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有吃人的故事
⑴ 歷史上的吃人野獸
一個公認的事實是:人類早已成為我們這個鑒於的主宰。但很少有人考慮人類為取得這個地位,曾經經過多麼漫長艱難、充滿血腥的歷程。為取得這個地位,人類必須具有能「吃掉」所有的對手而自己免於被「吃」的資格。因此,生活中的現實情況就是:人能夠吃(甚至於滅絕)任何兇猛的動物,而極少有動物能吃人。這一點似乎與一般的想法相左,因為有很多人主觀地認為在這個世界上,能吃人的動物是非常多的。這多半是受了各種傳說、故事和神話之類的影響。事實上,根據比較科學、可靠的材料,世界上「會吃人」的動物通共不過十幾種。它們是:獸類--獅、虎、豹、美洲虎、白熊、棕熊、狼;爬行類--灣鱷、尼羅鱷、網蟒、水蟒;魚類--鼬鯊、噬人鯊、鋸齒鮭;其他--章魚、烏賊。
要講吃人的動物,得先從講起,它們始終是人類最主要的大敵,其中虎又是最厲害的。據統計,印度在本世紀初葉,每年被虎吃掉或咬死的人數都在850~1000之間。在虎的8個亞種中,印度孟加拉亞種所產生的吃人虎的數目遠超過其他亞種之上,而它們又多產生在印度北部靠近尼泊爾一帶。這表明吃人虎既是一些不正常的虎,又受有地區性、社會性和時間性的影響。在無論什麼野生比較豐富、人類社會壓力較小的地區,如我國東北、西伯利亞、中亞細亞等處,吃人虎就極稀少,甚至沒有。但在華南,就曾經有過。
進入50年代,世界野牲資源急劇減少,虎也不例外。動物學界後來發現世界上的虎已剩的不太多了,大聲呼籲「保虎」。60年代後,各個亞種先後被定為保護獸。連以吃人聞名的孟加拉虎也包括在內。孟加拉虎由於數量銳減,對人類的威脅早已大不如前,傷人害命的事例已少得多了,但吃人虎仍然是有的。如1981年2月4日由新德里發出的電訊說:「毗鄰尼泊爾邊境的一處禁獵區里的虎,在過去兩年半的時間里,至少吞食了62人,以致『許多村民放棄家園,被迫遠離動物保護區去尋找住所』」
比起虎來,豹(俗稱金錢豹)對人類的威脅要小得多。像吃人虎那樣的吃人豹極少,似乎在國內尚未得聞,但並非絕對沒有。也是在印度,本20年代就曾發現過3隻。有一隻吃人豹在3年中共吃掉125人,於1926年5月被擊斃。在印度北部以盛產孟加拉虎聞名的庫芒,有兩只惡豹竟先後咬死或吃掉500多3人!這種極端之例在我國是沒有的。此外,豹的體形體力都遠遜於虎,所以只要人的斗爭性強,敢和它硬拚,就不一定敗給它,反而有可能把它打倒或打跑,這樣的實例是不少的。
至於非洲獅,論體力和爪牙的強大,與虎似不相上下,但今日吃人獅之稀少,比起吃人豹也差不多。當年赫赫有名的「察沃地方的食人獸」,一雙雄獅在數周內竟拖走並吃掉28名築路工人,使得東非鐵道工程為之停頓,這早已成為歷史舊話了。活躍在維多利亞大瀑布附近的「馬吉利吃人獸」,一連吃掉37個人,這也是上個世紀的事了。時至今日,吃人虎的新聞還偶有所聞,吃人獅的新聞已多年未聞。生活在非洲的國家公園和禁獵區內的不用說,早已同人類「和平共處」,即使在其他廣大地區內生活的獅子,若非被逼過甚,一般也不攻人,更不用說吃人了。
產於中南美洲的美洲虎,是貓科中的第三大動物,雄的體重能有二三百斤,是中南美唯一能吃人的野獸。當然,吃人的關注虎也是極個別的,其數量遠遠不能同亞洲虎相比。
