由教師教育機構按相關規定自主確定。 (三)中學職前教師教育課程目標與課程設置
中學職前教師教育課程要引導未來教師理解青春期的特點及其對中學生生活的影響,學習指導他們安全度過青春期;理解中學生的認知特點與學習方式,學會創建學習環境,鼓勵獨立思考,指導他們用多種方式探究學科知識;理解中學生的人格與文化特點,學會尊重他們的自我意識,指導他們規劃自己的人生,在多樣化的活動中發展社會實踐能力。
1.課程目標 目標領域 目標 基本要求 1教育信念與責任 1.1具有正確的學生觀和相應的行為 1.1.1理解中學階段在人生發展中的獨特地位和價值,認識積極主動的中學生活對中學生發展的意義。1.1.2尊重學生的學習和發展的權利,保護學生的學習自主性、獨立性與選擇性。1.1.3尊重學生的個體差異,相信學生具有發展的潛力,樂於為學生創造發展的條件和機會。 1.2具有正確的教師觀和相應的行為 1.2.1理解教師是學生學習的促進者,相信教師工作的意義在於創造條件幫助學生自主發展。1.2.2了解中學教師的職業特點和專業要求,自覺提高自身的科學與人文素養,形成終身學習的意願。1.2.3了解教師的權利與責任,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1.3具有正確的教育觀和相應的行為 1.3.1理解教育對學生成長、教師自身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重要意義,相信教育充滿了創造的樂趣,願意從事中學教育事業。1.3.2了解人類教育的歷史、現狀和發展趨勢,認同素質教育理念,理解並參與教育改革。1.3.3形成正確的教育質量觀,對與學校教育相關的現象進行專業思考與判斷。 2教育知識與能力 2.1具有理解學生的知識與技能 2.1.1了解兒童發展的主要理論和最新研究成果。2.1.2了解兒童身心發展的一般規律和影響因素,熟悉中學生年齡特徵和個體發展的差異性。2.1.3了解中學生的認知發展、學習方式的特點及影響因素,熟悉中學生建構知識和獲得技能的過程。2.1.4了解中學生品德和行為習慣形成的過程,了解中學生交往的特點,理解同伴交往對中學生發展的影響。2.1.5掌握觀察、談話、傾聽、作品分析等方法,理解中學生學習和發展的需要。2.1.6了解我國教育的政策法規,熟悉關於兒童權利的內容以及維護兒童合法權益的途徑。 2.2具有教育學生的知識和能力 2.2.1了解中學教育的培養目標,熟悉任教學科的課程標准,學會依據課程標准制定教學目標或活動目標。2.2.2熟悉任教學科的教學內容和方法,學會聯系並運用中學生生活經驗和相關課程資源,設計教育活動,創設促進中學生學習的課堂環境。2.2.3了解課堂評價的理論與技術,學會通過評價改進教學與促進學生學習。2.2.4了解活動課程開發的知識,學會開發校本課程,設計與指導課外、校外活動。2.2.5了解班級管理的基本方法,學會引導中學生進行自我管理和形成集體觀念。2.2.6了解中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知識,學會處理中學生特別是青春期常見的心理和行為問題。2.2.7掌握教師所必需的語言技能、溝通與合作技能、運用現代教育技術的技能。 2.3具有發展自我的知識與能力 2.3.1了解教師專業素養的核心內容,明確自身專業發展的重點。2.3.2了解教師專業發展的階段與途徑,熟悉教師專業發展規劃的一般方法,學會理解和分享優秀教師的成長經驗。2.3.3了解教師專業發展的影響因素,學會利用以課程學習為主的各種機會積累發展的經驗。 3教育實踐與體驗 3.1具有觀摩教育實踐的經歷與體驗 3.1.1觀摩中學課堂教學,了解中學課堂教學的規范與過程,感受不同的教學風格。3.1.2深入班級或其他學生組織,了解中學班級管理的內容和要求,獲得與學生直接交往的體驗。3.1.3深入中學,了解中學的組織結構與運作機制。 3.2具有參與教育實踐的經歷與體驗 3.2.1 在有指導的情況下,根據學生的特點,設計與實施教學方案,獲得對學科教學的真實感受和初步經驗。3.2.2 在有指導的情況下,參與指導學習、管理班級和組織活動,獲得與家庭、社區聯系的經歷。3.2.3 參與各種教研活動,獲得與其他教師直接對話或交流的機會。 3.3具有研究教育實踐的經歷與體驗 3.3.1在日常學習和實踐過程中積累所學所思所想,形成問題意識和一定的解決問題的能力。3.3.2了解研究教育實踐的一般方法,經歷和體驗制訂計劃、開展活動、完成報告、分享結果的過程。3.3.3參與各種類型的科研活動,獲得科學地研究學生的經歷與體驗。 2.課程設置 學習領域 建議模塊 學分要求 三年制專科 四年制本科 1.兒童發展與學習2.中學教育基礎 3.中學學科教育與活動指導 4.心理健康與道德教育5.職業道德與專業發展 兒童發展;中學生認知與學習等。教育哲學;課程設計與評價;有效教學;學校教育發展;班級管理等。中學學科課程標准與教材研究;中學學科教學設計;中學綜合實踐活動等。中學生心理輔導;中學生品德發展與道德教育等。教師職業道德;教師專業發展;教育研究方法;教師語言;現代教育技術應用等。 最低必修學分8學分 最低必修學分10學分 6.教育實踐 教育見習;教育實習。 18周 18周 教師教育課程最低總學分數(含選修課程) 12學分+18周 14學分+18周 說明:(1)1學分相當於學生在教師指導下進行課程學習18課時,並經考核合格。(2)學習領域是每個學習者都必修的;建議模塊供教師教育機構或學習者選擇或組合,可以是必修也可以是選修;每個學習領域或模塊的學分數由教師教育機構按相關規定自主確定。 (四)在職教師教育課程設置框架建議
在職教師教育課程分為學歷教育課程與非學歷教育課程。學歷教育課程方案的制定要以本標准為依據,考慮教師教育機構自身的培養目標、學習者的性質和特點,並參照在職教師教育課程設置框架;非學歷教育課程方案的制定要針對教師在不同發展階段的特殊需求,參照在職教師教育課程設置框架,提供靈活多樣、新穎實用、針對性強的課程,確保教師持續而有效的專業學習。
在職教師教育課程要滿足教師專業發展的多樣化需求,充分利用教師自身的經驗與優勢,進一步深化和發展職前教師教育的課程目標,引導教師加深專業理解、解決實際問題、提升自身經驗,促進教師專業發展。 課程功能指向 主題/模塊舉例 加深專業理解 當代教育思潮、教師專業倫理、學科教育新進展、兒童研究新進展、學習科學新進展等;也可以選擇哲學、人文、科技等研究領域的一些相關專題。 解決實際問題 學科教學專題研究、特殊兒童教育、青少年發展問題研究、學校課程領導、校(園)本課程開發、綜合實踐活動設計與指導、檔案袋評價、學生綜合素質評定、教學診斷、課堂評價、課堂觀察、學業成就評價、信息技術與課程的整合、校(園)本教學研究制度建設等。 提升自身經驗 教師專業發展專題研究、教育經驗研究、反思性教學、教育行動研究、教育案例研究、教育敘事等。 (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基礎教育改革發展的需要,加強對教師教育課程的領導和管理,提供相應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做好教師教育課程標准實施工作。依據課程標准,加強教師教育質量的評估和監管,確保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培養質量。
(二)教師教育機構要依據課程標准,制定幼兒園、小學、中學教師教育課程方案,科學安排公共基礎課程、學科專業課程和教師教育課程的結構比例。根據學習領域、建議模塊以及學分要求,確立相應的課程結構,提出課程實施辦法,制定配套的保障措施。建立課程自我評估制度,及時發現問題,總結經驗,不斷完善課程方案。
強化教育實踐環節,完善教育實踐課程管理,確保教育實踐課程的時間和質量。大力推進課程改革,創新教師培養模式,探索建立高校、地方政府、中小學合作培養師范生的新機制。
(三)教師教育機構要研究在職教師學習的特殊性,提供有針對性的在職教師教育課程,滿足不同學習者的發展需求。在職教師教育課程要反映相關研究領域的新進展,聯系教育實際,尊重和吸納學習者自身的實踐經驗,解決實際問題,增強在職教師教育課程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貳』 你如何理解音樂課程標准

