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局
A. 北京市教委工作人員是公務員嗎
1.大部分是公務員
2.部分是事業編制
3.臨時人員
B.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的組成機構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組成機構有辦公室(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處)、政策研究與法制工作處、發展規劃處(功能疏解工作處)、基本建設處、學前教育處、基礎教育一處、基礎教育二處、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高等教育處、民辦教育處、科學技術與研究生工作處(北京市學位委員會辦公室)。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督政處、督學處、評估與監測處、教育信息化處、扶貧協作與支援合作處、國際合作與交流處(港澳台事務及僑務工作辦公室)、學校後勤處、語言文字工作處、審計處、財務處、人事處(師資管理辦公室)。
(2)北京市教育局擴展閱讀
1、辦公室(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處)。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信息、信訪、建議議案提案辦理、電子政務、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負責管理機關行政服務大廳和機關保衛、保密工作。負責協調「首都教育熱線」相關工作。
2、政策研究與法制工作處。協調推進本市教育改革政策研究和任務落實。協調推進機關調查研究工作,負責重要文稿起草。協調推進教育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和普法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和有關備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協調和監督指導,承擔行政復議、申訴和應訴的有關工作。
3、發展規劃處(功能疏解工作處)。研究本市教育發展戰略等重大問題。編制教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研究提出市屬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各類招生指導計劃。協調各類考試、招生改革和管理工作。協調各類教育布局結構調整和功能優化。研究制定城市副中心教育改革發展重大政策。
4、基本建設處。負責擬訂市本級學校和教育單位基本建設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市本級學校和教育單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協調本市高教園區建設和在京中央部委院校基本建設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基本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教育設施專項規劃及各級各類學校校舍建設標准。
5、學前教育處。貫徹落實國家及本市有關學前教育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擬訂本市學前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各類幼兒園的宏觀管理。負責擬訂幼兒園辦園標准。具體負責公辦幼兒園德育有關工作。指導民辦幼兒園管理工作。指導各類幼兒園教育教學工作,協助衛生部門做好保育工作。
6、基礎教育一處。負責本市中小學德育工作。負責義務教育階段教育教學管理工作。負責擬訂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政策,統籌義務教育優質資源。會同有關單位擬訂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標准。負責中小學生實踐活動和社會大課堂管理工作。負責中小學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勞動教育等專項工作。
7、基礎教育二處。負責本市普通高中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擬訂普通高中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發展政策和普通高中基本教學文件。負責中小學課程教材建設和管理工作,推進課程改革。指導教學信息化工作。會同有關單位制定普通高中辦學標准。指導學制和學校建制改革。
8、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負責本市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導職業教育發展與改革。負責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專業設置管理、實驗實訓基地建設、課程建設和信息化建設。負責編制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專項規劃和擬訂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教學指導性文件。負責教材建設工作。
9、高等教育處。負責本市普通高等教育的管理工作,統籌推進高等教育改革,提升高校人才培養質量。負責開展普通高校專業建設、結構調整、課程和教材體系建設管理。負責普通高校實踐教育和創新創業教育管理。負責推動普通高校教師教育教學水平提升,促進人才培養機制創新。
10、民辦教育處。擬訂本市民辦教育有關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民辦高校及其他民辦高等教育機構日常管理。負責實施民辦教育發展促進項目。承擔教育機構落實有關教育法律法規和規章情況的備案工作。負責校外培訓機構管理工作。指導區民辦教育工作。統籌民辦教育信息的發布和對外聯絡工作。
11、高校學生處。負責北京地區高等教育學生的學籍學歷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北京地區高等教育學生就業、創業、徵兵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北京地區高等教育在校學生就業創業工作。負責大學生徵兵工作。
12、科學技術與研究生工作處(北京市學位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北京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學位、學科建設和研究生培養工作。組織和指導高等學校實施科研平台建設和科研計劃項目。協調與央屬高校共建項目的管理工作。負責推進北京高等學校「雙一流」建設工作。承擔北京市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13、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統籌本市學校體育、衛生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及校外教育工作。擬訂相關總體規劃,指導有關專業教材建設。指導大中小學體育競賽、藝術交流、校外科技活動和學生軍訓。
