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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課程總結

發布時間: 2021-03-07 01:08:08

Ⅰ 有誰能幫我歸納總結海商法的重點和難點啊!小弟在這先謝了!

考試應該有考試大綱,針對考試大綱確定考試的重點和難點,購買教材進行針對性的訓練,這樣效果比較好。

Ⅱ 海商法專業所有課程

如果是自考,建議上相關學校的網站,會對可以自考的專業進行詳細的說明,包括科目。
如果是考研,也要上相關的學校網站查看參考書目。

如果是僅僅想知道海商法專業的所有課程,主要有以下課程:
1。公共必修課程,如體育、英語、大學生思想道德修養之類的,不提;
2。法學主要課程,主要是憲法、刑法、刑訴法、民法、民訴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合同法、侵權法、國際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法制史、法理學、經濟法、法律文書寫作等等;
3。海商法專業課程,主要有海商法、船舶概論、船舶物權、班輪運輸實務與法規、租船運輸實務與法規、海事法(包含船舶碰撞、海難救助、船舶污染責任、賠償責任限制等等)、海上保險法等等。

Ⅲ 學習經濟法的心得體會有哪些

通過經濟法課程的學習,我有一些自己的感想和體會,雖然我不是法律專業的,但我還是抱著一種學習的態度來對待。它使我對法律法規有了一定的認識,同時也更正了自己以前許多錯誤的觀點,對我自身的經濟法律知識是一種很好的補充。在現代市場經濟社會同時也是法律社會的背景下,這樣的一門課程的學習使我受益匪淺。

經濟法中的《公司法》和《合同法》是讓我印象比較深刻的,下面我將從以下幾個方面具體闡述一下我的學習心得。 首先,從我個人說起,我自己比較喜歡了解一些新聞,獲取一些當前國內外的大事和報道,更喜歡對事件有深層次的了解。但是由於我個人知識的限制,我很難做到這一點,尤其是如果事件涉及到經濟法律知識,我就更不能做到從深層次了解經濟現象了。

而老師上課時大量的教學案例則滿足了我的這一需求,同時使我對類似案例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有實際案例的教學也極大的激發了我的興趣,對上課充滿了期待,等待著老師把最近和過去一段時間涉及到經濟法律的鮮活案例展現給我們。

法條加案例的教學方式是我欣賞這門課的原因,它有效地避免現在其他經濟學科那種全是某某經濟學家的某某經濟理論,說實話,那種課程不僅枯燥而且給我一種與現實社會嚴重脫節的感覺。所以我慶幸我學的時候老師沒有教科書式的教學,脫離了本本主義。

其次,從課堂上,我明白了公司是從事商品生產和經營的組織形式,也是資本和人力資源有效利用的組織形式。公司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如果要成為公司的經營者,你就應該要認識到----公司法是公司的生命線.公司法既保護公司的合法權益,也保護股東的合法權益,也保護公司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因此,不僅所有投資者,包括社會公眾投資者,經營者、董事們、監事們、經理們都應該認真地學習公司法。必須用公司法的精神來發展公司、經營公司,使公司在健康的道路上不斷地向前發展。

學習公司法的目的是為了學以致用,用於我們經濟生活的實踐,如果我們能把公司法的知識,與我國當前正進行的國有企業的改制,以及其他企業比如集體企業的改制聯系起來,和當前司法實踐中出現的涉及公司法的一些案件聯系起來分析,那麼學習公司法就真的是很不錯。

在講合同法時,我明白了我們在乘坐公交車時,交上一元人名幣這就意味著我們與他們達成了一個合同;我們平時總是簽要式合同,這些常識是我以前不曾知道的,而這些法律知識與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學了以後感覺受益很多。

在講到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時候,提到廣告商發布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一定程度上給我了很大的啟發,知道了自己對法律的運用做的還是非常的差,用法律維權更是從未有過。因為自己不是真正學習法學的,對法律的理解和使用還停留在很低的層次,以前雖然知道要使用法律保護自己,但那隻是嘴上說的,而事實上這種維權觀念從未真正進入過自己的意識中,可以毫不客氣的說在一定程度上我還是一個法盲。

僅僅通過不到十八周的經濟法課的學習就想獲得足夠的法律知識那是不可能,也是不現實的。但是我還是可以發自內心的大聲說:我收獲很多,因為它讓我收獲了一種意識,一種自我保護的意識!