《標准》力求體現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基本精神,體現以音樂審美體驗為核心,使學習內容生動有趣、豐富多彩,有鮮明的時代感和民族性,引導學生主動參與音樂實踐,尊重個體的不同音樂體驗和學習方式,以提高學生的審美能力,發展學生的創造性思維,形成良好的人文素養,為學生終身喜愛音樂、學習音樂、享受音樂奠定良好的基礎。
一、課程價值
音樂是人類最古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藝術形式之一,是人類通過特定的音響結構實現思想和感情表現與交流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形式,是人類精神生活的有機組成部分;作為人類文化的一種重要形態和載體,蘊涵著豐富的文化和歷史內涵,以其獨特的藝術魅力伴隨人類歷史的發展,滿足人們的精神文化需求。對音樂的感悟、表現和創造,是人類基本素質和能力的一種反映。
音樂課是人文學科的一個重要領域,是實施美育的主要途徑之一,是基礎教育階段的一門必修課。
二、課程標準的設計思路
本《標准》的主幹是分層面、分領域、分學段呈現的,體現為從課程目標到內容標準的外化過程。如圖所示:
課程目標(體現在三個層面)
情感態度與價值觀過程與方法知識與技能 ↓
教學領域(包含四個領域)
感受與鑒賞表現創造音樂與相關文化 ↓
內容標准(分布為三個學段)
1~2年級3~6年級7~9年級
第二部分 課程目標
一、總目標
音樂課程目標的設置以音樂課程價值的實現為依據。通過教學及各種生動的音樂實踐活動,培養學生愛好音樂的情趣,發展音樂感受與鑒賞能力、表現能力和創造能力,提高音樂文化素養,豐富情感體驗,陶冶高尚情操。上述課程目標內含在以下三個層面的表述中。
(一)情感態度與價值觀
1.豐富情感體驗,培養對生活的積極樂觀態度通過音樂學習,使學生的情感世界受到感染和熏陶,在潛移默化中建立起對親人、對他人、對人類、對一切美好事物的摯愛之情,進而養成對生活的積極樂觀態度和對美好未來的嚮往與追求。
2.培養音樂興趣,樹立終身學習的願望
通過各種有效的途徑和方式引導學生走進音樂,在親身參與音樂活動的過程中喜愛音樂,掌握音樂基本知識和初步技能,逐步養成鑒賞音樂的良好習慣,為終身愛好音樂奠定基礎。
3.提高音樂審美能力,陶冶高尚情操
通過對音樂作品情緒、格調、思想傾向、人文內涵的感受和理解,培養音樂鑒賞和評價的能力,養成健康向上的審美情趣,使學生在真善美的音樂藝術世界裡受到高尚情操的陶冶。
4.培養愛國主義和集體主義精神
通過音樂作品中所表現的對祖國山河、人民、歷史、文化和社會發展的贊美和歌頌,培養學生的愛國主義情懷;在音樂實踐活動中,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和寬容理解、互相尊重、共同合作的意識和集體主義精神。
5.尊重藝術,理解多元文化
尊重藝術家的創造勞動,尊重藝術作品,養成良好的欣賞藝術的習慣。通過學習不同國家、不同民族、不同時代的作品,感知音樂中的民族風格和情感,了解不同民族的音樂傳統,熱愛中華民族和世界其他民族的音樂。
(二)過程與方法
1.體驗
倡導完整而充分地聆聽音樂作品,使學生在音樂審美過程中獲得愉悅的感受與體驗;啟發學生在積極體驗的狀態下,充分展開想像;保護和鼓勵學生在音樂體驗中的獨立見解。
2.模仿
根據中低年級學生的身心特點,從音樂基本要素入手,通過模仿,積累感性經驗,為音樂表現和創造能力的進一步發展奠定基礎。
3.探究
通過提供開放式和趣味性的音樂學習情景,激發學生對音樂的好奇心和探究願望,引導學生進行以即興式自由發揮為主要特點的探究與創造活動,重視發展學生創造性思維的探究過程。
4.合作
充分利用音樂藝術的集體表演形式和實踐過程,培養學生良好的合作意識和在群體中的協調能力。
5.綜合
將其他藝術表現形式有效地滲透和運用到音樂教學中,通過以音樂為主線的綜合藝術實踐,幫助學生更直觀地理解音樂的意義及其在人類藝術活動中的價值。
(三)知識與技能
1.音樂基礎知識
學習和了解音樂基本表現要素(如力度、速度、音色、節奏、旋律、和聲等)和音樂常見結構(曲式)以及音樂體裁形式等基礎知識,有效地促進學生音樂審美能力的形成與發展。
2.音樂基本技能
培養學生自信、自然、有表情地歌唱;學習演唱、演奏的初步技能;在音樂聽覺感知基礎上識讀樂譜,在音樂表現活動中運用樂譜。
3.音樂創作與歷史背景
以自由、即興的創作方式表達自己的情感,學習淺顯的音樂創作常識和技能。通過認知作曲家生平及作品的題材、體裁、風格等,了解中外音樂發展的簡要歷史,初步識別不同時代、不同民族的音樂,加深對中國民族音樂的認識和理解。
4.音樂與相關文化
認識音樂與姊妹藝術的聯系,感知不同藝術門類的主要表現手段和藝術形式特徵,了解音樂與藝術之外的其他學科的聯系。根據自己的生活經驗和已學過的知識,認識音樂的社會功能,理解音樂與社會生活的關系。
二、目標
學生生理、心理日趨成熟,參與的意識和交往的願望增強,獲得知識和信息的途徑增多,在學習上形成自己的初步經驗,表達情感的方式較之1~6年級學生有明顯變化。應通過多種形式的藝術實踐活動,鞏固和提高表現音樂的基本技能。擴大音樂欣賞的范圍,更有意識地將音樂的人文內涵融入教學中。7~9年級學生正值變聲期,要適當減少唱歌的數量要求,注意嗓音保護。
增進學生對音樂的興趣,使學生關注並樂於參與音樂活動。
提高音樂感受與評價鑒賞的能力,初步養成良好的音樂欣賞習慣。
發展表現音樂的能力。
豐富和提高藝術想像和創造力。
培養豐富的生活情趣和樂觀的態度,增進群體意識,鍛煉合作與協調能力。
三、內容標准
1、感受與鑒賞
感受與鑒賞是重要的音樂學習領域,是整個音樂學習活動的基礎,是培養學生音樂審美能力的有效途徑。良好的音樂感受能力與鑒賞能力的形成,對於豐富情感,提高文化素養,增進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義。教學中應激發學生聽賞音樂的興趣,養成聆聽音樂的良好習慣,逐步積累鑒賞音樂的經驗。應採用多種形式引導學生積極參與音樂體驗,鼓勵學生對所聽音樂有獨立的感受與見解,幫助學生建立起音樂與人生的密切聯系,為終身學習和享受音樂奠定基礎。
2、表 現
表現是實踐性很強的音樂學習領域,是學習音樂的基礎性內容,是培養學生音樂表現能力和審美能力的重要途徑。教學中應注意培養學生自信的演唱、演奏能力及綜合性藝術表演能力,發展學生的表演潛能及創造性潛能,使學生能用音樂的形式表達個人的情感並與他人溝通、融洽感情,在音樂實踐活動中使學生享受到美的愉悅,受到情感的陶冶。
3、創 造
創造是發揮學生想像力和思維潛能的音樂學習領域,是學生積累音樂創作經驗和發掘創造思維能力的過程和手段,對於培養具有實踐能力的創新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音樂創造包括兩類學習內容:其一是與音樂有關的發掘學生潛能的即興創造活動;其二是運用音樂材料創作音樂。其中第二類內容與音樂創作有關,但區別於專業創作學習。
四、音樂與相關文化
音樂與相關文化是音樂課人文學科屬性的集中體現,是直接增進學生文化素養的學習領域。它有助於擴大學生音樂文化視野,促進學生對音樂的體驗與感受,提高學生音樂鑒賞、表現、創造以及藝術審美的能力。它雖然在某些方面有自己相對獨立的教學內容,而在更多的情況下,又蘊涵在音樂鑒賞、表現和創造活動之中。為此,這一領域教學目標的實現,應通過具體的音樂作品和生動的音樂實踐活動來完成。

