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未繼續教育
會計證每2年年審一次,如果不是特殊情況下,不參加年審的,會取消會計資格,會計證也會被吊消。當然如果年限少例如1,2年未進行會計繼續教育,可補學時、補繳學費,應該還是可以保留會計證資格,如果年限長了就不確定了,需要咨詢一下所在地財政局核實一下證書是否還有效,有效就趕快去補學繼續教育,如果證書失效了那就需要重新考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會計證實行2年一審(註:黑龍江是一年一審),主要審核和檢查持證人員的下列情況:
1、完成規定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內容和學時的情況;
2、工作單位、學歷、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變更情況;
3、《會計從業資格證》注冊登記情況;
4、持證人員遵守財經法規、會計職業道德、依法履行會計職責情況;
5、財政部門的其他規定。 其中,會計從業資格證的持證人員,每年接受培訓(面授)的時間累計不得少於24小時。
一般每兩月都會有安排兩天的繼續教育的培訓課程,而財政部也會派專人來核查相應的參加繼續教育及年審的人數。
以下是免檢特殊情況:
會計證年審期間,下列人員如能提供以下有效證明可以不參加年檢,但最多隻免檢一次。
1、出國進修會計專業人員;
2、住院(六個月以上)的病人;
3、休產假人員;
4、應征入伍後非從事會計工作人員;
5、其他特殊情況;
會計證年檢時,原則上要求出具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手冊、會計電算化合格證。要求會計證年檢時必須出具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登記情況、會計電算化合格登記情況,否則不予年檢會計證。
2. 領到會計證後未進行繼續教育怎麼辦
取得會計證後,copy一年沒有參加繼續教育,可以把那一年的繼續教育補回來,有些是可以補辦的,會計證是不會失效的,只有二年都沒有參加繼續教育,會計證將自動作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2012年12月10日財政部令第73號)的規定,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會計人員未參加以前年度繼續教育的需補辦以前年度繼續教育。
3. 會計證有幾年沒有繼續教育怎麼辦
沒有問題,繼續教育當年可以補以前年度,可以去當地財政局或者網上報,回如果今答年考出了初級,還可憑成績單免繼續教育。
財政部規定:會計從業資格證自取得第二年起,每年都要參加不少於24學分的繼續教育。因此按照財政部的規定,在取得會計證的第二年就要記得開始繼續教育,來為它延續生命。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73號)的相關規定。修訂後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十三條規定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實行6年定期換證制度。
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新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樣式及有關問題說明的通知》(財會〔2013〕9號)的規定,舊版資格證書樣式自2019年7月1日起作廢。
(3)會計未繼續教育擴展閱讀
根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3〕18號)第六條「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並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的規定,會計人員應在換證前完成繼續教育並取得規定學分。
所以如果不想讓自己的證書失效,就需要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培訓,缺少繼續教育培訓,會造成無法換發新證。過期不換發新證,舊證會自動作廢。
4. 會計證有幾年沒有繼續教育怎麼辦
會計從業人員應該每年及時按要求參加會計繼續教育,如確有特殊原因沒有參加學習,可在下一年度補學以前年度的繼續教育內容。您的會計證沒有作廢,請在今年繼續教育時補學以前年度的學習內容。
5. 會計從業資格證沒有繼續教育怎麼辦
會計從業人員應該每年及時按要求參加會計繼續教育,如確有特殊原因沒有參加學習,可在下一年度補學以前年度的繼續教育內容。您的會計證沒有作廢,請在今年繼續教育時補學以前年度的學習內容。
可以轉。
從省以外地區調入某市的持證人員應在調出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上傳電子信息成功之日起90日內到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入。申請調入時,應持調轉手續、准確填寫的《大連市會計從業資格調入登記表》,攜帶相關證件到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申請辦理調入。
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在辦理調入手續時,應核對持證人員的相關材料和全國調轉平台上的電子信息,確認無誤後及時將其導入我市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應拒絕調入,同時註明退回原因。作出拒絕調入決定的,應當場告知持證人員;不能當場告知的,應在10個工作日(遇節假日順延)內以適當方式通知持證人員。大連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對拒絕調入人員信息在全國調轉平台上作退回處理並註明退回原因。
