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員證書繼續教育
1. 造價員證書如何續期
首先要先到當地預算部門注冊你的造價員證書,也就是說找個單位掛靠專下,說白了就是證明屬你正在從事造價工作,然後可以參加繼續教育就可以了,基本上每一年都有,繼續教育過後證書有3年有效期,到期後可以再次繼續教育,不會過期,至於培訓時間可以咨詢當地定額經濟辦公室,初級考完可以考中級,中級考完初級也就沒多大用處了,希望回答對你有幫助
2. 造價員證過期一年了也沒有繼續教育該怎麼辦啊會不會作廢重考啊。
造價如果是沒有注冊公司,3年為界。過期作廢!但是現在造價員已經取消了,所以別糾結。實力技術才是硬道理!
3. 造價員證件過了四年沒參加繼續教育。現在該怎麼辦
盡快與當時的發證機關取得聯系,看看是否有補救的機會?正常情況下,證書三年到期之後,要及時在網上進行繼續教育,目的是延長證書的使用期限,如果不及時繼續教育,證書到期就失效了.你打開你的證書,看下發證機構是哪裡?主要看第二個印章,第一印章全國統一的: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協會,關鍵是第二個印章是哪裡?然後和蓋章的發證機關盡快聯系.
4. 造價員繼續教育怎麼弄
去當地的建設資格培訓中心培訓,上幾節課。在當地的建設資格培訓中心網站上會有版。
造價員是指通過造權價員資格考試,取得《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並經登記注冊取得從業印章,從事工程造價活動的專業人員。原指概預算人員。
最主要的是專業過關,能熟悉圖紙,對現行的價目表、綜合及各種定額、建材的價格必須熟悉,另外對工程量的計算公式、工程的結構做法、隱蔽工程、變更等專業要熟悉運用,分析材料及計算工程材料;對定額中的子目,套項熟悉,能夠與甲方、監理、審計等部門進行溝通;投標時能夠綜合的對工程的概算及投標的規則掌握;決算不漏項,如何的在工程量、取費、子目等方面的控制最為關鍵。並掌握相關專業的知識像審計、會計、材料、設計等方面 ;即是要求能力比較全面。
5. 資料員和造價員證書繼續教育
資料員不需要繼續教育的,本三年審核一次就行了。審核前可能會對你們在做一次教育,然後考試,考試合格後給你本蓋年審的章,延長有效期
6. 全國造價員繼續教育過期怎麼辦
1.造價員證書過期了,本人帶好身份證、造價員證書到當地房建局、造價協會重新補辦。
2.造價員是指通過造價員資格考試,取得《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並經登記注冊取得從業印章,從事工程造價活動的專業人員。
3.造價員報考條件:
凡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者,無不良從業記錄,年齡在60周歲以下,可按以下條件申請報考:
(1)工程造價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
(2)其他專業中專(或高中)及以上學歷,從事工程造價工作滿一年。
4.造價員考試科目:
造價員考試不同專業考試科目不同,具體安排請參考各地發布的考試公告。
(1) 工程造價基礎知識;
(2) 土建、安裝、市政等(可任選一門)。
7. 全國造價員證沒有參加繼續教育會不會作廢
不會作廢的,在限期整改時限內,參加就好。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注內銷資格證容書及從業印章:
(一)驗證不合格且限期整改未達到要求的;
(二)有本辦法第二十四條列舉行為之一的;
(三)信用檔案信息有不良行為記錄的;
(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五)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資格證書和從業印章的;
(六)其他導致證書失效的情形。
8. 關於造價員繼續教育問題
繼續教育
第十六條繼續教育是指提高業務素質,更新知識,學習新技能,掌握新方法所進行的業務培訓、專業教育等。
第十七條各管理機構和各專委會負責本地區或本行業的繼續教育教材的編制及組織培訓工作。
第十八條造價員每三年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原則上不得少於30小時,各管理機構和各專委會可根據需要進行調整。
第五章 資格證書管理
第十九條《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原則上每三年驗證一次,由各管理機構和各專委會負責具體實施。
第二十條《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驗證的內容為本人從事工程造價工作的業績、繼續教育情況、職業道德等。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驗證不合格或注銷《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和專用章:
* 無工作業績的;
* 脫離工程造價業務崗位的;
* 未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的;
(四)以不正當手段取得《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的;
(五)在建設工程造價活動中有不良記錄的;
(六)塗改《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和轉借專用章的;
(七)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以造價員名義執業的。
第六章自律規定
第二十二條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忠於職守,恪守職業道德,自覺抵制商業賄賂。
第二十三條應遵守工程造價行業的技術規范和規程,保證工程造價業務文件的質量。
第二十四條應保守委託人的商業秘密。
第二十五條不準許他人以自己的名義執業。
第二十六條與委託人有利害關系時,應當主動迴避。
第二十七條接受繼續教育,提高專業技術水平。
第二十八條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計價行為,有權向國家有關部門舉報。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各管理機構和各專委會應根據本辦法,制訂本地區、本行業的實施細則,報中價協備案。
第三十條本辦法在執行過程中,遇有關問題,請及時將意見和建議反饋中價協,本辦法由中價協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至於培訓你就去你當地的造價信息網 查查都有的 各地的情況都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