Ⅳ 2012上海高考理科438分能否進上海海事大學的法學,經濟學,會計學,工商管理專業

我國海商法一代宗師魏文瀚和魏文達先生,不僅開創了我校的海商法教學,也開創了新中國高等院校海商法教育的先河。
歷史的塵煙帶不走他們的名字。由二位先生創辦的上海海事大學海商法學科,在一代代海商人「航運強國」夢想的傳承下發展壯大。之後的幾十年間,我校海商法團隊可以說是星光璀璨:以魏文達教授為代表的海商法第一代人物,招收了新中國第一屆海商法碩士,並由此培養出馮立奇、高劍鳴等著名的海事法官;第二代代表人物張既義教授、尹東年教授當之無愧的成為我國海商法學的學科帶頭人,並將我國海商法的教學科研工作推向新的高度;至今活躍在第一線的楊召南教授、於世成教授、蔡存強教授、姚洪秀教授、蔣正雄教授、胡正良教授等成為當前海商法界的中堅力量,不僅在業界享有很高的聲望和地位,也拓展了上海海事大學海商法很「牛」的社會影響力,傳承並發揚著我校海商法專家的民族精神和愛國情懷;王國華教授、鄒盈穎教授、徐國平教授……還有更年輕的新一批海商法教學梯隊也正逐步成為這支團隊未來的希望。
據法學院院長蔣正雄介紹,近年來,法學院堅持「入主流、保特色、建亮點」的發展原則,突出學科重點,強調專業特色,將海商法等專業作為法學院發展的重點方向和優勢學科。2000年海商法專業被列為上海市重點專業。2005年法學專業被列為上海市教委教育高地建設專業。2007年法學院所屬海商法研究中心成為上海市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
海商法團隊擁有一支精乾的教學梯隊,目前成員共14人,在職教授7人,已經取得和正在攻讀博士學位的11人,90%以上有海外進修、訪問的經歷。在團隊的共同努力下,我校海商法教學科研水平穩步上升,為我國航運、司法、外貿、保險、學術界等輸送了大批優秀人才,很多畢業生在這些領域已成為骨幹力量。同時,海商法團隊教師積極參與我國多項重大航運立法及法律修改工作,為《海商法》《港口法》《國際海運條例》等一系列海事法律法規的出台發揮了重要作用。
培養國際化海事法律人才 服務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
目前,上海正致力於打造國際航運中心,其中「航運軟環境」建設備受關注。如何更好地為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提供人才支撐和智力服務,是法學院海商法教學團隊一直在思考的問題。近幾年間,該團隊不僅為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提供政策研究、意見咨詢、講學等服務,還直接參與國際航運中心「軟實力」建設項目,為政府部門出謀劃策。
在為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提供決策支持的同時,海商法團隊立足海商海事特色,創新「國際型、應用型、復合型法律人才」教育培養模式,著力培養適合時代變化、滿足市場需要的海事法律本科生、研究生,為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提供專業的法律人才,為越來越多搶灘上海的跨國航運企業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人才保障。
「隨著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步伐明顯加快,海事法律人才相對短缺的現象日益凸顯,既懂法律又懂航運和金融、具有國際視野、通曉國際規則、能夠參與國際事務和國際競爭的、高端的國際化海事法律人才嚴重不足,遠遠不能滿足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需求。隨著上海港口吞吐量的與日俱增,越來越多的跨國航運企業搶灘登陸上海。建設良好的投資環境和經營環境,增強國際航運企業的信心,為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一個公平的法治環境,也呼喚法學院校輸送更多的卓越海事法律人才。」蔣正雄院長說,針對這一現狀,法學院海商法團隊以需求為導向,不斷深化教學改革創新,加大國際航運法律人才培養力度,造就「高端、國際、復合、應用」型海事法律人才。
探索「國內——海外」聯合培養機制,創新「3+1」和「3+1+1」國際化海事法律人才培養模式。從2009年起,法學院與英國斯旺西(Swansea)大學合作,著力培養國際化海事法律人才。通過中外合作辦學,我校法學專業本科學生在本校完成大學3年的課程學習後,可到斯旺西大學完成第四年的學習,即「3+1」模式;學習成績優秀的,也可以本碩連讀,申請該校法學碩士課程,即「3+1+1」模式。
在實習、實踐活動中提高學生綜合素質與能力。目前,法學院與各司法機關、航運企業共建了20餘個實習基地,通過建立法律援助中心,派學生到司法機關實習做「法官助手」,與司法機關合作共建「學生實習站」,與國內外法學院校開展校際學術交流,參與航海實習、模擬法庭、辯論比賽等,讓學生在各種法律實務實踐中歷練成長。