(一)不符合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26號)規定的。
(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轉登記表所列信息與全國調轉平台上管理系統電子信息不符的。
(三)自調出之日起超過90日的。
(四)持證人員證書檔案號(身份證號)與調入地已有持證人員證書檔案號(身份證號)重復的。
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發現持證人員信息在財政部調轉平台、財政專網查詢系統、調出地調轉記錄中不存在的,可認定其所持證書為虛假證書,應予以當場沒收其證書並開具相應憑證。
(5)會計未繼續教育擴展閱讀:
從省以外地區調入我市的持證人員應在調出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上傳電子信息成功之日起90日內到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入。申請調入時,應持調轉手續、准確填寫的《大連市會計從業資格調入登記表》,攜帶相關證件到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申請辦理調入。
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在辦理調入手續時,應核對持證人員的相關材料和全國調轉平台上的電子信息,確認無誤後及時將其導入我市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應拒絕調入,同時註明退回原因。作出拒絕調入決定的,應當場告知持證人員;不能當場告知的,應在10個工作日(遇節假日順延)內以適當方式通知持證人員。大連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對拒絕調入人員信息在全國調轉平台上作退回處理並註明退回原因。
(一)不符合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26號)規定的。
(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轉登記表所列信息與全國調轉平台上管理系統電子信息不符的。
(三)自調出之日起超過90日的。
(四)持證人員證書檔案號(身份證號)與調入地已有持證人員證書檔案號(身份證號)重復的。
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發現持證人員信息在財政部調轉平台、財政專網查詢系統、調出地調轉記錄中不存在的,可認定其所持證書為虛假證書,應予以當場沒收其證書並開具相應憑證。
《會計從業資格證》年檢,主要審核和檢查持證人員的下列情況:
1、完成規定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內容和學時的情況;
2、工作單位、學歷、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變更情況;
3、《會計從業資格證》注冊登記情況;
4、持證人員遵守財經法規、會計職業道德、依法履行會計職責情況;
5、財政部門的其他規定。 持證人員在規定的年檢時間內(按"證書號碼"尾號相應月份)到各區縣財政局、市財政局會計人員服務中心進行《會計從業資格證》(會計證)的年檢。
年檢期間,下列人員提供有效證明可以不參加年檢,但最多隻免檢一次。
1、出國進修會計專業人員;
2、住院(六個月以上)的病人;
3、休產假人員;
4、應征入伍後非從事會計工作人員;
5、其他特殊情況。
會計證年檢時,原則上要求出具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手冊、會計電算化合格證。要求會計證年檢時必須出具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登記情況、會計電算化合格登記情況,否則不予年檢會計證。
6. 會計未能得到繼續教育怎麼辦
您是哪個地方的?也不一定,您可以去問下財政管理局,他們會告訴你的版,會計證不光權要繼續教育,還需要按時年檢。每個地方的要求都是不同的,如果您是北京的會計證,我倒是可以幫您看下會計證是否還有效,但外地的我就不太清楚了。
7. 會計從業資格證沒有繼續教育會怎樣
現在可以說是2年沒有進行會計繼續教育,應該還是可以保留會計證資格,但部分地區已經不可以補2015年度的學分了,所有最有效的方法是直接咨詢當地財政局核實一下可補學時的年度有哪些、證書是否還有效,如果還在可補學分的年度范圍就可以補學繼續教育。
每個地區的證書發放時間不同,這個最好也是直接咨詢當地財政局。
8. 未參加會計繼續教育會不會吊銷會計證
未參加會計繼續教育不會吊銷會計證,由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責令其限期改正。休產假人員可以不參加年檢,但最多隻免檢一次。跨地區人員可在網上參加繼續教育。
《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
第三十一條 持證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責令其限期改正:
(一)不參加繼續教育或參加繼續教育未取得規定學分的;
(二)未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調轉登記的;
(三)未按照本辦法規定進行信息更新的。
(8)會計未繼續教育擴展閱讀:
年檢期間,下列人員提供有效證明可以不參加年檢,但最多隻免檢一次。
1、出國進修會計專業人員;
2、住院(六個月以上)的病人;
3、休產假人員;
4、應征入伍後非從事會計工作人員;
5、其他特殊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