14、督政處。負責對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區政府執行教育法律法規、規章,落實國家教育方針、政策,履行發展教育職責的督導工作。負責對區教育發展水平綜合督導評價。負責對區政府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情況的督導檢查。組織開展本市教育改革和發展中熱點難點重點問題的專項督導。
15、督學處。負責對本市各級各類學校規范辦學行為的督導檢查工作。負責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進行督導。指導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負責開展校外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社區教育、成人教育和民辦教育等專項督導檢查工作。負責制定北京市教育督導隊伍建設規劃。
16、評估與監測處。負責制定對北京高等學校教育教學評估評價的政策、標准、工具和規程。制定對學前教育、義務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的質量監測政策、標准、工具和規程。組織開展對普通高等學校教育教學的評估和研究生論文抽檢工作。
17、教育信息化處。統籌推進本市教育系統信息化工作。組織編制教育信息化發展規劃、規章制度和標准規范。協調推進教育系統大數據建設、應用及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融合。負責教育系統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教育信息化建設、管理與網路信息安全技術保障工作。
18、扶貧協作與支援合作處。負責研究擬訂本市教育扶貧協作和支援合作的相關配套措施。負責研究制定教育扶貧協作和支援合作的項目計劃,協調推進本市與各省區市教育重大合作事項、重大項目和重大活動。負責對教育扶貧協作和支援合作項目實施情況進行評估與監測。
19、國際合作與交流處(港澳台事務及僑務工作辦公室)。負責統籌管理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外事工作。負責本市國際、港澳台教育合作與交流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以及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與國外、港澳台地區教育合作與交流項目的實施。負責統籌管理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機關和直屬單位因公出國、赴港澳出訪、培訓。
20、學校後勤處。統籌指導本市教育系統安全生產、食品安全、防火、校車等工作。負責指導各區做好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協調校園及周邊環境整治和綜合治理工作,統籌教育系統「掃黃打非」工作,具體負責基礎教育「掃黃打非」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21、語言文字工作處。負責本市語言文字工作。擬訂語言文字工作規劃。推廣普通話和監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使用。指導普通話水平、漢字應用水平的測試工作。推動語言文字工作的信息化建設。承擔北京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22、審計處。指導與監督本市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擬訂教育系統內部審計規章制度。負責對機關、市屬高等學校和直屬單位進行審計及審計調查,按照有關規定對上述單位相關的領導幹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對區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市撥教育專項經費審計和審計調查。協助查處有關人員違法違規的行為和案件。
23、財務處。負責提出本市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政策、制度。監測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負責教育政策、經費的績效管理與評審。負責全市教育經費統計工作、本部門預決算。擬訂教育系統財務管理規章制度。擬訂各級各類學校學生培養綜合成本核算辦法和學校公用經費標准。
24、人事處(師資管理辦公室)。負責市屬高等學校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等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和分工,負責北京地區教師資格認定、專業技術職務管理和本市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與培訓、接收高等學校畢業生、教育類社會團體管理工作。
C. 北京市海淀區教委電話
北京市海淀區教委電話是96181,位於北京市海淀區西四環北路11號。
北京市海淀區教委工作職責:
一、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研究起草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全區教育發展戰略,統籌規劃、協調指導全市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等方面的改革;制定全區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指導、協調、組織實施。
三、綜合管理全區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特殊教育、社會力量辦學、社區教育、掃盲等工作;指導、協調區縣及區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督導評估工作。
(3)北京市教育局擴展閱讀
北京市海淀區教委的內設機構職能:
一、發展規劃科
研究本區教育發展戰略等重大問題,編制本區教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牽頭區屬教育系統各類學校布局調整工作,牽頭集團化辦學、疏整促等工作。
二、基礎教育一科