熊類中,只有棕熊和白熊的食肉性較強,同時也是最大型的食肉類動物。如有機會,它們是願意而且能夠吃人的。事實上,白熊和棕熊(特別是產於北美西部的)吃人的紀錄也不算少,但那大都發生在本世紀以前,當人類火器還很落後之時,對付體力如此強大,體重往往接近甚至超過千斤的白熊棕熊,當然是很危險,有的就會遭到被食的命運。進入本世紀後,當土人們(愛斯基摩人,印第安人)也擁有現代武器後,白熊棕熊也不敢招惹人類,而只能依賴保護條例去求得生存了。至於我國產的棕熊(包括東北的「人熊」和西南、西北的「馬熊」),雖也有過吃人的傳聞,但始終缺乏可靠的證據。
狼也能吃人,這是沒有疑問的。但狼與人的關系,正如俗語所說,「麻桿打狼兩頭怕」。這恐怕指的是一個單身旅人遇見一隻孤狼,於是出現了「兩頭怕」的心理狀態。但如果他手裡有一支槍或者一把大刀,他就用不著怕;反之,如果狼不是一隻而是幾只,則它們就敢於撲上來了。分析狼的「哲學」,似乎一條是「欺軟怕硬」,再一條就是「以多取勝」。進入20世紀後,人類的自衛能力大為加強,於是狼的「哲學」到處施展不開,狼吃人的問題輒基本成為過去了。而今只有極個別的情況下(比如在無邊無際的大森林中或風雪彌漫的大原野中迷途的人),才會發生人被狼吃的事。
當若干種食人獸正陸續被迫退出食人舞台之際,鱷魚似乎尚未受夠人類的懲戒,還想繼續較量下去。實際上這只表明爬行類的智力低下,遠不及獸類聰明(雖然他們適應能力極強,是恐龍時代的猛獸)。但是鱷類也並非全都吃人,在20餘種鱷魚中,只有兩種是名副其實的「吃人鱷」,就是產於東南亞的灣鱷和產於非洲各地的尼羅鱷。另外產於北美南部的密河鱷和產於南美北部的黑寬吻鱷,它們的性格既不及灣鱷和尼羅鱷那麼兇猛,而且也沒有吃人的傳統,因此傳說它們吃人的事只能被看成是例外。
講到灣鱷,不能不使人憶及韓愈的《祭鱷魚文》。這篇寫於公元9世紀的著名文章,清楚表明在1100多年前,有相當多的吃人灣鱷生存於廣東潮州附近的惡溪中。灣鱷自明朝以後就已絕跡於我國境內,但現在從越南到澳大利亞北部和新幾內亞南部,西至斯里蘭卡和印度東海岸,還有相當數量,殘害人畜的報道,仍屢有所聞。
灣鱷的生活區以海濱河口為主,尼羅鱷則廣泛生活在江河湖沼中,因此受害者(特別是婦孺)為數更多。一般認為尼羅鱷的危害性早已超過獅子。據調查,非洲婦女洗衣洗菜和汲水做飯,經常要到河邊湖畔,因而給潛伏在水邊的鱷魚造成大量機會。
蟒蛇不能吃人,老實說是有些疑問的。從理論上說,最大型的蟒應具有吃人能力,但實際上,真正可靠的吃人紀錄,實在太少了。關於大蟒吞人的傳說,多半繪聲繪色,說得煞有介事,其實往往查無實據。在我國,蟒吞人的傳說倒是不少,但有幾個是正式的紀錄,經得起科學的考驗的?外國也是一樣。蟒和鱷的處境大不相同。鱷潛在水裡,對於不得不走向水邊的人,是個難以墜落的危險。蟒則大都棲身於密林里,沒事去逛密林的人能有幾個?去而不攜武器又不提高警惕的人,又有幾個?單獨行動,不結伴而行的又有幾個?所以蟒襲擊人的機會是極少的。
再看看魚類中的吃人動物。當然首先使人想到鯊魚。在各類繁多的幾百種鯊魚中,既有體長不及一米的星鯊,也有體長數丈的姥鯊和鯨鯊。體型小的固然吃不了人,體型特大的(如鯨鯊體長達20米,體重達數萬斤)也同樣吃不了人,因為它們張不開大口,沒有尖銳大牙,只能吸食小魚小蝦和浮游生物。
