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故事
『壹』 有關法律的古代故事
1、鍘美案
陳世美家境貧寒與妻子秦香蓮恩愛和諧,十年苦讀的陳世美進京趕考,中狀元後被宋仁宗招為駙馬。秦香蓮久無陳世美音訊,攜子上京尋夫,但陳世美不肯與其相認,並派韓琪半夜追殺。韓琪不忍下手只好自盡以求義,秦香蓮反被誤為兇手入獄。
在陳世美的授意下,秦香蓮被發配邊疆,半途中官差奉命殺她,幸為展昭所救。展昭至陳世美家鄉尋得人證祺家夫婦,半途上祺大娘死於殺手刀下,包拯找得人證物證,欲定駙馬之罪,公主與太後皆趕至阻擋,但包拯終將陳世美送上龍頭鍘。
2、鼠獄
張湯是杜縣人。他父親當長安縣丞,有一次出門去,張湯當時是小孩,父親就讓他在家看門。父親回家後,看到老鼠偷了肉,就對張湯發怒,用鞭子打了他。
張湯掘開鼠洞,找到偷肉的老鼠和沒吃完的肉,就舉告老鼠的罪行,加以拷打審問,記錄審問過程,反復審問,把判決的罪狀報告上級,並且把老鼠和剩肉取來,當堂最後定案,把老鼠分屍處死。
他父親看到這情景,又看到那判決辭就象老練的法官所寫,特別驚訝,於是就讓他學習斷案的文書。
(1)法律的故事擴展閱讀
不少人經過「考證」說陳世美其實是清朝順治年間的進士陳年穀(號熟美),是被冤枉的,還說陳年穀的兩位同學報復誣陷,把陳熟美編成了戲曲中的陳世美。說來也巧,陳熟美和劇中的陳世美都是「均州人氏」。
在清朝之前的明朝,萬曆年間有一位自稱錢塘散人的安遇時,留下了一本書叫《包公案百家公案》,那時的書里第26回《秦氏還魂配世美》就有了均州人陳世美中狀元不認妻子兒女的故事,和豫劇《包青天》劇情的前半截極為相似。
大家只要網路一下《包公案百家公案》,就能看到這本明朝的書。只是這部書里沒寫鍘陳世美,是發配陳世美,包公戲曲受《三俠五義》影響改成鍘陳世美。
『貳』 「法律」的十個小故事都有哪些
法律與良心
在柏林牆推倒的前兩年,東德一個名叫亨里奇的守牆衛兵,開槍射殺了攀爬柏林牆希圖逃向西德的青年克利斯。在牆倒後對他的審判中,他的律師辯稱,他僅僅是施行命令的人,基本沒有挑選的權利,罪不在己。而法官則指出:‚作為警察,不施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然而打不準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權,這是你應自動承擔的良心義務。這個世界,在法律之外還有良心。當法律和良心抵觸之時,良心是最高的行動原則,而不是法律。尊崇性命,是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准繩。要奔前程走正道 花錢賄選要處罰 湖南嶽陽市某鎮召開人大會擬補選一名副鎮長。現年34歲的本鎮畜牧水產站站長鄒魯得知後,便通知鄒游、柴榮共同商議如何競選副鎮長。鄒魯武決定拿出3000元,由鄒游、柴榮對各自熟悉的人大代錶行賄,共賄賂27名人大代表。鄒魯武還利用自己是鎮人大會第四代表團團長的身份,跟鎮人大代表打招呼,結果在選舉會上順利當選。 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條把破壞選舉的行為依法定為破壞選舉罪。該罪是指違反選舉法的規定,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舉文件、虛報選舉票數等手段破壞選舉或者妨害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情節嚴重的行為。當地縣人民法院近日對鄒魯武賄選案作出判決,以「破壞選舉罪」判處剝奪政治權利1年。在今年6月,鄒魯武因賄選被鎮人大會罷免了副鎮長職務。參與策劃賄選的鄒游、柴榮免予刑事處罰。
咨詢收費一個肉店老闆在路上碰見了他想去找的律師。他問道:「如果一隻狗偷吃了別人的東西,那麼這只狗的主人是不是要替自己的狗賠錢?」律師回答:「那是當然的了。」肉店老闆:「你講話算數嗎?」「當然!我是專門從事訴訟的律師,我講話是有法律依據的。」「那麼,請你付給我十塊錢吧,因為你的狗偷吃了我的一塊肉。」律師笑道:「好,我同意。但是,你要知道,我是律師,凡是向我咨詢每次收費二十塊錢,所以你必須先付給我二十塊錢,扣除我賠償你的十塊錢之後,你還應付給我十塊錢。」
右手犯罪這是一起盜竊案。辯護律師說:「被告只是把右手伸進窗戶偷了幾件東西而已。他的右手不等於他整個人,怎麼能因為一隻右手犯了罪而懲罰整個人呢?」法官最後判決:「辯護意見有理,予以採納。判決被告的右手一年徒刑。被告是否隨右手一起入獄,由他自己決定。」律師飛快地幫被告把裝在右臂上的木製假手卸下來交給法官,然後拉著只有一隻手的被告揚長而去。