綜合管理本區小學教育教學工作;組織編制小學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小學教育課程管理政策的組織實施;負責小學教育教學質量監測與評價工作,小學教育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負責小學學生的學籍管理,負責指導、協調小學招生工作;審核小學相關畢業生資格。
D. 北京市教委批准和教育部批準的民辦大學有什麼不同
北京市教委批準的:北京外事學院,北京明園大學,北京工商管理學院,北京長城研修學院,和北京城市學院
北京城市學院前身是海淀走讀大學,是專科,二類本,正式的院校,普通高考時是可以報考的。
其次,其實你所說的以上所有學校都是北京教委批準的,不犯法,只不過裡面除了北京城市學院以外都不能提供你正規的學歷教育,不納入「國民教育體系」,這種學校大多會帶你參加自考,這只是一種輔導,學校對你自考的成績不負任何責任。就算是你考試合格了,頒發給你文憑甚至是學位的是國家指定的正規院校,也不是這類學校。
教育部批準的:
民辦普通高等教育院校:這類學校是經國家教育部批准,具有能直接頒發本校的高等專科、本科學歷文憑資格的民辦高等院校。招收部分計劃內專業學生,由學校所在省市級招生部門統一錄取。統招學生須達到規定的錄取分數線,學歷與公辦昔通和成人高校一樣被同等認可,享受同等待遇,學生畢業時由所在學校頒發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歷。
民辦高校的概念:
中國民辦大學幾種形式
中國民辦大學由於起步較晚,辦學模式和構成類型有別,加之各學校教學實力差異,於是各校之間教育形式有所不同,甚至一所學校就有幾種教育形式共存。由於教育形式不同,學生畢業後所獲得的畢業證書也有區別.這是報考民辦大學時應特別注意的。
目前,中國民辦大學有下列幾種形式:
(1)民辦普通高等教育院校:這類學校是經國家教育部批准,具有能直接頒發本校的高等專科、本科學歷文憑資格的民辦高等院校。招收部分計劃內專業學生,由學校所在省市級招生部門統一錄取。統招學生須達到規定的錄取分數線,學歷與公辦昔通和成人高校一樣被同等認可,享受同等待遇,學生畢業時由所在學校頒發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歷。
(2)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院校:這類學校的學生,由學校面向社會自主招生,學生畢業時由國家教委、院校所在省市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和學歷文憑考試學校聯合考試,聯合蓋章,發給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歷。
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院校必須具備如下條件:
①經省市級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的全日制民辦高等院校;
②由省市級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具有學歷文憑考試的資格;
③面向社會招生時,須經省市級教育主管部門審定批准,寬進嚴出,教考分離,學校對學生受教育的全過程負責;
④學生畢業成績必須有70%的課程由國家考試合格;
⑤學生畢業證書由省市級教育主管部門、自學考試委員會和所在學校分別蓋印頒發,國家承認學歷。
(3)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院校:這類中國民辦大學組織學生進行全日制教學,然後組織學生參加國家自學考試,通過後由省市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和主考院校頒發本科、專科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歷。
(4)高等教育職業資格考試院校:這類民辦高校向省市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依據有關規定,為學生頒發某項職業或專業的畢業證書或專業證書、資格證書等,國家承認其專業技能和從業資格。
(5)國外教育合作院校:這類院校是經省市級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的民辦高校與國外教育機構合作辦學,國內學生可以獲得國外教育機構的資格證書或學業證書;或者是國內學校通過與國外教育機構實行學分相互承認的合作形式,學生在國內教育機構學習期滿,由國外教育機構頒發相應的畢業證書或學業證書。
以上是國家目前認可的中國民辦大學高等教育的幾種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彌補了我國公辦教育的不足,為我國高等教育大眾化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它與公辦高等教育共同發展,同等重要
參考一下吧,祝報志願成功。
E. 北京市教委主任是什麼級別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是正廳級單位。
市教委的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推進依法治教,起草本市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研究擬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本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教育設施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
2、統籌、協調和指導本市教育工作。統一管理本市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及其他各類教育事業;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
3、指導本市教育系統及農村、企業、社區的綜合教育改革工作;推進本市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的發展與改革,承擔深化市屬高等學校管理體制改革的責任。
4、統籌、協調和指導本市學習型社會、終身學習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5、根據管理許可權,負責審核、審批國家及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舉辦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項目的設置、變更、終止,並履行監管職責;管理市屬高等學校的專業設置;管理本市中外合作辦學工作;管理本市學位工作;協調管理中央部委在京高等學校。
6、擬訂本市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學校的設置和辦學標准,制定教學基本要求和基本文件;編寫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學校的教材,審定基礎教育地方教材;負責教育教學質量的評估和監控工作。