此外,為更好服務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引導學生向復合型海事法律人才方向發展,法學院積極鼓勵學生輔修金融、經濟、海事類課程,並每年組織學生進行各類航海實習,參觀港口碼頭和倉儲、物流、航運企業等,加強學生對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全面深入了解。
傳承海商精神 堅守教書育人職責
面對巨大的市場需求和外界誘惑,海商法團隊也存在著一定的不穩定性,其間有一部分教師由於各種原因離開學校,而留下來的老師們,則基於對教育理想的追求,對教師職業的熱愛,幾十年如一日,堅守在三尺講台上。
海商法教學團隊承擔著法學院和其他學院的海商法類課程。由於海商法體系的課程比較多,教師工作量很大,但每位老師都兢兢業業地完成自己的工作。尤其是蔣正雄、王國華、鄒盈穎等教授還承擔著不同程度的行政和教學管理工作,但從來沒有因此降低對教學的要求,始終堅持在一線為本科生及研究生授課,並十分注重在實踐教學中培養學生對專業和航運事業的熱愛。
今年,世界航運市場仍在低位徘徊。在課堂內外,姚洪秀等老師總是從正面去引導學生,要樂觀地面對困難,通過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找到自己理想的職業。胡正良等老師注重把實踐中的最新案例充實到教學中,取得了很好的教學效果。鄒盈穎等老師積極地把國內外先進的海商法教育資源和教學管理經驗帶進課堂,每次她在參加完學術會議後,都會仔細搜集相關資料、整理列印後和同學們分享,鼓勵同學們積極思考,並且經常舉行研討會檢驗大家的思考成果,開闊學生視野,把握學科和教學的最新發展。海商法團隊中戴玉鑫、李文湘、章博等青年教師,在承擔大量教學工作的同時,還在攻讀博士學位,壓力比較大,但是他們從來沒有減免過教學量,而是堅持上好每一堂課,積極與學生溝通交流,對學生為人、職業規劃等各方面進行指點。
為增強海商法團隊教師法治實踐能力,建立高校與實務部門聯合培養機制,法學院還鼓勵教師在教學、科研之餘,到法律實務部門的有關崗位工作、兼職,組織教師到司法、航運、物流、倉儲等一線航運法律實務部門學習交流,以便在教學中引入更多的海事海商案例,讓同學們在學習法律理論的同時,了解更多的海事海商法律實踐知識。
目前海商法教師團隊幾乎所有成員都有律師執業資格並在海事律師事務所兼職,近50%教師具有海事仲裁員資格,他們把豐富的實踐經驗很好地反饋到教學中,對提高教學質量大有裨益。
與時俱進 融入全國法學主流
如何深化教學改革,進一步提高本科生、研究生培養質量,一直是海商法團隊所思考的問題。近年來,為切實提高課堂教學效果,進一步考量海商法專業建設與海事海商專業創新人才的培養模式,海商法團隊在教學方法和課程體系建設上,緊跟國內外最新科研動向,與時俱進。《海商法》(課程群)、《海事法》《海上保險法》《租船運輸實務與法規》等海商課程被列為校優秀精品課程或上海市優秀精品課,《英美法概論》被列為上海高校示範性全英語教學課程,課程體系建設取得了重要進展。
將教育科研與教育教學工作實踐相結合,注重把教育教學實踐經驗總結上升為教育科研成果,再以教育科研成果指導教學實踐。除了不斷提高課堂教學能力,海商法團隊也致力於團隊科研能力的提高,在科研成果方面取得了很大進展。王國華教授去年獲得了我校法學專業第一項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胡正良、鄒盈穎等教授承擔的鹿特丹規則評估分析項目,獲得國家領導人批示,為有關部委的相關工作提供了決策依據。鄒盈穎教授還受聘參與歐盟ACP(非洲、加勒比、太平洋地區)法律資助科研項目,並很好地把這些科研反饋到教學中。
談到下一步「培養卓越海事法律人才,服務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工作的新舉措,蔣正雄院長說,要加強博士點建設,爭取早日獲得法學二級學科博士授予權;建立國家級海商法法學研究科研基地;進一步探索中外合作國際化辦學模式,加強特色班級建設,為國際航運中心建設輸送更高水平海事法律人才。
法學院黨總支書記朱耀斌說,在目前全國高校普遍開設法學專業的形勢下,在全國將近700個法律院系的激烈競爭中,如何保持自身傳統優勢地位,凸顯學科專業特色,是法學院目前和今後面臨的重要挑戰。「我們在培養海商法團隊特色的同時,會進一步加強其他法律專業,如民法、刑法、行政法等非海商法課程,使學生的法學功底更為扎實,同時也為海商法專業提供更好的法律基礎,以便更好地融入全國法學主流。」
朱耀斌說,要培養出高水平人才,首先要有一支實力雄厚的優秀師資隊伍。目前海商法團隊也面臨師資培養和發展的緊迫任務。如何促進海商法教學團隊可持續發展?如何更好地發展學校特色專業?下一步,著力加強梯隊建設,通過引進和培養,造就一支既有海商法專業本科、研究生學歷背景,又有相關實踐經驗的年輕教師隊伍,是當務之急。「年輕一代海商法人有責任從老一代海商法專家手中接過接力棒,傳承、弘揚老一輩的光榮傳統和崇高精神,成長為未來海商法團隊的中堅力量,為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和國家航運事業發展培養國際化法律人才,讓海商法專業更加發展壯大,創造更多的輝煌。」