對人類有危險性的鯊魚,總共不及10種,其中真正能被稱作吃人鯊者,只兩種而已。一種就是有名的噬人鯊,另一咱是同樣厲害的大鼬鯊。前者又名大白鯊,體長達十一二米;後者又名老虎鯊,體長能達9米。東西兩半球各海洋中都有,但主要是生活在熱帶亞熱帶的近海中。我國幾處著名的海水浴場都位於北方,因此幾乎沒有吃人鯊光顧。
國際間著名的專門獵取熱帶海洋大型海魚的米切爾·赫潔斯曾經記述過許多鯊魚襲擊海水浴者的事件。其中最使人毛骨悚然的是,有一次在宏都拉斯海濱,三四十名村民洗海水澡。一個父親帶兩個兒子離岸邊不遠。突然一個兒子哭喊起來,沉入水裡,海水染紅了。父親和哥哥急速過去營救。孩子重新現身並舉起雙手,當他們拉著這手時,只聽水下有咬嚼的響聲。拉起來一看,孩子只乘下頭和雙臂,胸部以下整個身體被大鯊咬掉了。後事米切爾·赫潔斯協助村民捕獲了那條老虎鯊,把它開了膛,在了里發現了孩子的遺體。
米切爾·赫潔斯在宏都拉斯海外的半月島上還經歷過另一件事。有一天,兩個精通水性的漁民突然失蹤,當時海上無風無浪,他們乘的小船在水上漂浮。米切爾和島民們找了一天沒有結果。西亞懷疑是一條大鯊魚搞突然襲擊,但小船上沒留下任何痕跡。接連幾日在出事地點附近試圖餌誘老虎鯊,但是沒有,只好作為一樁懸案。
好多天後,他又去那地方試,忽見海上遠處有一人駕小舟拚命地劃,劃一會兒就舉槳亂打一通。這人上岸後,像醉人一樣前跌後撞,攙進房間躺上床後,還兩臂亂揮,口發胡言,顯然是被嚇得神經錯亂了。米切爾給他注射一針嗎啡,讓他沉睡一夜。次日醒來,祖籍完全恢復,這才述說他的遭遇。原來當他駕著小帆船悠閑地往回行駛時,只見波平如鏡的海水中忽然出現一大塊黑東西,向小船游來,一邊游一邊變幻顏色。他嚇呆了。轉瞬間有一條粗如人腿的觸手伸入小舟,想要抓他。他狠狠地用槳打下去,觸手縮了回去。在拚命劃出一二百米後,那東西又跟上來了。這時他看見那「怪物」的兩眼大如燈籠,觸手又伸上船來,他使勁打過去,不料緊跟著又伸過來另一條。在絕望中,他順手抄起漁船上攜帶的一根漁叉,用盡力氣往那兩眼中間插下去,頓時海水中冒起一團一團的黑液,那「怪物」縮入海里不見了。聽到漁民的陳述,米切爾明白了這島外的海里有一隻大章魚在作怪,前些時兩漁民失蹤之謎也因此而解。
但不見得非要特別大的動物才能吃人。南美的河流中有若干種名叫鋸齒鮭或鋸脂魚的體形不大的魚類,體長只有20~60厘米,其中至少有四種是對人很危險的。別看它體形不大,但它是南美河流中頂厲害的東西。不論是牛是馬(人也是一樣)如在河中遇到成群的鋸齒鮭的進攻,不消片刻就會被吃得一干二凈。它們的牙齒堅如鋼鑿,能咬碎最硬的骨頭。它們只要發覺水中有動靜,尤其是聞到有一點血腥味,就會從遠處飛游過來,猶如一群瘋狂的惡魔,因此南美土人怕它們勝過任何猛獸
⑵ 狂人日記中有哪些關於吃人的歷史事件和傳說
」:指《本草綱目》,明代醫學家李時珍(1518—1593)的葯物學著作,共五十二卷內。該書曾經提容到唐代陳藏器《本草拾遺》中以人肉醫治癆的記載,並表示了異議。這里說李時珍的書「明明寫著人肉可以煎吃」,當是「狂人」的「記中語誤」。 易子而食」:語出《左傳》宣公十五年,是宋將華元對楚將子反敘說宋國都城被楚軍圍困時的慘狀:「敝邑易子而食,析骸而爨。」 食肉寢皮」:語出《左傳》襄公二十一年,晉國州綽對齊庄公說:「然二子者,譬於禽獸,臣食其肉而寢處其皮矣。」「二子」指齊國的殖綽和郭最,他們曾被州綽俘虜過。夫易牙以調和事公(按指齊桓公),公曰『惟蒸嬰兒之未嘗』,於是蒸其首子而獻之公。」7月6日,徐錫麟以安徽巡警處會辦兼巡警學堂監督身份為掩護,乘學堂舉行畢業典禮之機刺死安徽巡撫恩銘,率領學生攻佔軍械局,彈盡被捕,當日慘遭殺害,心肝被恩銘的衛隊挖出炒食。