『叄』 基礎音樂教育中,應如何體現以審美為核心-解讀新音樂課程標准

中共中央國務院頒布的《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把美育正式列入教育方針,從而明確了美育在學校教育中的地位。這對於作為實施美育重要途徑的基礎音樂教育,無異於撲面而來的春風。它的重要意義在於,將極大地提高音樂教育實施美育的主動性、自覺性,有利於音樂教育真正地實現以審美為核心。 以美育為基本屬性的音樂學科,在其教育、教學形式與過程中,與其他學科有著顯著的區別,那就是:淡化教育活動中那種赤裸裸的知識傳遞過程,代之以師生雙方主動投入、互相吸引的情感交流活動,並視這種活動本身為教育目的之一。羅丹說「藝術就是感情」。音樂美,即是一種特殊的情感表達方式。基礎音樂教育作為美育的重要途徑,其特質就是情感審美。情與美的這種不解之緣,決定了基礎音樂教育的根本方式是:以情感人,以美育人。由於受傳統學科教育體系的影響,音樂教學很容易產生與音樂審美相悖的現象。諸如從樂譜和音符入手的識譜訓練,從時值出發的節奏訓練,著眼於音程、和弦的聽覺訓練等等。這種理性的、枯燥的機械操練,不可能使學生產生審美體驗,學生厭煩這類學習是必然的。正確的途徑應該是:把音樂教學作為一個審美感知和審美發現的過程。影響音樂審美的要素很多,下面我們從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環境等方面作簡要分析: l. 音樂教學內容的審美因素 音樂教學內容是音樂教學的依據,是學生獲得音樂審美感受和體驗的客觀條件。因此,選擇具有欣賞價值,能夠喚起美感的歌曲和樂曲作為音樂教材是極其重要的,它是實現音樂教學審美為核心的基礎和前提。 音樂教材的審美因素包括:立意美、情境美、音韻美、曲調美、配器美、伴奏美等。比如一首好的歌曲教材總是貼近學生的生活,表達孩子們的心聲:或是蘊含著一個美好的寓意,或是抒發一種溫馨的心曲,或托出一個美麗的夢幻,或展現一片熾熱的情懷。這種立意與情境之美對學生有著深刻的感染力,會使之心靈萌發美的種子。同時,好的歌曲教材還應具備「動聽」、「耐唱」的特點,只有優美的曲調,才能產生動人、感人的藝術魅力,使學生聽了還想聽,唱了還想唱,百聽不厭,百唱不煩。這種曲調和音韻美磁石般地吸引著學生,久而久之,自然就形成了「潤物細無聲」的審美功效。音樂欣賞教材要體現經典性與文獻性,展示人類音樂文化的精萃,展示美的結晶。器樂教材「美」的著眼點則在於簡潔、洗練地編配方面,通過配器,顯示其音色、織體的豐富之美,變化之美、和諧之美。 音樂教師要善於發現和挖掘音樂教材的審美因素,將自己的音樂審美體驗積極地溶入對教材的分析、處理之中,形成強烈而濃郁的音樂審美動力和審美渴望。 2. 音樂教學方法的審美原則 音樂教學作為審美教育的一種方式和手段,有著與一般學科不同的教學方法。主要體現為:從感性入手,以情動人,以美感人,重視教育的潛效應。概括地說,它遵循著下面一些原則: (1)參與性原則 音樂教學的參與原則的基本涵義是:在音樂教學過程中,教育者創設良好的音樂藝術與教育氛圍,盡可能地激發學生積極主動地、全身心全方位地參與音樂實踐活動,從而使他們獲得音樂審美體驗。 對於中小學生而言,在一定程度上,音樂藝術主要還不是一門知識,而是一種內心體驗,一種音樂審美愉悅的體驗,而沒有親身參與到音樂活動之中的人,是不可能獲得這樣一種體驗的。因此,音樂教學過程應該是一個在教師啟發和指導下學生參與體驗音樂的過程,沒有學生主體的參與,就難有真正的音樂教學。 音樂藝術在很大程度上說就是那種「只能意會,不可言傳」的東西,僅憑教師口頭傳授,而沒有學生的親身參與和體驗,哪怕是音樂知識、音樂技能技巧,學生也是很難真正理解和掌握的,更不用說對音樂作品的欣賞與再創作了。只有當學生參與到音樂活動之中,與音樂融為一體,自己主動地去探尋、領悟、體驗時,對音樂知識技能的真正理解和掌握,特別是對音樂的欣賞與創造,才會成為可能。 貫徹參與原則進行音樂教學,要求教師盡量地把音樂教學過程設計成一個個有利於學生主動參與的音樂活動,包括音樂鑒賞活動、音樂表現活動、音樂創作活動等,同時將有關的音樂基本文化知識內容融進音樂活動之中,讓學生順帶地學習。在音樂教學的活動中,要確保學生在活動中的主體地位,學生是活動的主角而不只是觀眾,教師是策劃人和欣賞者而不是裁判員或評委。教師應為學生的參與活動創造良好的物質環境,把學生從那種聽講式、沒有多少移動餘地的座位中解放出來。 (2)情感性原則 音樂是情感藝術,音樂給人情感的移入比其他藝術有力得多,能更直接更有力地進入人的情感世界。