Ⅳ 高考招生專業里的「法學(海洋法)」和「法學(海商法)」專業學習的內容是一樣的嗎會有什麼就業上差異

「法學(海洋法)」、「法學(海商法)」專業,本質都是法學專業,只是方向不同。二者在回學習內容答上大同小異,差異主要體現在專業方向少部分課程方面。
如果就業能做到專業方向對口,海洋法主要涉及海權方面的業務,而海商法主要處理的是海上貿易、海運方面的法律關系。也就是說,一個是處理地權法律關系的,一個是處理經濟權方面海外商業法律關系的。
至於就業去向,除了相關海運公司、航運公司、國際物流公司、船務公司、國際貿易公司、國際企業商務咨詢服務公司、港航管理局、出入境邊防檢查站、海關、律師事務所等,以法學專業報考招收法學專業的公務員崗位、銀行、保險公司以及其它企業,從事法務工作都是主要流向。

Ⅵ 《海商法(第二版)》這門課程第十章的知識點有哪些

《海商法(第二版)》這門課程第十章的知識點包含章節導引、海難救助概述、有關海難救助的國際公約、海難救助的構成要件、海難救助合同、海難救助款項、參考資源。

Ⅶ 海商法本科都學了些什麼

法學院《班輪運運輸實務與法規
租船運輸實務與法規》

海事法
海上保險法
航運管理
集裝箱多式聯運實務與法規
首先,介紹下海大的海商法。海商法在海大稱為國際法學,是海大的招牌專業之一。有些人一旦議論起海大的招牌專業,業內的人通常會脫口而出「國航」、「海商法」。事實上,早在很久以前,海商法確實還不存在,最先發展的是海大的水運管理(也就是現在的國航)。從歷史發展的角度來講,難道就可以說國航比海商法好了么?其實,在這里比較這兩個專業意義不是很大。但我認為,讀海商法的學生不僅可以從事法務工作,也可以從事商務工作,而國航的學生未必就可以。況且,大家可以從官網了解國際法學的碩士導師的資歷。但是,也要糾正一下某些人一邊倒國際法學的。第一,不要認為讀了海商法就有多厲害。(真正要想在這個專業發展深造的還要去國外);其次,不要以為讀完海商法就可以拿高薪。(我認識的一位師兄他讀完研究生出來照樣還是像本科生那樣去找工作,拿一般的薪水。關鍵還看能力和綜合素質);第三,不要以為讀海商法就可以當海事律師或者進海事法院(除非你本科是讀法律的,否則估計還是走商務方向)。在這里,不是想澆滅大家考海商法的熱情。如我前面所說,考研是一種心態。你要有非常清晰的目標!你為什麼要讀海商法。這個問題一定要在心裡問上十遍!至於專業的具體內容介紹,大家可以BY
ALL MEANS進行了解!我也不過多做
這兩個專業,原來都是國航系的專業(他們原來都是在國航系裡面的,只不過後來教育部要求細分辦學,國法才分出來,直到近年單獨分成一個學院(其實學院也特小,本科生一個年級還不如國航人多,更別提和其他學院比了),國航(剛建立時叫遠洋運輸業務,於世成校長(現在是黨委書記)應該算是一個例子,本科是國航,研究生是海商法了————好像是這樣,具體也不是特清楚八卦,煩請有心人扒一扒)
反正九幾年畢業乃至以前的當時都是只知道國航的
至於國航的牌子一直也沿襲下來,沒改,反正也就這樣了