⑶ 我想知道 中國歷史有那些人吃人的故事
古代的吃人可分為兩類情況:
第一類情況是,由於天災或戰亂造成了嚴重的社會飢荒,人們為了生存而被迫以同類為食。這種現象史書常見記載,每個朝代在遭逢大飢荒的年頭都會出現吃人的慘象,即使是盛世也不能免,像白居易詩中所寫的「是歲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只是盡人皆知的一次。有的朝代在災年或災區,人肉還會公開在集□上出售 北宋末年靖康之亂時,江淮之間民眾相食,一斗米要數十千錢,人肉的價錢比豬肉還便宜,一個少壯男子的屍體不過十五千(不如一斗米貴)。明代萬曆四十五、四十六年(1617、1618)山東大飢荒,蔡州有人肉□,慘不忍睹。清同治三、四年間(1864、1865),皖南到處人吃人,人肉開始賣到三十文一斤,後來漲價到一百二十文一斤,同時,江蘇句容、溧陽、溧水等處賣到八十文一斤。這種現象當然是違背人性的,但在那種每個人都面臨著餓死威脅的情況下,靠吃人肉來活命還能夠使後人理解。
另一類情況是屬於殘忍行為的吃人。由於目的不同,這類情況的各種具體表現有差異,有的人以吃人肉來炫示凶暴,有的人聽信左道邪術以吃人肉來治療某種疾病,有的人因懷有仇恨以吃敵方的肉來發泄報復情緒,等等,同飢荒年頭被迫吃人肉相比,都更帶野蠻性和殘酷性。這種吃人不屬於刑罰的范圍,但它和以各種酷刑懲罰人的做法有某些相似之處,充分顯示了古代人的殘忍意識和苛虐心態。
歷史上有不少凶暴的將帥用人肉充作軍糧,所到之處,就地擄掠民眾為食物。十六國時,前秦苻登領兵征戰,把殺死的敵兵叫做「熟食」。他對軍士們說:「你們早上作戰,晚上就可以飽餐肥肉,不必擔心挨餓。」於是,部下都甘願效力,打完仗就吃人肉,吃飽後再作戰,因猛異常。唐末時,秦宗權常派遣部將四處屠殺百姓,他的軍中不帶米面,把殺死的人用鹽腌起來,隨軍攜帶,作為軍糧。唐末楊行密圍攻廣陵時,城中糧草罄盡,守城軍士就抓百姓到集□上販賣,專門派人殺戮他們,像屠宰豬羊似的,這些人被殺時,竟然一聲也不喊叫。隋末的朱粲,更是一位著名的吃人魔王。當時襄陽、鄧州一帶大災荒,白米萬錢一斛還買不到,百姓相食成風。朱粲乘亂起兵,常捕捉民間幼兒蒸熟吃肉。他對軍士說:「世上最美的食物,還能有超過人肉了,只要國中有人,我就不用擔心沒有軍糧。」於是下令,讓部下分道捕獲婦女和兒童,蒸熟分配給士兵當飯。每攻下一座城鎮,朱粲就傳命把弱小的男女分給各部,需要時就殺著吃。後來朱粲降唐,高祖李淵派部將段確接受投降並勞軍,宴席間,段確飯酒半醉時,對朱粲開玩笑說:聽說你愛吃人肉,那到底是什麼滋味啊?」朱粲反唇相譏,說:「如果是剛喝過酒的人,他的肉就像糟藏豬肉一樣。」段確大怒,罵道:「你這狂賊,既然已入我唐朝,不過是一個奴才罷了,還敢吃人嗎?」朱粲亦大怒,就下令將段確殺死,烹食其肉。清代褚人獲《隋唐演義》中有一回名為「□人肉朱粲獸心」,就描述了朱粲的暴行。唐末黃巢起事時,率軍圍困陳州,擄掠百姓為軍糧,把人放在大石碓中連骨搗爛,煮熟當飯。