證物年輕的律師住在公寓,因公寓只有一個廚房,常要與樓內其他人員合用,所以他放在冰箱里的食物常常不翼而飛。有一次,他訂了一隻燒雞,這只燒雞本應該下星期一才送來的,結果在星期五便送來了。他為防萬一,放燒雞進冰箱時附帶了一張條子。星期一打開冰箱時,燒雞果然還在。那條子上寫的是:「請勿觸摸!謀殺案證物。」
文物保護遇挑戰 目光短淺拆古橋 2003的某一天,在浙江某村村民為了出行的方便,擅自拆掉了清朝嘉慶年間建造的古石橋,該橋已在2001年被確認為市文物保護點,為什麼村民非拆掉它不可呢,原來該橋已經嚴重影響村民的車輛通行,在旁邊另修一座水泥橋則費用很大,而該村經濟基礎薄弱,於是大家決定把古橋石以12萬元的代價賣給桐鄉烏鎮某單位,用這筆資金在原址上造一座可通汽車的水泥橋,後來當地鎮政府向區委反映,區委命令鎮政府把古橋石追了回來,但石橋已無法恢復,實在太可惜啦。 村民們這樣做既不符合自己的長期利益,也是一種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第二十五條規定:「 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轉讓、抵押或者改變用途的,應當根據其級別報相應的文物行政部門備案;由當地人民政府出資幫助修繕的,應當報相應的文物行政部門批准。」 第二十六條也規定:「 使用不可移動文物,必須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負責保護建築物及其附屬文物的安全,不得損毀、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動文物。」 看來對農民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科學發展觀教育很有必要。
爭執為何事 只為體育課 某市民辦初中十分重視教學質量,每次開會校長都會說:「教學質量是我們的生命,如果今年初三的中考成績不佳,那麼招生形勢就嚴峻,有的教師就得下崗。所以一些副課要砍掉點,如體育考試是學校自己操作的,少點課也不影響體育成績……」。任教初二初三體育的吳老師是一位市名教師,對學校砍掉初三體育課的做法表示不同意見。有一次,為爭取讓初三學生每周上兩節體育課,吳老師和校長發生了爭執,此事後來反映到了市教育局。市教育局領導表揚了吳老師不愧是一位市名教師,而且批評了該校校長,並要求該校初中每周開足三節體育課。 為什麼市教育局領導要表揚吳老師呢?因為根據《學校體育工作條例》第十條的規定:「 開展課外體育活動應當從實際情況出發,因地制宜,生動活潑。普通中小學校、農業中學、職業中學每天應當安排課間操,每周安排三次以上課外體育活動,保證學生每天有一小時體育活動的時間(含體育課)。」顯然以前該校的做法是欠妥的。法律法規,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地方法規、地方規章、部門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以及對於該等法律法規的不時修改和補充。其中,法律有廣義、狹義兩種理解。廣義上講,法律泛指一切規范性文件;狹義上講,僅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在與法規等一起談時,法律是指狹義上的法律。法規則主要指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民族自治法規及經濟特區法規等。
從心所欲而不逾矩。在律師竭盡全力的辯護下,被告人終於被宣布無罪釋放。在法院門口,律師問被告人:‚你已經獲得釋放,我們即將分手了。現在請你最後向我說實話,你是否真的犯了罪?‛
被告人回答:‚律師先生,當我在法庭上聽到你為我作精彩的辯護時,我剛剛明白,我原來是清白的。
短評:個案正義的缺失是法治得以順利運行的成本,中國律師要解開自己的心結,從職業職責要求出發在規范內尋求自己和當事人利益的最大化,這無可厚非。
證物。年輕的律師住在公寓,因公寓只有一個廚房,常要與樓內其他人員合用,所以他放在冰箱里的食物常常不翼而飛。有一次,他訂了一隻燒雞,這只燒雞本應該下星期一才送來的,結果在星期五便送來了。他為防萬一,放燒雞進冰箱時附帶了一張條子。星期一打開冰箱時,燒雞果然還在。那條子上寫的是:‚請勿觸摸!謀殺案證物。‛
短評:用兵之道,以奇制勝。
從善如流。柯德希:律師先生,如果我在開庭之前送一隻肥鵝給法官,並附上我的名片,您認為怎樣?律師:您發瘋了,您會立刻因賄賂法官而輸掉這場官司的!開庭的結果是柯德希贏了官司。第二天他得意地告訴律師:‚我沒聽您的勸告,還是把鵝寄給了法官!律師懷疑地說:這不可能!可能的!他解釋道:只是我把對手的名片同鵝一起寄去了。
短評:如果這是律師如此設計的,則高!實在是高!既取得了當事人的效果,而又臵身事外,不會有麻煩,可謂從心所欲未逾矩!