審美教育從本質上講是一種情感教育。情感,是音樂審美過程中最活躍的心理因素,是音樂審美感受的動力和中介。在音樂教學中牢牢地把握住情感性原則,不時點燃學生的情感火花,會有效地打開學生的心靈之窗,使其在情緒的勃發與激動中,享受美感,陶冶淑性。 師生之間和諧的情感交流是音樂教學優化審美功效的重要標志。藝術不能容忍說教,審美不能依靠灌輸,施教者與受教者憑借音樂審美媒介交流審美信息,這里沒有智力教育和道德教育那種權威性和強迫性,教學雙方完全是一種平等的關系。建立這種良好教與學的關系的關鍵在於施教者,音樂教師應把感情的紐帶首先拋向學生,創造一種平等民主,相互交流的教學氣氛。 (3)愉悅性原則 音樂作為人類最主要的精神食糧,人們之所以需要它,是因為它能夠給人以愉悅,以享受,能使人在精神上產生愉悅和美感。可以說,審美愉悅性,是音樂藝術的本質特徵之一。正是因為音樂具有愉悅性,人們才可能在心情舒暢的前提下去主動參與音樂審美活動。所以說,保持學生的良好心境,使學生充分感受音樂的愉悅,這既是音樂教學能否獲得成功的一個前提條件,也是音樂教學的目的之一。 音樂教學的愉悅性是審美教育發生情感體驗和優化效應的心理機制。當學生處於愉悅狀態的時候,最有利於形成優勢興奮中心,使「學習是一種艱苦勞動」披上一層樂於主動接受的色彩。這種變「苦學」為「樂學」的狀況,最適於在音樂教學中體現,這就是所謂「樂(音樂)即是樂(快樂)」的道理。音樂教學方法的趣味化和游戲化,不僅給學生帶來極大的快樂,而且會使他們對音樂發生濃厚的興趣,使「要他唱」變為「他要唱」,進而產生持久的音樂學習動力。 3. 音樂教學環境的審美特點 音樂教學環境的審美特點,其特徵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聽覺環境和視覺環境的優美,二是兩者間的和諧。這是創造良好音樂教學氣氛和情境的外部條件。 音樂是聲音藝術,音樂教學的基本手段之一是聆聽。音響美,是創造良好聽覺環境的關鍵因素。音質清晰、悅耳的音響給人的聽覺帶來快感,並誘發美感的產生。而糟糕的音響則使人生厭、煩躁。在音樂教學中,教師應力避不良的音響產生,諸如錄音機的音量過大,音質過尖,或不等音樂結束就「啪」的一聲中斷放音,彈奏音律欠準的鋼琴、風琴,讓學生吹奏由於簧片腐蝕而噪音疊出的口琴……等。 一個美好的視覺環境對音樂教學也是重要的。音樂教室的布置應優雅、藝術化。座位的安排與樂器的擺放應富有新意,誘人遐想。歌片、掛圖應具有視覺欣賞的意義。其他教學手段(幻燈、錄像、多媒體等)的運用無不應遵循努力創設一個審美氣氛與情境的原則。

『肆』 音樂新課程標准

就一句話「以審美為核心」。你就化簡為難吧。教學的時候不要太強調知識點,注重讓你的學生在聽賞荷參與中體驗、探索、感知音樂。

如果你要具體的就是這些

第一部分 前 言
建國以來,我國中小學音樂教育在發展的過程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績。尤其是近年來,美育被列為教育方針的內容之一,音樂教育事業獲得迅速發展,師資隊伍不斷擴大,後備力量增多,水平大有提高;音樂教育科研有了長足的進步,取得了許多優秀成果;隨著國際音樂教育交流活動的日益增多,國外一些可供借鑒的音樂教育思想和教學體系被系統介紹和引進;教學手段正逐步得到改善和提高。這一切都為我國音樂教育的繼續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但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現行音樂教育觀念、內容、方法、手段和評價體系等方面已不能適應素質教育發展的要求。這種狀況影響著音樂教育審美功能的有效發揮,制約著我國中小學音樂教育事業的發展。因此,音樂教育改革勢在必行。
制訂《全日制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准(實驗稿)》(以下簡稱《標准》),是音樂教育改革的重要環節。《標准》力求體現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基本精神,體現以音樂審美體驗為核心,使學習內容生動有趣、豐富多彩,有鮮明的時代感和民族性,引導學生主動參與音樂實踐,尊重個體的不同音樂體驗和學習方式,以提高學生的審美能力,發展學生的創造性思維,形成良好的人文素養,為學生終身喜愛音樂、學習音樂、享受音樂奠定良好的基礎。