五代時的趙思綰和朱粲是一丘之貉。他領兵占據長安時,城中沒有吃的,就殺婦女兒童為軍糧,按一定的數目分給各部,每當犒軍時,就殺碭百人。趙思綰愛吃人的肝,他把活人綁在木柱上,剖開肚子,割下肝臟,炒熟飽餐,把肝吃完,那被割下肝臟的人還在慘叫。趙思綰從作亂到敗亡,共吃人肝六十六副。
這種以人肉代替軍糧的行為,在某些正義之師中也不能免。如史載安史之亂時,張巡守睢陽,兵士共食三萬人。當時人們相信這是事實,非常吃驚,韓愈卻獨持不同意見,認為是不可能的,並寫文章進行考辯。後世也曾有人重論此事,說張巡的軍隊所食三萬不是百姓,而是陣亡的士兵的屍體;又說張巡殺死愛妾、許遠烹熟書童的事也與事實不符,實際上是張巡的妾見情勢危急而自殺,許遠的書童是 憂懼而暴亡,張許二公借機用他們的肉犒賞士兵,作堅固軍心的手段。雖然史籍有所誇大,但不論黃巢還是張巡,因軍中缺糧而吃人肉的事總是有的。古時戰爭殘酷,在生死存亡的特殊時刻,環境逼使人性異化,回歸到動物界同類相食的狀態。這樣的情況並非僅見於唐代。北宋靖康元年1126),金兵南侵,戰亂四起,官兵和百姓都無糧可食,於是就把死人全部用鹽腌起來,曬成肉乾,以供食用。登州人范溫組織義軍抗金,兵敗後乘船渡海到臨安,隊伍進城後還在吃攜帶的人肉乾。他們把這人肉乾叫做「兩腳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做「饒把火」(意思是說這種人肉老,需要多加把火),年輕的婦女叫「不羨羊」(意思是說這種人的味道佳美,超過羊肉),小孩叫做「和骨爛」(意思是說小孩子肉嫩,煮的時候連肉帶骨一起爛熟)。亂離時人民遭受的苦難,由此可想而知。
元朝末年,天下動亂,乃兵四起,駐守淮右的官軍缺糧,也捕人為食。他們認為小孩的肉為上等,女人的肉次之,男人又次之。吃人的辦法有許多種。有的是把人放在一隻大缸里,外面用火煨烤,直到把人烤熟;有的是把人放在一個鐵架子上,下面用火烤,像烤羊肉串似的;有的是把人的手腳捆綁起來,用開水澆在身上,然後用竹掃帚刷掉人身體外層的苦皮,再割剝肌肉烹炒而食;有的是把活人裝在大布袋裡,放進大鍋里煮;有的是把人砍成若干塊,用鹽腌上,隨吃隨取;有的是只截取男人的兩條腿,或者只割下女人的兩只乳房,其餘的部分扔掉。種種酷毒做法,難以詳述。他們把這種人肉叫做「想肉」,意思是說吃了之後美味無窮,還使人想念。元朝的暴政,僅此可見一斑。
⑷ 一個歷史人物的故事
1.食言而肥:違背諾言,只圖對自己有利。
⑸ 歷史上真的有過飢荒時期吃人事件么
歷史上吃人的人還把人肉的味道分出了三六九等。北宋靖康元年(公元1126),金兵南侵,戰亂四起,官兵和百姓都無糧可食,於是就把死人全部用鹽腌起來,曬成肉乾,以供食用。登州人范溫****義軍抗金,兵敗後乘船渡海到臨安,隊伍進城後還在吃攜帶的人肉乾。他們把這人肉乾叫做「兩腳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做「饒把火」(意思是說這種人肉老,需要多加把火),年輕的婦女叫「不羨羊」(意思是說這種人的味道佳美,超過羊肉),小孩叫做「和骨爛」(意思是說小孩子肉嫩,煮的時候連肉帶骨一起爛熟)。元朝末年,天下動亂,駐守淮右的官軍缺糧,也捕人為食。他們認為小孩的肉為上等,女人的肉次之,男人又次之。他們把人肉叫做「想肉」,意思是說吃了之後美味無窮,還使人想念。