『叄』 法律小故事及啟示
誤會:
早年在美國阿拉斯加地方,有一對年輕人結婚,婚後生育,他的太太因難產而死,遺下一孩子。他忙生活,又忙於看家,因沒有人幫忙看孩子,就訓練一隻狗,那狗聰明聽話,能照顧小孩,咬著奶瓶餵奶給孩子喝,撫養孩子。有一天,主人出門去了,叫它照顧孩子。他到了別的鄉村,因遇大雪,當日不能回來。第二天才趕回家,狗立即聞聲出來迎接主人。他把房門開一看,到處是血,抬頭一望,床上也是血,孩子不見了,狗在身邊,滿口也是血,主人發現這種情形,以為狗性發作,把孩子吃掉了,大怒之下,拿起刀來向著狗頭一劈,把狗殺死了。之後,忽然聽到孩子的聲音,又見他從床下爬了出來,於是抱起孩子;雖然身上有血,但並未受傷。他很奇怪,不知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再看看狗身,腿上的肉沒有了,旁邊有一隻狼,口裡還咬著狗的肉;狗救了小主人,卻被主人誤殺了,這真是天下最令人驚奇的誤會。
註:誤會的事,是人往往在不了解、無理智、無耐心、缺少思考、未能多方體諒對方,反省自己,感情極為沖動的情況之下所發生。誤會一開始,即一直只想到對方的千錯萬錯;因此,會使誤會越陷越深,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人對無知的動物小狗發生誤會,尚且會有如此可怕嚴重的後果,這樣人與人之間的誤會,則其後果更是難以想像。
釘子:
有一個男孩有著很壞的脾氣,於是他的父親就給了他一袋釘子;並且告訴他,每當他發脾氣的時候就釘一根釘子在後院的圍籬上。
第一天,這個男孩釘下了37根釘子。慢慢地每天釘下的數量減少了。他發現控制自己的脾氣要比釘下那些釘子來得容易些。
終於有一天這個男孩再也不會失去耐性亂發脾氣,他告訴他的父親這件事,父親告訴他,現在開始每當他能控制自己的脾氣的時候,就拔出一根釘子。
一天天地過去了,最後男孩告訴他的父親,他終於把所有釘子都拔出來了。
父親握著他的手來到後院說:你做得很好,我的好孩子。但是看看那些圍籬上的洞,這些圍籬將永遠不能回復成從前。你生氣的時候說的話將像這些釘子一樣留下疤痕。如果你拿刀子捅別人一刀,不管你說了多少次對不起,那個傷口將永遠存在。話語的傷痛就像真實的傷痛一樣令人無法承受。
註:人與人之間常常因為一些彼此無法釋懷的堅持,而造成永遠的傷害。如果我們都能從自己做起,開始寬容地看待他人,相信你(你)一定能收到許多意想不到的結果....幫別人開啟一扇窗,也就是讓自己看到更完整的天空....
三思後行:
大多數的同仁都很興奮,因為單位里調來一位新主管,據說是個能人,專門被派來整頓業務;可是日一天天過去,新主管卻毫無作為,每天彬彬有禮進辦公室,便躲在裡面難得出門,那些本來緊張得要死的壞份子,現在反而更猖獗了。
他那裡是個能人嘛!根本是個老好人,比以前的主管更容易唬!
