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雙鴨山會計繼續教育網
Ⅰ 會計繼續教育入口登錄
選擇會計證的所在地的財政局官網。
1)例如,會計證是上海的,網頁搜索網上海市財政局官
(1)黑龍江雙鴨山會計繼續教育網擴展閱讀:
財政部頒發布了《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學習內容、學時由財政部會計司擬訂,具體實施由各級財政會計管理部門批准認可的學校、單位組織開展,其運作格局是由培訓單位培訓,由各級財政部門發證,每個會計人員每年必須接受一定時間的繼續教育。
會計人員若連續二、三年未參加,將在資格考試、會計證年檢、評先表模等方面予以懲誡,直至吊銷會計證,清理出會計隊伍。
Ⅱ 黑龍江財政局的網站上能不能查詢到會計繼續教育情況怎樣查
現在會計證不貼花了
都是通過財政局查詢
具體流程各地不一樣吧
你可以咨詢財政局啊
或在他們的網站查看一下這方面的信息
Ⅲ 黑龍江省會計證,繼續教育是免費的嗎
最好問一下財局,不過沒有免的繼續教育的。通常都是買學習卡聽課的。
Ⅳ 會計繼續教育在哪裡報名
這個看自己的地方財政公布,要求是哪裡,最好就是在哪裡買課,這樣也不至於審核繼續教育時候出問題。
Ⅳ 2019年會計繼續教育可以在那些網址上課
2019年會計繼續教育的網路培訓課程的話,具體要咨詢當地的財政主管部門,一般會有1~2個網站供你選擇,具體還是要看當地的規定,可以登錄當地的財政部門的網站,上面有一個會計管理,里邊會有繼續教育的相關通知,根據通知一步一步操作就可以了。
個人見解,希望對你有幫助。
Ⅵ 請問各位老師前輩們,2020年黑龍江省會計信息採集中的,繼續教育採集什麼意思影響繼續教育嗎
2020年初級會計繼續教育是在哪裡進行?
2020年初級會計繼續教育和信息採集都是在戶籍所在地進行的。如果是你是在校大學生,拿到了初級會計證書的話,那後期的信息採集和繼續教育都是在學籍所在地進行的。
2020年初級會計考試難考嗎?通過率是多少?
2018年有403.6萬人參加初級會計職稱考試,68萬人備考,考試通過率為16.85%,2019年初級會計考試有439萬名考生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較 2018年增長8.7%,而 2019年初級會計通過率僅為22.89%。
從初級會計通過率的變化中就可以看出,競爭之後只會越來越激烈,快抓緊時間考試取證吧!
Ⅶ 黑龍江省會計上崗證繼續教育
沒有事的可以補繼續教育。
省里的證,可以到南崗區工人文化那裡辦理。
Ⅷ 會計繼續教育有幾個網站
這個要看你們當地財政局公布的會計繼續教育有哪一個網站,一般可以在當地財政局網站上繼續教育裡面的信息中統一公布的,你可以看看
Ⅸ 黑龍江省會計證的繼續教育在哪裡
希賽網解答:已錄入黑龍江省會計人員信息庫的人員按照本通知要求(黑龍江2018年度初級會計繼續教育工作通知)參加繼續教育。未入庫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另行通知。
Ⅹ 黑龍江會計繼續教育網上怎麼進行
黑龍江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促進全省會計人員業務能力和職業道德水平的提高,根據財政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06]19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開展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是《會計法》賦予財政部門管理會計工作的重要職責之一,是提高會計隊伍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的重要手段和途徑。
第三條會計人員享有參加繼續教育的權利和接受繼續教育的義務。
第四條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對象為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的會計人員。
第五條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主要任務是通過繼續教育培訓,提高會計人員政治素質、業務能力、職業道德水平,使其知識和技能不斷得到更新、補充、拓展。
第六條會計人員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培訓(面授)的時間不得少於24小時。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會計人員,其繼續教育時間可以順延,在下一年度一並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時間:
(一)年度內在境外工作超過6個月的;
(二)年度內病假超過6個月的;
(三)生育;
(四)其他情況。
有上述情況的會計人員由個人提出書面申請,單位出具證明,經縣級以上財政部門審核確認或授權審核確認。
第二章繼續教育的內容和形式
第七條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內容主要包括會計理論、政策法規、業務知識、技能訓練和職業道德等。
(一)會計理論繼續教育,重點加強會計基礎理論和應用理論的培訓,提高會計人員用理論指導實踐的能力;
(二)政策法規繼續教育,重點加強會計法規制度及其它相關法規制度的培訓,提高會計人員依法理財的能力;
(三)業務知識培訓和技能訓練,重點加強履行崗位職責所必備的專業知識和經營管理、內部控制、信息化等方面的培訓,提高會計人員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技能;
(四)職業道德繼續教育,重點加強會計職業道德的培訓,提高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水平。
第八條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分為高級、中級以下(含中級,下同)兩個級別,即高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中級以下會計人員繼續教育。
(一)高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對象是已取得或受聘高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職稱)及具備相應資格的會計人員;
(二)中級以下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對象是已取得或受聘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職稱)以下及具備相應資格的會計人員。
第九條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形式以接受培訓為主,在職自學作為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重要補充。
會計人員可以自願選擇財政部門認可的培訓形式:
(一)由財政部門備案並予以公布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機構組織的會計培訓;
(二)由財政部門組織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師資培訓或會計人員培訓;
(三)參加經財政部門認可的會計人員所在單位組織的會計類脫產培訓;
(四)參加會計、審計、統計、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及注冊會計師、注冊資產評估師、注冊稅務師考試,並在當年至少取得1科(含1科)以上考試合格;
(五)財政部門認可的其他形式。
第十條開展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應當根據會計人員的特點,綜合運用講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擬式、體驗式等教學方法,提高培訓效果和質量。
第十一條推廣網路教育、遠程教育、電化教育,提高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教學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第十二條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行培訓考試制度。參加培訓人員培訓時間滿24小時後,應參加由財政部門統一命題的考試,合格後視為完成年度繼續教育。
第十三條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行登記管理。培訓機構應在會計人員完成繼續教育培訓的15日內,將參加培訓人員的有關資料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檔案號、培訓內容、培訓時間、成績等)以電子文本形式報財政部門。