隋末的朱粲,是一位著名的吃人魔王。當時襄陽、鄧州一帶大災荒,白米萬錢一斛還買不到,百姓相食成風。朱粲乘亂起兵,常捕捉民間幼兒蒸熟吃肉。他對軍士說:「世上最美的食物,還能有超過人肉的嗎?只要國中有人,我就不用擔心沒有軍糧。」於是下令,讓部下分道捕獲婦女和兒童,蒸熟分配給士兵當飯。每攻下一座城鎮,朱粲就傳命把弱小的女人和兒童分給各部,需要時就殺著吃。
五代時的趙思綰和朱粲是一丘之貉。他領兵占據長安時,城中沒有吃的,就殺婦女兒童為軍糧,按一定的數目分給各部,每當犒軍時,就殺上百人。趙思綰愛吃人的肝,他把活的美女綁在木柱上,剖開肚子,割下肝臟,炒熟飽餐,把肝吃完,那被割下肝臟的美女還在慘叫。趙思綰從作亂到敗亡,共吃人肝六十六副。
史載安史之亂時,張巡守睢陽,兵士共食三萬人。當時人們相信這是事實,非常吃驚,韓愈卻獨持不同意見,認為是不可能的,並寫文章進行考辯。後世也曾有人重論此事,說張巡的軍隊所食三萬不是百姓,而是陣亡的士兵的屍體。但張巡殺死愛妾、把美女熬成肉湯,犒賞多日無食可進的士兵,以此作堅固軍心的手段,使得睢陽不但得以保全,甚至還能夠反敗為勝故事,倒的的確確是一個有案可稽的歷史真實。這段熬食美女的故事,甚至還在一定程度上,還被傳為精忠報國的千古佳話。
清順治九年(1652),南明將領李定國率兵攻新會,城中糧盡,清軍守將就殺居民為食。有個姓莫的媳婦與婆母相依為命,守將要殺食婆婆,美女莫氏叩頭請求替婆婆死,守將說:「真是一位孝順的好媳婦!」就答應了她的要求,舍了婆婆,把美女烹而食之。又有一個姓李的美女,丈夫被守將抓去,將被殺,李氏哭著說:「丈夫還沒有兒子,如果殺了他,就絕了他家的後代了,我即使活著又有何用?請把我吃了吧!」守將也答應了,就烹食李氏美女,把她的骸骨交給她的丈夫帶回家安葬。新會縣城被圍困八個月,守軍吃掉民眾近萬人,其中大部分是婦女和兒童。有戶人家的女人孩子全部被吃,只有他一人倖免,這位倖存者有一天在路上遇見了清軍守將,就跪下向他下拜。守將感到驚訝,問:「你拜我干什麼?」那人說:「我的老婆孩子都安葬在你的肚裡了,她們都沒有墳墓。如今寒食節臨近,我不朝著你的肚子下拜又到哪裡去拜呢?」
⑹ 歷史上有沒有吃人的事例
吃人的例子最殘忍的莫過於崇禎年間張獻忠屠川,張獻忠吃人無數,將人肉乾叫做「版兩腳羊」,將老權而瘦的男子叫做「饒把火」,將年輕的婦女叫「不羨羊」,將年幼的小孩叫做「和骨爛」,等等讓人毛骨悚然的稱謂,更是那些雅士們的創新和創造。
民國期間,四川、陝西、河南等地因飢荒貧困而食人的記載很多。1936年5月4日《天津日報》載《成都通訊》說:「今年樹皮吃盡,草根也吃完,就吃到死人的身上。聽說死屍的肉每斤賣五百文,活人肉每斤賣一千二百文。'省賑會'特派員王匡礎到六口場視察,在一肖姓的屋裡發現女飢民張彭氏、何張氏等圍食死屍。
⑺ 歷史上有吃人簇嗎
中國沒有食人族,但是有吃人的歷史
⑻ 西方的歷史上有沒有人吃人的記載
中國歷史上的吃來人事件估計都很清自楚了,戰亂飢荒,時常是會出現食人事件的。唐末的五胡亂華,漢末的飢荒戰亂等等。
我不知道西方是否有原創的歷史記錄,但從西方的故事,傳說中,甚至童話中,吃人都並不鮮見,例如格林童話,強盜,女巫,後母吃人的故事就常常出現。那麼,西方歷史中到底有沒有吃人的事件?希望樓下有高人能解答一下。
⑼ 歷史上有哪些關於「吃」的故事