四個月過去,就在真正努力為新主管感到失望時,新主管卻發威了--壞份子一律開革,能人則獲得晉升。下手之快,斷事之准,與四月表現保守的他,簡直像是全然換個人。
年終聚餐時,新主管在酒過三巡之後致詞:「相信大家對我新到任期間的表現,和後來的大刀闊斧,一定感到不解,現在聽我說個故事,各位就明白了:「我有位朋友,買了棟帶著大院的房子,他一搬進去,就將那院子全面整頓,雜草樹一律清除,改種自己新買的花卉,某日原先的屋主往訪,進門大吃一驚的問:『那最名貴的牡丹哪裡去了?』我這位朋友才發現,他竟然把牡丹當草給鏟了。
後來他又買了一棟房子,雖然院子更是雜亂,他卻是按兵不動,果然冬天以為是雜樹的植物,春天裡開了繁花;春天以為是野草的,夏天裡成了錦蔟;半年都沒有動靜的小樹,秋天居然紅了葉。直到暮秋,它才真正認清哪些是無用的植物,而大力鏟除,並使所有珍貴的草木得以保存。」說到這兒,主管舉起杯來:「讓我敬在座的每一位,因為如果這辦公室是個花園,你們就都是其間的珍木,珍木不可能一年到頭開花結果,只有經過長期的觀察才認得出啊!
寬大:
這是一個來自越戰歸來的士兵的故事。他從舊金山打電話給他的父母,告訴他們:「爸媽,我回來了,可是我有個不情之請。我想帶一個朋友同我一起回家。」「當然好啊!」他們回答「我們會很高興見到的。」
不過兒子又繼續下去「可是有件事我想先告訴你們,他在越戰里受了重傷,少了一條胳臂和一隻腳,他現在走投無路,我想請他回來和我們一起生活。」
「兒子,我很遺撼,不過或許我們可以幫他找個安身之處。」父親又接著說「兒子,你不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麼。像他這樣殘障的人會對我們的生活造成很大的負擔。我們還有自己的生活要過,不能就讓他這樣破壞了。我建議你先回家然後忘了他,他會找到自己的一片天空的。」就在此時兒子掛上了電話,他的父母再也沒有他的消息了。
幾天後,這對父母接到了來自舊金山警局的電話,告訴他們親愛的兒子已經墜樓身亡了。警方相信這只是單純的自殺案件。於是他們傷心欲絕地飛往舊金山,並在警方帶領之下到停屍間去辨認兒子的遺體。
那的確是他們的兒子沒錯,但驚訝的是兒子居然,只有一條胳臂和一條腿。
故事中的父母就和我們大多數人一樣。要去喜愛面貌姣好或談吐風趣的人很容易,但是要喜歡那些造成我們不便和不快的人卻太難了。我們總是寧願和那些不如我們健康,美麗或聰明的人保持距離。
然而感謝上帝,有些人卻不會對我們如此殘酷。他們會無怨無悔地愛我們,不論我們多麼糟總是願意接納我們。今晚在你入睡之前,向上帝禱告請他賜給你力量去接納他人,不論他們是怎麼樣的人;請他幫助我們了解那些不同於我們的人。
每個人的心裡都藏著一種神奇的東西稱為「友情」,你不知道它究竟是如何發生何時發生,但你卻知道它總會帶給我們特殊的禮物。
你也會了解友情是上帝給我們最珍貴的贈與!朋友就像是稀奇的寶物。他們帶來歡笑,激勵我們成功。他們傾聽我們內心的話,與我們分享每一句贊美。他們的心房永遠為我們而敞開。現在就告訴你的朋友你有多在乎他們。
信任
一次上課的時候,教授來到教室,對我們說:「今天我們不上課了,來做一個『信任』試驗。」
他讓我們面朝他排成兩排,然後前排的同學不藉助任何物體,向後仰面倒去,由後面的同學接住。
聽了教授的話,前後兩排的同學互相望著,都心照不宣地笑起來。這樣的游戲,我們私下玩過多次,每次都是前排的同學向後倒去的瞬間,站在後面的同學便快速抽出身來,這樣,前面的同學由於失去重心,會仰面摔倒在地。後來再有同學說玩這樣的游戲,前面的同學再也不肯真的向後倒了。
教授見我們都准備好了,說了一聲「開始」。聽了他的指令後,站在前面的許多同學,開始一點一點向後傾斜,但每一個人都暗自掌握著身體的平衡,並不讓自己失去重心。後面的同學見了,知道前面的人並不真倒,所以只是伸出手來,象徵性地在前面的同學衣服上輕輕碰一碰。
這時,一個我們沒想到情景出現了,平時上課坐在我前面,個頭有一米八零的一位男生,向後直直地倒去,在他後面的是一位小巧的女生。見男生向她倒去,先是一愣,接著便使盡全力,一把抱住了他。看得出,女生非常吃力,但還是穩穩地托住了男生。
試驗結束後,教授走上講台,他用手指著那位男生和那位女生對大家說:「今天的『信任』試驗,他們兩人做得最成功。同學們,什麼是信任呢?信任便是像剛才這位男同學一樣,對別人沒有絲毫的戒備和猜忌之心,把自己完全地交給別人;而這位女同學,則向我們展示出了最好的『值得信任』的例證,就是不管自己有多困難,都會把別人交付的事情辦好。他們兩人之所以能把這場試驗做成功,就是因為他們把相互信任演繹到完美。生活中,我們總是渴望他人的信任,希望別人信任自己,可是又有多少人能夠向他人付出信任呢?一個人值得別人信任是幸福的,而一個人信任他人,則是高尚的。同學們,讓我們先試著做高尚的人,再做一個幸福的人吧……」
教授的話音剛落,教室里便響起了掌聲……
問:如果你家附近有一家餐廳,東西又貴又難吃,桌上還爬著蟑螂,你會因為它很近很方便,就一而再、再而三地光臨嗎?