一、課程性質與價值
音樂是人類最古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藝術形式之一,是人類通過特定的音響結構實現思想和感情表現與交流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形式,是人類精神生活的有機組成部分;作為人類文化的一種重要形態和載體,蘊涵著豐富的文化和歷史內涵,以其獨特的藝術魅力伴隨人類歷史的發展,滿足人們的精神文化需求。對音樂的感悟、表現和創造,是人類基本素質和能力的一種反映。
音樂課是人文學科的一個重要領域,是實施美育的主要途徑之一,是基礎教育階段的一門必修課。
音樂課程的價值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審美體驗價值
音樂教育以審美為核心,主要作用於人的情感世界。音樂課的基本價值在於通過以聆聽音樂、表現音樂和音樂創造活動為主的審美活動,使學生充分體驗蘊涵於音樂音響形式中的美和豐富的情感,為音樂所表達的真善美理想境界所吸引、所陶醉,與之產生強烈的情感共鳴,使音樂藝術凈化心靈、陶冶情操、啟迪智慧、情智互補的作用和功能得到有效的發揮,以利於學生養成健康、高尚的審美情趣和積極樂觀的生活態度,為其終身熱愛音樂、熱愛藝術、熱愛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礎。
2.創造性發展價值
創造是藝術乃至整個社會歷史發展的根本動力,是藝術教育功能和價值的重要體現。音樂創造因其強烈而清晰的個性特徵而充滿魅力。在音樂課中,生動活潑的音樂欣賞、表現和創造活動,能夠激活學生的表現慾望和創造沖動,在主動參與中展現他們的個性和創造才能,使他們的想像力和創造性思維得到充分發揮。
3.社會交往價值
音樂在許多情況下是群體性的活動,如齊唱、齊奏、合唱、合奏、重唱、重奏以及歌舞表演等,這種相互配合的群體音樂活動,同時也是一種以音樂為紐帶進行的人際交流,它有助於養成學生共同參與的群體意識和相互尊重的合作精神。成功的音樂教育不僅在學校的課堂上,而且也應在社會的大環境中進行,對社會音樂生活的關心,對班級、學校和社會音樂活動的積極參與,將使學生的群體意識、合作精神和實踐能力等得到鍛煉和發展。
4.文化傳承價值
音樂是人類文化傳承的重要載體,是人類寶貴的文化遺產和智慧結晶。學生通過學習中國民族音樂,將會了解和熱愛祖國的音樂文化,華夏民族音樂傳播所產生的強大凝聚力,有助於培養學生的愛國主義情懷;學生通過學習世界上其他國家和民族的音樂文化,將會拓寬他們的審美視野,認識世界各民族音樂文化的豐富性和多樣性,增進對不同文化的理解、尊重和熱愛。

二、基本理念
1.以音樂審美為核心
以音樂審美為核心的基本理念,應貫穿於音樂教學的全過程,在潛移默化中培育學生美好的情操、健全的人格。音樂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學習,應有機地滲透在音樂藝術的審美體驗之中。音樂教學應該是師生共同體驗、發現、創造、表現和享受音樂美的過程。在教學中,要強調音樂的情感體驗,根據音樂藝術的審美表現特徵,引導學生對音樂表現形式和情感內涵的整體把握,領會音樂要素在音樂表現中的作用。
2.以興趣愛好為動力
興趣是學習音樂的基本動力,是學生與音樂保持密切聯系、享受音樂、用音樂美化人生的前提。音樂課應充分發揮音樂藝術特有的魅力,在不同的教學階段,根據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和審美心理特徵,以豐富多彩的教學內容和生動活潑的教學形式,激發和培養學生的學習興趣。教學內容應重視與學生的生活經驗相結合,加強音樂課與社會生活的聯系。
3.面向全體學生
義務教育階段音樂課的任務,不是為了培養音樂的專門人才,而應面向全體學生,使每一個學生的音樂潛能得到開發並使他們從中受益。音樂課的全部教學活動應以學生為主體,師生互動,將學生對音樂的感受和音樂活動的參與放在重要的位置。
4.注重個性發展
每一個學生都有權利以自己獨特的方式學習音樂,享受音樂的樂趣,參與各種音樂活動,表達個人的情智。要把全體學生的普遍參與與發展不同個性的因材施教有機結合起來,創造生動活潑、靈活多樣的教學形式,為學生提供發展個性的可能和空間。
5.重視音樂實踐
音樂課的教學過程就是音樂藝術的實踐過程。因此,所有的音樂教學領域都應重視學生的藝術實踐,積極引導學生參與各項音樂活動,將其作為學生走進音樂,獲得音樂審美體驗的基本途徑。通過音樂藝術實踐,增強學生音樂表現的自信心,培養良好的合作意識和團隊精神。
6.鼓勵音樂創造
中小學音樂課程中的音樂創造,目的在於通過音樂豐富學生的形象思維,開發學生的創造性潛質。在教學過程中,應設定生動有趣的創造性活動的內容、形式和情景,發展學生的想像力,增強學生的創造意識。對音樂創造活動的評價應主要著眼於創造性活動的過程。
7.提倡學科綜合
音樂教學的綜合包括音樂教學不同領域之間的綜合;音樂與舞蹈、戲劇、影視、美術等姊妹藝術的綜合;音樂與藝術之外的其他學科的綜合。在實施中,綜合應以音樂為教學主線,通過具體的音樂材料構建起與其他藝術門類及其他學科的聯系。
8.弘揚民族音樂
應將我國各民族優秀的傳統音樂作為音樂課重要的教學內容,通過學習民族音樂,使學生了解和熱愛祖國的音樂文化,增強民族意識和愛國主義情操。隨著時代的發展和社會生活的變遷,反映近現代和當代中國社會生活的優秀民族音樂作品,同樣應納入音樂課的教學中。
9.理解多元文化
世界的和平與發展有賴於對不同民族文化的理解和尊重。在強調弘揚民族音樂的同時,還應以開闊的視野,學習、理解和尊重世界其他國家和民族的音樂文化,通過音樂教學使學生樹立平等的多元文化價值觀,以利於我們共享人類文明的一切優秀成果。
10.完善評價機制
應在體現素質教育目標的前提下,以音樂課程價值和基本目標的實現為評價的出發點,建立綜合評價機制。評價應包括學生、教師和課程管理三個層次,可採用自評、互評和他評等多種形式。評價指標不僅要涵蓋音樂的不同教學領域,更應關注學生對音樂的興趣、愛好、情感反應、參與態度和程度,以及教師引導學生進入音樂的過程與方法的有效性等諸多方面。應善於在動態的教學過程中利用評價起到促進學生發展、提高教師教學水平和完善教學管理的作用。