有,歷史有記載。吃人肉的事,經濟的和飢餓的兩種原因,本來很接近。以漢朝為例,單就《漢書》、《後漢書)、《資治通鑒》里,我們就可看到這些嚇人的紀錄:
一、漢高祖二年(紀元前二0五)--「人相食,死者過半。」
二、漢高祖二年(紀元前二0五)六月--「關中大飢,……人相食」
三、漢武帝建元三年(紀元前一三八)--「河水溢於平原,大飢,人相食。」
四、漢武帝建元六年(紀元前一三五)--河南……父子相食。」
五、漢武帝鼎元三年(紀元前—一四)--「關東郡國飢,人相食。」
六、漢元帝初元元年(紀元前四八)--「關東郡國十一,大水,飢,或人相食。」
七、漢元帝初元二年(紀元前四七)---「琅邢郡人相食。」
八、漢成帝永始二年(紀元前一五)--「梁國平原郡人相食」
九、漢王莽天鳳元年(紀元一四)--「緣邊大飢,人相食。」
十、漢王莽地皇三年(紀元二二)--「關東,人相食。」
十一、漢王莽時--「北邊及青徐地,人相食。」
十二、漢光武帝建武元年(紀元二五)--「民飢餓,相食。」
十三、漢光武帝建武二年(紀元二六)--「三輔大飢,人相食。」
十四、漢安帝永初二年(紀元一0八)--「州郡大飢,……人相食。」
十五、漢安帝永初三年(紀元一0九)三月--「京師大飢,民相食。」
十六、漢安帝永初三年(紀元一0九)十二月--「並涼二州大飢,人相食。」
十七、漢桓帝元嘉元年(紀元一五一)--「任城梁國飢,民相食。」
十八、漢桓帝永壽元年(紀元一五五)--「司隸冀州飢,人相食。」
十九、漢靈帝建寧三年(紀元一七0)--「河內人婦食夫,河南人夫食婦。」
二十、漢獻帝興平元年(紀元一九四)--「人相食。」
者敖之宴 0位粉絲 二十一、漢獻帝建安二年(紀元一九七)--「江淮間民相食。」
上面隨手所舉的例子,都是中國人吃人的歷史。這些殘忍現象的發生,主要的原因是荒年。還有一些人為的因素,最明顯的,就是戰爭。
唐朝「安史之亂」,張巡、許遠的部隊,被安祿山的軍隊包圍在雅陽。後來因為被包圍得太久了,東西都吃光了,戰馬、老鼠、麻雀等等都吃光了。於是大家互相換小孩子來吃(不忍吃自己的,所以互換)。小孩子吃光了,張巡竟把他的姨太太殺掉,他對守城的軍人說:「你們為國家拚命,好久沒東西吃,可是你們仍舊忠貞。我自己的身體不能給你們吃,豈能可惜一個女人嗎?」於是,從吃張巡的姨太太開始,大家又拚命吃女人。女人吃光了,又吃男人。全雅陽城一共有六萬人,最後被安祿山攻破的時候,只剩下幾百人了。(張巡這種殺親人吃親人的做法,當然很有問題,因為守城的目的是抵抗「沒人性的」叛軍。但是自己竟連老婆都吃掉,所謂人性,又在哪裡?)
又如唐朝信宗的時候(紀元—八六),楊行密圍住廣陵城 (現在的揚州),一圍就是半年。城裡的人都餓得吃不消了。軍隊公開抓人來賣,捆起來,像殺豬一樣的殺人吃肉。這又是一個殘忍的例子。
像這一類的例子,還多著呢!
唐朝昭宗天復二年(紀元九0二),鳳翔城被朱全忠所圍,城裡公開賣起人肉來。人肉的價錢不如狗肉,狗肉每斤五百錢,人肉每斤只一百錢。
宋朝高宗紹興三年(紀元—一三三),杭州也有吃人肉的場面,同時還有了稱呼:瘦的男女叫「燒把火」;女孩子叫「下羹羊」,小朋友叫「和骨爛」,這些被吃的人,統一被稱做「兩腳羊」。
清朝六宗嘉慶六年(紀元一八0一),四川人羅思舉的部隊缺糧,於是開始吃俘虜,一共吃了三千五百多人!