財政部門應在會計人員信息庫中及時記載、更新持證人員繼續教育信息。
第三章繼續教育機構
第十四條充分發揮科技學術團體、縣級以上財政部門會計人員培訓基地(中心)等教育資源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鼓勵、引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社會辦學單位參與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第十五條為保證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健康有序進行,凡從事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的單位均須每年到財政部門備案,並接受財政部門的管理和監督。
財政部門應將備案的培訓單位及時向社會公布。
第十六條從事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的單位到財政部門備案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營業執照(相關批件)原件及復印件;
(二)擬培訓內容、時間、授課老師、場所等情況;
(三)培訓單位負責人及主要管理人員基本情況。
第十七條培訓機構每期培訓前,應將參加繼續教育人員名單、授課教師、授課內容、培訓地點、時間等情況報財政部門。培訓結束後,應在15日內將培訓的有關情況以電子文本形式報財政部門。
第十八條各培訓機構要嚴格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准收取費用。
第十九條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行誰負責備案誰管理監督的原則。
財政部門應對備案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機構的培訓工作進行檢查、考核和評估。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財政部門責令限期在一個月內整改,逾期不改正的,由財政部門予以通報:
(一)以虛假資料騙取備案的;
(二)採取虛假、欺詐等手段招攬生源的;
(三)以繼續教育名義組織境內外公費旅遊或者進行其他高消費活動的;
(四)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擅自印發學歷或學位證書、資格證書或培訓證書的;
(五)聘用的授課教師未參加省財政廳舉辦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師資培訓的;
(六)未按規定使用繼續教育教材或強行推銷、搭售培訓教材的;
(七)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第四章繼續教育的師資與教材
第二十條從事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的教學人員,應參加省財政廳舉辦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師資培訓並考試合格,同時具備較高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一)承擔高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任務的教學人員,一般應是具備教授職稱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教師以及相應水平的公務員;
(二)承擔中級以下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任務的教學人員,一般應是具備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職稱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教師以及相應水平的公務員。
第二十一條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教材應突出針對性和實用性,以適應不同級別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需要。
第二十二條參加繼續教育的會計人員自願選擇繼續教育教材。
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向會計人員強行推銷、搭售培訓教材。
第五章繼續教育的管理與監督
第二十三條省財政廳負責全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管理與監督工作。
(一)制定全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
(二)確定全省會計人員每年繼續教育的主要內容;
(三)推薦或編寫全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教材;
(四)組織全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師資培訓;
(五)負責全省高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單位的備案和在哈爾濱市持有省工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開展中級以下繼續教育培訓單位的備案;
(六)負責本條第(五)項所列培訓單位舉辦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完成情況的確認登記。
第二十四條縣級以上財政部門負責本地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管理與監督工作。
(一)制定本地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細則;
(二)負責本地區中級以下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單位的備案和繼續教育完成情況的確認登記;
(三)負責繼續教育教材使用的管理和監督;
(四)定期反饋繼續教育情況。在當年培訓方案確定後15日內,將備案的培訓機構、培訓內容和授課教師等情況以電子文本形式報省財政廳。在年度培訓結束後20日內,將本地區培訓情況及存在的問題以電子文本形式報省財政廳。
第二十五條農墾系統、森工系統中級以下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由省農墾總局、省森工總局組織實施。
第二十六條會計人員所在單位應組織和督促會計人員按規定接受繼續教育培訓,保證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和其他必要條件;應當將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作為任職、晉升的依據之一。
第二十七條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對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的考核,並將考核結果作為評選先進會計工作者、頒發會計人員榮譽證書等的依據之一。
單位聘用(任用)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但未完成繼續教育的會計人員,按照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體制,由同級財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每年末將通過「龍江會計網」予以公告。
第二十八條財政部門應當將各單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情況列入《會計法》執行情況檢查、會計從業資格情況檢查的內容。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縣級以上財政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在不違背本辦法的前提下,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或辦法,並報省財政廳備案。
第三十條本辦法由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省財政廳2005年5月26日公布的《黑龍江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試行)》(黑財會[2005]8號)同時廢止。
發布部門:黑龍江省其他機構發布日期:2007年03月21日實施日期:2007年04月01日(地方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