答:你一定會說,這是什麼爛問題,誰那麼笨,花錢買罪受?
可同樣的情況換個場合,自己或許就做類似的蠢事。不少男女都曾經抱怨過他們的情人或配偶品性不端,三心二意,不負責任。明知在一起沒什麼好的結果,怨恨已經比愛還多,但卻「不知道為什麼」還是要和他攪和下去,分不了手。說穿了,只是為了不甘,為了習慣,這不也和光臨餐廳一樣?
——做人,為什麼要過於執著?!
問:如果你不小心丟掉100塊錢,只知道它好像丟在某個你走過的地方,你會花200塊錢的車費去把那100塊找回來嗎?
答:一個超級愚蠢的問題。
可是,相似的事情卻在人生中不斷發生。做錯了一件事,明知自己有問題,卻*也不肯認錯,反而花加倍的時間來找藉口,讓別人對自己的印象大打折扣。被人罵了一句話,卻花了無數時間難過,道理相同。為一件事情發火,不惜損人不利已,不惜血本,不惜時間,只為報復,不也一樣無聊?失去一個人的感情,明知一切已無法挽回,卻還是那麼傷心,而且一傷心就是好幾年,還要借酒澆愁,形銷骨立。其實這樣一點用也沒有,只是損失更多。
——做人,干嗎為難自己?!
問:你會因為打開報紙發現每天都有車禍,就不敢出門嗎?
答:這是個什麼爛問題?當然不會,那叫因噎廢食。然而,有不少人卻曾說:現在的離婚率那麼高,讓我都不敢談戀愛了。說得還挺理所當然。也有不少女人看到有關的諸多報道,就對自己的另一半憂心忡忡,這不也是類似的反應?所謂樂觀,就是得相信:雖然道路多艱險,我還是那個會平安過馬路的人,只要我小心一點,不必害怕過馬路。
——做人,先要相信自己!
問:你相信每個人隨便都可以成功立業嗎?
答:當然不會相信。
但據觀察,有人總是在聽完成功人士絞盡腦汁的建議,比如說,多讀書,多練習之後,問了另一個問題?那不是很難?我們都想在3分鍾內學好英文,在5分鍾內解決所有難題,難道成功是那麼容易的嗎?改變當然是難的。成功只因不怕困,所以才能出類拔萃。有一次坐在計程車上,聽見司機看到自己前後都是高檔車,兀自感嘆:「唉,為什麼別人那麼有錢,我的錢這么難賺?」我心血來潮,問他:「你認為世上有什麼錢是好賺的?」他答不出來,過了半晌才說:好像都是別人的錢比較好賺。其實任何一個成功者都是艱辛取得。我們實在不該抱怨命。
——做人,靠自己!
問:你是否認為,籃球教練不上籃球場,閉著眼睛也可以主導
一場完美的勝利?
答:有病啊,當然是不可能的。
可是卻有不少朋友,自己沒有時間打理,卻拚命投資去開咖啡館,開餐廳,開自己根本不懂的公司,火燒屁股一樣急著把辛苦積攢的積蓄花掉,去當一個稀里糊塗的投資人。虧的總是比賺的多,卻覺得自己是因為運氣不好,而不是想法出了問題。
——做人,記得反省自己!