三、課程標準的設計思路
本《標准》的主幹是分層面、分領域、分學段呈現的,體現為從課程目標到內容標準的外化過程。如圖所示:
課程目標(體現在三個層面)

情感態度與價值觀過程與方法知識與技能

教學領域(包含四個領域)

感受與鑒賞表現創造音樂與相關文化

內容標准(分布為三個學段)

1~2年級3~6年級7~9年級
第二部分 課程目標
一、總目標
音樂課程目標的設置以音樂課程價值的實現為依據。通過教學及各種生動的音樂實踐活動,培養學生愛好音樂的情趣,發展音樂感受與鑒賞能力、表現能力和創造能力,提高音樂文化素養,豐富情感體驗,陶冶高尚情操。上述課程目標內含在以下三個層面的表述中。
(一)情感態度與價值觀
1.豐富情感體驗,培養對生活的積極樂觀態度通過音樂學習,使學生的情感世界受到感染和熏陶,在潛移默化中建立起對親人、對他人、對人類、對一切美好事物的摯愛之情,進而養成對生活的積極樂觀態度和對美好未來的嚮往與追求。
2.培養音樂興趣,樹立終身學習的願望
通過各種有效的途徑和方式引導學生走進音樂,在親身參與音樂活動的過程中喜愛音樂,掌握音樂基本知識和初步技能,逐步養成鑒賞音樂的良好習慣,為終身愛好音樂奠定基礎。
3.提高音樂審美能力,陶冶高尚情操
通過對音樂作品情緒、格調、思想傾向、人文內涵的感受和理解,培養音樂鑒賞和評價的能力,養成健康向上的審美情趣,使學生在真善美的音樂藝術世界裡受到高尚情操的陶冶。
4.培養愛國主義和集體主義精神
通過音樂作品中所表現的對祖國山河、人民、歷史、文化和社會發展的贊美和歌頌,培養學生的愛國主義情懷;在音樂實踐活動中,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和寬容理解、互相尊重、共同合作的意識和集體主義精神。
5.尊重藝術,理解多元文化
尊重藝術家的創造勞動,尊重藝術作品,養成良好的欣賞藝術的習慣。通過學習不同國家、不同民族、不同時代的作品,感知音樂中的民族風格和情感,了解不同民族的音樂傳統,熱愛中華民族和世界其他民族的音樂。

(二)過程與方法
1.體驗
倡導完整而充分地聆聽音樂作品,使學生在音樂審美過程中獲得愉悅的感受與體驗;啟發學生在積極體驗的狀態下,充分展開想像;保護和鼓勵學生在音樂體驗中的獨立見解。
2.模仿
根據中低年級學生的身心特點,從音樂基本要素入手,通過模仿,積累感性經驗,為音樂表現和創造能力的進一步發展奠定基礎。
3.探究
通過提供開放式和趣味性的音樂學習情景,激發學生對音樂的好奇心和探究願望,引導學生進行以即興式自由發揮為主要特點的探究與創造活動,重視發展學生創造性思維的探究過程。
4.合作
充分利用音樂藝術的集體表演形式和實踐過程,培養學生良好的合作意識和在群體中的協調能力。
5.綜合
將其他藝術表現形式有效地滲透和運用到音樂教學中,通過以音樂為主線的綜合藝術實踐,幫助學生更直觀地理解音樂的意義及其在人類藝術活動中的價值。

(三)知識與技能
1.音樂基礎知識
學習和了解音樂基本表現要素(如力度、速度、音色、節奏、旋律、和聲等)和音樂常見結構(曲式)以及音樂體裁形式等基礎知識,有效地促進學生音樂審美能力的形成與發展。
2.音樂基本技能
培養學生自信、自然、有表情地歌唱;學習演唱、演奏的初步技能;在音樂聽覺感知基礎上識讀樂譜,在音樂表現活動中運用樂譜。
3.音樂創作與歷史背景
以自由、即興的創作方式表達自己的情感,學習淺顯的音樂創作常識和技能。通過認知作曲家生平及作品的題材、體裁、風格等,了解中外音樂發展的簡要歷史,初步識別不同時代、不同民族的音樂,加深對中國民族音樂的認識和理解。
4.音樂與相關文化
認識音樂與姊妹藝術的聯系,感知不同藝術門類的主要表現手段和藝術形式特徵,了解音樂與藝術之外的其他學科的聯系。根據自己的生活經驗和已學過的知識,認識音樂的社會功能,理解音樂與社會生活的關系。

二、學段目標
上述課程目標,將分為3個學段,體現在義務教育階段的9學年中。分段的主要目標如下:
(一)1~2年級
應充分注意這一學段學生以形象思維為主,好奇、好動、模仿力強的身心特點,善於利用兒童自然的嗓音和靈巧的形體,採用歌、舞、圖片、游戲相結合的綜合手段,進行直觀教學。聆聽音樂的材料要短小有趣,形象鮮明。
激發和培養學生對音樂的興趣。
開發音樂的感知力,體驗音樂的美感。
能自然地、有表情地歌唱,樂於參與其他音樂表現和即興創造活動。
培養樂觀的態度和友愛精神。
(二)3~6年級
學生的生活范圍和認知領域進一步擴展,體驗感受與探索創造的活動能力增強。應注意引導學生對音樂的整體感受,豐富教學曲目的體裁、形式,增加樂器演奏及音樂創造活動的分量,以生動活潑的教學形式和藝術的魅力吸引學生。
保持學生對音樂的興趣,使學生樂於參與音樂活動。
培養音樂感受與鑒賞的能力。
培養表現音樂的能力。
培養藝術想像和創造力。
培養樂觀的態度和友愛精神。
(三)7~9年級
學生生理、心理日趨成熟,參與的意識和交往的願望增強,獲得知識和信息的途徑增多,在學習上形成自己的初步經驗,表達情感的方式較之1~6年級學生有明顯變化。應通過多種形式的藝術實踐活動,鞏固和提高表現音樂的基本技能。擴大音樂欣賞的范圍,更有意識地將音樂的人文內涵融入教學中。7~9年級學生正值變聲期,要適當減少唱歌的數量要求,注意嗓音保護。
增進學生對音樂的興趣,使學生關注並樂於參與音樂活動。
提高音樂感受與評價鑒賞的能力,初步養成良好的音樂欣賞習慣。
發展表現音樂的能力。
豐富和提高藝術想像和創造力。
培養豐富的生活情趣和樂觀的態度,增進群體意識,鍛煉合作與協調能力。
第三部分 內容標准
本部分內容的表述框架
領域一:感受與鑒賞
音樂表現要素
音樂情緒與情感
音樂體裁與形式
音樂風格與流派