從這個角度來說,兩者淵源非常近了,所以專業基本很相似的,課程上設置就更不用說了,不過現在分了之後,國法的課加了好多法律課,所以課更重了,而國航還是那樣,甚至還減了些課程,典型的養老院,大學四年,基本沒什麼課程,想三年結束課程,只要大一提前做准備,完全不在話下,不過不知道自己會不會大一就做好規劃(這點學校不會給你做任何推薦的,所以這點還是別指望從學校得到什麼有價值的回答)~~

全國只有上海海事和大連海事兩所學校開設海商法研究生這門課程,主要學習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租船訂艙,海上保險等等實務性的航運知識。與傳統法學相比大家畢業後如果不願意從事律師行業完全沒有必要考司法考試的。關於就業:研究生畢業後大都在港航企事業單位工作,這些單位包括中遠、中海、中外運、天津港、青島港、上海港、寧波港、廣州港、上海航道局、長航、上海海事局、上海救助局、上海打撈局、馬士基航運、美國總統輪船航運、鐵行渣華航運、法國達飛航運、日本郵船航運、韓進海運、宜家亞太物流、敦豪快遞、大新華物流、中國平安保險、中國太平洋保險、中國租船、上海海事法院、各大律所等。前途or錢途
這真的是很難給你做什麼參考的,你是說舉某個人還是舉大部分人,做的好的有的是,做的差的也有的是。很明顯,你出來問這,基本能證明你也只能芸芸眾人,很難做到出類拔萃了(牛b的人完全是不屑問這的。而笨蛋的也不會有功夫問這,所以你只能是眾星里的一堆沙,想做多特出,估計很難了,說了這,你別生氣,我這也只是就事論事,畢竟我也不知道你誰,如果你在我說後,萬一發奮了,說明我這一說還是好的呢

留學,說實話留學的非常多的,如果想去,你應該不會孤單喲~~英國,荷蘭,你自己選了,海商法出名的也就他們了~~

我相信你在網上應該沒有說這個專業在上海海事大學的不好吧,至少你能考上國航甚至是國法,即使你是運氣使然,但是你進去,大家都會覺得,哇塞,好牛叉,估計你自己都會有種自豪感的~~不過,國航200人,全校4000人,也就是說每20個就有一個,所以我奉勸貴兄or貴妹,最好還是保持低調,我一般都不喜歡說自己是國航or國法的,直接以學院概括~~

女生的話,樓上說的在理,航運圈是一個不是很適合女生的職業,女生好多是去做單證(艙單,報關單,提單,信用證等等,一大堆單子呢)去了。也有做broker的啦,至於做的怎麼樣,這就看個人各種能力運用了~~

考研,我不知道是推薦還是不推薦,本系有幾個學習成績特棒的,都是GPA前十的,結果被保研了,我在想他們這些放著大好的工作(有好多企業從待遇到前途都n不錯,不是我認為,是大家都認為,輔導員也推薦的)不去,而還非得考研,保研去和更多人去擠去拼,真不知為了什麼?或許我不是那前十吧,思考的不是他們所思考的問題。因此這個問題你現在思考的還有點早,等你到大三或者大四你應該就會有結果了,現在你問這個問題有點未雨綢繆實質則是多此一舉,因為你還不了解你在大學能混的怎麼樣(記著,大學裡面牛人還是挺多的,當然女生成績可能會比男生偏好的)

Ⅷ 《海商法(第二版)》這門課程有多少章節

《海商法(第二版)》這門課程有15章內容,包括:第一章海商法概述、第二章海事法回律關系、第三答章船舶、第四章船員、第五章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第六章海上旅客運輸合同、第七章船舶租用合同、第八章海上拖航合同、第九章船舶碰撞、第十章海難救助、第十一章共同海損、第十二章海上油污損害賠償責任、第十三章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制度、第十四章海上保險合同、第十五章海事訴訟、

Ⅸ 海商法的主修課程

學海商法最好還是到英國,雖然澳不是第一選擇,但是比較經濟的考量。

海商法其實本質上主要學習的是英美法,特別是英國法的海商海事判例,所以,學好英美法特別重要。

Ⅹ 海商法課程主講老師是誰

海商法主講老師是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長期以來從事民法和商法的教學和科研,尤其是側重於公司法、保險法和海商法的理論探討和司法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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