『肆』 十個法律小故事
青少年法律故事一
16歲的小興,自打接觸網路游戲CS後,就著了迷,經常往網吧里鑽。苦於家裡管得嚴,小興就想出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著上學的旗號,背著書包直奔網吧,差不多到放學點兒了再回家。就這樣持續了半年多時間,小興不僅把父親給的學費等都送進了網吧,還因為錢不夠,不斷向父親索要周末補習費等各種費用。後來到期末,小興拿不回成績單,父親起疑找到學校,才知道兒子竟然已經半年沒有上學,學校也沒有和家長溝通!而就在小興父親深受打擊的時候,又傳來另一個「噩耗」:小興因為上網缺錢,從家裡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學生身上的20元零花錢,結果被少年法庭判處緩刑。
青少年法律故事二
身患殘疾的母親病重在床,父親是普通工人,年僅15歲的兒子小剛品學兼優,還是班幹部。家裡的困難小剛都看在眼裡,他非常清楚錢對於母親及整個家庭的重要。暑假期間,街坊一在工讀學校就讀的孩子找到小剛,對他說有辦法能弄到錢,並向小剛保證,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發財。孝順的小剛動搖了,憧憬著「要是能弄到好多錢,就可以給我媽媽動手術了」。兩人一合計,目標鎖定在了小剛一個家裡很有錢的小學同學明明身上。於是兩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剛敲開了明明的家門。兩個半大孩子進去後,在明明父母在場的情況下,鄰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備好的菜刀,大聲宣布:「搶劫,把錢拿出來!」明明的父親將其制服,傻在當場的小剛也被送進了派出所。孫小明是某中學初一學生,不久前,他在學校參加勞動時受了傷,心情很郁悶。
小明所在學校是一所農村初中,其中幾間教室年久失修,學校決定利用寒假將這些教室拆除重建。為了省錢,學校讓初一兩個班的全體男生來學校參加「義務勞動」,勞動的內容是搬廢墟的碎磚。勞動中,由於沒有老師在現場指揮,小明在休息時與同學追逐打鬧,同學將一面尚未拆完的牆推倒,將小明砸傷。後來小明家長找學校提出賠償,學校卻認為小明不是在勞動時受的傷,而是因為沒有遵守勞動紀律,與同學打鬧受的傷,應由那個同學的家長賠償。
小明受傷的責任要由學校來承擔。學生參加義務勞動應該提倡,但組織者一定要選擇未成年人力所能及的勞動,而且要充分保障其安全。小明所在學校為了省錢,讓學生參加建築勞動,這本身就不合適,何況在勞動中又沒有老師看管。從這一點來看,學校沒有盡到應盡的責任。如果因此造成學生重傷、死亡或多名學生受傷,學校領導就可能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
『伍』 有關法律的小故事 急
青少年法律故事一
16歲的小興,自打接觸網路游戲CS後,就著了迷,經常往網吧里鑽。苦於家裡管得嚴,小興就想出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著上學的旗號,背著書包直奔網吧,差不多到放學點兒了再回家。就這樣持續了半年多時間,小興不僅把父親給的學費等都送進了網吧,還因為錢不夠,不斷向父親索要周末補習費等各種費用。後來到期末,小興拿不回成績單,父親起疑找到學校,才知道兒子竟然已經半年沒有上學,學校也沒有和家長溝通!而就在小興父親深受打擊的時候,又傳來另一個「噩耗」:小興因為上網缺錢,從家裡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學生身上的20元零花錢,結果被少年法庭判處緩刑。
青少年法律故事二
身患殘疾的母親病重在床,父親是普通工人,年僅15歲的兒子小剛品學兼優,還是班幹部。家裡的困難小剛都看在眼裡,他非常清楚錢對於母親及整個家庭的重要。暑假期間,街坊一在工讀學校就讀的孩子找到小剛,對他說有辦法能弄到錢,並向小剛保證,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發財。孝順的小剛動搖了,憧憬著「要是能弄到好多錢,就可以給我媽媽動手術了」。兩人一合計,目標鎖定在了小剛一個家裡很有錢的小學同學明明身上。於是兩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剛敲開了明明的家門。兩個半大孩子進去後,在明明父母在場的情況下,鄰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備好的菜刀,大聲宣布:「搶劫,把錢拿出來!」明明的父親將其制服,傻在當場的小剛也被送進了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