領域二:表現
演唱
演奏
綜合性藝術表演
識讀樂譜

領域三:創造
探索音響與音樂
即興創造
創作實踐

領域四:音樂與相關文化
音樂與社會生活
音樂與姊妹藝術
音樂與藝術之外的其他學科
分學段的內容標准
一、感受與鑒賞
感受與鑒賞是重要的音樂學習領域,是整個音樂學習活動的基礎,是培養學生音樂審美能力的有效途徑。良好的音樂感受能力與鑒賞能力的形成,對於豐富情感,提高文化素養,增進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義。教學中應激發學生聽賞音樂的興趣,養成聆聽音樂的良好習慣,逐步積累鑒賞音樂的經驗。應採用多種形式引導學生積極參與音樂體驗,鼓勵學生對所聽音樂有獨立的感受與見解,幫助學生建立起音樂與人生的密切聯系,為終身學習和享受音樂奠定基礎。
【內容】音樂表現要素
【標准】1~2年級
感受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種聲音。能夠用自己的聲音或打擊樂器進行模仿。聆聽歌聲時能作出相應的情緒或體態反應。
能聽辨童聲、女聲和男聲。
感受樂器的聲音。能聽辨打擊樂器的音色,能用打擊樂器奏出強弱、長短不同的音。
能夠感受並描述音樂中力度、速度的變化。
【標准】3~6年級
對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種音響感到好奇和有趣,能夠用自己的聲音或樂器進行模仿。能隨著熟悉的歌曲或樂曲哼唱,或在體態上作出反應。
能聽辨不同類型的女聲和男聲。知道常見的中國民族樂器和西洋樂器,並能聽辨其音色。
在感知音樂節奏和旋律的過程中,能夠初步辨別節拍的不同,能夠聽辨旋律的高低、快慢、強弱。
能夠感知音樂主題、樂句和段落的變化,並能夠運用體態或線條、色彩作出相應的反應。
【標准】7~9年級
具有聆聽和探索各種音響的興趣與願望,能夠用不同物體探索不同聲音。
加深對歌聲、樂器聲的了解和體驗。能夠說明人聲和常見樂器的分類及音色特點。
能夠在感知力度、速度、音色、節奏、旋律、和聲等音樂表現要素的過程中,了解並評價其音樂表現作用。
感知音樂的結構,能夠簡單表述所聽音樂不同段落的對比與變化。

【內容】音樂情緒與情感
【標准】1~2年級
體驗不同情緒的音樂,能夠自然流露出相應表情或作出體態反應。
體驗並說出音樂情緒的相同與不同。
【標准】3~6年級
聽辨不同情緒的音樂,能用語言作簡單描述。
能夠體驗並簡述音樂情緒的變化。
【標准】7~9年級
能夠主動地體驗音樂所表達的各種情感,並能運用音樂表情術語進行描述。
能夠感知音樂情感的發展變化,並能簡要地表述或通過多種形式表現出來。

【內容】音樂體裁與形式
【標准】1~2年級
聆聽兒歌、童謠、進行曲和舞曲,能夠通過模唱、打擊樂對所聽音樂作出反應,能夠隨著進行曲、舞曲音樂走步、跳舞。
能夠區別獨唱、獨奏、齊唱、齊奏。
【標准】3~6年級
聆聽少年兒童歌曲、頌歌、抒情歌曲、敘事歌曲、藝術歌曲、通俗歌曲等各種體裁和類別的歌曲,能夠隨著歌曲輕聲哼唱或默唱。
聆聽不同體裁和類別的器樂曲,能夠通過律動或打擊樂對所聽音樂作出反應。
能夠區別齊唱與合唱、齊奏與合奏。
能夠初步分辨小型的音樂體裁與形式,能夠聆聽音樂主題說出曲名,每學年2~4首。
【標准】7~9年級
聆聽大合唱、組歌、室內樂、協奏曲、交響曲、歌劇、舞劇音樂及其他體裁的歌曲和樂曲,並運用各種形式對所聽音樂作出反應。
通過聽賞音樂分辨不同體裁與形式,能夠聆聽音樂主題說出曲名,每學年2~4首。
能夠結合所聽音樂,簡單評析音樂體裁與形式對於音樂表現的作用。

【內容】音樂風格與流派
【標准】1~2年級
聆聽不同國家、地區、民族的兒歌、童謠及小型器樂曲或樂曲片段,初步感受其不同的風格。
【標准】3~6年級
聆聽中國民族民間音樂,知道一些有代表性的地區和民族的民歌、民間歌舞、民間器樂曲和戲曲、曲藝音樂等,了解其不同的風格。
聆聽世界各國民族民間音樂,感受一些國家和民族音樂的不同風格。
【標准】7~9年級
聆聽中國民族民間音樂,知道其主要的種類、唱腔、風格、流派和代表人物。
聆聽世界各國民族民間音樂,並能對其風格特點進行簡單評述。
聆聽世界各國優秀音樂作品,了解不同音樂流派的代表人物。

二、表 現
表現是實踐性很強的音樂學習領域,是學習音樂的基礎性內容,是培養學生音樂表現能力和審美能力的重要途徑。教學中應注意培養學生自信的演唱、演奏能力及綜合性藝術表演能力,發展學生的表演潛能及創造性潛能,使學生能用音樂的形式表達個人的情感並與他人溝通、融洽感情,在音樂實踐活動中使學生享受到美的愉悅,受到情感的陶冶。
【內容】演唱
標准】1~2年級
參與各種演唱活動。
知道演唱的正確姿勢。能夠對指揮動作及前奏作出反應。
能夠用自然的聲音,按照節奏和曲調有表情地獨唱或參與齊唱。
能採用不同的力度、速度表現歌曲的情緒。
每學年能夠背唱歌曲4~6首。
【標准】3~6年級
樂於參與各種演唱活動。
知道演唱的正確姿勢及呼吸方法,並能在唱歌實踐中逐步掌握和運用。能夠對指揮動作及前奏作出恰當的反應。
能夠用自然的聲音、准確的節奏和音調有表情地獨唱或參與齊唱、合唱。
能夠對自己和他人的演唱作簡單評價。
每學年能夠背唱歌曲4~6首。
【標准】7~9年級
能主動地參與各種演唱活動,養成良好的唱歌習慣。
能夠自信地、有表情地演唱歌曲。積極參與齊唱、輪唱及合唱,並對指揮的起、止、表情等作出正確的反應。
了解變聲期嗓音保護的知識,懂得嗓音保護的方法。
能夠簡單分析歌曲的特點與風格,表現歌曲的音樂情緒和意境。能對自己、他人、集體的演唱作簡單評價。
每學年能夠背唱歌曲3~5首。