7、擬訂本市招生考試與評價制度改革政策和高等教育、中等教育以及研究生教育的招生計劃,並負責考試的組織和管理工作;負責北京地區中等以上學歷教育學生的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北京地區高等學校學生申訴處理工作。
8、參與擬訂北京地區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指導北京地區普通高等學校開展大學生就業創業工作。
9、管理、指導本市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和協調各類學生的社會實踐和校外教育工作。
10、規劃、指導本市高等學校自然科學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組織本市高等學校承擔國家及本市重大科研項目;指導本市高等學校科技創新平台的發展建設;指導教育信息化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
11、負責協調、指導本市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參與擬訂國家舉辦的各級各類學校編制標准;主管本市教師工作,指導教育系統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負責北京地區教師資格認定;管理本市教育類社會團體。
12、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基本建設投資的政策;負責統籌管理市本級教育基本建設投資、教育事業經費和地方教育費附加及國外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管理市本級教育國有資產和教育基本建設項目;負責協調本市高教園區建設工作;監督教育經費預算的執行情況。
13、規劃、指導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後勤改革工作;協調組織有關部門、區縣做好校園及周邊環境整治,維護學校正常秩序等工作。
14、負責本市教育系統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管理本市教育系統出國留學和境外人員來京學習;指導本市對外漢語教學和教育系統引進國外智力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教育交流與合作;負責在本市舉辦國際教育展覽的審批。
15、規劃、指導本市教育科學研究、教育教學研究和教育現代信息技術發展工作;負責本市語言文字規范化建設工作。
16、依法對本市教育系統的安全工作承擔管理責任,對以市教委名義組織的各類活動的安全工作承擔主體責任。
17、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F. 北京市教委管理其他省會嗎
北京市教委只管北京,管不著其他省會城市。教育部才能管其他省會城市,教育部是國務院組成部門,管理全國教育發展,省會的由省教育廳管理,都有管轄范圍的。
G. 現任北京市教育局副局長叫什麼
劉利民——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副書記、北京市教育委員會主任
杜松彭——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委員(正局級)羅潔——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委員、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副主任郭廣生——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委員、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副主任鄭 萼——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委員、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副主任周 燕——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委員、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委員、中共北京市教育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書記吳松元——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副主任
H. 北京教育局的電話號碼多少
北京教育局的電話號碼是(010)66074354。
I. 中共北京市委教工委和北京市教委有什麼區別
中共北京市委教工委和北京市教委的區別為:
1、主要職責不同
北京市教委的主要職責為: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起草本市地方性教育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擬訂本市教育工作的政策;組織編制北京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計劃並實施。管理市屬(市管)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的專業設置;管理本市涉外辦學工作等。
中共北京市委教工委的主要職責為:
負責對本市教育系統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市委的指示、決定情況進行指導檢查。負責對本市教育改革發展、教育系統黨的建設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或在職權范圍內對有關問題做出決定。
2、部門機構設置不同
中共北京市委教工委的部門機構為:
辦公室(合署)、組織處、幹部處、宣教處、統一戰線與群眾工作處、基層聯絡處、政策研究與法制工作處(法制辦公室)、離退休幹部處(合署)、教育紀工委、駐市教委監察處、安全穩定工作處。
北京市教委的部門機構為:
辦公室(合署)、組織處、幹部處、宣教處、統一戰線與群眾工作處、基層聯絡處、政策研究與法制工作處(法制辦公室)、離退休幹部處(合署)、教育紀工委、駐市教委監察處。
3、所屬單位不同
北京市教委是北京市政府組成部門,屬於市級部門。
中共北京市委員教工委是北京市委的部門。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
J. 有人知道北京市教育局的電話嗎,要能打通的,網上找了好多都打不通
北京市教育局的電話我打過,是不可能打通的,他們官網上的電話也打了,沒人接。
中國就這個樣子,尤其北京的公務員服務都太差了完全沒有服務意識。
我還有朋友寫信,也杳無音訊
http://www.moe.gov.cn
這是教育部官網
http://www.bje.gov.cn/publish/portal27/
北京教育官委會
希望你的事可以順利結論。
這幫人你不用炸彈炸他們是不會理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