上面最後一個例子是指吃敵人的肉。在歷史上,這種情形也很多。春秋、戰國時候,早就有這類事實。戰國時候,中山君對於私通外國的臣子,就要吃他的肉,還要一個人獨吞,不分給別人。
漢朝王莽被殺,幾十個人搶著吃他。
梁朝侯景死了,身體也被老百姓分吃。侯景的參謀王偉,也被公開烹掉,再被老百姓分著吃了。
隋朝煬帝把叛臣制斯政烹死,把肉分給百官吃。
冶朝關西地方的薛仁泉,恨庾立不肯投降,把質立放在火上割掉,肉分給軍人吃(質立是文學家庾信的兒子)。
隋朝的張金稱本在河北作亂,被官兵抓住,把他綁在架子上,由他的仇人吃掉。唐朝武則天時候,一個兇狠的官吏來俊臣被斬,他的仇人爭著吃光他的肉。
唐朝玄宗時候,宰相楊國忠(嬌滴滴的楊貴妃的哥哥)被軍人殺掉,因為大家恨他,所以給吃掉了。
後晉時候,張彥澤被處死,老百姓搶著喝他的腦髓,又把他的肉吃光。
元朝世祖時候,一個叫阿合馬的討厭鬼被殺,當地軍民高興極了,大家分他的肉,全部吃光。
明朝武宗時候的太監劉理(京劇中《法門寺》的主角),被殺的時候,老百姓恨他已極,竟花錢買他的肉來吃。
這些都是因仇恨而吃人肉的例子。
還有一種是嗜好性的,這些都是極殘忍的壞蛋。例如唐朝的大盜朱案,就是個吃人精。他專門烹吃小孩子,也吃女人。他竟說:「食之美者,寧過於人肉乎!」他的感覺是:天下最好吃的東西,就是人的肉!
還有一個吃人精,是五代時候的趙思倌。他最喜歡人肝,還喜歡用酒吞人膽。他迷信吃人膽可以使自己膽子大,他說:「吞此干枚,則膽無敵矣!」
這一類的吃人精,歷史上還有很多很多。最殘忍的是元朝時候的「淮右軍」。這種軍隊最喜歡吃人。他們的吃法是把人擁在鐵架子上生烤,有的用開水來燙熟。殘忍的程度,真沒法寫出來。
除了上面各種吃人肉的情形外,另有一種特殊的例子,就是為了治病的理由。原來在中國的傳統里,有一種迷信,叫做「割股救親」,就是認為在一個人生病的時候,若想病好,非得吃病人自己親人的肉不可。這種認為人肉可以治病的迷信,是唐朝開始的。唐朝有一個叫陳藏器的,寫了一本醫書叫《本草拾遺》,里頭指出人肉可以治病。此後慢慢流傳的結果,一般傻懵懵的小百姓也就真的相信起來。在爸爸媽媽公公婆婆生病的時候,就會有孝子孝媳們出來,用刀「割股」(割大腿上的肉),妄想用自己身上的肉,可以對親人的病有一點兒幫助。他們的用心是好的,可是卻是蠢的。
⑽ 歐洲歷史上有過食人的例子嗎
1)近代以來,歐洲有不少在食物不短缺的情況下發生的食人案例。近的比如十來內年前德國容的那個,據說被害者其實都是自願者,有些詭異。
2)海員等之間有默許的貢獻屍體作為食物的做法。不過實際做起來的時候,當事人有沒有閑心去分辨俎上「肉」是屍體還是單純因飢餓而休克呢?——以前一個海難電影里有這樣的情節,看來海洋民族也有自己的煩惱。
然後不知道樓主是否對基督教有些了解。記得「聖餐」的說法大致是神之代言人以自己的血肉傳教,有點佛教里割肉飼鷹的味道。似乎有個牛人就把聖餐歸結到「食人風俗」裡面。
帝王等之外的、平民中的具體的例子比較難找。畢竟中國好歹是治亂交替的,不說那些政府出面組織的正史吧,地方誌記錄個上千年的似乎也有。歐洲的情況如何,可能得有專門研究的才能說出個大概來。
——有時候文字歷史太久也不是好事啊。自己的醜事都記錄下來了,而連記錄能力都沒有的外人卻能以不知道來搪塞。有點詭異。