【內容】演奏
【標准】1~2年級
學習常見的打擊樂器。
能夠用打擊樂器或其他音源合奏或為歌曲伴奏。
【標准】3~6年級
樂於參與各種演奏活動。
學習課堂樂器的演奏方法,參與歌曲、樂曲的表現。
能夠選擇適當的演奏方法表現樂曲的情緒,並對自己和他人的演奏進行簡單評論。
每學年能夠演奏樂曲2~3首。
【標准】7~9年級
能主動地參與各種演奏活動,養成良好的演奏習慣。
能夠選擇適當的演奏方法表現樂曲的情緒。
能夠對自己、他人或集體的演奏進行評價。
每學年能夠演奏樂曲2~3首。

【內容】綜合性藝術表演
【標准】1~2年級
能夠參與綜合性藝術表演活動。
能夠配合歌曲、樂曲用身體做動作。
能夠在律動、集體舞、音樂游戲、歌表演等活動中與他人合作。
【標准】3~6年級
能夠主動地參與綜合性藝術表演活動,並從中享有樂趣。
在有情節的音樂表演活動中擔當一個角色。
能夠對自己、他人的表演進行簡單的評論。
【標准】7~9年級
能夠自信地、有表情地參與綜合性藝術表演活動。
能夠結合所學的歌曲、樂曲創設簡單的表演情景或做形體動作。
學習表演簡單的歌劇、戲曲、曲藝片段,並能對自己與他人的表演作出評價。

【內容】識讀樂譜
【標准】1~2年級
認識簡單的節奏符號。
能夠用聲音、語言、身體動作表現簡單的節奏。
能夠用唱名模唱簡單樂譜。
【標准】3~6年級
用已經學會的歌曲學唱樂譜。
結合所學歌曲認識音名、音符、休止符及一些常用記號。
能夠識讀簡單樂譜。
【標准】7~9年級
用熟悉的歌曲、樂曲學唱樂譜。
能夠跟隨琴聲或錄音視唱樂譜。
鞏固、提高識讀和運用樂譜的能力。

三、創 造
創造是發揮學生想像力和思維潛能的音樂學習領域,是學生積累音樂創作經驗和發掘創造思維能力的過程和手段,對於培養具有實踐能力的創新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音樂創造包括兩類學習內容:其一是與音樂有關的發掘學生潛能的即興創造活動;其二是運用音樂材料創作音樂。其中第二類內容與音樂創作有關,但區別於專業創作學習。

【內容】探索音響與音樂
【標准】1~2年級
能夠運用人聲、樂器聲模仿自然界或生活中的聲音。
能夠用打擊樂器或自尋音源探索聲音的強弱、音色、長短和高低。
【標准】3~6年級
能夠自製簡易樂器。
能夠運用人聲、樂器聲及其他音源材料表現自然界或生活中的聲音。
【標准】7~9年級
能夠運用人聲、樂器聲或其他音源材料表現一定的情景。
能夠對自己或他人的聲音探索活動作出評價。

【內容】即興創造
【標准】1~2年級
能夠將成語、短句、詩歌或歌詞用不同的節奏、速度、力度等加以表現。
能夠在唱歌或聆聽音樂時即興地做動作。
能夠用課堂樂器或其他音源即興配合音樂故事和音樂游戲。
【標准】3~6年級
能夠即興創編同歌曲情緒一致的律動或舞蹈,並參與表演。
能夠以各種音源及不同的音樂表現形式,即興創編音樂故事、音樂游戲並參與表演。
【標准】7~9年級
能夠即興編唱生活短語或詩詞短句。
能夠依據歌曲、樂曲的內容及情緒,進行即興創編活動。

【內容】創作實踐
【標准】1~2年級
能夠運用線條、色塊、圖形,記錄聲音或音樂。
能夠運用人聲、樂器或其他音源,創作1~2小節節奏或旋律。
【標准】3~6年級
能夠創作2~4小節的節奏短句。
能夠創作2~4小節旋律。
嘗試用電腦創編音樂。
(註:" "有條件的地區可選用)
【標准】7~9年級
能夠獨立地或與他人合作創作8小節左右的短曲。
能夠為歌曲選編前奏或間奏。
嘗試用電腦創編音樂。
(註:" "有條件的地區可選用)

四、音樂與相關文化
音樂與相關文化是音樂課人文學科屬性的集中體現,是直接增進學生文化素養的學習領域。它有助於擴大學生音樂文化視野,促進學生對音樂的體驗與感受,提高學生音樂鑒賞、表現、創造以及藝術審美的能力。它雖然在某些方面有自己相對獨立的教學內容,而在更多的情況下,又蘊涵在音樂鑒賞、表現和創造活動之中。為此,這一領域教學目標的實現,應通過具體的音樂作品和生動的音樂實踐活動來完成。
【內容】音樂與社會生活
【標准】1~2年級
感受生活中的音樂,樂於與他人共同參與音樂活動。
能夠通過廣播、電視、磁帶、CD等傳媒聽賞音樂。
能夠參加社區或鄉村的音樂活動。
【標准】3~6年級
關注日常生活中的音樂。
喜歡從廣播、電視、磁帶、CD等傳播媒體中收集音樂材料,並經常聆聽。
主動參加社區或鄉村音樂活動,並能同他人進行音樂交流。
樂於聽音樂會或觀看當地民俗活動中的音樂表演。
【標准】7~9年級
養成關注音樂的習慣,能夠用實例說明音樂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
喜歡並能夠從傳媒中聆聽音樂,了解和積累音樂信息,願與同學交換所收集到的音樂材料,交流音樂感受。
在出席音樂會及參與社區音樂活動過程中,能夠觀察和了解音樂家或民間藝人的活動,並作出自己的評價。

【內容】音樂與姊妹藝術
【標准】1~2年級
能夠用簡單的形體動作配合音樂節奏。
能夠用簡明的表演動作表現音樂情緒。
能夠用色彩或線條表現音樂的相同與不同。
【標准】3~6年級
接觸與了解戲劇、舞蹈等藝術表演形式,認識音樂在其中的作用。
能夠結合所熟悉的影視片,簡單描述音樂在其中的作用。
【標准】7~9年級
通過藝術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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